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跳舞
申明:本书由 。。
正文 第零章 【伯爵的儿子】
当我们在事后回顾历史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之下,即使再英明的领袖也难免有头脑发昏的时候。
——《帝国编年史第35篇第7记——关于罗兰时代的回顾反思一二》
这是一个夏日的午后,天上悬挂的烈日还在无情的放射着热量。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凯旋仪式,码头上,无数穿着鲜红铠甲的近卫军已经将港口一号码头前围得水泄不通。
而就在码头的外围一百步的地方,焦头烂额的帝都治安所的士兵已经把自己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他们很多人的衣服被撕破了,原本闪亮的肩章被扯掉了,神气的帽子被抓掉了,就连靴子都被踩掉了无数只。
让一千名奉命在港口外围维护秩序的治安所士兵们无奈的是,他们面对的是超过五万名围观的热情帝都市民。
热情洋溢的围观市民们准备好的鲜花,欢呼,掌声——当然,还有很多少女甚至准备好了献出自己的热吻甚至贞操。在这样的情绪骚动之下,一千名治安所士兵感觉自己就好像汪洋之中的一条破船,随时都有被掀翻的可能。
此刻他们很羡慕那些站在码头警戒线之内近卫军,因为他们可以悠闲的排列着方队,卖弄着他们刚刚下发的最鲜亮的铠甲和武器,同时还不用担心下一秒钟被某个狂热的市民抓破脸蛋。
为了这次盛大的凯旋活动,在帝国伟大的皇帝奥古斯丁六世陛下的命令下,将澜沧大运河通往帝都的河段足足拓宽了一倍!而帝国为此付出了一万名河运工人半年的劳动,帝国财政也为此付出了近三百万金币。
而付出这些代价,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帝国“第X次远征舰队”的旗舰“丹东号”能顺利的通过运河直达帝都的东门外港口,接受万民的欢呼,以此来彰显帝国强大的武力。
没有人会在乎为了一个形势上的炫耀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否值得。
因为最早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的帝国上一任财政大臣,已经被愤怒的皇帝陛下直接赶回了老家养老去了。而接任的财政大臣唯一的选择就是如何绞尽脑汁东拼西凑,尽可能在帝国财政的各项支出中挤出这笔钱来,满足那个“好大喜功的老头”。
当然,“好大喜功的老头”这个称呼只能是深深埋藏在财政大臣的内心深处,很深,很深……
当午后的阳光照射在运河宽阔的河面上,远处第一点帆影开始露出轮廓的时候,人群已经开始抑止不住的发出了欢呼声。
随着河面上那条足足有两百步长的巨型战舰缓缓靠近港口的时候,战舰雄壮威武的轮廓,震惊了所有前来围观的帝都市民。
帝国第六次远征舰队旗舰“丹东号”,帝国海军的骄傲,帝国海军有史以来最庞大的一条战船。为了迎接这次盛大的欢迎仪式,战舰已经经过了彻底的粉刷和翻修,船体被漆成了令人望而生畏的黑色,在一浪接着一浪的欢呼声中,丹东号仿佛一只黑色的巨型怪兽缓缓靠近港口,桅杆上一面硕大的荆棘花旗帜迎风飘扬。
当船锚抛下的时候,港口上的数万名市民已经沸腾了,无数帽子抛上了天空,无数人踩掉了鞋子,无数人挤伤了腿。而可怜的治安所士兵只能在力所能及的限度下把警戒线缩小,再缩小……
帝国远征舰队指挥雷蒙伯爵,此刻就站在船头甲板山,面无表情的看着港口那些欢呼雀跃的人群。
这位三十九岁的帝国一等将军,帝国伯爵,此刻穿着自己最隆重的盛装,一身轻甲覆盖了全身,身后鲜红的披风迎风猎猎作响,他的胸前还挂着两枚勋章——这是前两次参加远征舰队时候得到的。而且毫无疑问的,这次的凯旋将为他赢得第三枚帝国勋章。
伯爵大人的目光有些涣散,他的视线焦距并没有停留在港口欢呼的人群上,而如果近距离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伯爵大人的眉头似乎隐隐的皱着,似乎有些不耐烦。
见鬼,这身铠甲太重了,而且很愚蠢!
