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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很悲伤的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列夫骑士老爷的城堡,列夫老爷正在跟管家和一个行商的商人在斗地主,自打杨毅离开后,列夫老爷对斗地主的热情又上升到了一个高度,饭可以不吃,水可以不喝,觉可以不睡,地主却是一定要斗的……
因为杨毅离开的时候,赞赏了列夫骑士一句:“尊敬的列夫骑士,你简直就是个赌神。”
于是列夫骑士就在为成为赌神而奋斗,当马夫鼻涕一把泪一把告诉他杨毅用他赢来的母马把他所有公马都给勾引走了的消息后,列夫骑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那个一脸和善,跟他有着相同爱好的洛克郡骑士该干的事吗?
列夫骑士对杨毅的印象非常好,虽然开始觉得他黑眼睛,黑头发的有些怪异,斗了三天的地主之后,列夫骑士甚至把杨毅当成了朋友,一个非常好的朋友,还在期待着他会回来继续他们斗地主的友谊。
可谁知道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最让列夫骑士感到愤怒的是,杨毅简直就是赤果果的背叛,背叛他们的友谊,用卑鄙无耻的招数骗了他,还一张嘴就要一万个金币,愤怒的列夫骑士推翻了牌桌,对管家吼道:“去,把所有的领地的士兵都找来,我要让那个无耻的洛克郡骑士付出鲜血的代价!”
六十一章 永不为奴
杨毅这几天过的很紧张,他知道列夫骑士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害怕列夫骑士带人偷袭,害怕战败,洛克河附近警戒的人早就派了出去,杨毅每天都全副武装等待消息,睡觉都睡不踏实,等了几天后,列夫骑士派人来下战书了。
战书约定在后天的下午两点,列夫骑士将带领一百名士兵,跟杨毅在洛克河决战,杨毅要是害怕的话,可以现在就投降,列夫骑士以贵族的名字起誓,将会给杨毅贵族的待遇……
杨毅手里的战书十分考究,还烫着金字,简直跟结婚请柬有一比,让他很是懵逼。
战争应该是尔虞我诈的,互相欺瞒,以最终的胜利为目的,什么手段都可以拿出来用,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历代战争,那个不是机谋百出,算尽天机,有十万人就敢称百万,精彩纷呈,被后人谈论千年。
列夫骑士倒好,直接告诉杨毅他要带多少人,约好时间,大家决战,这是打仗还是约架?杨毅的性格本来就谨慎多疑,不敢当真,把福曼叫来一打听,别说,童话世界里的贵族们打仗都是这么打的,先下战书,约好各带多少人,时间,聚在一起战斗。
最为奇特的是,弓箭不能朝着贵族放箭,不能击杀贵族,只有贵族能杀贵族,而贵族被俘虏后,可以用财物把自己赎回去的……据说这是贵族精神,福曼解释完,杨毅就明白了,这是贵族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约定成俗。
怕死就怕死呗,偏偏说是贵族精神,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杨毅怕的是列夫骑士偷袭,毕竟洛克郡没啥军事力量,就那么三十多个骑兵,虽然被琼斯狠狠的练了几个月,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见了血哆不哆嗦都不好说,可要是列阵,面对面的打仗,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战书肯定是要回的,杨毅想起后世成吉思汗对花剌子模的使者说过一句特霸气的话,觉得很应景,挺胸抬头对福曼道:“替老爷我起草战书,就写,你要战,便作战!”
听到杨毅装逼的战书,福曼很懵逼,问道:“你还没说带多少人应战。”
不识趣的人,真的是……杨毅无奈对福曼道:“他傻,我可不傻,就这么回,后天下午准时见!”
福曼去回战书去了,杨毅把琼斯叫了进来,告诉他和列夫骑士后天约好了在洛克河,两个领地进行第一次战争,不过,杨毅并不想把全部人马拉出去跟数人头一样傻乎乎硬拼,他的想法是自己带十个骑兵,跟列夫骑士正面对峙,让琼斯带领二十个骑兵绕到列夫骑士背后,从背后偷袭,并许诺在战争中拼命作战向前的战士,战后至少有二十个银币的奖赏,谁杀敌最多,奖赏的就越多,还可以晋升为十夫长。
对于洛克郡士兵的军职,杨毅早就和琼斯商量了出来,决定摒弃不科学的军职,而是用后世的军职,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并且每升一级,对应的报酬就会升一倍,比如一个普通的战士一个月是十个银币,那么十夫长就是二十个银币,百夫长就是四十个银币……以此类推。
杨毅的这种薪金鼓励制度,让洛克郡的三十个小伙子拼命的训练,只要升一级,是真的能养家啊,真的就是天差地别,何况他们是杨毅起家的底子,只要好好修炼,以后扩军了,难道还能不升官?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训练时间短,杨毅却相信三十个新兵应该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可琼斯是这个世界的人,秉承着这个世界的规矩,据理力争了几句,说他这样打仗是不对的,是不名誉的,传出去会对杨毅的名誉造成损害。
可杨毅下了决心不那么玩,他又是骑士老爷,琼斯只能是无奈的答应下来,布置完杨毅决定这两天不能闲着,应该练练剑术,找了一把长剑,在庄园里面劈砍,劈砍……
两天后的中午,杨毅跟战士们吃了个半饱,一直耐心等待,等到快三点的时候才骑着马,带着十个骑兵,慢悠悠的朝洛克河边而去,晚一个小时到达指定战场,杨毅是故意的,故意让列夫骑士和他的士兵们多等等,消耗他们的耐心和血勇之气。
杨毅懂得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用白不用,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的百姓一**的从家里走了出来,有的骑马,有的干脆步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手里都拎着武器,有刀剑的拎着刀剑,没刀剑的拎着斧头,锄头……默不作声,跟上杨毅的队伍,一个个的眼神坚毅,显然他们也要上战场。
跟在杨毅身边的福曼想让洛克郡的百姓回去,却被杨毅拽住,大声道:“每一个洛克郡的人民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家园,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何况列夫带领士兵是来侵略,在我的故乡有句话说的好,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剑,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打击列夫侵略者,人人有责……”
话说的很大声,就是给洛克郡的人听的,听的洛克郡的人民热血沸腾,尤其是那句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实在是太给力了,可是……不是他们的骑士老爷先骗了列夫骑士老爷的马嘛?这样说真的好吗?
