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还不太糟。”莱姆说。
“简直像个怪物,”她说,被镜中的形象刺激到了。“他们为什么不用肉色的缝合线?”她把镜子丢回皮包,把皮包甩到肩上。“你把床移动过了。”她突然发现,莱姆的病床现在离窗户近了些。
“是汤玛士干的。这样我就能看到公园,如果我想看的话。”
“恩,这样挺好。”
她走到窗户旁边,探头往下看。
哎,管他的,莱姆在心中对自己说。做就是了,管他会有什么后果。他飞快地冒出一句:“你想留下来吗?我的意思是说,现在很晚了,而指纹采集小组的人还会在你那里折腾几个小时。”
一股强烈的不知所措的情绪,如意料之中地在他的心里乱窜。可恶,消灭它,他恨恨地想。直到她的脸上绽开笑容。“好啊。”
“好。”他的下巴因肾上腺素加速分泌而微微颤抖。“太好了。汤玛士!”
听点音乐,喝点威士忌,也许还会再给她讲几个著名犯罪现场的故事。他性格中潜藏的历史癖还很好奇她父亲的事,想知道六七十年代的警察工作是什么样子,想知道声名狼藉的中城南管片过去的情况。
莱姆大喊:“汤玛士!拿床单来,还要一条毯子。汤玛士!我真不知道这鬼东西到底在做什么。汤玛士!”
莎克丝刚想说什么,那位看护已经出现在门口,没好气地说:“林肯,你粗鲁地吼叫一声就够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艾米莉亚要再次留下来过夜,你能拿些毛毯和枕头来放在沙发上吗?”
“不,不再睡沙发了,”她说:“我比较喜欢睡在床上。”
莱姆被她的婉言拒绝刺伤了。他悲哀地想:这种感觉也有好多年没有过了吧?尽管如此,他还是强挤出笑容说:“楼下有间客房,汤玛士会带你过去。”
然而,莎克丝却把皮包放下了。“没关系,汤玛士,你不必麻烦了。”
“一点也不麻烦。”
“好了,晚安,汤玛士。”她走到房门口。
“哦,我……”
她微笑地望着他。
“可是……”他越过她看向莱姆。莱姆皱着眉头,对他摇摇头。
“晚安,汤玛士,”她坚决地说。“小心脚下。”汤玛士一步步倒退着走出房门来到走廊,她缓缓地把房门关上,门锁“啪嗒”一声扣上了。
莎克丝踢掉鞋子,脱下运动长裤和T恤,只穿着一件蕾丝胸罩和宽松的棉质内裤。她爬上克林尼顿床,躺到莱姆身边,全然展现出一个美丽的女人在男人床上与生俱来的统治权。
她扭动了几下,身体马上陷入充满小滚珠的床垫中,不禁笑了起来。“这是什么鬼玩意儿,”她说着,像猫一样舒展了一下修长的四肢,然后惬意地闭上眼睛,问:“这样你不会介意吧?”
“一点也不。”
“莱姆?”
“怎么?”
“再给我讲讲你那本书,好吗?再讲一些犯罪现场发生的故事。”
他开始讲述皇后区一个聪明的连环杀手的故事,但不到一分钟,她就已经睡着了。
莱姆低头一看,发现她的双乳正贴着他的胸口,膝盖也压在他的大腿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女人的发丝垂拂在他的脸上,那种痒兮兮的感觉,他几乎已经完全忘记了。对一个有着超常的记忆力、一直活在过去的人来说,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无法确切地想起,上次体验到这种感觉是在什么时候。他只记得,是某个和布莱妮在一起的晚上,他想,应该是在自己发生意外之前的事。他还记得,当时他决定忍受这种瘙痒,为了不惊扰熟睡中的妻子,始终没有把她的头发拨开。
现在,就算他想要,也没有能力去拨开莎克丝的头发了。不过,他也没打算把它们拨开。相反,他希望这种感觉能尽可能地延续下去,直到永远。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12)
36
第二天早上,林肯·莱姆又是孤独一人了。
汤玛士去商场购物,库柏返回位于中城的资源调度组实验室。文森·皮瑞蒂已经完成在范布沃特街和莎克丝家的现场鉴证工作。他们找到的证物少得可怜,不过莱姆把这个结果归因于823号嫌疑犯太过狡猾,而非皮瑞蒂的天赋局限。
莱姆一直在等待新的犯罪现场报告。但杜拜恩和塞利托都认为823号嫌疑犯已经躲藏起来了,至少暂时会这么做。在过去的十二个小时里,再没有新的袭击警察或绑架人质的案件发生。
负责保护莎克丝的是一名来自机动小组的大块头巡警,此时正陪着她到布鲁克林的某家医院去找一位耳鼻喉科医生;泥土还是对她的喉咙造成了不小的伤害。莱姆自己也有一个保镖,是从第二十警区调来的一名武装警察,此时就守卫在他家大门外。这位警察十分和善,莱姆已经和他认识多年,以前总喜欢和他在一起辩论爱尔兰威士忌和苏格兰威士忌的高下优劣。
今天莱姆的心情很好,他用对讲机和楼下的警员通话。“这几个小时会有一位医生来找我,你可以让他直接上来。”
那个警察说他知道了。
威廉·伯格医生答应过莱姆,今天他会准时出现。
莱姆把头靠回到枕头上,意识到今天的他并不是完全孤单。在窗台上,两只游隼正在来回踱步,表现出少有的惊恐,看上去很不自在。又有一个低气压正在接近这座城市。虽然莱姆的窗外是一片晴空,但他还是宁愿相信那两只鸟,它们是绝对可靠的晴雨表。
他看看墙上的时钟。上午十一点。和两天前一样,他正在等待伯格的到来。这就是生活,他心想:拖延再拖延,但到最后,在命运的安排下,我们总会来到我们该到的地方。
他看了二十分钟电视,不停地调台,想看看和绑架案有关的新闻,但所有的电视台都在竞相播放联合国大会开幕的特别报道。莱姆觉得厌烦,就转台看了一会儿重播的连续剧“马特洛克”,又调回新闻频道,那位漂亮的CNN记者仍然站在联合国大楼前,于是他就把电视关掉了。
电话铃响了,他操作了几个复杂的程序后,接通电话。“喂?”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林肯?”
