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时我们发动反冲锋,绝对可以将人类逼下城头,不过,我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们,反而需要利用这个机会多多消耗人类的实力,所以没有驱赶人类,而是一次次进行拉锯,让他们总有机会继续登上城头,补充兵力。于是,青城要塞上就出现了空前激烈的争夺战,人类一步一步地推进,又一步一步地后退,反反复复,将一具具尸体丢在了城上城下。
本来这种战术,必定也会给我方带来巨大地伤亡,不过,万幸地是我方有着数量众多地萨满支持,而四千米诺斯战士又拥有了“守望图腾”和“忍耐光环”,而人类由于内斗,并没有带来属于光明圣殿的神官在后方支援,所以,我们的伤亡比起人类而言是微乎其微的。
城头上的战斗持续了一整天,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人类军团参加攻城的第二军团和贵族私兵都已经精疲力竭了,只能丢下四千多具尸首,缓缓后退。
“该死的左文,你提的什么计划,说兽人的要塞有重大缺陷,根本不堪一击,现在呢?我们的部队伤亡超过一半了。”对着幕僚愤怒咆哮的,正是第二军团的军团长艾维,今天他的部下伤亡最大,进攻的时候还没有感觉,只是觉得再进一步就可以突破兽人的拦截了,于是不停地把部队调上去,结果最后一统计,才发现死亡地士兵超过三千,加上重伤无法继续战斗的,整个第二军团已经丧失一半战力了。
“左文,我想我们需要一个解释。”不只是艾维,今天的损失让所有人触目惊醒,即使巴斯滕非常看重这个首席幕僚,但是此刻也不由得心中怪怨。
“大人,众位将军,在下也知道今天的战局并不顺利,但是,这并不说明我们之前的估计有错。众位可曾看到兽人要塞上出现过投石机?有没有弩车?甚至他们连滚木雷石和弓箭都没有用,至于之前情报中的魔法大炮更加没有出现,我们的军队就这样登上了城墙,和敌人直接发生了白刃战,可以说,除了重骑兵不能冲锋以外,就和平原遭遇战没有区别,这样的优势难道众位还不满足吗?难道众位指望敌人比没有城市依托的时候更弱,才算占据优势吗?兽人有魔法师和萨满压制我们,牛头人的战力卓越,装备精良,这些不利条件难道当初我们不攻城就不存在了吗?”
左文侃侃而谈,在座的将军们都无言以对,其实左文现在讲的,他们今天在战场上都感受到了,所以才会激动不已,不断增加兵力发动攻势,想要一鼓作气攻破城市,哪知兽人的防御如此坚韧,在城头上十几次反复拉锯,人类一点便宜都没有占到,反而在不知不觉中损失惨重,这才对着提议攻城的左文发难。
“好了,大家当初一致同意的进攻计划,所以也就不要怪谁了,现在我们的问题是,下一步将如何进行。毕竟我们已经无法再承受一次今天这样的损失了。”巴斯滕虽然心痛自己的部队,但是也不愿意继续在无用的话题上停留,马上开始新的话题。
“大人,我们真正的优势不在近身搏杀,而在于集团作战,攻城无法击溃兽人,最好能够把他们引出城堡,才好消灭他们。”雷霆骑士团团长塔斯因为今天没有参战,所以毫无损失,但是天生嗜战的他不仅不庆幸,反而战意汹汹,极度渴战。
“说引就引出来?那么兽人建造那座要塞干什么,看着好玩吗?”心中烦闷的步兵军团长艾维马上反驳。
“如果,我们明天提出和兽人高手单挑,应该可以成功。”贵族私兵指挥官西蒙尼特突然说出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话来。
“你……没糊涂吧?单挑?你以为这是传奇故事吗?”骑士团长虽然嗜战,却并不打算将希望寄托在童话上。
“不,虽然现在在人类世界里集团军作战已经成为常识,但是在宣扬崇拜个人武力的兽人联盟,单挑这种传承了几千年的战斗模式依然被保留了下来,只要一方提出挑战,并且腾出战场,另外一方几乎都会迎战。在西方战线,曾经多次利用这种方法打击格杀兽人将领,从而夺取胜利,只是后来狮族调去了三个剑皇坐镇,甚至由兽人王亲自出手,用“武帝霸皇诀”重创了维京帝国的“沧海剑圣”,使得人类军团不得不放弃了这种战术。这件事,伯爵大人也是听说过的。”
“是的,确有其事。”巴斯滕点点头,“今天我们的剑宗级高手都没有出动,只有两位剑豪登上了城墙,如果明天我们提出单挑的话,兽人一定会出城迎战,按照兽人习惯,他们也会带着军队出城列阵,等到我们取胜之后,立刻发动骑士团突击,一举击溃兽人。”