伯爵大人不认为身为一个海军舰队上的军人,在海上作战会需要穿这么沉重的铠甲。那是陆军才使用的玩意儿。至于戴上这些勋章,在伯爵的心中更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就仿佛暴发户在炫耀自己的财富一样——真正的贵族是不屑于这么做的。他感觉这样的举动很有失身份。
而且,下面欢呼的人群实在太吵了,他们的欢呼声音仿佛海啸中的巨浪一样,一波一波的侵蚀着伯爵大人原本就所剩不多的耐心。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脚下的甲板。
这艘丹东号为了应付今天的欢迎仪式,早在三天前就已经粉刷一新,甲板上早已经没有了血迹。在远征战争中损耗的甲板早已经重新铺设过了,而船头的撞角也换了新的……见鬼,那些喜欢拍皇帝陛下马屁的家伙们,居然把船头的撞角弄成了皇帝陛下本人的雕像,而且据说这个雕像还是前些天由一位帝国著名的雕刻大师亲手赶制出来了。
为此帝国海军还额外支付了一万金币。
威武是够威武了。可是那些蠢货难道不知道,在海上遇到战斗的时候,战舰相撞之后,第一个被撞毁的就是船头的撞角么?
在他看来,这一万金币花得实在冤枉。那个雕刻大师的作品,甚至不如随便找一根尖锐的木桩来得更有实际效果。
其实,更深一层的,雷蒙伯爵大人甚至从内心深处认为组织这个所谓的第X次帝国远征舰队,实在是一个可笑荒唐的错误决策。
从几十年前开始,帝国就开始对南海区域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远征”。
不可否认,南洋有数不胜数的岛屿,仿佛散落的珍珠散布在广袤的海域之上,那里有奇异的树林,有野蛮愚蠢的还停留在氏族阶段的土著部落,有黄金,宝石,香料,海产。
不过伯爵大人可不认为“带着十几只庞大的战舰去欺负那些土著的小独木舟”这样的行为是什么“远征”。
那完全是一场掠夺,是屠杀,是强盗,是侵略,是一场赤裸的抢劫!
伯爵不会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弱者历来会受到强者的欺凌,弱者需要对强者保持臣服姿态。可是他认为帝国针对南洋的政策的失误之处在于:这种所谓的远征行动,进行的次数太过频繁了一些,而且收到的效果似乎越来越微弱了。
早期的两三次远征中,强大的帝国海军在南洋所向披靡,整船整船的黄金宝石海产香料被运回来的时候,曾经轰动了整个帝国。
可是毕竟再富庶的粮仓,也经不起这样频繁的收割。过多的掠夺,使得南洋稍近海域的土著部落纷纷灭绝,之后的远征军不得不将自己的航程路线越走越远,路线的延长,对于舰队的补给是一项巨大的考验。
毕竟南洋不仅仅有那些好欺负的土著,也不仅仅有那些黄金宝石,还有闷热的天气,瞬息万变的气候,可怕的巨浪,以及无数的暗礁,漩涡,风暴……
过渡的收割使得这块原本可以成为帝国粮仓的肥田迅速的荒芜了下去。之后的远征收获一次比一次少。可是值得讽刺的是,凯旋仪式却一次比一次盛大……
雷蒙伯爵本人统率了最近几年的三次远征经历,让这位伯爵大人在南洋博得了响亮的名声。这位帝国海军将军,伯爵大人在南洋有着一连串外号:
强盗!屠夫!刽子手!……他的双手沾满了土著的鲜血,他是土著氏族部落心中臭名昭著的侵略者,是烧毁他们家园,奴役他们的恶魔。
伯爵大人当然不会在乎这些,可是唯一让他感到有些不安的是,过度的侵略战争,已经从某些方面畸形的刺激了这些南洋土著的发展,尤其是武力方面。甚至这次他回来之前已经听说,最南面遥远的海域上,一些岛国土著已经组成了一个所谓的联盟,用来对抗帝国无休无止的掠夺。
幸好,那些烦心的事情已经不用他去考虑了。因为他很清楚,这已经是自己最后一次远征了。接下来,他将留在帝都,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会在帝国统帅部得到一个显赫的职位,然后混个十年八年,等现在那个军务大臣退休之后,以自己家族的影响力,自己将成为新的军务大臣,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点的话,或许还可以在政治生涯的最后几年,过一过当宰相的瘾。
至于远征,去***吧。那是下一任远征军舰队指挥将领头疼的问题了。
就算那些土著已经进化到能造出魔导炮来,那也不是自己操心的问题了。
热浪一样的欢呼声中,伯爵大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走下旗舰甲板,他的脚终于踩到了帝都的土地!他对着欢呼的人群挥手……只是这动作,却更像是在驱赶苍蝇。
首先一个穿着宫廷服侍的文官上船宣读了皇帝陛下的嘉奖令,并且宣布伯爵大人明天一早进皇宫觐见皇帝陛下,同时接受授勋。
如愿以偿,政治前途一片光明。
不过随后一个灰色衣服的仆人挤了上来,在伯爵大人耳边低声带来了另一个消息,而这个消息,让雷蒙伯爵的心情一下沉到了谷底!
