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捉鬼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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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捉鬼笔记-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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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别说,我那细竹竿似的双腿套上丝袜,还真有种丝袜美腿的范儿。

    高鹏说能当腿模,纯粹拿我开心呢,我又想发作。

    高鹏急忙指指左右墙壁,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指指门外,又指指手表,意思是说得赶紧走了,时间不等人。

    我点点头,站了起来,一股钻心的痛从脚趾尖传来。

    我这才明白,高跟鞋能穿进去和自如地走来走去,完全是两码事,鞋子毕竟小了一码,再加上男人天生脚骨粗大,那感觉真是让人痛不欲生。

    我不由地嘶了一声,跌坐回床上。

    我的痛苦高鹏哪里知道,他已经拉开门,走出去了。

    看着高鹏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我只好勉强自己再次站起来。

    尽管还是痛,我努力安慰自己,鞋子是越穿越大的,多穿一会儿,多走几步,把鞋子撑开就好了。

    我踉踉跄跄地往门外走去,几乎是一步一拐,我咬牙坚持走到门口,看见高鹏在楼梯间等我,一见我出来就急促道,“快啊,别磨磨蹭蹭的。”

    我手扶墙壁,尽量让自己的身体保持平衡,可是脚下的痛却让我无法走出摇曳生姿的步态,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双脚在嚎哭和抱怨其主人的不智。

    “这不是很好吗?新鞋子都会有点卡脚,穿一会儿就好了。”

    “我感到自己的脚趾尖快被挤断了。”我艰难地走向高鹏。

    高鹏走过来,一把扶住我,我靠在他肩上,向前走去。

    “是谁发明了高跟鞋这种东西,我诅咒他祖宗十八代。”我愤怒地骂道。

    高鹏哈哈大笑。

    “你不用这么偏激,你不喜欢穿高跟鞋,是因为你是男人。

    你看女人嗜高跟鞋如命,一有新款高跟鞋上市,美女们竞相抢购,生怕自己赶不上时髦。

    另外,你难道不觉得身材曼妙的女人穿着高跟鞋走在街上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吗?”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都很注重女人的脚。中国古代妇女有缠小脚的习俗,缠出的小脚精致好看,美其名曰——三寸金莲。

    为了保持足部的纤秀,大户人家的女子不但不须劳作而且足不出户,倒是穷人家的女儿养的一双天足,双脚免受缠足之苦,自在一生。

    到了近代社会,能工巧匠们设计出各种鞋子以展示女人的美脚。可见美足文化在人类社会是有其渊源的,尤其是在被奉为文明古国的中国。”

    “想不到你对我们中国的文化这么了解。”我暗自佩服。

    “我出生在中国,很喜欢这个国家,所以对中国的文化历史、方方面面都要了解到。”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校园停车场。

    “这么晚了,咱俩就这么出门,你打算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到案发现场附近吗?”我望着空无一人的校园,担心地问道。

    “当然不会,咱俩就是走到天亮也到不了五马路。”

    “那怎么去?坐出租车吗?这么晚了,常青学院又地处偏僻,根本不可能叫到出租的。”

    “干什么要叫出租呢?我自己有车啊,咱们开车去。”

    高鹏说着,朝一辆黑色敞篷保时捷走去。

    (本章完)

第22章 没招来凶手倒把女鬼给招来了() 
话说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车是保时捷跑车的,当时的我完全蒙圈了。

    只是麻木地跟在高鹏后面,机械地坐在他身边。

    车开到大门口,那位衣着整洁的保安大叔彬彬有礼地为我们打开校门。

    当大叔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现出惊讶的神色,不过出于礼貌,他什么都没问。

    高鹏看出大叔的疑问,主动地笑笑,“大叔,这美女是昨天刚入校的新生路飞。”

    “可是昨天入校的新生不是男的吗?”大叔感到很诧异。

    “是啊,就是男生。”高鹏点头。

    “嗨,大叔,晚上好。”我微笑致意。

    大叔被我的男声惊呆了,不过他瞬间恢复了平静。

    “哦,是参加化妆舞会吗?”

