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与魔网连接,所以只要破解了密码,就都可以使用魔法的力量。”
杨毅恍然大悟:“哦,老爷我明白了,你口中的魔网,其实就是一个巨大云空间,魔法师能从云空间上下载法术并使用,魔法师和女巫修炼的其实是内存,看谁的内存大,懂的多,借用的力量多,魔法力量就大,谁就牛逼,是不是这样?”
杨毅的话让王后懵逼了,问道:“什么是云空间?”
“说了你也不懂!”杨毅鄙视的看了一眼王后,但他知道了魔法师凭借着什么存在,也就是说,整个童话世界,其实是被一张无形的大网所笼罩,跟现实世界中的互联网,云空间类似,这个看不见的大网就是魔法师和巫师的力量所在,魔法师所学的,不过是连网的能力,用自己的身体,用特殊的咒语,材料,姿势,去连网,连网之后,才能使用魔网的力量。
杨毅很忌惮魔法的存在,这操蛋的世界里女巫和魔法师简直就是超然的存在,一不高兴就让你变成野兽,变成青蛙,变成睡美人……杨毅可不想中招,本来穿越到童话世界就已经很操蛋了,要是一步小心变成青蛙,野兽,那就更操蛋了。
“王后,你觉得……觉得我要是学习魔法怎么样?”杨毅充满期盼的问。
王后轻蔑的撇撇嘴,道:“我的骑士老爷,我并不想打击你,你身上一点学习魔法的潜质都没有,如果你去学习魔法,三十年都未必能感应到魔网的存在,更不要说毕业了。”
王后的话跟福曼差不多,福曼还给他留了面子,说他二十年能毕业,看来自己真不是那块料,杨毅也没在意,继续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真是因为那次魔法的力量来到的这个地方,我想回到原来的地方,魔法能不能做到?”
“很难,上一次我感觉到整个魔网的力量都用尽了,甚至魔网还借用了我的力量,应该别的女巫和魔法师也是一样,你想要回到原来的地方,除非在有一次那样的力量,可是基本不可能了,魔网也需要恢复,魔法师和女巫也不可能聚集在一起共同使用魔法。”
杨毅沉默了,问道:“魔网恢复魔力,需要多久?”
“最少也要几十年。”
杨毅又沉默了,几十年,几十年他都成老头子了,回去又能做什么?看来回到原来世界,比登天还要难了,杨毅虽然早就有这种心理准备,但听到王后毫不掩饰的说出来,还是有些黯然。
“我该怎么抵挡魔法对我的影响和迫害?”既然回不去,那就退而求其次,先保护好自己在说,一句话把王后问住了,看了杨毅半天道:“如果你是伟大的魔法师,当然不必怕魔法的侵害,可是,你成不了伟大的魔法师,那么你就需要有强大魔法的女巫或是魔法师在你身边保护你,很多国王都是这么做的,许多的魔法师和女巫,也被一些国家供养着。”
“好吧,我明白了。”杨毅点点头,对王后道:“现在你可以说你的企图了。”
“我就是一个魔法强大的女巫,如果你能把魔镜摔碎,让我出来,我会保护你的。”
果然就是这么回事,杨毅噗!的笑出声来道:“你不害我,我就谢天谢地了,还指望你保护我?何况你连身体都没有了,只有灵魂能做什么?我身边有福曼在保护,而且只要我布局成功,我相信会有许多的魔法师投奔我,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会用魔法重塑身体的,我有利用价值,杨毅老爷,我其实是女巫联盟中的一员,你放了我,我会去鼓动女巫们来效忠你的。”
看着王后有些焦急的脸,杨毅叹了口气道:“我的实力太弱小了,你又整出个什么女巫联盟,我就更不敢放了你了,不过,有一天我真的要是有了实力,你对我没有了威胁,我会考虑把你放出来,你就耐心的等待吧,最好为老爷我祈祷。”
杨毅说完,实在是没有心情继续跟王后扯淡,转身就走,还没等走到门口,魔镜里的王后突然开口道:“骑士老爷,福曼是个很危险的人,他的魔法力量很强大,要不是他,即使我魔法消失一多半,也不会被你们轻易打败!”
