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叶轩虚弱道,“求求你放过我……”
“那些女孩是不是也求过你?就像你现在求我一样?可是你放过她们了吗?”舒芙恨恨道,“你放过她们了吗?你为什么没有放过路小晴?”
“我真的……没有……”
12。
我还活着——这是叶轩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他只觉得全身都轻飘飘的,似乎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现在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杀了路小晴,还能令她伪装成自杀的样子的?”舒芙打了个哈欠,似乎刚刚睡了一个惬意的午觉。
“我真的没有杀她。真的。”叶轩气若游丝,“是的,没错,在出事前我们确实有一些不愉快,因为她和我女儿成为朋友后,我女儿的妄想症又发作,对她说我虐待她。她去质问我,我解释了半天她也不肯相信……”
“所以你在争执中把她推了下去?我知道你家住在顶楼!推她下去很容易被人误解成她是从楼顶跳下来自杀的!你干的,是不是?”
“我……”叶轩痛苦的摇摇头,“大侦探……求求你,把我交给警察好不好?你现在就打电话,我……好吧,我承认我杀了路小晴,你现在就打110,我亲自向警方自首。我自首还不行?”
“好啊!”舒芙拿出一个录音笔,又从口袋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纸,摆在他眼前,“照着纸上念,念完了我就报警。”
“好……”叶轩眯着眼睛,念道,“我叫叶轩,是个狂热的艺术家,是的,我很狂热。为了寻求艺术的灵感,我不但虐待自己的女儿,还以女儿为借口诱骗未成年少女,并残忍地杀害了她们,制造出她们自杀的假象。我知道我罪孽慎重,我的良心日日经受着煎熬,每天晚上都会梦到那些少女来找我索命……我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日子了,所以决定自杀……”
“啪嗒!”舒芙关闭了录音。
“我没有要自杀!”叶轩颤抖着说。
'奇'“你有。不过,我可不会真的报警,”舒芙斩钉截铁地说,“等警察来了,你一定是反咬一口,说是我逼着你,你才那么说的!我可不是白痴!不要小看小孩子!”
'书'“你!你!你、你这个恶魔!”叶轩怒道,“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就算你逃过法律的制裁,也会一辈子良心不安的!”
“哇!我好不安,好害怕!”舒芙全身打着哆嗦,随即,她又莞尔一笑,“你以为你这样就可以吓到我吗?变态!偶爸,你是大变态!你还敢明目张胆地展出你那些残酷的画!你那每一副画上都沾满了女孩子们的鲜血吧!还土马路呢!呸!”
“你应该好好看看画展的前言,你知道土马路的意思吗?”叶轩无奈道,“其实……”
“你给我住口!你现在说这么也没用了!”舒芙边说边又拿起小刀,再次向他的手腕割去,这次可不是吓唬他,而是真正地割向大动脉。
13。
舒芙很久没有见到爸爸了,成为副院长的爸爸真是意气风发。
在家里举行的庆功宴会上,舒芙像个乖乖女一样认真请教着爸爸同事们那些医学上问题,大人们都夸舒芙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话题不知怎么就落到了心理学领域上。其中一个阿姨说,现在的未成年的心理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了,她说到了那个因为太漂亮而自杀的女生,还说到了和舒芙同校的女生,据说,舒芙的那个学姐是因为怀孕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自杀的。
说到这里,又有人说,前些日子有个画家自杀了,还有录音遗言,说是靠杀害未成年少女来获取灵感的,现在变态的人怎么这么多呢!
哎?另一个说道,那个画家的女儿也自杀了呢,据说本来就有忧郁症和妄想症。那女孩还留了遗书,说自己在病发的时候无意中把另一个女孩推下楼,良心不安,干脆自己也跳楼了。
说到这里,大家都唏嘘不已,有人建议舒芙的爸爸正式上任后,要重视下医院的心理疾病科,虽然不是专业的心理医院,但是这个科室必须重视起来。
听到了这里,舒芙暗暗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说前两个女生都是真的自杀喽……那路小晴到底是叶轩害死的,还是叶轩的女儿害死的?
