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又退出几步,他们不敢再退了,因为原先他们便是被丛林狼群包围的,无论退往哪个方向都会有丛林狼存在。
现如今,他们所选择后退的方向,算是丛林狼群最薄弱之处。
他们不敢再继续后退,若真的与背后的丛林狼靠的太近,难说不会刺激到丛林狼群,带来不好的变故。
在那神秘人没有出手之前,他们还是不要做出什么太出格的动作比较好。
然而,中年男女很快看到令他们惊讶的一幕,在狩猎中,几乎从不会出现在阵前的丛林狼王在这一刻竟突然主动走出了丛林狼群的重重护卫。
丛林狼王离开护卫,向着长剑和剑鞘徐行,一边走,一边鼻子还在不停的嗅。
距离长剑和剑鞘还有六七步远,它突然停下脚步,转头望向身后。
李秋水手持一把木刀,从丛林狼王身后的方向不遮不掩的走出来,面对着那对中年男女。
看到对方竟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而且还是全身几乎赤裸,布满伤痕,看上去混的极惨,中年男女呆愣当场。
男人张口道:“%、~&&&&&”
李秋水指指自己的耳朵,摇摇手,表示自己听不懂。
坑坑巴巴的声音响起:“你是兰卡帝国人?”
李秋水惊讶,男人竟然会说兰卡帝国语,他张口正要回答却被打断,只因丛林狼王突然冲他怒吼:“嗷呜”
然后,所有的丛林狼全都獠牙毕露神态狰狞的扑杀向李秋水,而丛林狼王却是转头加速扑向长剑和剑鞘。
眼睛微眯,李秋水原本想着再继续多靠近些再发动对丛林狼王攻势的想法破产,抬起手中木刀,冲不远处的男女高声道:“帮我拦住丛林狼王!”
“拦住丛林狼王?”中年男人再次呆愣:“干嘛?”
女人神色疑惑,看样子是听不懂兰卡帝国语。
八匹原为丛林狼王贴身护卫的丛林狼率先向李秋水发起进攻,一排八匹几乎有人高的丛林狼张开大嘴扑杀而来,李秋水几乎与其同时起步,冲锋。
接触,狼口怒张,巨爪迎面划拉而来,狼躯在后,即将碰撞。
李秋水木刀横斩,只一击,迎面两匹丛林狼王护卫脖颈瞬间僵住,因巨大的力道,前半身不受控制的扬起。
“嗷呜”
“哼唧”
手松刀柄,马步弓拳。
两记势大力猛的钢拳毫无花哨的印在两匹丛林狼王护卫胸前,本就因那一刀而脖断,前半身扬起,又因这钢拳,人仰马翻,两匹丛林狼王护卫胸腹朝天被李秋水直接轰飞。
“神行步!”
前踏一步,闪过一次抓击和撕咬,再一步,人已经腾空。
人与半空中,鞭腿甩出,“砰砰”,两颗撕咬过来的丛林狼头被踢歪。
迈步,一脚正好踏在一匹被轰飞的丛林狼王护卫尸体胸口,“啪啪啪”,丛林狼王护卫胸口肋骨承受不住李秋水脚下的力道,骨折声响成一片。
再抬步,另一只脚踏上另一匹被轰飞的丛林狼王护卫尸体,如法炮制。
两具丛林狼王护卫尸体加速坠地,李秋水却借着这力道再次腾身而起,隔着近十步远,向着正在长剑下围转轻嗅的丛林狼王扑去。
身后,“嗷呜”、“哼唧”共鸣!
