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瘾。我真的好希望有一头漂亮的粉色长发呢。”
念念不耐烦地白了她一眼,“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听得哭笑不得,又看见风如初拉长了脸,立刻上前打圆场,“璐璐猪,人家念念的头发是天生的,不要再说什么焗油的傻话了。”
赛璐珞再蠢也看出我示意她不要再冒傻气了,于是她立刻露出乖巧的笑容卖萌,“那个那个,梁景辉,你刚才好像说有什么庆典……”
她话没说完就被我立刻打断,“是有庆典,不过你不许去。”
赛璐珞听了,冷哼一声,立刻发飙了,“路飞,你很本事嘛,你说不许就不许,你老几啊!告诉你,本宫非去不可!”
梁景辉急忙出来当和事老,“今天是庆典,大喜的日子,全都去,家里一个人都不许留!走,全都跟我走!”
梁景辉说着,不由分说地拉着我们朝外走去。
(本章完)
第229章 更精彩的演出()
此时,街上果然是热闹非凡,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街道两边摆满了各种糕点、水果、风味小吃,除此之外,还有一坛坛的美酒。
街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尽管他们仍然穿着灰袍戴着面具,可是他们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开心,我记得初入金象国,第一次在街上看见他们时,他们彼此间很冷漠,街上的行人很少,而且都是低着头匆匆而过,现在看起来,他们像是来自同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一见面就亲热地寒暄,甚至手握着手,久久不肯放开,现在的他们跟任何一个温暖、融洽、和谐城市中的市民一样友爱平和。
当他们发现我们的时候,立刻欢呼着朝我们跑过来,然后他们手拉着手,围着我们唱起歌跳起舞来。人群当中还有一个人拉着手风琴伴奏。
随着手风琴悠扬的乐曲声响起,人们一起翩翩起舞,配以街上热闹的氛围,如果不是他们都戴着面具穿着灰袍,这里简直同寻常城市的狂欢节并没有什么不同。
也许在庆典上集体唱歌跳舞是当地的习俗,梁景辉和梁锋一看见他们就很自然地融入到其中,看着他们娴熟地跟着节拍一起唱歌跳舞,我不由地呆住了。
活泼好动的念念立刻加入他们的行列,跟着他们一起唱一起跳。
赛璐珞那死贱人自不必说,她是最爱凑热闹的,看着念念跳舞,她也跟在念念身后挤进了人群。
“来啊,路飞,一起跳舞!”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载歌载舞的梁景辉拉进了人群,接着李元泰和高鹏也被人拉进了人群,就连一直低头鼓捣时光穿梭机的阿呆和不苟言笑的风如初也被人拉进人群跳起舞来。
这支庞大的舞蹈队伍一边跳一边前进,只要看见前面有人,就立刻会被热情地拉进队伍,于是这队伍越来越壮大。
梁景辉一直紧紧攥着我的手,他附在我耳边大声道,“我们是一个爱跳舞的民族,而且非常喜欢热情好客,以前,像这样的庆典每年都要举办很多次,可是,自从……”
四周喧闹无比,他不得不扯着喉咙跟我说话,我知道他的话下半截是什么,应该是自从风如初把全城的人都变成骷髅人之后,这一切的快乐立刻终止了,人们戴上面具穿上灰袍,变得冷漠自闭。
“不过,我相信我们会很快回到之前快乐幸福的生活中去。”梁景辉忽然提高嗓门大声道。
“当然,一定会回到以前的快乐生活中去的。”我大声回答。