一定是叶轩吧,舒芙很阿Q地想,叶轩的女儿有妄想症,她害死了路小晴只是她的妄想而已,叶轩才是真正的凶手。
一定是这样。
一定是。
14。
舒芙怎么也没想到,叶轩到死还能火一把,他那本来不冷不热的画展在他死后恶狠狠地红火起来。
舒芙更没想到她会再次去看那个“土马路”。
这一次,她很认真地看了前言。
前言里说:
“我记得自己中学的时候,在乡下读书。那时的英文老师都很差劲儿,多数时候他们自己都搞不懂那些单词的发音。我记得有一节英文课,学的是“今天”、“昨天”和“明天”三个单词。英文老师说,如果实在记不住发音,他有一个很好的窍门。
“今天”的发音是“土堆”,“昨天”的发音“也是土堆”,后天的发音是“土马路”。
今天是土堆,昨天也是土堆,后天就变成土马路——还好,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虽然今天和昨天都是土堆,但起码明天会变成土马路。
“土马路”系列作品,是献给我那唯一的女儿的,希望她能够明白,熬过了昨天、今天,明天一定有希望,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叶轩”
看到这里,舒芙只觉得天一下子阴了下来,她莫名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一个童话,童话里的小孩杀死收养他们的老巫婆,仅仅是因为他们以为她要吃掉自己。
想到这里,舒芙的心骤然疼了一下,仅仅是以为而已……我们,年轻的、张扬的、自信的,我们,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
舒芙疲惫地闭上眼睛,似乎听到凄厉而悲怆的尖叫声。
嘘——
听,那个充满甜蜜的童话小屋里,善良的老巫婆在尖叫。
NO。10 睡美人的噩梦
1。
在很深很深的森林中,有一座没有人进去过的城堡。城堡被浓密的野玫瑰所遮蔽,周围锐利的荆棘让人无法靠近。不过从远方眺望,还是可以看到在茂密森林中耸立着几座尖塔。
各式各样的谣言在村民之间流传。有人说城堡里住着吃人的恶魔;有人说那是闹鬼的古堡;也有人说那里是神秘而可怕的女巫们聚会的地方;还有人说,那个古堡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公主,她因了悲惨的诅咒,已经沉睡了一百年了,只有真爱之吻,才能唤醒她。
很多年轻的男子被这个悲伤又美丽的传说吸引,纷纷前去搭救她。但他们的命运比公主还要悲惨,不是在森林里迷路成为野兽的点心,就是饿死在里面。当然也有很多勇敢的年轻人成功接近了城堡,但他们全部都被缠绕在城堡周围的毒玫瑰扎死了。
附近的村民传言,曾有一个年轻人历尽艰辛进入了城堡,并找到了沉睡的公主,给了她一个吻——但公主并没有醒,据说是因为他并非真的爱她,而是希望娶了公主光宗耀祖——没有吻醒公主的年轻人,绝望地从古堡的尖塔上跳下去自杀了。
看,睡美人的幸福之路,布满荆棘、险象环生,走向童话里美满结局的道路,总是鲜血淋漓的。
在很深很深的老城小巷中,有一幢没人愿意接近的楼房。楼房周围有很多巷子,生人若进去,很容易迷路。关于那些小巷和那栋楼房,有很多谣言。有人说那是闹鬼的楼房,有人说那里住着一个可怕的疯女人,还有人说那里住着一位美丽的女子,她总是穿着古欧洲的宫廷礼服,睡眼蒙眬地站在窗边,就像在等待真爱的睡美人。
事实上那只是一座普通的旧住宅楼,楼里住着一些不穷也不富的人,还有一个很有名的寿衣裁缝。那窗口的“睡美人”不过是刚刚午睡醒来的裁缝在伸懒腰而已。
只是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穿得那么华丽午睡。
2。
施美美的脸贴在“OKFC炸鸡店”的橱窗上,把里面圆滚滚的鸡腿、黄灿灿的鸡翅还有超级卡哇伊的鸡米花全部意淫了一遍,这才摸摸兜里的五块钱,这是两块鸡翅或者一块鸡腿的钱。她直起身子,刚要把钱递过去,赫然发现橱窗上自己的倒影和那些胖胖的鸡腿们相映成辉,那一刻,她的心跌入了无底深渊。她恶狠狠地咽了吐沫,只差没把舌头咽下去,无数的悲愤情绪像肥肉一样堆在她的脸上,有那么一秒,她几乎就要买了,但最终她咬着牙转过身,将这星期最后的零用钱贡献给了地摊上的鱼贩。
