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打得欢。我把手指伸入嘴里胡乱地抠,哪抠得出来?手指太短了。我只好摸起地上的一根细树叉,往喉咙里戳。老天垂怜。那粒糖竟然被我这样撬出嘴。我吐出满口的血。被父亲打得鼻青眼肿的母亲飞来一脚,说我这个畜生,为什么还要活在世上丢人现眼?
母亲嚎啕大哭。我手足无措,心里被猫抓了一样难受。我又怎么能理解他们的恩恩怨怨?我离家出走了。其实也谈不上离家出走,不过是想找一个看不到他们的地方。我去了汽车站,在长条椅上睡了一晚,等天色蒙蒙亮,睁开眼,看见一张女人的脸。女人问我爸妈在哪。我说他们在家里打架。几个大人就嗤嗤发笑。好像我说的是笑话。一个王八蛋甚至还插上一句,“是不是你妈在下面,你爸在上面?”我能听懂这句话,扑过去,试图从王八蛋手臂上咬下一块肉,女人拦住我,把我送回家。
她是一个好人。可好人没好报。这怨我。我不该再去找她。我知道她是县医院的医生,就找到她的集体宿舍,没事坐在门口用苍蝇喂蚂蚁,或者用瓦片画各种图案。我挺喜欢她。她屋里墙壁上有一幅非常大的地图。她的手指头在地图上移动。我跟着她的指头在中国旅游。
南方春日的天空飘着吴侬软语,戴斗笠的农人牵着牛赤足行走在田埂上,银子一样闪闪发光的河流在碧绿的田野上打出一个个蝴蝶结。林子里盛满鸟叫。鸟叫声让最急躁的人也心平气和。东方夏日的大海澄清剔透,海面上飘满肥美透明的海蜇,大大小小的黄鱼在水底悠然来往,岩石罅隙里的螃蟹挥舞大钳。有福气的人能看见海天一线间的海市蜃楼,那是天上的街市,那里生活的人们没有烦恼。西方秋日的山峰比天空还要高,山巅终年积雪,连鹰隼的翅膀也没法抵达。有的山不停地吐出浓烟与岩浆,那是唐僧取经时路过的火焰山。沙漠里没有一丁点绿色,但那里出产最耐得苦寒的马。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它们扬鬃奋蹄,一只只跳上青烟,奔入太阳里面。北方冬日的雪花比席子还要大。河面结了厚厚的冰。在冰上凿一个洞,鱼会从洞里一只只跃出来。河边的树上挂满冰霜。幸福的人们在屋里交谈着来年的春暖花开。
她让我对这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充满好奇。
我去她那里的次数越来越多,也不怕父母亲的打骂。我不想回家。她那间小小的十余平方米的房子是我的天堂。母亲找来了,在医院门口破口大骂,言词很有点不堪,还动手扯落她几绺头发。我很伤心,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这样。她不是希望我早死吗?为何还要管我?也许我只是一件归母亲所有的东西吧。自己的东西想怎么砸,就怎么砸,哪怕砸烂了,也没关系,但让别人拿走了,就不对,得弄回来——我是这样理解的。
女人成了单位上许多人谈论的焦点。有一天,女人吃药死掉了。我想了很久很久,在妈妈做的稀粥里拌入了一袋老鼠药。