“我是。”
“我是吉姆·鲍林,你好吗?”
莱姆想起他从昨天早上到现在还没有见到过这位队长——如果不算昨晚电视上的记者招待会的话。在记者会上,他不时地附在市长和威尔逊局长的耳边,及时为他们提供准确的信息。
“我很好。我们的嫌疑犯有消息吗?”莱姆问。
“还没有,不过我们会抓到他的。”又是一阵沉默。“对了,就你一个人在家吗?”
“是啊。”
再次沉默,时间更长了。
“我可以过你那里去吗?”
“当然。”
“半小时后?”
“我肯定在。”莱姆愉快地说。
他把头倒在厚厚的枕头上休息,眼睛溜向挂在一览表旁边的晾衣绳结。这个绳结仍然没有解开——他为自己的这个妙喻笑出声来——是个没了结的问题。他不愿在还没想出这个绳结代表什么含义之前,就放手离开这个案子。他记得鲍林是个钓鱼迷,也许他能认出……
鲍林,莱姆突然全身一震。
吉姆·鲍林……
外表(·白种男性,个头瘦小·穿深色衣服·旧手套,浅红色小羊皮·剃须水:掩盖其他味道用?·滑雪头套?海军蓝?·深色手套·剃须水:布拉特牌·头发不是棕色·食指上有道深疤痕·穿休闲服·黑色手套) 住所(·可能有安全的房子·地点靠近:百老汇大道与八十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格林威治大道与银行街路口夏普瑞超市;第八大道与二十四街路口夏普瑞超市;休斯顿路与拉法叶路路口夏普瑞超市·老旧建筑,粉红色大理石·至少有一百年老,可能是官邸或公共建筑·联邦式建筑,下东区·藏身地点靠近考古现场) 交通工具(·黄色出租车·新款轿车·浅色:灰色,银色,米色·开出租车,可能是偷来的·赫兹公司,银色金牛座,今年最新型号) 其他(·熟悉犯罪现场工作·也许有案底·熟悉指纹·0。32口径柯尔特手枪·捆绑被害人的绳结很不寻常·对“旧东西”极感兴趣·称呼一位受害人“汉娜”·略懂德语·特别钟爱地下室·双重人格·也许是牧师、政客、社工或顾问·鞋:不寻常的磨损方式,常常阅读?·折断被害人手指时会听声音·留下蛇骨羞辱警方·想剥被害人脚皮·称呼一位被害人“玛格”·母亲与小孩,对他有特殊意义?·《老纽约的犯罪》是他的范本?·效仿“集骨者”詹姆斯·斯奈德作案·憎恨警察)
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位警察队长一定要坚持由林肯·莱姆处理这个案子。他为什么花这么大工夫力保他,而不是皮瑞蒂?如果从他的仕途着想,皮瑞蒂应该是更好的选择。莱姆又想起,当FBI试图把这个案子的调查工作强行从市警察局手中抢走时,鲍林是如何冲着戴瑞大动肝火。
现在他才想到,鲍林卷入这个案件的过程本身,就存在很多蹊跷。823号不是那种会让人主动请缨缉拿的嫌疑犯,即使你想找点刺激的案子,想为你的个人破案记录添上几笔亮色,也不会选中他。这件案子太容易造成被害人死亡,太容易让媒体或同僚抓住攻击、中伤你的把柄,只要他们想这么做。
鲍林……莱姆想起他是多么轻易地进入自己的房间,检查一下他们的进展,然后匆匆离开。
当然,他要向市长和局长汇报。可是……一个念头蓦地闯进莱姆的脑海:鲍林汇报的对象是否另有其人?
某些想掌握案件调查进展的人,比如那个嫌疑犯?