施美美买了两条金鱼,红得触目惊心,胖得触目惊心。
她提着那两条并不能吃的鱼,失落地离开闹市,继而失落地钻入九转十八弯的小巷,又失落地在狭窄的巷子里穿行着。每次经过这条小巷时,她都担心自己倘若再胖下去,就只能侧着身子在这里行走了,要是胖到连侧身也不能通过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施美美每次思考到这里就卡住了。
在小巷快到尽头的时候,施美美和一个男人狭路相逢(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狭路相逢),她最害怕遭遇这样的情境,尤其对方还是个很帅的男人。她涨红了脸,觉得自己这样的体积已经够吓人的了,却还要成为别人的路障。男人很绅士,将后背紧紧贴住墙壁,让她先过。在施美美和他擦身而过的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脸上涂满了豆豉辣酱,火辣辣地疼,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可是能容得她钻下去的地缝,还能叫地“缝”吗?
她一口气跑到巷子的尽头,转过身,望着他的背影,觉得他很眼熟,仿若在哪里见过似的。
受到一连串刺激的、倒霉的施美美,在自家楼下看到刘宁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快被吹炸的气球,随时都可能在一声爆响里呼哧呼哧地被气上云霄。她真想问问刘宁怎么能让他那肥胖的身躯穿过那么狭小的巷子,他怎么能天天遭这样的罪只为送一枝假装成玫瑰的月季。但施美美永远不会那样问,因为她知道刘宁一定会用很琼瑶的语气说:“为了爱,我什么都不在乎。”
刘宁怯怯地伸出胖嘟嘟的手,递过手里的花:“送给你的。”
“滚!”施美美怒道,他和那支月季一样,不过是假装成王子的青蛙而已,并且,是永远不可能变成王子的青蛙。
“美美,”刘宁肉麻道:“我是真心爱你的,以后也会真心地孝敬你妈妈!我会像守护那些旧报纸一样守护你!”
施美美听了,真想甩给他一巴掌,但她没有,只是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嘣嘣地上楼梯,拿钥匙、开门、关门,整个过程震得墙壁上的白灰都要掉下来。那个死胖子,他喜欢收集旧报纸也就罢了,竟然还想将她也变成那些泛黄的、充满霉味的报纸?!不可理喻!施美美气嘟嘟地从厨房拿出两只透明的玻璃杯,将两只金鱼分别放进去,不悦地嘀咕着:“你们不配在一起,因为你们很胖。”
3。
晚上写作业的时候,施美美一直在想那个男人是谁。她抬起头,看到妈妈忙碌着,缝纫机欢快地在各色布料上穿针引线,它的快乐就是布料们的痛;妈妈的身后,挂满了各种花花绿绿的衣服,那是各种款式、各种颜色、各种格调的寿衣,像极了华丽丽的戏服。
施美美的妈妈施阅帆是附近很有名的寿衣裁缝,她做出的寿衣从来都是风格迥异的,全然不像那些普通寿衣店一般,方方正正的上衣、方方正正的裤子、方方正正的袍子,一如方方正正的骨灰盒。那些呆板的寿衣令一生只有一次的死亡经历变得沉闷无趣,施阅帆的寿衣不同,她从来不做重复的寿衣,每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华美,令每一个客人的死亡变得丰富多彩甚至充满向往。
一位患了绝症的老奶奶说,因了这么漂亮的寿衣,死亡不但不可怕,反而变得令人期待起来,一想到死后会穿上那么漂亮的衣服,她就高兴得像过年一样,掰着手指盼望着死神的来临。可是老天就是那么爱作弄人,那位本来被医生判了死刑的老奶奶,在定做了施阅帆的寿衣后,竟然又活了两年,并且现在还没有机会穿上它。于是施阅帆一下子变成了很有名的寿衣裁缝。
每个人都觉得施阅帆是一个神秘的、女巫般的女子,就连施美美也那么觉得。否则,她为什么每天下午两点都要穿上那件十几年前的礼服,睡到被干花围绕着的床上呢?那一定是某种巫术的仪式吧?
