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竟疯狂地报复;也让无数人心痛。
多年后的今天;我已回复正常。已没了那王八的消息;他说算命佬说他未够三十就会死的;这我相信。因为他对不起我;他应该会死。
我现在为人妻;先生很疼爱我;可是我依然要身不由己的给人伤害。因为太多人爱我;而我的心;没法分开多颗。我以为我不会再心痛。
那一次;当我看到默的眼睛;我才知道;我也是会心痛。
我问默;我最美是哪儿;他说;是我嘴巴;我问为什么不是我眼睛;他说;因为我眼里有你;我的眼睛更美。
从此;我常想起他多情的眼睛;想得我心痛。
是否痛过才知道相爱的滋味?
今天听收音机;一个好美的故事。
那只杯不喜欢水;嫌她老跟着他;开头还是温暖的感觉;到最后;水越变越冰冷;杯很讨厌。杯拼尽了力气;把水摔开;可是;它自己也裂了;摔到地上。临死前;它看到自己心中;竟全是水的痕迹。他才知道;他原来离不开水。主人后来收拾杯子;不经意地;割伤了手;杯说;那是我的血泪。痛过才懂得爱。
好凄美。
但我不要再痛;我要你永远珍惜我。
但愿你我再不会心痛。
其实,红杏应该问的是,长伴我一生的人,你是谁,大卫,是你吗?
你是谁?
文/小锶
那一首歌很好听,〃你是谁,为了谁。。。。。。〃
有一些人,在我身边默默出现,给我一个善意的眼神,温暖的笑容,甚至给我默默的支持,可是,我依然不知道他是谁。
那一天,我和小虫一起,开着爸的摩托车出去,他开,我在后面,来到了一处渡头。小虫停下,在仔细研究,我在左观右眺,这时,对面却开来了另一辆摩托,那车号我恍若见过,一张帅气的脸宠,一张熟悉却忘记了名字的脸宠,出现了,他看了看我们,却没有说什么,拿着头盔到河边洗。
我一直注视着他,然而,他没有回头,直至到过了一会,小虫拉我走,在摩托的后座,我转身的刹那,却见到他,他望着我,那笑容和眼神多么熟悉!他的眼神中,依稀有我,他的笑容温暖中带着寂寞,他的眼睛,祝福中带着妒忌。
那一刻,我的心颤抖着,你是谁?
一个已经遗忘了的人,我已经叫不出名字,然而,我依然活在他的回忆。
你是谁?
其二
每天打开网络,必须要到西陆的灌水坛看看,因为那儿,天天有一帮鸡鸭在骂我。
这天,阿浪在,他气不过,帮我去骂,阿浪在西陆的id是〃情浪翻翻〃。
想不到,一天之后,一个叫〃翻翻情浪〃的人,在我论坛出现了。那时,我的〃留住美丽〃还没封,他就在〃留住美丽〃和我说话,从他话语,我知道他是我能叫出id的人,他只是怕我认出,换上〃翻翻情浪〃。
我能领会他对我的关心。
后来,〃留住美丽〃被昏君白夜星河封了,他找不到我了,只是,我在西陆依然有我的地头,他终于找到了,他在其中一个〃冷剑小锶傲西小〃跟我留言,〃小锶,你换了地头,为什么不告诉我?〃
然后,他常给我留言,一如以往那么关注我。
只是,你是谁?
我不止一次问他,他总避而不答。
你是谁?