可是,鲍林怎么可能会和823号嫌疑犯扯上瓜葛?这似乎太……
突然,莱姆仿佛挨了一记闷棍。
鲍林会不会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
当然不可能。这太荒谬、太可笑了。且不论动机和意义都没有可能性,他根本没有机会实施犯罪。好几次绑架案发生的时候,鲍林就在莱姆的房间里……
第四部 变成骨头变成骨头(13)
会是他吗?
莱姆抬头看向一览表。
深色衣服,皱皱的棉质长裤。鲍林在过去的几天里确实穿过深色的运动服,但这能说明什么?这种穿着的人数不胜数……
楼下的大门打开,又合上了。
“汤玛士?”
没有人回答。看护汤玛士几小时内还不会回来。
“林肯?”
噢,糟了。妈的。莱姆慌忙操纵电子控制器拨打号码。
9……1……
他下巴一滑,光标点在了“2”这个数字上。
脚步声已经上了楼梯。
他想重新拨号,但忙中出错,反而把操纵杆碰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
吉姆·鲍林已经走进了房间。莱姆原指望楼下的警卫会先用对讲机和楼上联络,但显然,一个小警察根本想也不想,就会让刑警队长直接进门。
鲍林的深色夹克没有系扣,莱姆瞥了一眼他腰上的自动手枪。他无法看清那是不是警用武器,但他知道,0。32口径的柯尔特手枪正是纽约市警察局装备给个人使用的武器之一。
“林肯。”鲍林说。他看上去明显有些不自在,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他的目光落在那一小块白色的脊椎骨上。
“你好吗,吉姆?”
“还可以。”
鲍林喜欢从事户外运动,他的手指上是否会有长年累月抛掷鱼线而造成的疤痕?或是在哪次不小心被猎刀割伤?莱姆想看个仔细,但鲍林却一直把手插在裤袋里。他的手在口袋里抓着什么东西?是刀吗?
鲍林当然熟知刑事鉴证和犯罪现场的知识,知道怎样才能不留下证物。
至于滑雪头套?如果鲍林就是那个不明嫌疑犯,他当然得戴上头套,因为万一有某个被害人幸存,迟早都会把他指认出来。还有剃须水……说不定嫌疑犯不是喷在自己身上,而是带到现场洒上几滴,好让警方误以为他身上也是这种味道?这样一来,当鲍林在这里出现的时候,身上没有这种香水味,自然也就不会有人怀疑他。
“就你一个人吗?”鲍林问。
“我的看护……”
“楼下的警员说他不会很快回来。”
莱姆犹豫了一下。“没错。”
鲍林个子不高,但却十分强壮,头发是浅茶色的。莱姆想起泰瑞·杜拜恩的话:凶手是个修养有素、行为端正的人,也许是牧师、顾问或政客,是一个平日以帮助别人为职业的人。
例如警察。
莱姆心想,这回他真的要死了。令他诧异的是,现在他竟然不想死。不是这种方式,不要在别人的胁迫下死去。
鲍林走向床边。
然而,他却无力抵抗,只能任凭眼前这个人处置。
“林肯。”鲍林又叫了一声,脸色阴沉如水。
在两人目光交接的一刹那,好像有电流产生,碰出了火花。鲍林连忙把视线移开,望向窗外。“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对吧?”
“奇怪?”
“为什么我会坚持要你接手这个案子。”
“我还以为是因为我的才华。”
这句玩笑没有在鲍林脸上引起任何表情。
“你为什么会找上我,吉姆?”
鲍林的十指交叉,紧紧地握在一起。他的手指不很粗壮,却十分有力。这是一双渔夫的手,一双运动家的手,没错,也许看上去略嫌斯文,但毫无疑问足以将一只可怜的野兽从它的洞里拖出,用利刃划开它平滑的肚皮。
“四年前,在谢泼德一案中,我们曾在一起合作过。”
莱姆点点头。
“工人在地铁车站的工地里发现了那名警察的尸体。”
莱姆想了起来。先是一阵吱吱嘎嘎的响声,就像电影《冰海沉船》里泰坦尼克号沉没时发出的声音。接着是一声霰弹枪击发似的爆裂巨响,那根梁柱直落下来,砸在他的后颈上,泥土也在一瞬间就把他全身掩埋。
“你到那里去做现场鉴证。你独自一人,就像你惯常做的那样。”
“是啊,我向来那样。”
“你知道我们后来是怎样把谢泼德定罪的吗?我们有目击者。”
目击者?莱姆从未听说过这一节。自从意外发生后,他就与这件案子完全没了关系,只听说谢泼德被逮捕、定罪,三个月后在瑞克岛被人刺死,凶手至今没有找到。
“确实有目击者。”鲍林说:“他可以证明谢泼德带着杀人凶器到过一位被害人的家。”鲍林走近床边,双臂交叉在胸前。“我们找到目击者,是在发现最后一具尸体的头一天——那具在地铁站的尸体。在我请你去做现场鉴证之前。”
“你说什么,吉姆?”
鲍林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板。“其实我们不需要你,根本不需要你的犯罪现场鉴证报告。”
莱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鲍林点点头说:“你明白我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