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之刺客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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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之刺客传说- 第16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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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感觉,是身体的本能,几乎不受到任何意志的豁免!

    意志力再强大的敌人,也不可能在面对比自己强大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敌人的时候,依然行动自如!

    就像是很多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

    总是会觉得一些桥段很假

    比如说,一幢大楼轰然倒塌的时候,为什么下面的人明明看到了,却跑都不跑,然后就被压死了

    实际上,这才是符合实际的情况的

    人在面对极度的恐惧以及足以致命的危险的时候,很多时候,就算是内心很清楚自己必须要跑才有生机,但是身体却又很大的几率因为恐惧而停止行动,甚至完全失去控制,于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死于各种各样的天灾之下

    就像是很多的动物伤人事件之中,被动物所伤的受害者,在面对狮子老虎这样的猛兽的时候,就算内心之中想要逃跑,但是身体却还撒会因为恐惧而脚软,从而根本就无法做出任何有效的行动

    从觉醒者的角度上来说,境界本身代表的就是力量

    但是力量的提升,实际上也无法脱离心灵境界的提升

    这两者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个人如果在心境上达不到一定的高度,那么力量的提升就会自然而然的陷入瓶颈之中

    从普通人的角度上来说

    很多时候,一个杂货店老板,在经营得力之后,想要开一个超市,难度是并不大的

    但是,想要在开了超市并且赚够了钱之后,想要再开一个饭店,依然把饭店打理的很好,却又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了

    说到底,其实就是格局层面上的东西!

    杂货店也好,超市也好,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卖东西的地方,商人只需要进货卖货,维持这样的过程,就可以获得盈利,所以很多时候,这个阶段的商人,往往都是斤斤计较的,他们在乎每一分钱一毛钱的得失

    而开饭店则不同了,相比起超市和杂货店来说,饭店的运营则不同于单纯意义上的买卖,也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成本和销售利润之间的博弈了,在做杂货店和超市的时候,老板只需要考虑货品是否过期又或者是否是残次品以及货品的成本价格而已,低进高出就可以了

    而是要涉及到餐饮,就要涉及到环境,涉及到卫生,涉及到厨师,涉及到服务员的服务态度等等等等,各方面的因素

    想要经营好杂货店,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但是想要经营好一家饭店,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了,在经营的过程之中,一味的追求降低成本,最终只会让饭店变得门可罗雀,饭店的老板必须要有一些长远的眼光,有些时候,哪怕是使用一些高成本,也必须要维持好饭店的口碑

    这里就体现一个老板的格局了,舍得花钱的饭店老板,多半也更加容易赚得到钱,而那些不舍得花钱打理店面的老板,反而更加赚不到钱,于是就会陷入一种恶性的循环之中

    一个人的格局,一个人的胸襟,会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能够达到的高度

    在很多的官场小说之中,最让人觉得狗血的桥段

    其实往往并不是那些儿女情长的故事

    而是一些关系层面上的错位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就是一些不恰当的所谓类似于狗眼看人低的桥段

    很多的小说之中,都会有那种装打脸的故事桥段,在这些桥段里,很多的所谓门童,又或者是服务员,总是喜欢用有色眼镜去看人,然后最后被主角打脸打肿

    然而,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被别人看不起这件事情本身,主角自己其实也是有责任的

    一个人身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就应该要有什么的姿态和格局,否则的话,其实就是一种对于自己的不尊重,既然自己对自己都不尊重的,那么也就自然不会有其他人去尊重你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某一本小说之中的主角,有一天穿的和服务生差不多,就去参加一个酒宴,然后他自己性格比较好,看到有人需要上酒,也就顺便帮忙端了几次,然后就被人误会成为服务生了,接下来就自然而然的引发出了一系列喜闻乐见的桥段故事

    说起来,这样的桥段之所以会发生,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主角自己做了和自己身份不符合的行为,既然自己是宾客,那么就不要去做服务生应该做的事情,那样的话,即使对于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于其他人的不尊重

    很多的官场小说之中,主角明明已经拥有不低的行政级别了,然后逛街的时候,却依然还是会遇到小混混骚扰,然后经过一番奋力搏斗之后,最终撂倒那些小混混,然后可能还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请到警察局,最后身份暴露才一下子翻盘,这样的剧情本身,其实就是非常不合理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格局,一个人如果总是做和自己格局不符合的行为,就很容易会让人产生厌恶的感觉

    从爽文的角度上来说,一个街头混混的主角,在街头上狠揍了另外一群街头混混,当然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因为这种行为,是符合他们的身份的,在他们的身份的角度上,这种行为是能够给读者带来爽快的感觉的,哪怕主角因此负伤,也并不是一件会让人读者觉得不爽的事情!

