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下来,容易引起麻烦。
当然战利品还是要搜刮的,马修的匕首归他了,马修怀里还有个钱袋,掂了掂,还真不少,李秋水数了数,八十多个紫币,其中有李秋水的三十个,另外还有五枚金色的钱币,李秋水一下子乐的眼都快要看不见了,他在小镇上见酒馆有人用过,和紫币的兑换比例暂时还不清楚,但是显然金币绝对是更大面额的没错。
钱袋已经沾了血了,李秋水倒出里面的钱就扔了。
后腰插着菜刀,前面插着匕首,匕首鞘黑不溜秋、油腻腻的有点恶心。手中持着木剑,走路都不敢走快,就怕怀里的钱别再从洞洞里撒了出去。
但无疑,今天是个大丰收就是了。
第9章 是时候该提升一下生活品质了()
马修的钱币上有些沾了些血迹,李秋水将血迹一一洗去,晒干,阳光下,一个个,熠熠生辉。
蹲在树荫下,看着小坑里属于自己的一堆钱币,李秋水觉得,自己是时候提升一下生活质量了,比如一件看得过去的衣服、一双鞋子,再望了望那百来个钱币,李秋水沉吟了下,觉得应该有个钱袋了。
再捞过一旁的匕首,以前黑不溜秋的匕首和鞘洗尽铅华之后才知道,灰色才是其原来的颜色,想必现在李秋水就是直接插在腰上,除非对这把匕首极熟悉的人,恐怕也不能就断定就是马修那把匕首。
虽然这把匕首还有些瑕疵,比如鞘上划痕太多、匕首刀刃上有几块崩口,但是吃够了没有趁手工具之苦的李秋水对这把匕首仍很是珍爱,抚摸了半晌才将匕首归鞘放在了钱堆里。
取过八十个紫币揣在怀里,最后才将土埋上。
“呵呵”
李秋水靠着树轻笑了下,现在的生活虽然贫困,李秋水却感觉很充实。虽然没安全感,但是只要考虑生存就好,一切以生存为第一准则。没有以前那么多勾心斗角,没有以前那么多人情纠葛,现在想想,以前的那种生活还真过的累了呢!
李秋水有种玩游戏的感觉,从零级一路砍怪打钱打装备,慢慢养成大boss的既视感。
旋即又想到她!
肚子又开始“咕噜噜”的叫了。
“唉!”
李秋水只能认命的结束发呆,去填五脏庙。
看了看木剑,上面一道很显眼的匕首划痕,就扔在这里了,以后当柴烧。有了匕首这么趁手的工具,回头定要再做一把更精致的。
怀里揣着八十个紫币向着小镇奔去,一路脚底生风。
李秋水最近一共攒了七十五个紫币,马修的钱暂时不宜太多动用,以免引起麻烦,花钱上,他还是很谨慎的,不然一个小乞丐一下子拿出一大笔钱出来,谁都要怀疑了。
走馒头店老板那,照例是两个馒头,最近买馒头次数不少,加上以前经常来借火,店老板和李秋水已经是比较熟悉了,以前虽然也借火,但也很冷淡,现在已经开始有笑容了,笑着拜别馒头店老板,李秋水向着第二个目的地走去。
很好,那个女孩正好在。
女孩显然对他印象很深,李秋水觉得这姑娘不错,人应该是实诚的。
这家鞋店经常有四个人两两的出现,李秋水估计可能是一家四口,父亲、母亲、儿子、女儿,今天巧了,店里有三个,一个中年男人还有一个少年,可能跟他同岁吧,不过人家就要壮硕许多,站在中年男人身边,都已经差不多高了。
李秋水比划着指了指自己的衣服和脚丫,再指了指她家店铺的鞋子,再指了指男孩的衣服,最后又指了指自己,末了终于拍了拍自己的腰间,发出一阵紫币之间的碰撞声。
鞋店里有三个服务员,但这会儿却只有他一个买家,这么奇特的买家很容易让人好奇,不一会儿,中年男人和男孩也都围了过来,李秋水接着跟他们比划。
虽然过程很曲折,但是显然结果还是很美好的。
李秋水花了六十个紫币买了一双鞋子和男孩的两件明显穿起来小了的旧衣服,上面还有些补丁,腰带都省了,人家还送了条布带,看店家能好说话,于是李秋水又是一阵比划,结果人家又送了他一个钱袋。