五十六章 招兵买马
福曼是什么样的人,杨毅心里有数,跟他一样都是来历不明,杨毅没少试探福曼,比如关在琼斯的牢笼里,比如把初夜权转让给他,可福曼就像是个傻乎乎的魔法师,无奈却又不过分显露对他的不满,杨毅也试探不出什么来。
但是杨毅知道,福曼对他应该是没有坏心思的,或许就是个来路不明的魔法师,又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不跟着他这个倒霉的骑士老爷,甭管怎样,杨毅都不可能对付福曼,何况王后的离间计实在是太明显了。
福曼不在庄园,杨毅让他带着金币去附近的领地买马去了,洛克郡建设初期,需要的马匹不是个小数,可是洛克郡却偏偏不产马,隔着洛克河对面是一个叫列夫骑士的领地,虽然两个领地之隔着一条河,差距却相当大,河对面草场丰美,牛羊,马匹成群,河这边的洛克郡却是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高,还靠着一座山。
洛克郡不产马,那就去买吧,杨毅手下能用的人不多,给了福曼一千个金币,不光是要买马,牛羊牲口都买,可是去了三天,福曼还是没有回来,出了书房,杨毅收拾利索,走出了庄园,走步来到庄园右边的几个帐篷前。
五个巨大的帐篷,就是洛克郡的军营了,杨毅很想建设一支效忠他的军队,因为他知道甭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没有实力都是悲剧的,所以过完了新年杨毅就让琼斯在洛克郡征兵,给出的价钱也很高,八个银币一个月。
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人对当兵没什么兴趣,尽管当兵挣的钱多些,还不用缴税,但年轻人大多选择挖矿和伐木,报名的人寥寥无几,招了一个星期的兵,只招来了三个年轻人,倒也不是说报名的人少,小娃娃和大叔都来报名,但是杨毅和琼斯对士兵的质量要求非常高,十六岁到三十岁,大了或是小了都不要,而且要健壮,听话。
符合标准的人真心没有多少,无奈的杨毅和琼斯把当兵的酬劳每个月又涨了两个银币,达到了每月十个银币的高价,如此一来,当兵的一年下来可以赚取一个金币还多,对洛克郡的人来说简直是笔巨富,于是有人不再去挖矿和采伐,选择当兵。
即使是这样,一个月后,加上外来的年轻人,杨毅和琼斯也才招到了三十个合格的小伙子,能招到三十个小伙子,杨毅已经很满意了,毕竟洛克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现在各方各面都需要人,又不能进口……
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人口也是财富啊,可招揽人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只能是先凑合着把架子搭起来,兵有了,但是没有兵营,只能是搭建了几个帐篷,琼斯领着这些年轻人一边练兵,一边建设兵营。
幸好洛克郡老人不少,杨毅花了点钱,雇佣了些老人缝制军服,军被,帮着做饭,总算是有了点模样,可惜的是,刀剑,铠甲一点着落都没有,别说这些新兵,就连骑士老爷杨毅也没有一身真正的骑士装备。
可是杨毅实在是太需要一只军队了,以后保护商队,保护洛克郡,保护他骑士老爷,扩展领地……都少不了军队,为此杨毅和琼斯没少凑在一起商量该如何打造这支军队,在这个世界里,重骑兵已经达到了巅峰,也就是杨毅这些骑士老爷们。
骑士其实就是重骑兵,造价是非常昂贵的,一个庄园几年的收入也就能打造一副战甲,高大的战马,从小就要接受严格格斗训练的职业骑士,加上覆盖人马全身的厚重金属护甲和一把双刃剑,使重骑兵就象坦克一样纵横无敌。
一有战争,各个国家的国王就会让各个封地的骑士带着侍从参战,武装侍从起到辅兵的作用,平时帮骑士老爷喂马,做饭,洗衣服,擦武器,甚至扛着骑士老爷的铠甲,盾牌,长枪,宝剑,战斗的时候守候在骑士老爷身边,保护跟杀伤敌人。
这样的辅兵,一个骑士最少需要十个,甚至富裕的骑士会有几十个辅兵,以骑士为中心,代表的重骑兵,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武力,比如白雪公主的萨克森伯爵国,国内有二百个骑士,以二百个骑士为中心,就算每个骑士有三十个辅兵,加起来差不多六七千人马,加上一些步兵,不到一万人,这些就是萨克森伯爵国全部的武装力量。
重骑兵装甲坚固,全身完全覆盖,甚至连眼睛也完全防护,但这种装备显然不利于近身搏斗,眼睛视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只能用来冲锋,冲过去之后,掉过头来再冲锋,但是绝对不能停下来肉搏!