    但是,如果从官场小说的角度上来说,主角和这种流氓混混有任何的对话,这样的情节本身,其实就已经是一种虐主的,因为以主角的身份来说,和对方的差别实在是太大太大,不要说是亲自动手打架了,就算是被口头上的调戏,行动上的调戏,其实就已经算得上是一种虐主的行为了,如果主角本不能雷厉风行的做出反击,这样的桥段其实反而是非常虐主的,偏偏一些作者却还是乐此不疲,觉得这是非常爽快的桥段

    桥段爽快与否,本质上来说,还是要看主角的身份和地位来定的,一个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人,如果能够在高人满地的场合之中出一个小风头,那么就是一件非常爽快的事情了,而反之,如果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在一个高人满地的场合之中出一点点小丑,那么恐怕也是一件非常虐主的事情

    说到底就是,格局的问题

    有什么样的格局,就做什么样的事情,不要去做那些自己身份不应该去做的事情,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要做到的本分!

    扮猪吃虎这种行为,本身其实就是不合理的,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轻易的去做这样的事情,明明是老虎,为什么要去扮猪?

    (。)

第一千九百五十章 所谓人道六() 
乱石神殿。

    从某种意义上了来说,不管是扮猪吃虎也好,又或者是所谓的有眼不识泰山也好,本质上来说,其实都是不符合人道的行为

    从那些上位者的心态的角度上来说,他没有理由去装扮那些普通人,即使他们微服私访,也不会做出和自己装扮身份不符合的行为

    比如说,如果自己身穿着普通的衣服,他们就不会像是平时那样出入各种各样的高级场所,他们只会去做和自己的身份相互符合的行为

    毕竟,所谓的中庸之道,本质上来说,就是建立在得中得正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身份,就应该做出和自己身份相互匹配和符合的行为,这样才会符合社会的认知,才会得到其他人的认同,而反之,如果一个人的身份和他表现出来的行为,没有办法相互符合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被人质疑怀疑

    就像是一个人如果说自己是土豪,但是却又没车,也没有名牌衣服和手表,更加没有司机和秘书,那么无疑是非常缺乏信服力的,很多时候,人之所以被轻视,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自己的做派上的问题

    当然,那些所谓的狗血桥段,之所以会出现,除了这一方面的因素之外,另外一方面的因素,也et同样存在,也就是所谓的门童或者服务生狗眼看人低的因素

    如果说,一个人因为自身不合适的衣着或者不合适的言行,从而得到了其他人的鄙视和轻视,那么这个人自然应该要为此负责,因为做出这种行为本身,其实就是不符合人道秩序的,就像是大街上一些衣着过于暴露的女子,总是会被认为从事一些不正当的职业,很多人觉得这种怀疑是一种对于其他人的歧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可言

    人对于其他人的衣着,总是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认知的,性感的打扮和风骚的打扮,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绝大多数的时候,在大街上,那些衣着过于暴露,至少有一部分的比例,绝对是从事那些特殊职业的人群,因为普通人,就算是为了想要凸显自己的魅力,也不会使用一些过于极端的穿着

    而反之,如果一个人已经把自己应该做的部分都已经做好了,穿着打扮言行都做到了表里如一,行知如一,那么这样的人,就应该得到也必须要得到尊重

    而如果对这样的人还抱有轻视或者轻蔑的态度,那么其实也同样是违反人性和人道的行为

    说到底,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总是有一个是非对错的,也总是有一个尺度在内的

    就像是现实之中的任何交替事故,都势必是一方或者双方的责任,至于究竟是哪一方在事故之中的责任更大,或者是某一方的全责,自然是需要根据交通法规去进行认定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只是相比起法律来说,人道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一件事情之中,如果双方都有错误,那么究竟谁的错误比较大,谁的错误比较小,很多时候,是比较难以权衡的概念

    但是不管如何的难以权衡,绝大多数的人,在判断是非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的,这种标准,和法律完全不同,完全是一种以人道的角度去判断是非的理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一个人偷狗贼,应该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说到底只是偷窃他人的财物而已,如果只是不值钱的土狗,那么偷狗贼也不会因此获得太重的量刑,甚至可能达不到偷窃的标准

    但是,如果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偷狗贼在很多人的心中,其实是非常非常可恨的存在,可恨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一个新闻,说一伙偷狗贼,在使用毒杀狗的毒针的时候,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身上,最终毒发身亡而死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比较倒霉的事情,但是在民众的评论之中,却没有人觉得这两个人死得非常冤枉,更多的人都觉得,偷狗贼被自己毒狗的针毒杀,是一件罪有应得的事情!