“这个……如果我们失败了,不,我是说如果兽人也有剑宗级高手怎么办?毕竟兽人高手从来都比我们同级高手强大。”一个将领有些迟疑地问道。
“这个不必担心,我们的‘雷霆骑士’塔斯团长已经是九级剑宗了,贵族那边的两位供奉剑宗也相当强横,而且,这种决斗是可以使用坐骑的,兽人虽然可能有两头九级比蒙,但是谁都知道那东西不能骑乘,有‘雷暴龙犀’和‘闪电独角银飞马’在,即使面对剑皇也可以周旋一下,何况我们还有秘密武器没用呢。”巴斯滕自信无比地说道。
第二天,当我们受到人类要求进行决斗的挑战之后,我不由得对凯瑟琳竖起拇指:“真的被你猜对了,只是,不知道人类是否承受得起这份‘惊喜’就是了。”
第三十二章 地动雪舞铠魔幻
关于单挑这种制度,我在前世就久仰大名了,在从小听到的说书和话本里,关云长、赵子龙、李元霸、罗成等等这些名将,大都会在阵前和对方将领单打独斗,或是一刀将对方斩于马下,或是大战三百回合,甚至是挑灯夜战,绝世强者的辉煌战绩让童年的我心驰神往,如痴如醉。
然而,当我长大以后,亲眼见过大宋和金国,金国和蒙古的战争之后,才发现根本就没有那个主帅会跑出去和敌人厮杀,顶多就是全军冲锋的时候,冲在前面而已。于是,我才知道,小时候憧憬的英雄,不过是活在想象中的人物而已。
当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从吟游诗人口中了解到,星海大陆上真的一直存在着武将单挑的制度,这主要是因为兽人掌握斗气能力,并且建立帝国之后,高手和普通士兵的战力差距不断拉大,如果一个剑皇在战场上放手屠杀敌人的普通士卒的话,最后无论胜负,损失都是双方无法接受的,所以后来除非兵力悬殊,或者高手战力有巨大的差距,否则双方的高手都会优先挑战对方的高手,这种习惯最后渐渐演变成为阵前单挑的制度。
这种制度在兽人主宰大陆的万年时光里,被各族高手所接受,成为史诗中必定出现的场景,伴随英雄的名号而传扬。只是后来人类崛起之后,自身的高手出现比例远远不如其他种族,却依靠庞大的人口数量,发展出大军团联合作战的方法,依靠不怕牺牲的巨大后备兵源,和紧密协同的战阵配合,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顶尖高手在战场上的绝对优势。
后来“剑圣之祖”雷茵斯特出世,创下“无名剑诀”这种完全为人类量身定造的修行功法,使得人类武士在黑铁、青铜、白银、黄金等级的战士出现比例暴增了几倍,从原来三四百个人族才有一个黑铁武士,变成如今六七十个人里就可以有一个,而且在剑豪级别之前的战士晋升的难度也大大降低,所以人类军团里才会全部使用黑铁战士为基础,更有成百上千的青铜、白银战士挥霍,也幸好雷茵斯特的“无名剑诀”只写了金银铜铁四部,如果连剑豪、剑宗、剑皇的数量也大幅提升的话,以人类总共五六亿的人口基数,兽人恐怕早就被灭族了吧,不过即使如此,面对成千上万阵势严整的人类武士,也足以让兽人剑皇退避三舍了。
力量的变化导致规则的变化,传承了万年的单挑制度,就这样渐渐消失在铺天盖地的人类人海战术里了。所以当昨天凯瑟琳预计,人类可能因为损失过大,而利用古老的单挑制度引我们出城战斗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表示怀疑。不过等到人类真的提出使用称为“武魂斗”古老决斗方法的时候,大家才知道凯瑟琳的预言如此准确。
“没什么,只是以前不少人类军团都作出这种选择罢了,第一个使用的是天才,第二个是人才,第三个就是蠢材了。”凯瑟琳在众人的赞叹中如此解释道。
“武魂斗”属于六百年前制定的单挑武斗规则之一,是直到兽人帝国崩溃为止,一直实行且被绝大多数种族接受的武斗规则。现在人类主动将大部队撤出一公里以外,仅仅留下三千士兵,就代表他们准备进行三战决胜负,留下的士兵是贵族私兵,虽然没有正规军团的整齐,却拥有高于正规军的个人战力和装备。
“血蹄酋长,请带领三千米诺斯战士出城列阵,惠灵顿大师,请在城头观战,凯瑟琳,随我出城,今天就让他们明白谁是井底的青蛙!”我终究还是未曾改变过心中学武之人的本性,看到可以纵情一战的机会,立刻意气风发。
“玄风大人,请问什么是‘井底的青蛙’呢?”
