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女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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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女公爵-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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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狂热?

    不过就是座城池而已,有什么好狂热的?

    当我把这个问题问出口,女孩便像看着怪物一样看着我,但随即又脸色一变,叹息着说:“唉,也难怪,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还有记忆的话,肯定不会忘掉这个的。”

    听起来好像不知道原因还是非常丢脸的事,我不由得更加好奇地追问:“究竟东信城里有什么啊?”

    “什么都有,最重要的是,有法兰亚大人!”她双眼闪着星星说道。

    原来这块大陆跟我前世的世界差不多,也有所谓的俊男美女排行,而这座东信城的城主就是传说中的大陆四大美男之一——法兰亚·恩·法布托利亚。

    恍然大悟,我说女孩的表情怎么那么眼熟呢,不正正是一个疯狂崇拜偶像的粉丝标准表情?!

    看她这么狂热的样子,连我也不禁有点好奇了。这位“美色”传遍大陆的美男子,究竟帅到怎样的程度呢?

    有机会一定要去看上一看!

    眼看着东信城越来越近,面对着来到异世后第一次见到的城市,一股期待雀跃的心情按捺不住升起。

第一篇章 (三)“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

    好容易迈动着已经麻痹的****,支撑着几乎被抖散了的全身骨头走下马车,我算是狠狠体会了一把马车的“舒适”,足以让我赌咒发誓今后再也不坐那玩意儿了!

    到了目的地,男人们便忙着卸货,女人们则忙着整理行装,怕是要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了。我悄悄问过同车的女孩,她告诉我像这种商队一般都要等到这批货卖完,然后买上回去贩卖的货物,才会启程回家的。

    看来有大把时间消磨在这里了,于是我便也不忙着去欣赏这座异世的商都。其实我还是很好奇的,不知道比起前世的香港、上海又如何?

    早已经坐马车坐得精疲力尽的我只想休息,别人却并不这么想,尤其是与我同车的女孩,更是兴奋雀跃着要拉我一道出街,因为听说那位“花”名远扬的城主大人刚从外面回来,消息以闪电般的速度传遍了全城,于是大大小小、男女老幼就全都涌到街上去了。

    难以抗拒对这位传说中的美男子的好奇,加上那女孩死拉活拽、坚持不懈,我只好强打起精神跟着她出门去。一路上,比起方才进来的时候人少了许多,不会是都去看美男了吧?

    走了大概有两条街的距离,想象中该有的热情海洋终于呈现在我面前,除了“壮观”两字,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街道两旁,欢呼声响彻云霄,人人情绪激昂,拼命挥动着双手,更有青春年华的少女们奋力跳跃着,看得我一头黑线,“鲤鱼跳龙门”几个大字就这样华丽丽地闪现在我的脑海中。

    至于吗?我很疑惑。

    不要告诉我城主大人是从来不出门的,如果经常见到,城里人不用这么激动吧?还是说这位城主大人每次露面都会造成这样的轰动?

    不过看满街的人群,果然是男女老幼都有,说明不是每个人都是冲着他的美貌来的,能够得到这么多人的拥护,我想起在路上听说的,能够在大国环伺下保持着这座城市的独立自由,这个人还不是一般的厉害啊!

    我不由得对他更好奇了!

    忽然,原本就鼎沸的人声猛地又拔高了几个音阶,我旁边的人大声叫着:“来了!来了!”

    我急忙跟着探头看过去。

    远远走来一队骑士,高头大马,气势非凡。一身鲜亮的盔甲,连头脸都掩盖在内,看不清是否有所谓的威煞之气,然而那挺拔如松的身姿,骑在马上却连摇晃一下都没有,还有那精光四射的马枪,我虽然不懂军事,却也不由自主升起了一股敬畏的感觉。在前世,骑兵已经沦为一种摆设,除了仪仗队之外没什么用处,所以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见真真正正的骑兵,好奇之余,也不由得为那货真价实的威武摒住了呼吸。

    人流忽然向前涌去,我夹杂在人群中,尽管不愿意却也只能身不由己、随波逐流,随着众人一齐向前移动。而前方,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兵可怜兮兮地挺着长枪试图要挡住热情的群众,却怎么看都给人一种“螳臂当车”的感觉。

    心底稍稍可怜了一下那些倒霉的士兵,我的视线随即被骑马走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妖人”!

    我震颤了。

    除了“妖人”,我找不到词来形容走在前面那人那美丽得近乎妖孽的容貌!

    一头银发随性地垂落肩头,在身后随便束了一下,鬓边各有一缕头发滑落,看起来潇洒而不羁。脸部的轮廓可以用“绝世”来形容,剑眉入鬓,一双湛蓝的丹凤眼顾盼生辉,眼眸之中深不见底,流光溢转之间,似乎有着勾人魂魄的魅力,让人无法抵挡,但间或几许邪媚飞过,给他整个人带来几分诡异,不期然地,有些毛骨悚然。

    想起传说中勾人魂魄的妖孽,怕也跑不出这样的样貌了吧?