这支欢快的队伍行进到王宫前才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座巍峨庄严的宫殿,刷了金粉的墙壁和镶嵌着宝石的穹顶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我从未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宫殿,不由地呆住了。
宫殿前挂着一幅巨大的麒麟夫人画像,画像上的麒麟夫人一袭白色衣裙,长发披肩、手持拂尘,宛若九天仙子。
画像前摆着香烛和各种新鲜水果。
众人朝着画像磕头的磕头,上香的上香,十分虔诚。
梁景辉兴奋地站在画像前告诉围观的百姓,金象国附近的广袤土地之所以能够免遭十日的暴晒荼毒是因为麒麟夫人在暗中护佑着这片土地,引得百姓们呼声不断,不少人还感动得落泪。
众人正虔诚礼拜间,却听见前面有人嚷嚷,“老国王来了。”
人群分开,只见一个身材瘦小的灰袍人拄着一根龙头拐杖蹒跚而来,拐杖上的龙头是金的,上面镶满了绿宝石。
老国王在风如初面前站定,这个身高才到风如初肩膀的老人颤巍巍地站在他面前,不知怎的,风如初百感交集,他想起了之前自己向他求婚被拒、然后自己被全城人群殴侮辱、再后来他闯进王宫对这老人进行疯狂报复并且把他变成骷髅人。所有的事件一幕幕地在他眼前展现,如同一架老式放映机,在向他展示一部发黄褪色的老电影,画面虽然是旧的,可是事情一桩桩一件件的,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手风琴立刻停止弹奏,人们停止了唱歌和聊天,四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老国王咳咳两声,“大家都静一静……”
他的嗓音听上去苍老而干涩,如同一把断了两根弦的旧琵琶,弹不出优美的旋律只能发出奇怪暗哑的音调。
众人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两个曾经有过节的人在这种场合相遇,没有预料会发生什么。
老国王拍拍风如初的肩膀,颤声道,“风如初,对于两年前,金象国百姓对你所做的一切,我表示抱歉,今天,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我代表金象国的全体百姓,诚心诚意地向你道歉。”
话音刚落,围观的人群立刻欢呼起来。
“国王万岁!”
“国王英明!”
一向高高在上的老国王居然低头向风如初道歉,风如初很受感动,苍白的脸因为激动而变得潮红,于是他朗声道,“老国王,金象国的全体百姓,我风如初今天在这里也郑重地向各位道歉,从今往后,金象国和万叶国将成为友邦,并且两国的友谊将世世代代地传下去。”
众人又是一片欢呼。
风如初笑道,“现在大家排好队,我来给大家一一解除法术。那么,第一个自然是老国王,你现在不要乱动,我帮你解除法术。”风如初说罢,比出剑指,默念咒语,只见一股绿气涌出他的指端,涌向老国王的头部,然后绿气把他从头到脚整个围住。
不多一会儿,绿气消散。
风如初道,“现在你可以拿掉面具脱掉灰袍了。”
老国王用颤抖的双手摘掉面具,扔掉灰袍,我们立刻看见一个头戴王冠、身穿皇袍的白发老人站在面前。
“好呀,解除法术了,老国王万岁!”
看见老国王恢复本来面目,众人自是欢呼不断。
风如初道,“现在大家排好队,一个个地来,不要着急。”
风如初话音刚落,众人立刻在他面前排起一条长龙,风如初一一为他们解除法术,所有被解除法术的人立刻扔掉面具脱去灰袍,继续在街上快乐地唱歌跳舞。
(本章完)
第230章 可怜的双胞胎兄弟()
“我要吃糖葫芦,饿死我了。”赛璐珞大喊一声,就朝着街边的糖葫芦小摊跑去了。