中国也有过重骑兵的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人称铁浮屠。不仅人有人甲,连战马也全副披挂,一个骑兵就好像是一座高大的战神雕像,推进的时候,如同钢铁的城墙迎面而来。重骑兵的确很酷,冲锋很厉害,但是缺点也很多,最关键的是,造价太高了,杨毅根本就玩不起重骑兵,而且重骑兵还不能独立完成一项综合的作战任务,得有太多的人配合,最关键的是,杨毅知道欧洲的重骑兵碰上了蒙古骑兵,基本上就是被虐的命运。
蒙古骑兵基本上是轻骑兵,身上穿的是皮甲,皮甲上面挂着铁片,好制作,也能有效的防身,蒙古人拥有射程最远,杀伤力最大的组合式弓,这种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间,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装备上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骑兵的机动力,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蒙古骑兵天下无敌,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欧洲重骑兵傻乎乎的只知道冲锋,冲锋个一两个回合,就冲锋不动了,蒙古骑兵打法很灵活,看见重骑兵基本上是策马就跑,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蒙古人称这种战法为“曼古歹”。
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是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是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欧洲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蒙古骑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骑兵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现实世界的古代,蒙古骑兵就是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欧洲最精锐的十万匈牙利大军,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欧洲的抵抗力量。
杨毅想要的军队,就是这样一支轻骑兵的军队,为此跟琼斯也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琼斯是个真正的战士,很快领悟了杨毅的构想,完全赞成训练出一支轻骑兵来,所以战马是必要的一环,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迫不及待的让福曼去买战马,起码要让洛克郡的这些土老帽会骑马,并且要骑得好,不管怎么训练,都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轻骑兵,他骑士老爷的银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战马还没有买来,但也不能小伙子们闲着,于是杨毅和琼斯就先制造了些长枪,说是长枪,骑士跟红缨枪差不多,杆子是木头的,只有枪尖是铁的,每天杨毅和琼斯就带着三十个小伙子扛着红缨枪围绕着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样,一天跑三次,先把体能练出来在说,跑完步,就训练走步和军姿,以及一些刺杀的本领。
总教头当然是琼斯,杨毅身在其中,不过是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目的无非是,看到没有,骑士老爷都跟着训练,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乎,杨毅琼斯带领的三十个小伙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无聊的也跟在他们身后跑……
洛克郡的人从来没见过有这样训练战士的,但只要有骑士老爷在,洛克郡永远不缺少热闹看,洛克郡人越来越习惯杨毅的稀奇古怪,杨毅也每天咬牙坚持跟着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份安全感,特妈的,老子学魔法是不成了,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也够呛,可老子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别说,折腾了一阵子,杨毅这个小白脸之前的亚健康状态有了改善,人也变得精神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福曼带人赶着五十六匹马,三十七头牛,五百只羊回来了,听到小孩子们来通知他,杨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内心很是激动,老子的轻骑兵终于有马骑了,可是当他看到福曼赶回来的马,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去了。
五十七章 列夫骑士
牛羊都是好牛羊,还有不少是奶牛,给战士们每天喝杯牛奶,也在杨毅的计划之内,牛奶看来是不成问题了,可福曼赶来的这些马,实在让杨毅失望到了极点,一个个无精打采,不是年龄太大就是太小,要不就是有些瘸,还有的身上长着赖斑,全都是劣马,这些马别说当战马了,拉车都显得费劲。
杨毅站在洛克河边上,看着河那边成群的骏马,再看看福曼带回来的劣马,紧盯着一脸风尘的福曼,语气阴沉问道:“你给我买来的就是这样的马?”
福曼一脸无奈,道:“我尊敬的骑士老爷,我真的是尽力了,列夫骑士很喜欢金币,可是他并不喜欢把好马卖给我们。”
“为什么?他的马留着生孩子吗?”杨毅压抑着怒气。
“列夫骑士的马不卖给咱们,还可以卖给别人,他的马不愁卖,之所以不卖给你,是因为列夫骑士领地有很多平民跑到洛克郡来干活,洛克郡干活的人多了,给列夫骑士干活的人就少了,列夫骑士很不满意,而且我看他对你比较有戒心,相信我,洛克郡里一定有列夫骑士的人带给他消息,他应该知道了咱们十个银币一个月征兵的事了。”
杨毅恍然大悟,原来洛克郡还有其它领地的探子呢!看来自己也要培养些情报人员了,感情这位列夫骑士有点忌惮我,不想把马卖给洛克郡,不想让洛克郡发展的太快,可是老子的招数岂是你这个土鳖土骑士能阻挡得了的?
变革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杨毅相信以洛克郡为中心,肯定会形成一股浪潮,改变的浪潮,童话世界将因为他而改变,但是在浪潮形成之前,就是个小浪花,他杨毅就要呵护这朵浪花不要被风吹雨打去。
来硬的,现在没底气,来软的,估计列夫骑士也不吃这一套,不过是人就有弱点,杨毅让老赛罗带人接管福曼带回来的牛羊马匹,然后带着福曼回到庄园,两人回到书房,杨毅问福曼:“列夫骑士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爱好?你把他的情况详细的跟我说说。”
“列夫骑士是继承来的,他的祖辈曾经是子爵,后来没落了,到了他父亲那一辈成了骑士,但领土面积仍然有七千多英亩,是洛克森王国最大的领地了,洛克郡原来也是列夫骑士的领地,老国王在世的时候,觉得列夫的领地面积太大,分出来了洛克郡,要不是洛克郡实在是太穷,恐怕列夫骑士早就趁着王后和白雪公主的内乱,收回去了。”
原来如此,杨毅点点头,多少琢磨了点列夫骑士的心思,这位骑士老爷一直没瞧得上洛克郡,瞧不上也在情理之中,之前的洛克郡给谁都是个负担,可是人的心里就是这么奇怪,你穷的饭都吃不上,我还能可怜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