    是的,罪有应得!

    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人的潜在意识之中,偷狗的人,就算是为狗偿命了,也只是一个罪有应得而已!

    这也就是人道和法律之间的矛盾所在了,在法律之中只是小偷小摸甚至没有达到案件标准的犯罪行为,但是在人性的理念之中,这种行为却死有余辜!

    同样的道理,还有像是女子的偷情也是如此

    从现实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子偷情其实算不上是什么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是违法行为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违背了道德而已

    但是,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这种行为却是很难让人容忍的做法!

    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因为偷情或者未婚先孕而被浸猪笼或者烧死的,可以说绝对不在少数,在那种时代之中,这种行为在人们看起来,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子偷情,被打死就是活该的,这种理念也是深入人心的

    而这种极端的观念,到了现代社会之中,自然是不会依然存在,但是不管怎么说,绝大多数的人,对于这样的行为,却还是不会抱有任何的好感的

    甚至,如果在现代社会之中,一个男人因为自己的妻子出轨而选择杀妻,也不见得会得到所有人的讨伐,甚至可能会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因为这样的仇恨和屈辱之下,对于男人来说,做出任何的选择,其实都没有什么可以去指责的理由

    而如果男人面对这种情况,还选择唯唯诺诺的,这样的男人,才会被绝大多数的人认为是窝囊,认为不配当一个男人

    尽管现代社会早就已经公开宣扬男女平等,但是实际上,男性依然在社会之中占据主导地位,男性的偷情更多的时候只会被认为风流,而女性的偷情,则往往会被认为道德上非常严重的瑕疵,甚至在法律的层面上,人们也更加倾向于让出轨的女人彻底被净身出户

    说到底,这也是人道的一部分

    这种人道秩序本身,其实也是一种漫长的积累的过程

    和这种情况类似的,还有许多现实之中的其他状况

    比如说,同样是打人,如果被人殴打的,是一个无辜的女学生,那么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对这个女生报以一定的同情,认为必须要对打人者做出严厉的制裁,才能真正平息民愤,才能够以正视听

    但是,如果被打的是一个小偷,绝大多数人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只要不被直接打死,绝大多数人的还是会认同这种殴打小偷的行为的,尽管会有一些道德君子跳出来说要依法办事,但是绝大多数的人,却还是会期望这种拳拳到肉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内心之中对于小偷这个职业的怨恨和不满

    而如果被围殴的是一个人贩子,那么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这样的人就算是被打死了,也是活该的,打死人贩子的人,不仅仅不是一种犯罪行为,反而是一种英雄行为,是应该被表彰的

    说到底,打人本身都是一种犯罪,但是不同环境之下,面对不同对象之下,同样是打人,在人道之中,被赋予的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同样的道理,复仇也是如此!

    复仇这种行为,究竟是不是正义,本质上来说,还是要看复仇本身的尺度而定的!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仇恨,说到底无非就是因果而已!

    种什么样的因,就得到什么样的果!

    因果如果相当,那么复仇结束之后,就会让人念头通达,而反之,如果过度的去复仇,那么仇恨就会产生新的仇恨,从而变成一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状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在天龙八部之中,其实就是一个仇恨循环的故事

    以萧远山为例子来说,仇恨的源头,是因为武林群雄对于他们一家三口的截杀

    杀妻之抽,夺子之恨,自然可以算得上是不共戴天

    所以对于他来说,哪怕他只会做出了很多复仇行为,杀死了很多的相关人士,但是这样的行为本身,却只能算得上是一种正当的复仇行为

    在这件事情,他其实是没有错误的,因为他的复仇,始终在一个合理的尺度之内,要说唯一有一点瑕疵的,无非就是杀死了乔峰的养父养母,除此之外,被他杀死的人之中,几乎是没有什么可以算得上是无辜的人的存在

    而对于那些武林群雄来说,他们被萧远山杀死,但是严格说起来,他们仇恨的源头,却应该是当时的带头大哥,也就是少林寺的玄慈方丈

    而少林寺的玄慈,如果要选一个仇恨目标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慕容博了

    然而,慕容博假死,使得玄慈只能让自己成为了萧远山父子仇恨的终点,于是也引发出了一系列的故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的仇恨的源头,其实都是在假死的慕容博的身上的!

    在这个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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