“咳咳……凯瑟琳,这个问题我以后会解释给你的。”
我转生的事情,一直被我当作秘密,从未向人说起,反正说了也不会有人相信,不如专心作个狼人,桃花岛弟子从来将礼仪伦常当作狗屁,当年我拿活人练功也理直气壮,自然并不在乎一个人类的身份。只是前生博览百家,三教九流都有涉猎,这些精妙的哲理典故却已经渗透我心,虽然因为语言差异,那些风流文采不会顺嘴说出来,但是一些典故却会不经意地用出来,以前我碰到的家伙不是粗陋无文的兽人,就是不了解兽人文化的人类,听了不明白,也只当我高深莫测或者胡说八道。偏偏如今碰上一个天才横溢,胸罗万卷的凯瑟琳,每每听到我有超出她所知的话语,就会不断追问,害得我不得不将诸子百家的寓言典故一一讲来,然后看着她眼中惊讶叹服的光彩,心中为自己欺世盗名而惭愧,虽然我不在乎什么道德廉耻,不过这种事情很没有“风骨”啊,对了“风骨”这个词也要小心,不能说出来。
出了城门,就看见对面军团前方站着七八个人类,为首的正是昨天那个展示超级大嗓门的巴斯滕,今天同样是一身金甲的他,却没有带着他那匹银色独角飞马,后面的几个人,有的穿着重铠,有的却只有华丽的丝绸服装,不过无论装扮如何,却都有相当水准的实力。
“对面的兽人,谁是你们的首领?”巴斯滕踏前一步,大声问道。
“是我,枫丹白露的主人玄风。暴雪。沃尔夫,你就是巴斯滕对吧,说出你们的决斗人选。”此刻我不得不叹息,差距啊,我们已经清楚地了解了人类的大半消息,而对方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什么,这“知己知彼”一条,我们已经胜了。
巴斯滕也有些惊讶,因为他看到站在前排的是一个高大魁梧的牛头人,一个年少的狼人和一个绝色的人类少女,虽然他无法清楚分辨凯瑟琳的种族,但是比起身着古老的星辰号角战袍,牛角上套着黄金宝石饰环的血蹄酋长,我这个仅仅穿着不起眼皮甲的狼人,实在没法相比。何况昨天城头的战斗,米诺斯战士全面展现了强大的战斗力,所以巴斯滕自然以为那个牛头人才是眼前城堡的主人。
不过现在也不是他追问这种事情的时候,于是他转头招呼身后的一位壮汉,然后介绍道:“这位是来自北方冰原的瓦尔哈拉族剑宗——嚎,他将会是我方第一个出战的勇士。”
北方冰原?瓦尔哈拉?我们这边城上城下的兽人听了都倒吸一口冷气,那不就是我们雪狼部落长年驻守北方,专门抵御的冰原野蛮人吗?这些普遍身高九尺,长得还算像人的种族,其实是远古种族“冰霜巨人”的后代,虽然他们已经没有的祖先足以挑战巨龙的恐怖实力,却依然从血脉里继承了足以匹敌兽人中熊族甚至狮族的体质,加上天生不畏冰寒,又狂暴嗜战,才和兽人争斗的几千年。早就听说人类为了钳制兽人联盟的兵力,不断给冰原野蛮人提供援助,没想到现在居然有野蛮人加入人类军团了。
我和凯瑟琳对视一眼,同时说:“我来。”
忽然,我们看到一只大手挡在面前,只见血蹄酋长踏上两步,在我肩头拍拍,笑道:“小白狼,乖乖看我的吧。”
说罢,这位米诺斯酋长大步上前,高声叫道:“米诺斯部落酋长,血蹄。米诺斯,出战第一场决斗。对面的小家伙,过来吧!”