    “对。就是化妆舞会。”高鹏怕我说漏嘴,抢先回答。

    “那路上注意安全,再见。”大叔微笑着关上了校门。

    午夜时分,车少无人,高鹏把车开得飞快,我们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到了五马路。

    五马路在没出事之前,堪称本市最繁华的地段,白天商贾云集、车水马龙自不必说,就算到了夜里,大商场关门打烊,此时正是街边的小贩们生意最红火的时候。

    夜市的小贩有卖服装的、有卖日用品的,当然更多的是令人馋涎欲滴的各种风味小吃,什么羊肉泡馍、酸辣粉、担担面、卤煮火烧、陕西酿皮、烤羊肉串烤鸡翅烤鱿鱼,你只要能想到的小吃,这条街的夜市都有。

    由于夜市的东西便宜,物美价廉,再加上这条街上还有几家夜总会,于是这条街就成了全市年轻人的聚集处。

    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带着女伴晚上来这里约会,吃喝玩乐全有了,年轻人又大多喜欢熬夜,这条街也慢慢演化成了24小时营业的街道。

    可是自从凶案发生之后,来这条街玩的年轻人少了很多,尤其是夜市几乎没人问津了,没了生意,小贩们也不来摆摊了,现在这条街到了夜间,彻底冷清下来。

    尽管老妈管的很严,我也曾今偷偷溜到那条街玩过几次,话说像我这样的男孩子跑到那条街主要是为了看美女。

    在这条街最热闹的时候,街上走的可都是本市最时髦最漂亮的妹子,不消说,这条街上卖的衣服饰品化妆品香水也是最时尚最新潮的。

    记得那时候,我们班上几个男生经常相约去那条街溜达,看见美女就偷拍下来。

    回来大家一起比照片,看谁拍的姑娘漂亮,然后为这些妹子是三分长相七分身材还是七分长相三分身材而争论不休,有说胸大遮百丑,也有说肤白遮百丑,各执一词,胜负难分。

    现在再看看这条街,连我都觉得惨不忍睹。

    街上空无一人,偶尔有辆私家车或者出租车一闪而过,马路两边的酒楼商场早在晚上十一点就关门打烊,明晃晃的路灯无力地照着泛着青光的柏油马路。

    昔日的繁华如同过眼烟云转瞬即逝,最悲催的据说是那些在这条街开夜总会的老板。

    出了案子之后,夜间没人敢再来这条街消费了,他们就只好关门歇业。

    倒是那些街边小贩们小本经营小风险,船小好掉头,这条街生意做不得,把东西一卷,换条街摆摊就是了,至多少赚一点,那些开夜总会的老板们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几百万的投资打了水漂。

    高鹏把车停在路边阴影处,一拍我的肩膀。

    “等下你下了车之后,就顺着马路一直朝前走,千万别回头,另外你把手机一直开着,我会在后面保护你的,万一我跟丢了,出现紧急情况,你赶紧给我打电话。听见了吗?听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高鹏异常严肃的神色吓得我打了个哆嗦,“嗯,知道了。”

    “对了,把手机铃声调成静音。”

    我照做了,“你可千万别跟丢了,我的小命可在你手里攥着呢。”

    “放心吧,我说的是万一,你看我准备好了工具。”高鹏说着,从车里拿出一根棒球棍。

    “这东西能管什么用?他既然杀了这么多人,肯定有两下子,能站着让你用棒球棍抡后脑勺上才怪。”

    “别急啊,我还有这个。”高鹏说着,从车的前手扣里掏出一把枪来。

    “啊?你居然有这个?哪里来的。”我一把抢过去,把玩起来。

    本以为手枪会是沉甸甸的感觉,可这枪拿在手里轻飘飘的,用手指弹一弹,发出闷响,并不是金属特有的质感的响声。

    这枪我怎么越看越眼熟呢?