身下,不断有刚赶至的丛林狼猛然从下跃起,意图撕咬李秋水腿脚,却无不成为了李秋水借力的踏脚石让李秋水得以能够更迅速的接近丛林狼王。
长舌在长剑剑身上疯狂舔舐,却总不能享用到期待中的东西,这让丛林狼王很是焦急。
从李秋水一出现,丛林狼王就凭借与生俱来的神奇能力感觉出这个人类的强大和可怕,只是地阶级猛兽血液的味道让它迷恋,不愿像以往那样第一时间就转身逃跑。
然而,嗅到了地阶级猛兽血液味道,知道那就在眼前,却总是吃不到,这让它几乎焦急到疯魔。
“呜呜”
那个强大可怕的人类正凌空跃来,死亡的威胁在头顶萦绕,久吃不到地阶级猛兽血肉的丛林狼王终于放弃了。
“嗷呜”
丛林狼群对李秋水发起更疯狂的决死进攻,而丛林狼王自己却径直向着中年男女的方向狂奔而去。
“拦住它!”李秋水向中年男女大喊,抬脚将一匹窜上来的丛林狼脖子踢成了麻花状。
落地,一把抄起长剑反身横扫。
“哼唧”
血痕后,血液泼洒,丛林狼哀鸣不止。
一人多高的丛林狼王迎面冲来,眸子中满是凶残和疯狂,巨大的獠牙,锋利的利爪,威猛的身躯。
中年男人脑海里不自觉回想起刚不久前他的一名同伴就在他眼前被丛林狼群开膛剖肚、分食干净的场景,大剑举起,却只是本能般的横置于胸前,作格挡防御状,他很想将大剑挥出,砍向丛林狼王,可是背后受伤的女人身躯传来的挤压触感让他迟疑。
终于他的大剑还是没有能挥出去,丛林狼王与他擦身而过,他清楚的看见丛林狼王眸中的冷光,好似是对他的蔑视。
在后追击中的李秋水暗叹,丛林狼王实在是太警觉了,想活捉它,只靠一个人的话,还真是有难度。
既然不能活捉,那么便是要死的吧。
李秋水神情冷冽,不看中年男女一眼。
双方身影交错而过,李秋水对二人不管不顾,向着丛林狼王追逐而去。
一步,两步,三步,闪身,一棵大树遮挡了中年男女的视线,从拿到长剑就在准备的三蛇枪术第一式阉割版的“勇往直前”终于完成,长剑直指逃窜中的丛林狼王,剑尖一道炽烈一闪而逝。
“哼唧”
丛林狼王栽倒!
李秋水赶上前去,只见丛林狼王后臀处出现一个血洞,那一击已直接打入其体内,不知道摧毁其多少脏腑。
眼看丛林狼王几次挣扎想要站起身都无济于事,李秋水转身,长剑扬起,杀向身后正追逐而来的丛林狼群。
只是,刚杀掉三匹靠最近的丛林狼,看到丛林狼王受伤倒地、挣扎不起,又见李秋水凶猛无比,剩余的丛林狼“嗷呜嗷呜”叫着分散逃窜而去。
李秋水没有去追,因为那毫无意义。
“哼唧”有重伤未死的丛林狼还在不住哀鸣。
李秋水转眼望向中年男女,指着二人的背囊,道:“拿来!”
中年男人扶着受伤的女人,还没有彻底从丛林狼王“蔑视”的震撼眼神中走出,就看到李秋水大发神威将追逐他们良久的丛林狼群干净利落的解决掉,望着一地的狼尸和仍在不住挣扎的丛林狼王,呆愣。
听到李秋水的话,他有些慌张,用坑坑巴巴的兰卡帝国语道:“嗯,好好好!
呃,什么拿来?”
李秋水回转,拾起自己的剑鞘,来到二人身前,依旧是面无表情:“背囊!”
“哦哦哦,好的,好的,给你!”
虽然不知道李秋水要他们的背囊要干什么,中年男人还是决定从善如流。
他不会因为李秋水看着年纪小就看轻了他,从李秋水对待丛林狼群几如屠杀一般行云流水顺畅的动作看,因其年龄和一直没有显露出地阶之光,中年男人推测李秋水至少有着人阶上品的实力。
李秋水一直对他冷脸以待,看着很不好说话的样子,再加上刚才自己那很怂的表现,中年男人底气很是不足。
一边将自己和女人的背囊都递给李秋水,一边暗自哀叹:“同样都是人阶上品,怎么实力差距这么大?
