从松软的被褥间坐起,渐渐地窗外的风景变成了绚烂的红叶,斑驳的青草,还有蜿蜒的公园大道。
倒映在窗户上的首先是一大片蔚蓝的天空,每一朵云彩都镶着薄薄的金边,预示着今天会是一个好天气。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进公园,点亮枝头晶莹的露珠时,许尽欢也在圣莫瑞斯酒店的豪华套房里睁开了她的双眼。
再挑剔的旅人见到这位多姿多彩的美女,也会为她绚烂多变生机勃勃的美貌而折服。
在这片灰扑扑的水泥丛林里,她犹如一块变化多端的宝石。春天是滴翠祖母绿,夏天是流光的彩钻,秋天是金黄的湖泊,而到了冬天她又变成晶莹的水晶。
纽约中央公园的美大概就在于她是一座被钢筋水泥构筑而成的摩天大楼团团包围着的一座城市公园。
第三十三章 内丹()
许渊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抓住
“小叔,过来!”
她也听到了,看到了,收回要迈出的脚,扭头观察的同时对他伸出手。
“欢欢!”他扭头,看向许尽欢。
他们被什么东西包围了!
似乎,就在他们周围,而且数量还很多!
悉悉索索的声音再次袭来,这一次更明显,更大声,也更近!
是一开始看到过的野猫野狗吗?
“什么东西?”立刻回头,眼角的余光好像看到有什么东西从背后跑过,速度还挺快。
“不……”他伸手想要阻拦,刚张开嘴就听到背后传来嗖的一声。
但显然许尽欢是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焦急和不安,歪着脑袋把那年轻人打量一番之后,竟然冒冒失失的抬起脚准备靠近。
他心急如焚,可又不敢拉扯她,也不敢大声说话,生怕任何一点不谨慎的动作和言语,都会刺激到路灯下这头穷途末路的困兽。
这一定就是中国城的黑帮吧!这种人,这种事,他们这些外来游客千万不能沾上!
这怎么安静的了!大半夜的,黑漆漆的巷子里,躺着一个受伤的男人,手里还有一把枪!
许尽欢抬起手,示意他安静。
“啊!他有枪!欢欢!”许渊立刻被吓到。
仰着头,苍白的脸上,细长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尽欢。右手持枪,黑漆漆的枪口平静的对着她,没有丝毫动摇和颤抖。
这人一动不动的瘫坐着,左手捂着腰腹的位置,手掌下的外套是深色的,看不出是否染血只是灯光照射下略显湿润。
那是个年轻的亚洲男性,一头长发,背靠着灯杆,瘫坐在地上,两条腿无力的叉着。年轻男子有一张苍白的脸,五官略显平板,细长的眉,细长的眼,单薄的唇,唯有鼻梁显得高挺,为这张平淡的面孔增添一抹亮色。
无瑕多想这其中的蹊跷,他低头,把目光落在路灯下倒地的伤员。
可为什么在三米外就看不到呢?
明明,这儿亮着一盏路灯。虽然灯光很昏暗,但毕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光源。
此刻倘若他回头看,依然能看到那个垃圾箱。可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躲在垃圾箱背后时,却只看到这里是一片漆黑。
真是奇怪!从垃圾箱背后跳出,到这里,最多不过四五步的距离,不会超过三米远。
*
“欢欢!”他懊恼极了,也来不及多想,也跟着一头扎进黑暗之中。
她立刻挣脱了他的手掌,站起身,从垃圾箱背后跳出,一步跃入黑暗中。
“咦?”但手掌刚接触到她的胳膊,就感觉掌心里一阵刺痛,下意识的松了手。
他伸手握住她的胳膊,这回可不能再让她任性。
但她显然是不听劝的,一意孤行。
别去!用力摇头。
他拉住她。
前面有人?受伤了?不行!这更危险了!
“前面,有个人受伤了!”
她被他拉的转过身,伸手在他肩膀上用力摁了一下。
他握紧许尽欢的手,把她往回拉。
不行!这里太危险了!得离开!
但野狗野猫也不能掉以轻心!有这种血红血红兽眼的猫狗,肯定不正常。或许,可能是狂犬病也说不定。
那也许只是流浪的野狗野猫!
不可能!这里是纽约大都会!野兽都被关在动物园或者马戏团的笼子里。
难道,巷子深处有野兽?
刚才他看见的流星般的微光到底是什么?仔细想想,那仿佛是充血的眼睛,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兽性。
许尽欢仍然探着头,并没有被巷子深处的黑暗吓到,被他紧紧握着的手也依然放松。
他吓得立刻缩回头,一把抓紧许尽欢的手。
那是什么?
一道,两道,快如流星,电光火石之间,就消失不见。
起初,他是这么以为的。但就在低头的刹那,黑暗中有闪烁的微光掠过,嗖的一声划破黑幕。
但仔细听,又觉得那只是随风带来的城市噪音,并没有任何含义。
前方一片漆黑,隐约有寒风吹出,夹杂着悉悉索索的声音。仿佛是无数野兽在来回走动,又仿佛是无数人在窃窃私语。
他愣一下,眼珠一转,小心翼翼的从垃圾箱背后探出头去。
怎么回事?