    真像我小时候玩的滋水枪呢。

    我把鼻子凑到枪上仔细闻了闻,一股子硬塑料的味道钻进我的鼻孔,我立刻明白这枪是什么了。

    “好你个高鹏,说什么保护我,居然拿个小孩子玩的塑料手枪来忽悠我,关键时刻,这东西可是一点用都没有。

    我发誓,我小时候有个滋水枪跟这个一模一样。嗯,看这里,永昌儿童玩具厂出品,连厂家的名字都一样,你这个大忽悠。”

    尼玛,还有比这更坑的吗?

    我生气地把枪还给他。

    高鹏哈哈大笑,“这原本是一把小孩子玩的滋水枪是没错,可是这把枪经过阿呆博士的改装之后,现在是一把高效麻醉枪。

    枪膛里面装的不是普通的子弹而是麻醉剂,一旦射中对方之后,对方会在十秒钟之内陷入昏迷,一旦罪犯陷入昏迷,咱们可就手到擒来了。你懂的。”

    “阿呆博士是谁?我怎么没听过?到底行不行的?”

    “阿呆博士也是咱们高二三班的学生,他自称是大发明家黑默丁格的孙子,他跟黑默丁格博士一样有一个大脑袋,而且非常聪明,他发明了很多有趣的玩意,这支手枪就是他改装的。

    据他自己说,他是从约德尔王国一不小心穿越过来的,其实他的来历,谁也不清楚。

    教导处裴主任说她是在某一天的清晨发现这么一个长着大脑袋的小矮人在学院的草坪上惊恐地转来转去,经过一番考核之后,决定把他留在学院学习,”

    “哇!约德尔王国?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个国家吗?这不是英雄联盟背景故事里提到的国家吗?”

    “对于阿呆博士的话,大家都觉得难以置信,很多同学私底下说,估计他是玩英雄联盟玩得着迷,再加上体貌特征跟约德尔人相像就自认为是黑默丁格的孙子了。

    他说自己的名字叫做黑默黑格,可是大家觉得他尽管聪明,看上去有点呆头呆脑,都管他叫阿呆博士,他也不生气,大家也就都这么喊他了。”

    “同学们的猜测倒也不无道理,他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是黑默丁格的孙子呢?”

    “就是拿不出证据嘛,而且他也不用来上课的,因为大学的课程他早就读完了,所以你一般不会在教室看见他。

    对了,据他说,约德尔王国的学生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大学毕业了,而且在领取毕业证书的时候,要求学生至少拥有两项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所以在约德尔王国,人人热衷发明创造,可以说个个都是发明家。”

    “哇,简直太神奇了,你这样说,我真的好想去约德尔王国看看呢。”

    “我还想去约德尔王国看看呢,可是现在连阿呆博士自己都回不去了,还怎么带咱们去?好了,咱们不说阿呆博士了,等你有机会见到他,再听他亲自跟你说吧。

    我想我已经把我所有的安全措施都展示给你了,你只需要大胆地往前走,就可以了。我绝对是你坚强的后盾,还要告诉你,本人是跆拳道黑带,就算是赤手空拳,我相信也无须怕他。”

    听了高鹏的话,我感觉心里安慰许多,于是走下车,款款向前走去。

    静静的夜里,只有风轻拂树叶的沙沙声,间或从远处传来一只没睡着小狗的叫声,我听着自己的高跟鞋踩在马路上发出清脆的咯咯声。

    在车上坐了半天,脚趾的痛暂时得到了缓解,可是一下地走路,那钻心的痛感再次攫住了我。

    这穿小鞋的滋味可真不是人受的,关键我穿的还是女人的高跟鞋,尽管如此,我依旧咬紧牙关,尽量走的自然一点。

    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并没有人追来。

    整个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我停了下来,大气都不敢出。

    我很想回头看看,可是想起高鹏叮嘱我不许回头,只好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往前走。

    话说我正战战兢兢地往前走着,却忽然感觉耳边一阵阴风掠过,随即一个尖细的女子声音飘进我的耳朵。

    “咳咳,这位姑娘,你大半夜的一个人走在这里不害怕吗?”