消息是来自家里的。
远征外出三年多,大海茫茫,消息传递不便。雷蒙并不知道现在家里的情况如何。
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妻子。三年前出征的时候,妻子已经接近临产,而现在,他甚至不知道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家里的消息是:是儿子。
但是,生的儿子,似乎是个白痴。
这个消息几乎差那么一点,就把伯爵大人从喜悦的颠峰上击倒了。
就差那么一点!
不过几乎每个前来迎接的帝都权贵,都看出了这位凯旋的远征军统帅脸色阴沉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正文 第一章 【白痴】
恶魔法则
第一章【白痴】
事实上,就在杜维罗林刚刚出生的时候,可没有人敢喊他白痴,甚至他曾经一度被认为很可能是罗林家族的天才。
三年前,杜维从伯爵夫人的肚子里钻出来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就曾经让当时负责接生的女仆们狠狠的吓了一跳。
因为他既不哭也不喊,甚至从来不需要大人哄他。他的生活规律比一个成年人都正常,每天到点醒来,到点张嘴进食,到点睡觉。可每天除了张嘴东西之外,这个孩子的嘴巴里几乎不肯发出任何声音,他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发呆……瞪着一对眼珠子发呆。
他甚至连尿床的记录都很少。因为他学会了轻轻的晃动摇篮旁的铃铛,时间长了,每次只要杜维少爷的摇篮里传来了铃声,女仆就立刻跑去给他端尿盆子了。这样的举动,让全家上下一致称赞这位少爷从小就这么聪明,将来一定是罗林家族的天才。
可惜,天才这两个字,在他的头上挂了不到半年就失去了光彩……因为,他不会说话。
和他同龄的孩子,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可以呀呀学语,或者嘴巴里蹦出简单的发音,例如“爸爸,妈妈,尿尿”等等。可是杜维少爷的嘴巴似乎是经过了超等魔法师下过封印咒语一般,任凭伯爵夫人教他说话教得口焦舌燥,他嘴巴里也蹦不出哪怕一个音符来。
纵然是个天生的哑巴,也至少能哼哼两声,可这位少爷却沉默的好似个石头。冷了,热了,饿了,要方便了,都只会摇铃铛。
等到三岁的时候,少爷的金口还没打开过,伯爵夫人请了无数高明的医师,甚至还请来了几位颇有名气的魔法师来看看自己的儿子是不是中了什么魔法诅咒,可也一切无果。最后,即使是最乐观的伯爵夫人,也不由得伤心叹气,看来自己的这个儿子,是个白痴了。
幸好的是,三岁的小杜维少爷,还是学会了走路。虽然依然蹒跚,但是这点上和同龄的孩子比较倒没什么差别。
只是这么一个小孩子,不会哭,不会笑,也不会说话,整天的就这么发呆。除了白痴之外,还真的没什么可以解释的了。
更在一个月之前,忽然一场狂风暴雨,天空雷鸣闪电大作,雨若瓢泼一般,就连帝都外的大运河听说都差点决口,而伯爵府里却发生了一件大事情。
这位杜维小少爷趁着照顾他的女仆没注意,居然一个从房里爬了出去,在雨中就这么傻傻的站在院中,抬头看着老天。那天空一道道闪电,和雷霆的轰鸣声下,这个孩子却仿佛没有半点惧怕——或许一个白痴,根本不懂什么叫惧怕吧。
他却反而捏紧了两个小小的拳头,对着老天陡然哇哇大叫起来!