不过,喊着这样的口号实在是太热血沸腾了,去特妈的列夫骑士老爷……在杨毅的鼓动下,洛克郡的百姓高声叫喊:“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枪,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
福曼目瞪口呆,杨毅却得意洋洋,洛克郡的百姓还是有良心的,没有白给他们发钱,杨毅忘记了洛克郡的百姓本来就是刁民,穷山恶水的刁民,洛克郡的人各个都是刁民,只不过是杨毅手段更高明,把他们征服了而已。
最重要的一点是,杨毅也是刁民,甚至比洛克郡的百姓更离谱,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离经叛道,却是那么过瘾,这样的骑士老爷,能不受洛克郡百姓的爱戴吗?于是乎,一路走来,洛克郡的人民跟过节一样,喊着口号,拿着武器,杀气腾腾的来到了洛克河边。
贵族间的战斗是要正正经经的,是要穿上铠甲让两位骑士老爷先战斗的,这样打群架是没有荣誉可言的,但是杨毅留了个心眼,只是说列夫骑士来找他报仇的,要把洛克郡所有的马都要回去,却没说战书的事,所以洛克郡的百姓并不知道列夫骑士下了战书。
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支持他,本来有些忐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赢定了!列夫骑士,敢跟老子叫板,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人民战争,老子让你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洛克河对面的列夫骑士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约好了两点决战,可是快到三点了,杨毅还是没有来,他两点就披上了重甲,实在是太沉了,等了半个小时无奈卸甲休息,刚休息了不大一会,就见杨毅带领着十个骑兵,和洛克郡的百姓来到了河边。
列夫骑士虽然爱斗地主,但也不太傻,他早就打听到了洛克郡的虚实,洛克郡自打新的骑士来到领地之后,召集了三十个士兵,就三十个士兵,所以这一次列夫骑士来了一百个骑兵,三倍多的兵力,还不立刻就把洛克郡给打垮了?
一定要惩罚洛克郡的骑士,把他俘虏了,仍然给他贵族的待遇,让他天天陪我斗地主,但是他没想到,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整个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里面还有七个小矮人……几百号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
“快,快给老爷我披甲!”列夫骑士急忙翻身起来,让侍从给他披甲,列夫骑士的铠甲,当然是上好的,银光闪闪擦的锃亮,可全身包裹式的重铠,由整张铁皮按身体包裹而成,关节部分也由弯曲的铁皮包裹连接,重量得有五十斤,不吹牛逼的说,就列夫骑士的铠甲,穿上起码得十分钟。
整套铠甲拼装上,直接就能竖立在地上,当真是威风煞气,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甚至连甲都没有,就穿了个琼斯的破烂皮甲,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自己穿着,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实在是寒酸,甚至连遮掩头部的帽子都没戴,就这么轻装而来。
列夫骑士当然是看不起杨毅的,杨毅也没指望他能看得起,看不起自己的人多了,他列夫骑士算老几?而且他也没耐心等待列夫骑士穿好铠甲在战斗,那不是傻吗?他可不是宋襄公,也不是真正的贵族,他是穿越来的啊。
看到河对面列夫骑士在忙忙碌碌的披甲,一百多个穿着皮甲的骑士杂乱的围成一堆,有的甚至还没上马,杨毅就知道他赢定了,都没带犹豫的,抽出腰间的破剑,朝着前面挥舞,大声喊道:“打击侵略者,洛克郡的人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永不为奴!”