    而后面那人,虽然比这妖人逊色几分,却也绝对是世上少见的美男子!一头褐色的短发,象牙色的肌肤给人健康的感觉,与我前世同样的黑色眼眸带来一丝熟悉的感觉,让我不自禁对他有了些许好感。不过他的脸型却是标准的西方人的,高高的鼻梁,薄薄的嘴唇抿成性感的弧度,而那双眼眸里露出的却是爽朗的眼神,与一旁的妖孽相比,形成鲜明对照,营造出独特的魅力。一身紫衣衬托着挺拔的身躯,与前方那人的白衣如雪两相映衬,竟然出奇地和谐。

    这两人,让前世见惯了俊男美女、被各色各样偶像模特养刁了眼的我也忍不住垂涎三尺,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绝世美男”!难怪能够让这座城里的人们如此如痴如狂!

    “居然……居然是西琅的多利斯少爷!”身旁有人尖叫出声,那架势,仿佛前世的狂热粉丝看到了两大天王同时出现,音调顿时又升高了几度,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

    “法兰亚大人!多利斯少爷!呀——”

    我于是在瞬间明白女高音都是怎么练出来的了!

    多利斯是什么人?我不知道,但我很清楚再这么下去耳朵就要聋了!美男虽然好看,但要我因此赔上一双耳朵却是大大的划不来的!我于是谋生了退出的念头。

    然而此时我跟着大队身不由己向前挤,已经快要接近那队骑士的前方,往前走明显比往后挤要来方便得多,哪里还出得去?

    就在进退维谷之时,突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头顶上忽然传来呼啸的撕裂声,我只觉得似乎一阵狂风吹过,便听到耳边传来连续不断的惨叫。

    “啊——”

    “扑通——”

    “哐啷——”

    随着一声声惨叫,几个骑士从马上摔下来,兵器刚刚握在手上又掉在地上,同时响起的还有围观人群的尖叫,厚实的人群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于是我前方的人们仿佛被割下的稻子一般一片片倒下。

    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绝大多数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听到士兵和骑士们大声的呼喝:“有刺客!保护大人和少爷——”

    刺客?!

    我猛地回过神来,天哪!

    不会这么倒霉吧?一来就碰上传说中的刺杀?!

    大街上顿时像是炸了锅,人们尖嚎着不辨东西四散奔逃,然而过于密集的密度阻碍了他们的行动,大家挤成一团,谁也没能逃脱半步。而那最初的撕裂声和狂风并未停止,人们东倒西歪、成片****,让我想起了死神的镰刀,没有止尽地收割着人类的灵魂。

    我的心头也是惊恐不已,虽然已经死过一次,但上次死亡并未如此近距离感受到危险,车祸使得我走得很简单也很快速,还没意识到“死亡”这两个字便来到了这边。

    正因如此,面对着这样恐怖的死亡危机,我还是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比别人好不了多少地四处乱撞,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逃出这该死的人间地狱!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许多人从惶恐的人群中跳了起来,向着骚乱的中心扑过去,然后那边便传来猛烈的搏斗气息,惨叫、惊叫、呼喊、交击声交杂,造成更大一波的混乱。

    我在人群中歪歪倒倒,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逃,昏头昏脑中,突然,不知从哪里涌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只觉得整个人突然都飞了起来,向着一个方向飞过去。

    “啊——”

    我尖叫着,挥舞着四肢从半空中掉下来,迎面映入眼帘中的却是那双湛蓝的眼睛。此刻那双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我还来不及思考,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突然从背上爆发开来,我眼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最后留在记忆中的,是仿佛撞上了一个温暖的存在……

第一篇章 (四)软禁也是要讲人权地

    “唉……”我百无聊赖地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躺在躺椅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回想起十天前,本来好端端的只是去看美男,我却非常倒霉而又幸运地被一名刺客“踢”到了城主大人的身前。在刺杀中掉到被刺人的身边自然是倒霉的,那还不算,我还好死不死被一刀砍中了背部。然而后来的事情就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了,我的倒霉恰好救助了伟大的城主大人,我帮他挡了一刀,也算是救了他一命,于是城主大人一声令下,我就被抬回了城主府好吃好喝养起来。

    到现在为止已经十天了,背上的刀伤也结了疤,按说我可以自由行走了,却还是被留在这城主府里,要走?可以,城主点头了就行!可那个妖人到底在哪里?我来了十天,还就只在受伤那天见过他一面而已!

    可恶的妖人!知道我的伤不会致命以后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也不管我是他的救命恩人,连看我一下都不来!城主府虽然很美,我住的这个院落尤其漂亮,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可也受不住一连十天都看同一个景色啊!尽管住在这里挺舒服的,好吃好喝,床又软,衣服又好,还有专人服侍,这种前世想也不敢想的**生活很适合我这种懒到骨子里的人,但我强烈要求扩大放风的范围,如果能让我随便走走,那生活就完美了,我想他如果要软禁我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嘛!可是如今这样……

    这是红果果地藐视人权!