也许是赛璐珞的喊声提醒了我,我忽然感觉看着风如初为排着长队的百姓们解除法术真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呢,早起到现在一直空着肚子,连水都没来及喝一口就被拉到街上跳舞唱歌,我忽然感到又饿又累。
“妈的,吃货!”我看着她的背影,恶狠狠地骂道。
可是刚骂完,就发现自己的肚子也咕咕叫了。
满街的美食立刻引得我食指大动,正好我身边就有个摆满了烤鱼烤虾的美食摊,我一口气吃了五串烤鱼和五串烤虾才觉得肚子不那么空了,吃完烤鱼烤虾觉得很渴,我顺便又在隔壁美食摊前吃了一大碗馄钝,然后,我也去糖葫芦摊前拿了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
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味道让我觉得惬意极了,这真是个美好的早晨,不但阳光普照、空气清新,还有满街随便吃的美食和大把的妹子可以看,我发现被风如初解除法术之后,街上简直靓女如云。
原来,金象国真是一个盛产美女的国度呢,街上随便哪个女子看上去也都小有姿色,就算是年纪稍长的女人也有几分韵致,这风如初把这么多美女变成骷髅人简直是在暴殄天物啊。
咚咚锵——咚咚锵——
我正在寻摸满街的美女,冷不丁,热闹的锣鼓声吸引了我。
前面立刻有人喊,“有杂耍看了,快来啊。”
呼啦一下,人群立刻朝着前面涌去。
我把糖葫芦上最后一颗山楂塞进嘴里,把棍儿一扔,就挤进了人群。
我挤进去一看,原来是舞狮的,就是俩人钻进一个空的狮子皮囊里,一个人舞狮头,一个人舞狮尾,狮子皮囊自然是布缝的,这舞狮咱现代社会也有,看来舞狮的历史由来已久了。
这狮子脑袋好像还是真的狮子脑袋上扒下来的皮,因为那鬃毛一看就是真的,狮身确实是布缝的,话说这狮子舞的还真不赖,就见那狮子一会儿爬树,一会儿上板凳,钻在狮子皮囊里的俩人配合得严丝合缝的,不露一点破绽。
围观的人群叫好声不断。
此时,整个舞狮也达到了高潮,锣鼓声也越敲越急。
不知什么时候,半空拉起了一根麻绳。
那麻绳得有手腕粗细,我正琢磨拉这麻绳干嘛,却见那舞狮的停了下来,一个摘下狮头,一个钻出狮尾,俩人朝众人鞠了一躬。
我看见舞狮的是两个精壮少年,也就二十左右的年纪。两个少年都长得浓眉大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看就是双胞胎。
舞狮头的少年朗声道,“各位看官,接下来,我们兄弟俩就为大家表演高空绝技。”
“高空绝技,好啊好啊,大家鼓掌!”人群中立刻有人叫好,掌声一片。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两个少年重新钻进狮子皮囊中,一腾身便掠上半空的那根粗麻绳,稳稳在绳上站定。这动作看似简单,可是如果俩人动作协调不好,就无法在绳子上保持平衡而导致摔下来。
众人又是一片叫好声。
接下来,两个舞狮少年在麻绳上翻腾扭转,做各种高难动作。
我正看得入神,却不提防后背被人猛撞了一下,疼得我哎呀一声,我转脸一看,不由地呆住了。
在我身后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男子相貌十分英俊,绝不是汉族人的模样,高鼻梁深眼窝,面色惨白,富含贵族气质的一张脸,让我想起了传说中的德古拉伯爵。
可是令我感到吃惊的并不是他那类似吸血鬼的长相和气质而是站在他左肩上的一只鸟。
那只鸟长着漂亮的浅紫色羽毛,浅紫色的羽毛并没有什么奇怪,鸟类的羽毛可以是任何颜色,怪就怪在那只鸟的眼睛上。
那只鸟长着一双狭长的紫罗兰色双眼!
我一看见那双眼睛就呆住了,这双眼睛跟风如初的眼睛简直一模一样。
一只鸟的眼睛为什么跟风如初眼睛一模一样呢?