这些曾经很爱红杏的人,红杏到现在,已经一一淡忘。
(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回前世今生()
红杏一直相信轮回,相信自己有前世,也相信自己还会有下一世,曾经她觉得,千里那么痴情,下一世就嫁给他好了,只是,认识大卫之后,红杏只希望,千生千世都和他一起,永不分离。
千里孤行客
——小锶
相信常看我作品的人,都对他的名字那么熟悉。
千里,一个在我作品中出现了“n”次的名字偿。
我思念他,的确很思念他。忘不了,在白鹿书院中的谈笑;忘不了,来乐文初的争执,他闻迅而来,千里护花;更忘不了,他对我那句“来生还作多情郎”。
我对他,的确是充满怜爱撄。
那天晚上,惊闻他患了血癌,那夜我在上海,在寂寞的心身旁,我为他哭了。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他,可是假若他在我身边,我一定不顾一切地照顾他。
他就是这样,从2003年初,在网络上彻底失踪。
我不知道他近况如何,更不知道他是生是死,只知道,增添的,是我日复一日的思念。
他曾经那么的深爱我,这世上,没有人如斯深爱我。
千里,如果你知道我的思念,就请你出现,不须说什么,只要说一句“我很好”,我就足够。
千里刚离开她的时候,她对千里牵肠挂肚,但现在,已经几乎不再想起,或许,对于每一个离开她的人,她都会是这样。
前世今生
林黛玉死了,早在千年之前,而二十多年前,是陈晓郁让她复活,然而晓郁也死了,此世再无林黛玉。
报纸上有新的林妹妹的海选演员的照片,我长叹,对小虫说,〃这些人,没有半分林妹妹的痕迹,还不如叫我来演。〃小虫频点头,他每次在我发表谬论的时候,总是点头。我又说,〃其实这些人真笨,明知道陈晓郁演的黛玉无人可替代,现在陈小姐死了,正是万人悼念的时候,她们偏偏在这峰头浪尖上抛出来,不被‘柳絮‘骂死才怪!(‘柳絮‘是陈晓郁粉丝们的爱称)〃这回小虫说话了,大表赞同。
我哀叹,真是永远的林黛玉,永远的陈晓郁,这林妹妹,这红楼梦,让她轰轰烈烈的在当世演了二十多年。无论陈晓郁化身他人妇,成为成功女商人,她的心中,永远把自己当成是林黛玉。她只演过两部戏,一部就成千古的《红楼梦》,一部《家春秋》,后来陈晓郁退出娱乐圈,我觉得这是她明智的选择,因为,谁都知道,她永远超越不了当年林黛玉这个角色。倒不如在最大红大紫之际离开,让世人永远记得她--唯一的黛玉。而她,真的是这样做了。
陈晓郁也曾说,〃我就是林黛玉,如果我演其它角色,人家就会说,是林黛玉在演其它人。〃唉,的确,或者,陈的前世,就是黛玉。
而陈的第二任丈夫,跟随她出家,甚至甘愿按佛界俗例先离婚,又何偿不是痴情的宝哥哥!
或许,《红楼梦》改变了陈晓郁的一生,又或许,陈的一生,就是一部新版的《红楼梦》。
我相信前世今生。
然而,我的前世是什么?
有人说过,我的诗很悲很悲。那天,我的群里,他们看到我的qq照,说我其它一点也不像软弱女子呀,不像林妹妹,不像清照。我哈哈大笑,说,你们被我骗了。其中一些早跟我熟悉的人就说,是呀,当初的确被小锶骗得晕乎乎的,以为她弱不禁风,以为她极多愁善感。
我也疑惑,问小虫,他说,这应该是你对你开朗性格的调节。你天生双重性格,平生乐天派,偶尔,就自己强说愁了。我哈哈大笑,知我者,莫若我老公也。
在算命网站,我查我的前世,无一不是说,我是出家人。也罢,我的确与佛有缘,曾说,我前世是出家人,捐过佛经进庙,今生有好运的。我信,因为,我从来都是逢凶化吉,顺我者,必也顺,而挡我者,必不顺。
现在很时兴查自己是那一个武侠人物,我一查,哈,我居然是小昭!呵呵,我很喜欢小昭,圣灵,聪明,为了救众人性命,而牺牲自己的爱情,做了波斯教圣女。不过,我感觉我没有小昭那么伟大。爱情我要,聪明我也要,圣灵,我一样要。反正我什么都要,属于我的东西,我一定争取。
命运待我不薄,很多东西,我经已得到了。无忧无虑的生活,老公,家人,朋友,个个爱我十足,足此一生,有何以憾?!