她回过头,纤细的手指竖在唇边,菱花似得唇瓣微微一撅,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伸手指了指前方。
带着深夜寒露的单薄手掌瞬间捂住了他的嘴!她拉着他闪到路边,躲在垃圾箱背后。
“欢……”
她追赶上去。
许渊一路追上去,挂在高处的灯箱犹如万花筒里的亮光纸碎片,哗啦啦的从他头等流过。水红色的大衣在幽暗的巷子里闪动几下之后突然停住了,那是许尽欢的外套。
“痴线!”一踩油门就把车开走了。
出租车司机瞪着眼咒骂一句。
“欢欢?你去哪儿?”这下他也顾不上车了,扭头追上去。
结果她的力量更大,一下就从他掌心挣脱,头也不回的走进巷子里。
“欢欢?”许渊催促的喊了一声,伸手想要拽她。
什么东西?
那里,有个奇怪的东西?
第三十四章 我不想死!()
内丹是什么东西?
许渊一脸不解,这似乎是神话传说里才有的名词。得道修炼的人还有成了精的妖怪身上,才会长出这种东西。
但内丹就长这样?真的假的?可他又没见过,也无从判断。反正她掌心里那东西像宝石一样,看起来还挺好看的嘛!
他不解,许尽欢也不解释,五指合拢,把那东西抓在手心里。然后伸出右手,对着那怪物消失的地方凌空一抓。
手掌摊开,掌心里又多了一块黑漆漆的石头。
“这……”难道也是内丹?那个怪物的?
她点点头,把左手也摊开,两颗内丹摆在一起对比。
一颗晶莹剔透如同宝石,见了就让人心生喜爱。而另一颗黑漆漆的如同顽石一般,一看就让人讨厌。都是内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道行不同。那种污秽之物,就算偶然习得了一点本事,也练出上品的内丹,肚子里只有这等劣货!这种内丹只能算是妖丹,没什么多大的用处!”说完,五指合拢,轻轻一搓。那颗黑漆漆的顽石就化成了齑粉,随手一扬,消散在寒气中。
“至于这颗自然是上品的内丹,而且丝毫不沾妖气,也没有血腥气,显然是出自一位有道的高人。只可惜,内丹尚存,这有道的高人却已经泯灭于俗世。当真可叹可惜了!”她幽幽道,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在叹息,但语气并没有几分真诚。
活了千年,见多了潮起潮落。得道成仙谈何容易,多少人精心修炼,恪守功德,远离俗世,但最终仍然难逃红尘冤孽。几十上百年的修行一不留神就毁于一旦,得道难,难于上青天。
倒是她,一点也不想得道,莫名其妙就成了仙。然而成了仙又如何,还不是被打入凡尘,轮回至今。
重重叹口气,她垂下眉,面色阴沉。
一不留神她就晴转多云,许渊一时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只是上前蹲下,从她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丝袜,抖开了为她套上。
“欢欢,抬脚。”
把袜子卷到她的膝盖处他就停住。
许尽欢噘着嘴板着脸,伸手把裙摆撩起,示意他继续。
他的嘴唇动了动,抬头瞥了她一眼,随后低下头,把袜子继续往上卷,一只卷到大腿上,拉住扣攀,轻轻系上。
然后抚平她的裙摆,把鞋子摆在脚边,握着她的脚踩进去。
刚穿好鞋子,就听见有人在旁边咳嗽一声。
“谁?”他扭转头去,看到巷子里多了一个人。
这个多出来的人是个中年男子,年纪不小也不大,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外面还套着一件风衣,一副中产阶级的打扮。一头短发三七分,抹着发油,梳得一丝不苟,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慈眉善目挺和气。
长得很不普通,毫无特色,属于一转眼就能忘的那种类型。
怎么看都是个很普通的正常人,尤其是在见识过了那种怪物之后。但许渊总觉得这人哪儿不对劲!
见他转过头,这中年男子微微点头,算是打了一个招呼。随后把头扭向许尽欢,十分恭敬的开口道。
“这位道友好本事,真叫人佩服不已。不知可否把您手上那物割爱给我?鄙人定当感激不尽,重金答谢!”
说完,眯起眼一脸笑,还煞有其事的鞠躬恳求。
态度好的令人起鸡皮疙瘩!正所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家伙出现的莫名其妙,一来就问人讨那颗内丹。敢情也是冲着这东西来的,跟那怪物一个样。说不定,他一早就在旁边躲着偷看。眼见欢欢把那怪物收拾了,这才跳出来想要谋夺内丹!
这内丹到底有什么好处?怎么人人都想要?
许渊一肚子疑问,情不自禁又把那中年人上下打量了一阵,赫然心头一惊。
啊!他知道这家伙哪儿不对劲了!