看着那只鸟奇怪的眼睛,我不由地踮起脚尖,看着不远处正在给排队的百姓们解除法术的风如初,此时风如初满面春风,忙得不亦乐乎,他显然没空往这边看一眼,我把右手举得高高的,想给他打手势示意他往这边看,可是他根本没往这边看。他实在是太忙了,要知道,全城的百姓都在排着队等他解除法术呢。
风如初和市民们亲热交谈的热络场面吸引了我,自我认识他以来,还从未见他如此和蔼亲切过,看着他们笑的如此开心,我想自己也许多虑了。一只鸟而已,这只鸟只是碰巧眼睛的颜色跟风如初一样,仅此而已,我想多了。也许是最近遇见的怪事太多,也许是昨晚梁景辉给我们讲的诡异故事在作怪,我现在变得有点神经衰弱了,我暗笑自己。
我找出很多理由说服自己,那只鸟并没有什么古怪。
不甘心的我,还是回头看了那只鸟一眼。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那鸟看我盯着它看,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吓得我一激灵,我确信没有看错,它的确是瞪了我一眼。我发现它的眼睛一凶起来,跟风如初更像了。
一只鸟的眼睛为什么跟风如初的眼睛那么像?尤其是凶起来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那怪人撞的我那么疼,我回头瞪他一眼,他居然完全没有道歉的意思,不但如此,他很平静地看了我一眼,就像是根本没有撞过我一般。据此我就可以断定,他绝对不是金象国的人,因为金象国的人绝对不会这么傲慢无礼。
既然这家伙不是金象国的人,此刻忽然出现在金象国的庆典上,又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来搞破坏的吧?这一连串的问题立刻在我脑海浮现,我开始注意他们了。
尽管此刻锣鼓喧天,众人全都在观看双胞胎兄弟的舞狮表演,我却不能专心看下去了。站在我身后的怪人和他的鸟犹如芒刺在背,引得我不得不时刻地侧过脸去观察他们。
(本章完)
第231章 昏迷()
一个长得像吸血鬼一样的怪人带着一只长着紫罗兰色眼睛的小鸟,这在别人看来,也许没什么奇怪,所以没有一个人回头看他们。
对于看热闹的百姓们来说,那对双胞胎的精彩演出更吸引他们。
而我注意到他们,只是因为那双鸟的眼睛。
我承认,如果不是因为那只鸟长着一双奇怪的眼睛我至多是瞪那个撞我的怪人一眼,然后回过头,继续看双胞胎兄弟的高空绝技。
人在吃饱喝足之后,看看精彩的杂耍,才不辜负了这么好的天气。此刻,阳光普照,风轻云淡,那串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口感还在我嘴里回味,要知道,这种巴适感不是每天都有的。
可惜的是,我的好心情完全被那只鸟奇怪的眼睛给破坏了,也许说破坏也不确切,应该说那只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至少引得我无心再去看舞狮表演了。
好奇害死猫,尽管知道很多坏事都是因为好奇引发的,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好奇。因为那只鸟的眼睛实在是太怪了。
我打算偷偷摸摸地观察他们,自然是要从头到脚地好好打量他们一番。
谁知道,不看还好,这一看,我心里更是毛毛的。
那鸟一只纤细的脚踝上竟然拴着一条细细的铁链,而铁链的另一端就连在那面色惨白的像吸血鬼一样家伙的左手无名指的戒指上。
那铁链看上去很坚韧,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冷硬的金属光泽。
怪人居然用这种方式把鸟拴在自己手上。
这只有着浅紫色羽毛的鸟的确很漂亮,捉来当宠物养着也不稀奇,首先这羽毛的颜色就很少见,反正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见过这种毛色的小鸟。
尽管我从未养过鸟,可是我也见过人家是怎么养宠物鸟的,对于毛色鲜艳的漂亮小鸟,爱鸟人士基本都是买个精致漂亮的鸟笼,把他们的爱鸟放在里面,这样既防止它们飞走又便于随时观瞻,两全其美。还有一类人是专门养猛禽的,比如说鹰,逮着了鹰先花几天几夜的时间熬鹰,等那鹰驯服之后,再每天用手托着鹰逛街。
即使是桀骜难驯的鹰熬的之后也不用链子再拴啊,更何况这只美丽的小鸟,居然要被主人以铁链拴脚的方式带出门,实在是令人费解。
看着那只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