高一的课程并不紧张,施美美每天都会早早地做完功课,然后抱着《男生女生》·银版发呆。杂志里的爱情也真好,即便是悲剧,也悲得那么美、那么令人向往。施美美也想有爱情,也想跟一个男生说:“我们像哥们儿一样恋爱吧。”
可是她太胖了,人一胖就显得笨。她梦想自己是丑小鸭,可是白天鹅似乎与她无缘;她梦想自己是睡美人,一心盼着王子来吻醒她的噩梦,可是向她表白的却是同样又胖又丑的刘宁。刘宁的爱令她觉得可耻。该怎么说呢?按理说他们外貌很像,就像帅哥美女很登对一样,他们也该是登对的。她偏就恨这样的登对,她不屑和他登对,她恨和他登对,她有多讨厌自己,就有多讨厌他。她曾无数次拒绝他,但是刘宁总是用一贯的琼瑶腔说,他只要默默地爱就好了,不需要任何回应,他说,你像你妈妈一样美丽。
天!这简直是对她最大的讽刺,也因了这句话,她连妈妈也恨起来。她恨她把自己生下来,却吝啬地什么都不给——美貌、财富、智慧……不但不给,还霸道地、毫不留情地、时时刻刻将她比到尘埃里。想到这里,施美美愤愤地站起来,决定用两块奶油蛋糕来泄愤,胖,就彻底地胖吧,死猪不怕开水烫。
咬了一大口奶油蛋糕,她突然想起白天看到的一则关于某甜品店开张的促销广告,这则促销广告不重要,重要的是广告旁边有一则启事,是“认尸通告”,那通告照片上的人,和小巷里的男人有着同样迷人的桃花眼!
4。
知道那个桃花眼帅哥叫韩非,是在那个暑假的午后。那天阳光像一道道明亮又炙热的刺,顺着毛孔钻进每个人的身体里。施美美一边擦着汗,一边百无聊赖地把金鱼在两个杯子之间倒来倒去,让它们团聚,然后在它们还未来得及彼此打招呼的时候就将它们拆散。胖人的痛苦,胖鱼也该体会到。
这时,轻轻的敲门声挽救了那两条可怜的胖鱼。这种时候来敲门的,只能是客人——她们没有亲戚,因了做这样的营生,也很少和邻居来往。施美美有些不耐烦,妈妈正在午睡,这对她来说是重于生命的仪式,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打扰她。于是她不做声,假装家里没人。她想门外的人应该很快就会走的。
可门外很执著。
施美美气嘟嘟地从猫眼望去,是他,那个曾在小巷偶遇的男人。她隔着防盗门,细细地打量他,三十岁左右的样子,正是施美美喜欢的年纪,又年轻、又成熟,像父亲又像哥哥。样子很好看,表情也亲切。
施美美没办法将这样的人拒之门外,于是她打开门,但她马上后悔了——她应该先换一件衣服的,现在这身衣服令她看起来那么不可救药,虽然她知道,无论她穿什么看起来都一样不可救药。
“你好。我叫韩非,前不久刚搬来。”他说。
“你好。”施美美羞赧地笑。
“我想,我们见过。”韩非温柔地笑着,目光落在拥挤的客厅里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上。
“哦……是的。”施美美窘迫起来,那并不是一次美好的初遇。
“你们家是制作戏服的吗?”韩非好奇地问。
“哦,不……”施美美搓着手,母亲的职业时常令她觉得丢脸,“事实上,那些是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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