这家伙没有影子!
*
莫名其妙出现的家伙虽然站在暗处,可这巷子里那么多灯箱招牌,无论从那里都或多或少会射到一点光线。可他站在那里,瞧着像个正常人,脚下却没有影子!
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影子?
除非,这压根就不是个人!
一想到对方可能又不是人,许渊的心就怦怦直跳,伸手拽了拽许尽欢的衣袖。
她仰头瞥了他一眼。
“怎么了?”
他偷偷指了指地上。
也不知她是懂了还是不懂,反正一挑眉,嘴角一撩,露出一个浅笑,拍了拍他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
然后又看向那个中年人。
中年人已经直起腰,一脸笑眯眯的看着她。
许尽欢伸手一摊,露出那颗内丹。
“你是说这东西吗?”
眼镜后的目光一闪,那中年人露出一个贪婪的表情,直勾勾的看着她手心里的内丹。
“是!就是这个!道友就割爱给我吧。我愿意出一千美金买下……哦不,两千美金买下它!”
这颗东西价值两千美金?换成人民币相当于两万块!九十年代万元户虽然多了,可两万块一笔巨款了!
许渊一脸惊讶。
“欢欢……”
他怕她动了心,真把这东西卖了!对方一开口就肯给两千美金,可见这东西的价值远远高于这个出价。他是做外贸的,岂
第三十五章 活尸()
这还用说!许渊二话不说,双手往她腰上一插,跟举着一个大娃娃似得,抱起她一路小跑着朝巷子口狂奔而出。
“走吧!我想回去了!”
说完,一转身,拉着许渊扬长而去。
“不自量力!”
她松开手,啧了一声。
他的手腕也立刻跟着一扭,五指张开,手中的枪啪嗒一声掉落在地。
她轻轻一扭。
他握着枪的手立刻一阵剧痛,就好像被铁爪捏住一般。
面对枪口,许尽欢微微皱眉,陡然一抬手,五指张开,轻轻一抓。
怨恨之中,更有浓浓的祈求以及不舍的欲念。
他决不放弃!一定有办法,可以救他的。
他有钱,有未尽的理想,有无穷的**,他留恋人间,他还不想死!
但他绝不会交出这个宝贝的!就算这东西把他变成了活尸,但至少也比他变成死尸强。
这些人不仅想要那个东西,连他手里这个,也一并想要。
他原本以为那东西送到了内地,这些人就会放手。现在想来,很傻很天真。
可她说的难道就一定是真的?不管真假,至少她都说对了。而且,她能打败那个怪物,还消灭了那个符咒。那个符咒,他是认识的。他知道,这些人一直在打他李家的主意。
他被骗了,那个所谓的香港高人骗了他。他以为自己真的死而复生,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救我!你一定有办法!”
这话等于是彻底断绝了对方的希望,叫李兴煌不由露出怨恨的目光,并且刷的把手里捏着的枪提起,对准她。
他自以为还活着,但其实在不断死去!
所谓活尸,就是比死尸多了一份“活”。死尸是死的,不会吃喝,不会行走,没有七情六欲,肉身彻底死亡,很快就会腐烂分解。而活尸的肉身仍然具有一定的活力,但这种活力和活人是不同的。嗜血,畏光,无知疲倦,并且永远饥渴。类似于往后流行的僵尸,也类似西方的吸血鬼。这类怪物,全世界都差不多。
“人死之后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一般是七七四十九天。这四十九天里,阴魂还能享用人间的食物,也会回魂探望亲人。你的过程也差不多,四十九天之后,你就彻底是一个死人了。所以我救不了你,因为你已经死了!”
他依然沉默,脸色从苍白变成阴兀。
“再往后你就白天不能出门了,只能晚上行走。不仅如此,人间的食物你也开始会吃不下。现在是不是已经觉得自己口味变了,以前喜欢的食物变得难以下咽。越来越喜欢吃生食,最好还是带着血的。”
她说的都是真的。
对方沉默了,虽一言不发,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内丹的力量太大,你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早就崩溃了。但也因为内丹的存在,所以它修复了你的身体。可是肉身凡胎承受不住,你死而复生,就不为天道所容。你现在还能白天行走,可是不是开始觉得阳光越来越刺眼,越来越灼热。白天让你越来越觉得不舒服,有没有?”
“不可能!”
“是啊!只是你不用睡觉。”
“活尸!”李兴煌脸色顿时白了,“不可能!我能吃东西,我白天也能出去,我有影子,我……”
“你不是人!你是活尸!”她轻声道。
不睡觉怎么了?他精神好!她在骗人。
“我不是人?不可能!我不是人,那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是人?他有手有脚,能吃能喝,怎么不是人。
“因为你已经不是人!”
“为什么?”
“你不觉得?那你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是不是感觉自己可以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譬如说……今天这样的东西,都来找你了!你就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这,这有问题!我不觉得这有问题!”
“这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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