喊完策马就朝列夫骑士的阵营冲了过去,一点都不按照套路出牌,十个轻骑兵抽出长剑跟随着杨毅,后面是洛克郡的男女老少,一起热血沸腾的大喊:“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民永不为奴……”
也不知道谁要让他们屈服,谁要让他们为奴,管他那,反正这样喊很带劲,于是洛克郡的人潮水般朝着列夫骑士冲杀了过去……
六十二章 毫无悬念
杨毅的骑术仅限于能骑马奔跑,挥剑砍人都做不到,洛克郡的士兵们虽然骑马的时间也不长,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很是能吃苦,不管琼斯怎么操练都能坚持下来,为了能够提升骑术,有的小伙子恨不得睡觉都把自己绑在马背上,毕竟杀敌赏赐丰厚,要是能升一级,当个小军官就能让家里不在贫穷,过上好的生活,洛克郡的人实在是穷怕了。
小伙子们的骑术比杨毅高明,在杨毅发起冲锋之后,十个轻骑兵就抽出了长剑,跟打了鸡血似的朝着还在披甲的列夫骑士冲了过去,竟然超越了率先冲锋的杨毅,后面的百姓也是人人大呼小叫着瞬间冲过了洛克河。
福曼紧紧守在杨毅的身边,手中的魔法棒闪耀着光芒,列夫骑士都懵逼了,扭动着配胖的身躯还在穿铠甲,大声叫喊道:“快快!用弓箭射死他们!”
列夫骑士手下有四十个弓箭兵,听到他命令,从背上摘下弓箭,可还没等搭弓,猛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回头看去,就见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从背后冲了过来,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喊声如雷,各个都抽出了长剑,亮晃晃的长剑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列夫骑士这边的士兵也没怎么上过战场,无非是跟在骑士老爷身后作威作福,而且他们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打仗的,甚至都没听说过,按照规矩,双方就应该排兵布阵,面对面的冲击,谁赢谁输,看谁的战阵更坚固,看谁能冲击的次数多,一般来说,当士兵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就会自动崩溃,认输。
那有洛克郡这样的,不管不顾,甚至都不等他们骑士老爷披好铠甲就冲了过来,身后还有一队骑兵,两面夹击……这就太操蛋了,更操蛋的是,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冲杀过来,列夫骑士惊慌之下,竟然让他们转头先射琼斯……
等弓箭兵跑到队伍后面,根本来不急拉弓,琼斯已经带着骑兵冲了过来……战争结束之快谁都没有想到,杨毅都没有想到,琼斯一个冲击之下,列夫骑士的士兵就崩溃了,乱做一团,当琼斯挥舞起手中宝剑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崩溃的速度就更快了。
列夫骑士的士兵们开始逃跑,可杨毅也带着人过来了,还能跑到那去?而且列夫骑士的士兵太软弱了,在洛克郡士兵的眼里,简直就是活动的银币,于是乎,振奋精神,冲杀了都没一个来回,所有列夫骑士的士兵就都举手投降了。
更惨的是列夫骑士,他连铠甲都还没穿上呢,就被冲阵的琼斯杀到了身边,只喊了一句:“我是骑士,贵族,你不能杀我!”然后就被琼斯用剑柄砸在了脑袋上,光荣的躺在了草地上,等杨毅冲过来,战斗已经结束了,卧槽!这特妈是战争?规模小也就算了,打的也是乱七八糟,都没现实世界中两个村的械斗精彩,就是特妈打群架呢。
杨毅哭笑不得,看着躺在地上穿了一半铠甲晕死过去的列夫骑士,实在是无语的很。
更让杨毅无语的是,洛克郡的人民得到了大胜,兴奋的嗷嗷直叫,追着列夫骑士手下的士兵玩命的打……杨毅急了,急忙对身边的福曼道:“阻止大家打列夫骑士的士兵,老爷我还有用,投降的都抓起来,不能死了,谁给老爷我打死了,赔偿我一个金币……”
福曼急忙去传杨毅的命令,洛克郡人民痛打落水狗的热情才消减了下去,杨毅很开心,琼斯却很郁闷,这仗打的也太轻松了,根本没显露出他的勇猛来,有点无精打采,杨毅却不这么看,琼斯冲阵的时候,那真跟个野兽一样,无人能挡,列夫骑士身边还是有两个忠心耿耿的骑兵的,一起去拦琼斯,却被琼斯两剑就给砍翻了,瞬间杀到了列夫骑士的身边。
如此威猛之人,跟猛张飞比也不差啥了,不愧是一只野兽……杨毅策马来到琼斯身边,轻声道:“小伙子们的表现怎么样?”
“还不错,都挺勇敢,但跟真正的勇士还有很大的距离。”
“嗯嗯,好好带领小伙子们继续努力下去,凡是挡在咱们前进路上的都是敌人,都等着你们去战胜,你们不光要战胜敌人,还要战胜高山和大海,今天起,咱们洛克郡的军队就算成立了,送你们几个字,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这句话是凯撒大帝在小亚细亚吉拉城大获全胜,欣喜的凯撒给罗马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语单词: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惜字如金,却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最强音!对于战士来说,这样的词语最能激起他们的血性和抱负,当然童话世界里是没有这句话的,可是从杨毅口中说出来依然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
琼斯的眼睛亮了,他明白杨毅话里的意思,杨毅的抱负绝不止如此,他们的征战只是刚开始,琼斯认真对杨毅道:“愿意为你效忠!”
琼斯旁边的轻骑兵同样因为这句话热血沸腾,虽然都在马上,却都弯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