难道是因为我刚入人阶上品?
又或者这少年吃过什么灵丹妙药、天材地宝,天赋出众?”
李秋水接过背囊,立即蹲地翻捡。
两大袋无根水在背囊中是十分醒目的存在,被李秋水首先挑出,放置一旁,又翻出一身男人衣服和一个小壶状的容器,才罢手。
将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两个背囊随意的拢了拢,对正好奇看着他的二人冷然道:“转过身去!”
“呃”男人目光在李秋水赤裸赤裸的上身和两条光溜溜、血糊糊的双腿上转了转,又看了看被李秋水特意翻找出的无根水和衣物,懂了。
转头对女人说道:“&&%&&&+~”
女人看样子是想笑,却在露出笑容之前就被中年男人拉着转过身去。
中年男人很不想惹李秋水恼怒,半大小子脸皮薄,脾气又都暴的厉害。
这么光着身子在这老林中估计很是遭罪了一段时间了,说不定现在心里正憋着许多怒火,万一给惹毛了,对自己二人如今的境地很不利,不好不好。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要脸的嫌疑,但李秋水顾不得那么多了,先是将无根水灌满剑鞘,再将长剑插进去,浸泡,将剑鞘插在地上,静置。
脱去腰间的衣物,用无根水将胸膛和两条腿上的血迹清洗掉,换上男人的衣服,过长的裤子和衣袖卷起来,过长的外衣衣摆直接系在腰间,就连鞋子也换掉。
男人的鞋子太大,女人的鞋子倒是还凑合能穿。
稍稍捯饬一顿,虽看着有些滑稽,总比光着好多了。
接着把长剑和剑鞘再里里外外清洗、冲刷几遍。
长剑归鞘,重新缚于身后。
李秋水不管中年男女二人,抓起地上的小壶冲向已经垂死的丛林狼王。
在丛林狼王身边蹲下,暗叹:“唉!”
一条完好的丛林狼王无疑能在天门那里卖上很多钱,自重新遇到杰妮以后,李秋水身上已经不怎么装钱了,现在突然落难的他除了一把剑,可以说是身无分文,一无所有,要从这里迅速回到兰卡帝国,单靠他自己是不行的,既然要靠别人,那就肯定得花钱。
而距离这么远,那就肯定是大价钱。
好不容易有机会抓到一条完好的丛林狼王,只要卖给天门,就能一劳永逸的一下子攒够回去的路费,现在好了,因为中年男人的“懦弱”不敢拦截丛林狼王,鸡飞蛋打,几乎到手的鸭子飞了。
李秋水一边恨中年男人不争气,一边趁着丛林狼王还未彻底死去,将丛林狼王的**尽数挤入小壶内。
现在正是初春时节,冬末是丛林狼王交配的时候,初春时节又正好是丛林狼王生产的时候,遇到的刚好是时候。
小壶很快装满,盖上盖子,塞进怀中。
丛林狼王明显还有些**,李秋水继续挤在手中,又将自己的两条伤腿和胸背重新涂抹了一遍才罢手,凉丝丝的感觉。
明知**的味道不利于在老林中匿迹,李秋水还是决定涂抹,相比那可能的不利,李秋水更在意那些灌木草叶划拉在自己身上的毒素。
先解毒了再说,其他的先不管了。
丛林狼王彻底的死了!
李秋水站起身,转身,中年男女已经将背囊重新收拾妥当背负在身上,就连女人的伤腿也包扎过了。
男人扶着女人过来,对李秋水深深一礼,李秋水坦然受了。
“有火吗?”
“有!”
不久之后,刺鼻的烟升起,确定自己换下的所有衣物和鞋子以及木刀都会被烧掉,等不及火灭,李秋水和中年男女二人就急匆匆的离去。
李秋水的一切作为,中年男女俱都看在眼中,一直忍着没有问。
“小兄弟,你好,我们是英奇帝国人,我叫托泰阿玛奇。
这是我的妻子,露易丝多涟。”
“嗯,叫我阿水好了,嗯,就这么叫吧。
我是兰卡帝国人。
你们的队伍就只你们两个?”