    我吓得一激灵,左顾右看,并没有看见一个人影,只好壮着胆子喝道,“谁?”

    那尖细的声音继续在耳边响起。

    “原来是个男人,你大半夜的装成女人的样子到底想干嘛?”

    我冷哼一声,“我穿成什么样子是我的自由,不关你事,你有种就现身吧,别跟我躲猫猫。”

    我心说,这八成又是个练了隐身术的家伙吧。

    没想到那尖细的声音嗤嗤一乐。

    “我是谁?你大半夜的,穿着我的裙子在我被人杀死的这条街上晃悠,你还问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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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第23章 地府伸冤() 
“什么?我穿着你的裙子,你究竟是人是鬼?”

    他喵的,不是说好招凶手的嘛。

    这不是把女鬼给招来的吧,我吓得早就抖若筛糠。

    那尖细的声音咯咯笑起来。

    “对啊,你穿的就是我的裙子,不信的话,裙子的领口还有我的血呢。”

    我正好走到一个路灯下,听了她的话,不自觉地拉起裙子的领口仔细看了看,果然有暗褐色的斑点,而且裙子的前襟上溅了不少褐色的小点点,无疑是干了的血迹。

    之前因为裙子是红色,血迹又不是很大滩,所以没注意到。

    “妈呀!鬼啊!”

    我惨叫一声,拔足狂奔,连脚痛也顾不得了。

    那女鬼看见我跑了,立刻追了上来。

    “你不要怕,我不会害你的,我跟你无冤无仇。”

    我哪里肯听她的,继续跑,可是不管我怎么跑,她的声音就在我耳边。

    “你别跑了,你再跑能跑过我吗?”

    听见她这样说,而我也实在跑不动了,只好停下来,瘫坐在街边的长椅上。

    “你到底想怎么样?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报仇也要去找那个杀你的凶手去,缠着我干嘛?”

    尼玛,这该死的高鹏居然让我穿死人的裙子!

    而且还是她死的时候穿的那件!

    我绝饶不了他,就算给我一千块,这样对我也太过分了。

    此刻的我恨不能抓住高鹏暴打一顿。

    “那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大半夜穿我的裙子在街上走,实话告诉你吧,如果不是你穿着我的裙子走在街上,我吸了你身上的阳气,才能勉强聚齐魂魄跟你说话的,我的魂魄早就被人打散了。”

    “早就听说被搞成魂飞魄散的鬼会永不超生,难道就是你目前的状况吗?”

    那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翩然现身,一个身穿红色长裙的美女正坐在我身边抹眼泪。

    “我不是不想去找杀死我的人报仇,而是我魂飞魄散,既不能转世投胎更不能为自己报仇雪恨。”

    我看她哭的伤心,就把高鹏让我扮成女人勾引凶手的事说了,完了安慰她。

    “放心吧,高鹏已经拍胸脯了,说一定帮你们五个女孩子报仇。”

    那美女轻轻地摇摇头,“恐怕没这么简单,凶手杀了我,还打散我的魂魄,估计其他四个姑娘的魂魄也被打散了。只不过她们吸不到阳气,无法找人倾诉。”

    “请问这位是秦小小姑娘吗?”高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我们身后。

    女鬼含泪点点头。

    “我叫高鹏,今晚是我特意请同学装扮成你的样子,本来是想把凶手勾引出来的,没想到凶手没来,倒把你给招来了。

    其实为了查找线索,几个月前,我特意请我的同学李元泰道长做了血衣招魂仪式,可惜你们五个死去的冤魂没有一个现身。听了你的哭诉,我才知道是魂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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