对了,我还需要发达,呵呵。〃平生衣食自然来,名利双全富贵偕;金榜题名登甲第,紫袍玉带走金阶。〃这是我的算命诗,我在等着呢。
曾经她以为,她会和prisley过完这一生,却想不到,前世的缘分,还是要把大卫和她扯在一起。
三世书说,她和大卫前世就认识了,大卫是大臣之子,她却是武林之女,他们背景很不同,但还是相遇,相爱了。但这段感情,当然遭到家人的反对,他们曾计划私奔,但却失败了。后来大卫更误会了红杏,因为见红杏和一个富家子弟纠缠不清,红杏被迫,和大卫分手,郁郁而终。
然而,到了今生,他们或许还留着前世的记忆,痴痴缠缠,我一定要找到你。
红杏是有酒窝的人,传说有酒窝的人,是留着前生记忆的,他们不肯喝孟婆汤,就为了找前生那未续的缘。
只是,大卫还未来接红杏过山东,红杏总觉得很寂寞。
寂寞的高跟鞋
——小锶
我说寂寞,为什么能跟高跟鞋连在一起?对于男人而言,这的确毫无关连。然而对于感情第一的动物--女人,寂寞和高跟鞋是那么的像,一样的美丽,一样的让人疼痛,一样的,永远不会舍弃。
喜欢寂寞,慢慢地,来侵蚀你的心灵。我喜欢在有风的夜晚,最好也有月,一个人,坐在我的阳台那张软椅上,品味着花香,品味着夜凉,那一轮弯月,在相思树稍上若隐若现。这时候,我会想起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让我遗憾的过往。我会慢慢的看着,风儿把那些脆弱的海棠花,轻轻吹跌,我亦会喝着我的花茶,花茶清甜,洗去我内心丝丝的愁涩。
思想,永远在寂寞的时候。
一如高跟鞋,我永远只会在穿上美丽的连衣裙时才穿。那么的高贵,醉倒所有人,然而没人知道,我的脚跟疼痛,我就是这样,美丽着,疼痛着。
只有美丽的高跟鞋,才配得上美丽的连衣裙,配得上美丽的女人。一如寂寞,寂寞不是每个人都光顾的,它只看得上,会思想,有感情的佳人。
然而人不能永远疼痛。所以更多时,我不寂寞,寂寞只是我打发时光的玩具。我天生快乐。一如高跟鞋,我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穿上。更多时,我甚至穿拖鞋出门。在家时,如果凉快,我从来就愿意光脚而走。
所以,不要让寂寞来主宰你,由你自己来控制寂寞,偶尔的时候,想想他,更多的时候,享受欢乐,好不好?
和prisley在一起的时候,红杏常穿高跟鞋,后来她回了家乡,再也没有穿过,但她仿佛有直觉,到了山东,和大卫在一起,她可能要重拾高跟鞋。
红杏觉得,谁跟谁在一起,都是天注定的,旁人干涉不得,以前红杏的奶奶,就常常说,“整定的,整定的”(粤语,意思是天注定)。
青菜萝卜
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个查尔斯老油条,放着千娇百媚,举世无双的黛安娜不要,偏去喜欢又老又丑的卡米拉。
昨天看《孝庄秘史》也是,孝庄是皇太极的妃子,可皇太极偏偏最爱一个叫海兰珠的女人,那个女人还曾经嫁过别人。比起孝庄,海兰珠无论德艺容工,都差得极远。
可是,皇太极偏偏爱海兰珠,为了她,谁人都不理,也气死了哲哲皇后。
倒是皇太极的话有一点道理,他说:〃兰儿心里就只有我,愿意为我死,这就是为什么我爱她!〃
倒也是,各人心中自有青菜萝卜,有心中的天使。
孝庄心中最爱多尔衮,皇太极知道的,所以他不愿意再爱孝庄,尽管心中仍爱。
黛安娜呢,太优秀了,查尔斯也知道她心中不可能全是他,所以他爱老女人卡米拉。
我明白了什么叫,〃情人眼中出西施〃,你越认为丑八怪,在某人眼中,她美如天仙。
就像小葱,不能跟豆腐一齐做,一起就会易得结石,各人懂得找般配的人。
韭黄炒蛋,是绝配,韭黄离开了蛋其实一文不值。而蛋,也不是什么绝佳品种。
看《广州日报》一篇文章写得很好,说如果好女人碰到好男人,女人会尽量迁就男人,男人会尽量不要伤害女人,这样,各人的长处没办法发挥,最后平平淡淡,消磨至死。所以,好男人要找坏女人,充分发挥男儿本色,而好女人,也只有在坏男人手中才显现价值。如虞姬,一生为项王,最后还为其自刎,不拖累他,是最佳的好女人。
那么,我是好女人还是坏女人?