“妥了!”李秋水心里高兴,虽然语言不通,但是下点功夫交流下,还是能表达些简单的意思的。
只是,出了门,想起自己的第三个目的,不知道这家和善的人能不能一块给解决了。
望着那去而复返的洞洞装少年,店里三人一瞬间有些懵,他们对望一眼,都觉得这家伙可能反悔了。
本想问药店在哪的,李秋水比划了半天,讲不清楚,最后把自己的后背给中年男人看,男人疑惑的挑起他后背的衣服,看一眼,直接“嘶”了口凉气,吃惊的望着李秋水,圆溜溜的眼睛里满是震惊。
看他样子,李秋水终于送了口气,这就好办了,再次拍了拍钱袋,同时还有点底气不足,还剩十八个紫币,不知道够不够医疗费。
中年人拉过男孩叽里呱啦一阵,男孩将他拉出了门。
七绕八绕的,快给他绕晕了。
终于,到了地方,李秋水只知道这是在聚居区哪个角落里的一间类似黑诊所的小屋。
里面的中年女人与男孩很是亲密的样子,不知道是啥关系。
治伤很顺利,背上是巨石的烫伤,还有被马修踹倒在地上磨出的擦伤,当然还有胸口的一点淤青,手臂的那不是伤,就不用治了。
最后李秋水付钱的时候,男孩和中年女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李秋水拿出来的钱人家全收了,李秋水估计那点钱是不够的。
离去的时候,李秋水是换上了刚买到手的旧衣服走的,人家闲小的衣服,他穿着还是兜风的厉害。
原来的洞洞装也没扔,留着兴许还有用。
路过那口井的时候少年指着井水,又指了指李秋水的背,懂,不能碰水嘛!糊了一身的药膏,肯定不能碰水了。
和高大、阳光又热情的少年拜别,李秋水兴奋的一蹦老高。
李秋水知道,他又欠了一份人情,未来需要还的。
李秋水开始喜欢这里了,虽然刚刚经历了马修那样的地痞流氓,但是人大体上还不错。
醒过来几天了,也没见过多少违法乱纪的事发生,不过,话说这小镇好像连维护治安的官方人员都没有,真不知道这个社会是怎么运转的。
摇摇头,李秋水不担心,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在河边洗了脚,终于穿上了异世界的第一双鞋子,很合脚,只是可能是太久的赤脚生涯,略有些不习惯,这个不是问题。
拉起笼子,收获不错,两只龙虾,一只螃蟹,还有非常非常意外的两条鱼。李秋水现在有十个地笼了,不过,收获好像一直都保持比较低的水平。
将食物一扫而光,李秋水除了又做了一把更精美的木剑外,把时间都花在了内力修炼上,这样身上的伤也能恢复的更快些。
天还没黑,李秋水怀里揣着匕首,手里拿着木剑回去了那个小院。
左臂虽然还是不能太剧烈的运动,但已不影响日常行动,只要忍住不停的传来的酸、麻、痒、痛就好。
放好俩馒头,李秋水倒头就睡,这具身体太弱了。
半夜醒来,李秋水一边啃着馒头走出小厨房,仰头望明月,发了会儿牢骚,才发觉自己真是无聊至极。
回小厨房,找了个姿势继续练功去了。
专注中,下半夜过的很快。
李秋水长身而起,一脸兴奋,昨天时候内力还需要刻意的去感知才能具体感知到并控制,及至今早,内力已经明天的茁壮了一大截,控制起来更加的方便了,相信离如臂指使、随心所欲也不远了,当然内力总体上还是很弱小。
内力进展如此之快,让李秋水不禁有些相信那些神话故事里面经常提到的一件事了,那就是地球进入了“末法时代”,如此,自然就有“非末法时代”。
很显然,这里好像就是“非末法时代”的地方。李秋水心跳如鼓,他不敢想象,以这样的速度修炼下去,以后能达到什么境界,想想都觉得恐怖。
那么传说中的那些移山填海、呼风唤雨、飞天遁地会不会真的存在?甚至于长生不死?