“唉,我们我原本有三个人,可黑木已经不幸葬身狼腹了。”
“哦,我很抱歉。
那么,你们说的这附近有一条小路,快到了吗?
你们确定方向没有弄错?”
“放心,绝对没错,马上就会到的。
咦,你看,到了,那就是!”
“唔
很好!”
李秋水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中年男女突然压力大减,因为中年男人在面对想要逃跑的丛林狼王时怯懦的表现,李秋水一直对他们冷脸以待。
这让二人感觉到有压力,同时还有些淡淡的羞耻感,毕竟是被一个这样小年纪的少年鄙视,那感觉无论如何都不会美好。
现在,傲娇的少年终于笑了,雨过天晴?
接下来应该是和睦相处了吧?夫妻俩如此期待着。
第304章 初闻火焰花()
“天门之人多懒惰,自由之地是一片名副其实的自由之地。
但自由,对大多数人而言,很多时候也就意味着放纵。
放纵了心,放纵了行为,缺少了约束,人性贪婪,于是恶便会滋生、壮大。
如果有一天你行走于自由之地,谨记,多听,多看,多想,少说。
你遇到的人不一定会对你有恶意,但是如果你不够谨慎,那么就一定会出现对你有恶意的人。
对于陌生人,在确定对方对你没有恶意之前,没必要表现得太过于和善。
也不要太过于想隐藏自己的一切,那只会让别人觉得你可欺,引来麻烦。
绝不要吝啬于用最阴暗的心思去猜测别人,一切都要防患于未然,只有自己活下去,才能有以后。
自由之地,自由,说的好听,其实那一片土地也可以被称之为罪恶之地。
没有律法,没有道德,没有秩序,到处充斥着亡命之徒和从诸帝国逃窜过去的罪犯,实力才是在那里生存下去的根本。
那里也许有善,但是在遇到和确定之前,千万不要太过于期待。”曾经在一次闲聊中,李秋水那便宜师父万剑如此教诲过他。
李秋水静静地听着,不言不语,末了,对万剑行了一礼,万剑坦然受了,然后二人便很有默契的转换了话题,没有再继续深说下去。
有些事情两人早已经彼此心知肚明,李秋水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土库奇人,是不是真的曾经沿着乱石山脉外围一路修行而至兰卡帝国,李秋水那编撰出来的假身份可以骗骗阅历不深的莱莱,但在老江湖的万剑面前,显然很难不被看破。
万剑没有直接问他,李秋水知道万剑一直在等待他自己亲口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可是自己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什么?这一点就连李秋水自己都有些说不清楚,在这个世界,他只是一个初一醒来就在乱石平原乱石镇的小乞丐,他没有任何关于这幅身躯曾经的记忆。
他是野蛮人吗?准确的说,他并不算是,他甚至连野蛮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都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他的乱石平原语,真正的野蛮人一听就能确定他是后天学的,这样的他怎么能算是一个真正的野蛮人?
然而对外面的世界来说,他又的的确确是从乱石平原那片野蛮人的地盘走出来的。
他是野蛮人,却又不是野蛮人,他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身份,他对万剑说无可说。
好在万剑好像对此并不是太在意,或者说根据他平日里的言行举止早已对他的真正身份有了猜测,又或者万剑早就通过一些渠道得知了他身份的来龙去脉,总之,万剑不问,李秋水也不想再去自找麻烦分说。
万剑知道他对这个世界包括自由之地和野蛮人在内的许多人和事都了解的不太清楚,焉如一个刚走进世俗的世外野人,相处时日不长,却对他提点良多。
李秋水心生感动,他不说,也没有太过刻意的表现出来,只是将之深深掩在心底。
他不是一个容易感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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