我真失败。当我掌心捏出汗时,一只该死的猫跑过来,打翻桌上的碗,舔了几口粥,伸直腿,身子比铁都硬了。父亲瞟了母亲一眼,变了脸色;母亲瞄了父亲一眼,眉毛跳起来。那天晚上,他们没打架。这让习惯在他们摔锅砸盆声中睡去的我失眠了。我非常沮丧,听见父亲在屋子里长吁短叹,母亲坐在门外的矮凳上痴痴呆呆。月光照着他们。他们的身体里迸出一道道惨白的光线。父亲身体里跳出来的光线是棍子,母亲身体里跳出来的光线是匕首。棍子打在母亲身上,匕首插入父亲的胸膛。几天后,父亲死了。又过了半年,母亲改嫁了。
我五年开始记事。对前些年的人民公社、大炼钢铁以及亩产几十万斤没什么印象。那年,记得最清楚的事其实就是一个汉字:饿。有多饿呢?反正眼睛是绿的,看见一只苍蝇也能毫不犹豫地把它拈入嘴。最好吃的是麻蝇,味道有点甜;最难吃的是那种绿头苍蝇,有屎味。到处是让人毛骨悚然的传闻。比如说,有的人走着走着,腿一软,身子软下去,就躺在地上再也爬不起身。这是活活饿死的;有的人走着走着,发起狂,抓起地上的瓦片,往肚皮上割,这是吃了观音土憋得太难受被撑死的;还有的村庄因为与别的村庄抢粮食,双方发生械斗,打得尸横遍野。最可怕的一种流言是老有小孩子失踪,说是被大人吃了。据说有户村庄人家还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煮了,尽管很小心,屋子里还是飘出肉香,结果被人发现,逮到县里。到了晚上,母亲不让我出门,说附近有许多“拍花人”,小孩子见了他们,魂魄要被拍走。我不大信人吃人这种事。老虎都不会咬死去的同伴,人哪能做出这样的事?我并未亲眼见到过死人。所以母亲虽然下了禁令,我仍然偷偷跑出去,在山野田间寻找食物。那年头也真邪,连青蛙、鱼都少见,更别说野果。真饿啊。所有的人都被装在一个疯狂蠕动的胃里。连灌木刚抽出的新芽都被剥食殆尽。面对着荒芜寂寥的土地,就感觉自己与蝗虫没有任何区别。
相对于院子里的其他孩子,我是幸运的。继父是司机。“汽车一响,黄金百两。”继父隔三差五能弄来小袋的米面。每逢此时,母亲像做了贼,紧闭门窗,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吩咐我去窗台边观察是否有人靠近。母亲真是多此一举。不过,她的小心也不无道理。院里有个老头,不知从哪弄来小半袋发了霉的土豆,藏在床铺底下,半夜自己起床扔火里煨,被儿媳发现了。儿媳大怒,用火钳追得老头光脚满院跑。
母亲的改嫁是对的。若我父亲还在,可能我早已在六道轮回中打滚。只是,令我厌恶的是,只要继父在家,每晚必与母亲弄出那种可怕的声音。那时的房门隔音效果差得出奇。母亲浑似被人掐了脖子。继父就像一头公牛,身上卷起一层粗大的黑色毛发。我试图捂住耳朵。这种声音跟铁锉一样,锉得我手指头发了颤。我愤怒了,决定教训这两个不知廉耻的家伙,把自己好不容易逮到的青蛙剥掉皮,没烤熟吃,在吃晚饭时,悄悄放在母亲床上,用被子掩好。整整一夜,我都在等待母亲的尖叫与继父的耳光。但事情并未如我所想像的那样发生。第二天清晨,母亲一如既往起床煮粥,继父抓住门楣做了几个引体向上。我等他们不在,再次潜入母亲的房间,想问问那只死去的青蛙到底是怎么回事。青蛙不见了。消失了。好像是在发梦。但我分明又找到了被我剥下的青蛙皮。难道那只青蛙复活了?跳走了?又或者说,继父与母亲在做完床上体操后,累了,用它来补充卡路里了?