我看着血蹄龙行虎步地走向对手,不由得身手摸摸肩头被他拍过地地方。这头老牛居然一直隐藏了实力,凭刚才一瞬间地接触,我可以肯定,他的“月炎斗气”绝对已经修炼到了八级以上,甚至还会更高。虽然冰原野蛮人比之同级兽人高手不仅不弱,甚至比大多数种族都强大,但是比起作为异种的米诺斯战士,仍然有一些差距,只要老牛在斗气修为上不差,就不会输给他。
同样大步前行的野蛮人剑宗上身赤裸,下身穿着不知名的毛皮裤子,光着双脚,须发杂乱。手中的武器是一柄有着八尺长柄的灰色单刃巨斧,斧面两侧各有一张骷髅脸突起,整个斧身上缭绕着冰寒的灰色雾气,不时形成扭曲的人脸,发出无声的哀嚎。
“传奇武器,先祖的冰魂战斧。”野蛮人扬起战斧,用蹩脚的通用语喊道。
“我的武器也是传奇级武器,战斧——炼狱之眼。”这边老牛血蹄也从战袍下抽出一柄两尺多长的单手战斧,这柄斧头却是赤红色,由七片大小不同的斧叶错落构斧轮,中间镶嵌了一颗暗红色的宝珠,斧头不断散发出夹杂黑雾的火光。
两个体形巨大的战士越走越快,终于像两头巨兽一样撞在一起。
“轰~~~~”
冰与火的碰撞爆发出巨大的轰鸣,夹杂灰白色冰流和黑红色火焰的漩涡将附近的地面炸得面目全非,正面对撞得两位战士同时向后退去,野蛮人剑宗嚎连退六步,脸上一片凝重,老牛头血蹄退开三步,脚下土地碎裂,又大吼一声,再次冲上去。
刚才一次交锋,可以看出老牛的力量高出对手一线,不过对方野蛮人的斗气修为也达到了“月炎”八级的水准,才会让老牛后退。不过老牛以单手拼对方双手,仍然占据上风,说明他他犹有余力。只是双方的实力尚未见底,胜负依然难说。
再次交锋的两位力量型战士,都开启了自身的斗气的“月属”,野蛮人用的斗气,明显是北方冰原特有的“极地吹雪斗气”包含“暴风急速”和“冰雪纷飞”两种月属,一旦开动,数丈之内全是暴风雪,阻碍对手的行动和感观,而使用者则完全不受影响,反而可以利用暴风加速,神出鬼没,一改野蛮人大刀阔斧,正面决战的风格,往往让人无以应对。
反观血蹄酋长的月属,却完全不是我了解的任何一种能力,只见他全身不断涌动着水波一样的暗金色光晕,在暴风雪的领域里挥舞战斧,只守不攻,那咆哮的飓风和飞舞的雪片冰雹仿佛对他完全没有影响一样,稳稳地将野蛮人从四面八方发动的进攻完全封住,滴水不漏。
“老牛的武艺不错嘛,每次和野蛮人对碰的时候,都会将战斧作微小的震动,泄去敌人的攻击,实在是非常高明的手法。不过他身上的光晕到底是什么呢?似乎可以增加防御,又可以提升攻击和力量,找人问问。”
我回头叫过一个米诺斯战士的队长,询问老牛的武功资料。探听别人武功秘密的事情,在前世的江湖上绝对是大忌,即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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