虫为什么那么爱我?甘心一味迁就我,天天上班累死,还买菜做饭给我?
我真幸福。
还有他,他,和他,通通爱我什么?我有什么好?我不知道。像他说的,他根本不知道为什么爱我,只知道就是爱我。
唉,只是,一只蝶只能恋一朵花,纵使花儿分开几瓣,长伴身边的,也就只有一只蝶而已。
朋友,你的青菜呢,在哪儿?找到了吗?
找到了,就好好珍惜。
只是,红杏想,我的青菜,是大卫吗?
(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回喜欢元曲()
红杏除了古诗词,还特意学习了元曲,因为她喜欢唱歌,她更爱元曲的押韵和不拘小节。
喜欢元曲
作者:小锶
喜欢元曲,喜欢它那种接近百姓的风格,喜欢它的纯真自然撄。
元曲没有宋词那种过于雅致的感觉,元曲更接近于生活,唱出了百姓的喜怒哀乐,而又朗朗上口,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其实元曲本就是在唐诗宋词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它承继了押韵的风气,只是平仄方面没有像宋词那么计较,而且除个别调子有固定格式,一般加字减字是随意的,就不像唐诗宋词没一种都有固定句式。只是元曲对押韵要求更高,有的作品甚至一韵到底。
简单地说,元曲,只是简单的一句还是两三句,却通篇连韵,读来朗朗上口。有的甚至很直白,很口语化,这就是元曲。
我喜欢创作元曲多于宋词,真的,我讨厌宋词那种死按平仄,更多时候缚住了思路的发展。而元曲,我可以一下子就写得出来了,因为我本身就连新诗也极喜欢押韵,对于这元曲的一般要求通篇押韵,对于我是小菜一碟偿。
应该来说,只要你写下来的调子很顺,让人读起来像唱歌一样,那么你写元曲就有根底了,这是我的个人理解。
很多元曲是从元剧中选出来的,一句元曲就能让你了解作者的一种心情,如著名的关汉卿、卢致、马致远,都是元曲大家。
关汉卿的《窦娥冤》是元剧中的极品,里面许多经典句,抽出来,就是一首极妙的元曲。
如这一首《碧玉萧》--
席上尊前,衾枕奈无缘。柳底花边,诗曲已多年。向人前敢言,自心中祷告天。情意坚,每日空相见。天!甚时节成姻眷。
完全是一个深受相思之苦的女子口吻,然而读来却感情真意切,感同身受。
而张可久的这一首更妙,完全是闺中乐趣。《山坡羊?闺思》--
云松螺髻,香温鸳被,掩春闺一觉伤春睡。柳花飞,少琼姬,一声〃雪下呈祥瑞〃,团圆梦儿生唤起。〃谁?不做美!呸!却是你!〃
完全是一个熟睡中的美少妇,刚被惊醒后的娇态,她正在做春梦,却想不到被小丫鬟吵醒了,于是这个场景,在张可久的笔下妙趣横生,美不胜收。
而马致远的《天静沙?秋思》,却是另一番景致。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