我百思不得其解。继父的形象因此也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高大无大。
这一年,值得高兴的事也有。容国团在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男子单打比赛上,为中国夺得第一个世界冠军。街头巷尾电线杆上的高音喇叭整日喜气洋洋。许多孩子在有水泥地的单位走廊上,捏着粉笔头画台线,用断砖为网,以小木板为球拍,拿揉成一团的废纸为球,嘴里呼喝,来回厮杀。
我蹲在旁边看,一看就是一天,看得津津有味,口涎流出来,肚子也不饿了。不过,令我气愤的是,那些大孩子,老拿木板球板在我屁股上拍。我觉得这是一种羞辱,但又没法控制自己不去看他们打球,只好把臀部奉献出去。有得必有失,摸着红肿的屁股,我明白了这个道理。
六零年得浮肿病的人更多了,人们的腿都很胖,用指头戳一下,就出现一个凹坑,这凹坑里能维持几分钟。许多孩子都热爱上这种游戏,互相撸起袖管,比谁腿上的凹坑更持久。输了的人要学狗叫,学狗爬,还得让赢家骑在背上。
米饭永远也不够。鸡蛋卖到二毛钱一个,还有价无市。这相对于母亲每月十六元七角的工资收入,贵得离谱。母亲一发狠,花了三元钱,偷偷从黑市里买来一只芦花鸡,瞒着邻居放养在卧室的床铺底下,每天去看鸡屁眼,还摸黑去地里挖蚯蚓喂食母鸡,寄希望它能多下几个蛋。缺少光照的母鸡没几日便瘦骨嶙峋,别说下蛋,连命都快保不住。母亲愁眉苦脸,用绳子绑了母鸡的脚,提心吊胆把它装在竹篮里,用衣服盖住,吊在屋檐下晒,自己蹲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害怕它暴露在要割资产阶级尾巴的劳动人民的视线下。
母鸡很听话,从不在篮子里打滚,成了母亲的心肝宝贝儿。我看着这只不下蛋还要与自己抢口粮吃的母鸡非常生气,可奈何不了它。有一次,我差点逮到它,结果被它在手背上一啄,跳出门。母亲可能与它已经建立起某种心灵上的感应,在厨房放下扫把,三步并作两步堵在门口,就像我在很多年后看张爱玲小说中所描写的那样,“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母亲把鸡护送回卧室,并赏给我一记耳光。我很沮丧,不过,继父替我报了仇。这只自作孽不可活的母鸡竟然在夜晚跳上母亲的床,或许以为继父那身汗毛是草地,低头想啄出虫子。正在鏊战中的继父吃了这一啄,大怒,抓住鸡脖子,一拧,就要了它的命。
知道这世上什么东西最好吃吗?就是六零年的那口鸡汤。这辈子我再也没吃过这么好喝的汤了。我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着碗底,舔得舌头吧嗒嗒响,心中对继父的敬仰又更深厚了一层。
饥饿让人们生出了无穷无尽的智慧。哪怕是望梅止渴的智慧。六一年流行起一阵子把米饭反复蒸煮的法子,据说这样能把一碗米煮出二碗饭。充分吸收了水份米粒的个头确实要大一些,可吃到肚子里,该饿的时候还是照样饿。我不大理解,这什么反复蒸煮,说白了,不就是煮稀饭吗?可能那时候的肚子也是人们的敌人。因为很难战胜它,所以就得想法子来哄着它。
说起来,我真是一个坏蛋,因为肚子饿,学会偷东西。那时,我已经七岁,再高的墙也能攀援而上,肢体的灵活性毫不逊色猿猴,能在一大片屋顶上穿来跳去。我偷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鸡蛋,是在政府食堂。上级机关时不时会下来检查工作。食堂要安排伙食。鸡蛋打在碗里,搁在灶上,与我的距离近在咫尺,可我够不着。食堂的窗户虽然开着,栅栏之间的缝隙太小,我也钻不进去。我想出了办法,去河边找了一根芦苇管,趁人不注意,把管子一头伸向碗底,美美地吸上几口,真他妈的爽啊。这些蛋清会在舌头底下跳舞。可惜这样的机会不是常有。而且,食堂里那位个子与屋檐一般高的做菜师傅实在凶悍,在发觉我偷鸡蛋后,挥舞着锅铲,试图把我拍扁。我才不怕他。我往他的菜锅里撸鼻涕,扔石头。
有一次,我终于发现他的秘密,哈哈,这个王八蛋也偷鸡蛋,鸡蛋虽然都有数,食堂里虽然有几个人互相监督,但这家伙的手法快,在打鸡蛋时,老能把蛋清刮入围裙下掖着的一个薄膜袋子。我找到了一根铁丝,把头磨尖,绑在棍子时,等他做菜时,隔着窗户,去捅那个薄膜袋子——一捅就破。
蛋清稀哩哗啦淌下来,淌了他半条裤子。他兀自不觉,就有眼尖的人发现了,问,你裤子上是什么?我在窗外笑得打跌。