“假如有一天我也能”
李秋水想想都觉得激动的不行。
一束阳光打在李秋水的眼皮上,将李秋水从意淫中拉回了现实,睁开眼,心思从那些梦幻般的大神通中回来,望了望周围的青草还有他练功时候弄断的草梗,恢复了理智。
很多时候,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桥的尽头可能很美好,可是你得先过了这座桥再说。
焕然一新的新装扮,朴素的衣服,虽然宽大带着几个补丁,但很整洁,一双新鞋子,头发在脑后扎了个马尾,走在路上已经很少再有人对他行注目礼了。
心情美丽,虽然脸上没有一直笑呵呵的,但是神态还是比前些天柔和了很多,配上那身略有些宽大的衣服,竟然有了些温和又懒散的气质。
去馒头店买馒头的时候,老板硬是没认出他来。李秋水有些忧桑,他觉得,也许、可能、或者馒头店老板也只是认识他的那件洞洞装而已,对他本人反而可能没什么印象。
到了河边,李秋水照例打望了一遍,发现那个老头又没来钓鱼,李秋水心里有股不详的预感:“那老头以后该不会不来了吧?”
李秋水本来是把以后的语言学习的机会压在那个老头身上的,结果老头这么一消失,李秋水麻爪了。
李秋水摸了摸额头,他得先捋一捋。
有了匕首的加入,李秋水在制作马扎的细节方面终于更方便了,速度明显快了。
及至中午,就做了十个出来。
下午,当李秋水第三次到居民区来卖马扎的时候,大家都是一愣,有些人认出他来了,有些人还以为换人了。
果然,“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句老话放在哪里都是适用的。
这次来,那些熊孩子们规矩了很多,基本没人再扯他衣服或者戳他屁股了,这让李秋水很欣慰。
结果,生意很不好。
“剽窃是可耻的!”李秋水只能这么嘟哝着。
由于马扎结构简单,制作难度低,才两天功夫就出现了“假冒伪劣产品”。
不对,事实上,人家仿制的马扎比李秋水的更加的精美和耐用,一看就是有专业的工具和更加精湛的技艺,而且还有些改进,并且还举一反三的做出了板凳,相信离椅子的出现也不远了。
而李秋水也恰好碰见了那个仿冒并且还改进了他的产品的家伙,一个精明的老头,对方也在售卖,两人相遇,按照李秋水的想法,对方应该是会感到尴尬和羞愧的,毕竟剽窃了别人的产品,应该是理亏的一方吧。
可是,事实上,这边的土著们好像根本就没知识产权方面的认知。
老头经过李秋水身边的时候,李秋水清楚的听见一声顶着嗓子的压抑的语气词,如果这个词李秋水不能明白意思,那么老头看他的那种蔑视和看他的马扎跟看垃圾一样嫌弃的表情是什么鬼?
李秋水甚至一度想跟那老头理论理论,可是,等李秋水下定决心的时候,人家早已扬长而去了,或者说那老头走他身边过根本就没停留过。
“真真是岂有此理!太嚣张了!”李秋水不满,不过好像只能忍着。
李秋水一下午,家家上门推销,也只卖出去了五个。
最后,剩余的马扎李秋水想全送给了那个女孩家的小鞋店,不过不知道人家是不好意思要还是真的不想要,终究还是没能送出去。
最后,李秋水把马扎全摆在小酒馆旁边的墙根处,不要了,谁爱要谁要吧,这个生意算是黄了!