三年没开过口的小少爷,就这么站在雨中,对着那一道道霹雳发疯了一样的大叫,任凭雨水冲刷在他小小的身子上,等仆人们发现的时候,他从头到脚,都好似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全身都冷得发抖,脸色煞白,嘴唇都咬得紫了。
闻讯赶来的伯爵夫人看见这一幕,当即就晕了过去,府里的仆人七手八脚的赶紧把小少爷和夫人都抬进了房,夫人倒是很快醒来,抱着已经晕过去的儿子痛哭一场,叫来的医师慌手慌脚的劳累了半天,各种药剂喂了下去,又请来了两名魔法师用光明治疗咒语给儿子守了好久。
可眼看这孩子的身子还是一点点的冰凉了下去。当即伯爵夫人就仿佛疯了似的跑去了帝都里的光明女神神殿,请来了一位黑衣教正,亲自对孩子施展了女神祝福法术,而伯爵夫人则在光明女神神殿里的女神神像前跪了足足一夜,不停的给自己的儿子祈祷。
到了第二天,这孩子的身子才终于暖了过来,一条小命算是保住了。只是又昏迷了一天一夜。昏迷的时候,伯爵夫人几乎是不食不寐的抱着自己的儿子,到了两天后,伯爵夫人娇好的容颜已经大为憔悴了。忽然睡梦中的杜维少爷却开口说话了,他闭着眼睛,却仿佛梦呓一样的,从口中蹦出了几个字节音符来,只是这声音大家听了半天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想来这位白痴小少爷还不曾学会说话,讲的都是婴孩的毫无意义的呓语吧。
只是伯爵夫人却喜极而泣,伏在孩子身边听了半晌,却终于听出了一点头绪了。回头看着噤若寒蝉的一群仆人,低声道:“平时照顾少爷的仆人里,有没有一个叫玛德的?”
众人面面相觑了半天,终于有一个胆大的冒头,躬身道:“夫人,似乎负责少爷起居的人里,没有一个叫玛德的……”
随后满伯爵府里找了一个遍,却从马房里找到了一个喂马的仆人名叫玛德,立刻被夫人传到面前来。
“我儿子睡梦之中都在喊你们的名字……玛德……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喊你的名字,不过想来这是光明女神给予的神示吧,女神保佑,从今天开始,你不用喂马了,调到少爷的身边吧。”
玛德顿时大喜,他忽然从一个最低级的马夫,一跃成了伯爵府内的少爷的身边人,他仿佛看见闪亮的前途已经在对他招手了!
只是,睡梦里的杜维自己却不知道,他不过是一时激愤之下,跑到外面对老天吼了几声,淋了一场雨,就险些松掉了自己的小命。更不知道,只不过因为自己昏迷的时候骂了两句“妈的”,就因此有一个人而大受好处。
杜维小少爷的这长大病,足足病了有一个月,原本就是幼童的身子却越发虚弱了一些,足足一个月之后,那张小脸上却才重新出现了几分血色。
只不过,一如既往的,这位少爷还是不说话,自从他醒来之后,就没有在从嘴巴里吐出半个音符了。就连他睡梦中“钦点”的那个叫“玛德”的仆人,少爷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每天除了发呆还是发呆。唯一不同的是,当身边的女仆偶尔说起自己大病的时候,伯爵夫人曾经不眠不休的抱着自己两天两夜,还曾经在女神神像前跪了整整一夜……
之后,伯爵夫人每天来看望自己儿子的时候,发现这个孩子原本木然的眼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