后来的事就不好笑了。食堂主任匆匆赶来,脸色铁青。这位做菜的师傅跪在地上自己打自己嘴巴,开始用巴掌打,后来用锅铲打,打得头破血流。我并不晓得其中厉害。这算是偷窃国家财产。轻者开除,重则可以送去坐牢。第二天,做菜师傅从食堂消失了。等我再见到他时,已是十年之后。他那样高的个子实在是很难让人忘记。他坐在手扶拖拉机上,脖子上挂着“盗窃国家财产”的木牌子,头高高仰着,半边脸肿得比南瓜还要大,头发落满霜雪。他是被人从老家村子里揪出来游街示众的。
人这种两足无羽的生物,或许骨子里都坏透了。我别说忏悔自己的罪,还得意洋洋地把自己做的孽到处宣扬。我成了一群孩子的头,很威风,自封司令。日日夜夜率领着这帮顽童四下做恶。
六二年的肚皮不那么饿了。北京搞了一个“七千人大会。”伟大领袖毛主席在会上做了自我批评。那时,毛主席的威信还没有文革时那样高。我带领的一帮孩子与北门另一群孩子发生冲突。原因倒也简单,我一口咬定毛主席是不会犯错的,他老人家是天上的神,是到中国带领穷苦人民过好日子的。“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一个毛泽东,他是人民的大救星,呼尔嗨哟……”我们歌声嘹亮。另一帮孩子的头是县某机关党组书记的女儿,叫张萍。张萍说,毛主席是人,不是神,只要是人,都会犯错误。张萍还捏着蹩脚的湖南腔,背起了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的发言,“我们这几年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第一笔帐,首先是中央负责,中央又是我首先负责。”张萍骄傲地说道,你懂不懂,这是我爸说的。
这是对毛主席的亵渎啊!毛主席怎么可能说这样的话?这是造谣!这是诬蔑!这是恶毒的蒋特分子在攻击我们党,我们伟大的祖国!
可惜那时还没有红小兵的提法,要不,我就是中国第一个红小兵。
我的拳头飞出去。张萍奋起反击。我们所率领的部队捉对厮杀,兵对兵,将对将,卷起七十二路烟尘。我方人多,他们人少。他们陷入人民大海的汪洋战争中。他们仍不屈不挠。我成功地把张萍压在身下,用烂泥巴糊了她一嘴。她绝望地喊叫,拳头在我背上无力地捶打。
不知为什么,我的小鸡鸡硬了。我没撒谎,千真万确。不是一般硬,是非常硬。我都以为是张萍从裤兜里摸出棍子顶在我下面。我无意说七岁的我就有了性意识,这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我突然想起母亲与继父在床上的样子。张萍的两条细麻腿被我分成一个大字。我觉得很羞耻,放开她。我没闹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甚至不得不弯下腰,以免被伙伴们发现裤裆里的变化。
她爬起身,一腿踢来,蹬在我裆里。我正发怔,哪来得及避?睾丸吃了一脚,当场在地上打起滚,发出可怕的惨叫。大家都吓坏了,讪讪地互相松开手。我的军师在旁边小声说道,张萍,你踢烂了李国安的卵,你得嫁给他做老婆了。
张萍哭了,撒腿飞奔,边跑边回头看,似乎是害怕我追上来把她弄去做老婆。她率领的部队顿作鸟兽散。我方大告全胜。我真没想到“老婆”这个词竟有这等威力,早知如此,哪用得着打,叫狗头军师在阵前叉腰戟指说一声,你得做俺司令的老婆就万事大吉。
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结束了,人们脸上又浮出精神抖擞的笑容。
六三年,有一个名字震动中国大地,他的名字叫雷锋。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我念书了。我当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成绩也不差,或许是看多了不花钱的小人书的原因,那什么“人、手、足、口,山、水、田、土”等自然不在话下。我所着迷的是要当“学雷锋标兵”,不过,竞争太激烈,比起现在的考研还困难。一个班的学生有五十多名,只有一名标兵。我最大的对手就是张萍。冤家路窄,这个黄毛丫头成了我的同学,特别爱劳动,能把教室里的玻璃擦得让苍蝇也滑了脚——事实上,就没一只苍蝇胆敢飞入校园。无数双狂热的眼睛在虎视眈眈。上缴苍蝇的尸体也是“学雷锋活动”的内容之一。为此,我在上学路上也时刻紧攥着一只自制的苍蝇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