太伤心了,白送都没人要!
第10章 李秋水的幸福生活()
接下来几天李秋水很是老实,除了睡觉、练功、吃饭,就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小镇里转悠。
他现在是兜兜有钱,心里不慌。
马修留下的钱他也不敢乱花,在酒馆得知一个金币相当于一百个紫币之后,趁着馒头店老板还没记起他,买馒头换开了两个金币,还剩三个金币不再用,但是家底还有两百多个紫币,足够他不声不响的花用不少时日了。
李秋水在小镇里一直兜兜转转了四天,他终于大概确定了一件事,马修的失踪,好像真的没人在意一样。
这四天里,李秋水没事就往鞋店跑,这家人不错,知道他来的目的,也不赶他,李秋水也本分,少年或者女孩有时会拉着他给他指着一些东西,教他说话,倒也是学了些新词。当然,期间也是闹了不少笑话,这个李秋水并不在乎,一笑了之。
双方也互相介绍了名字的,对方对李秋水名字的奇怪发音,表情很是诡异,李秋水只能猜测这个名字的发音或者其中两个字的发音可能在他们的语言里是有的,也许是代表个奇怪的事物,男孩叫做杰西,女孩叫做杰妮。(嗯,对于两种不同文化相应的起名的必然差异问题,为了起名和阅读方便,就按照英文名来起吧!)
李秋水也终于确定了他曾经给予厚望的那个老头真的消失了。
由于总是会遇到因为语言问题而带来的各种各样的的困扰,李秋水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先把话学会了不可。
李秋水这次是发了狠的,他直接在小河长长的一段距离里下了百来个地笼子,每天一有空就往杰西和杰妮那跑,去学说话。
饿了,就去买两个馒头,然后去河边煮河鲜,龙虾、螃蟹、鱼、黄鳝,轮流的吃。
这一发狠,还真让他碰了个赚点生活费的法子,将每天不愿意吃的或者吃不完的河鲜拿到小镇上售卖,时间一天天过去,李秋水有时候掏出钱袋清点家底,就发现,如此一来,家底竟还在以缓慢的速度增长着。
于是,李秋水往鞋店跑的更勤快了,一度让人以为他是看上了杰妮,被人开了好几次玩笑话,不过他是不会在意的。杰妮也不在意,毕竟两人年岁差距太大,李秋水比她弟弟还小,十六岁的杰妮,十四岁的杰西,李秋水暂时还没法表达自己的岁数,只是他看起来差不多十一二岁吧。
转眼间,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多月,李秋水照例起了个大早。一路悠哉悠哉,在街口转了个弯儿,李秋水在一间很普通的房屋前停下,伸手敲了敲门,半晌没动静,李秋水摇了摇头,有些失望。
这大概算是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屠户了吧,一个很是精壮的汉子,常年背着弓箭挎着大刀,虽然没什么武术底子,但是可能是吃这碗饭的原因,弓箭、大刀耍的有那么几分火候。
屠户叫做哈特,单身,约摸着三十来岁的样子。哈特平日里极少待在家里,不是出去打猎就是去周围的庄子里去收购一种李秋水不太认识的动物,长得很像羊,但是却长跟头猪似的。天热,小镇子人少,肉质变质极快,所以哈特通常是卖多少备多少货。
偶然的,被李秋水发现哈特扔掉了被剃干净了肉丝的骨头,于是李秋水灵机一动,开始了他漫长的收骨头大业,哈特有多少他收多少,拿回去熬骨头汤喝,用不完的就用斧头劈开挂起来晒干备用。
反正也是要扔掉的垃圾,突然的有人愿意花钱收,哈特很高兴,也不坑他,价钱很便宜,偶尔上面还会有哈特特地的给他留下的一点肉沫。
一个多月的功夫,李秋水已经大变了样,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