    我忍不住再次低声狠狠地骂了一声,不敢说大声了,谁知道周围有没有监视我的人?要是被人听到我骂他,回头怕就不是软禁这么简单了,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禁止死刑?

    “唉!”又叹息了一声,瞟了一眼手里的书,随意地甩开。

    这是一本小说。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娱乐简直少得可怜,一个女人的消遣不是到亲朋好友家窜窜门子,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娱自乐,唱唱歌、看看书、写字画画,颇有些前世古时那些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风范。如今我连院子都出不了,更别说去窜门了,唱歌太累,写字太无聊,画画我不会,只好看书了!于是叫侍女给我找来一些闲书,据说是时下非常流行的浪漫小说,非常受大姑娘小媳妇的欢迎,我抱着极大的兴趣一看——

    喷!

    原来不过是些王子公主骑士的爱情小说,情节单调、言辞枯燥、人物简单,往前世的世界一放,就连儿童的童话书都比不上!这让已经被五花八门的小说养刁了胃口的我怎么看得下去?!

    可是不看又能干什么呢?整天对着花花草草自说自话吗?我自问还没有深切体会到林妹妹的精神境界。又或者跟侍女们大眼瞪小眼?呃……要是这张漂亮的脸上长了一对斗鸡眼会很可怜的!

    “唉——”第三次叹息,我已经睡的昏昏沉沉了,再睡下去就要头疼了!

    怎么办?

    “呃,丽莎小姐,您哪里不舒服吗?”一旁的侍女终于忍不住,怯生生地问道。

    “丽莎”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既然不知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谁,我又对这个世界一窍不通,名字什么的只好乱编。起名字的时候不知为何就想到了鼎鼎有名的《太空堡垒》里面的经典角色,我挺喜欢的一个女性,干脆就借用了过来。

    我有气没力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怎么说呢?她根本体会不到我无聊到爆的痛苦!

    算了算了,求人不如靠自己,还是自立救济的好。没有娱乐,我便来创造一下娱乐,顺便拯救一下惨不忍睹的异界文化市场吧!

    “来来来,”我坐起身来,招呼着侍女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故事听。”

    这个世界的主从之分似乎没有我在前世的电视里看到那些主人和仆人之间那么严谨,侍女很坦然地坐下了……呃,也许是因为人根本就没拿我当个主子……这个问题不予研究!

    看着侍女脸上兴致盎然的模样,原来她们也会觉得无聊的啊?

    再次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个世界娱乐的缺乏,我开始讲起了故事,内容嘛,自然就是前世曾经看过的小说。前世的小说我看过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随便说一两个出来都能比死这个世界那些单调的故事。

    洋洋洒洒、滔滔不绝说了一个上午,直到另一个侍女来通知我们开饭我才意识到时间已近中午,意犹未尽地停了嘴。我从小就爱给人讲故事,读书的时候还试过在课堂上、下课时拉着我的同桌非要给她讲我看过的漫画,当时觉得挺好玩,现在想想我那同桌其实也真够可怜的!长大之后再没有了什么知心的朋友,也忙于工作没有心情再去给谁讲什么故事,没想到现在无聊逼得我重操旧业!

    那侍女听得如痴如醉,还没听完呢,我却不讲了,自然极不甘愿,缠着我一定要说完。讲故事有人捧场,我高兴都来不及了,而且一讲起故事来时间消磨得极快,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约定了吃完饭继续,我们这才起身进屋用膳。通知我们吃饭那个侍女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由得好奇地多看了我两眼,随后听故事那个侍女把她拉到一边,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眼睛瞪得大大的,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隐隐中又有着几分期待。我看在眼里,暗自好笑,必定是人家免费给我做了宣传了!

    这里的饭食比较类似于前世的西餐,但用料很齐全,绝大多数前世的烹饪调料这里都有,所以吃起来很容易习惯。城主府里的伙食是没得说的,比我以前跟商队在一起的时候好了不是一点半点,所以我说嘛,如果肯让我扩大“放风”范围的话,有美食、有美男,再让我找到一些消磨时间的方法,我是不介意在这儿住上一辈子的!

    吃完了饭,果然,听故事的人又多了几个,想必是人传人,大家反正都闲得无聊,干脆一起来听我讲故事了!于是我为了方便听众,又把上午的故事简单说了一遍,然后才接着说下去。

    我讲的故事可都是在前世风靡一时的作品,写得不好的我往往看过就忘了,根本不会有什么记忆。这些情节曲折、内容丰满,既有儿女情长,又有英雄气节的故事怕是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听过的,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而我的听众范围也迅速从身边的几个侍女扩展到这个院里的所有人,连厨房的大师傅和花园的花匠都要凑上来听上一段,可见受欢迎程度!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自从开始讲故事以后,这些下人们对我的态度是更加恭敬了,原来还看得出是受人之命前来照顾我,现在却是真心地在服侍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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