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潮儿冲在最前。
不知怎的,他越杀越兴奋,甚至只靠双手就能将活人撕成两半,这种感觉太美妙了。
“杀杀杀杀!”
“杀他个天也翻地也覆!杀他个鬼也哭神也嚎!”
“我们兄弟,终得自由!”
一剑透心。
弄潮儿艰难的转回了脑袋。
那个自己叫了许多年父亲的老者,正面貌狰狞的着看着自己。
“去死吧,孽畜!”
老者大吼一声,将长剑拔了出来。
鲜血迸溅,老者的脸几乎化为黑色。
“要死了吗?”
要死了吗……
生命啊……
短暂的生命,无法预料的生命,令人渴望的生命,令人恐惧的生命。
不,不能死!
这时,弄潮儿的头颅中传来难以忍受的剧痛。
时间倒流了……
大哥被绑在木桩上。
仆役试着划了一刀。
黑色的血流了下来,又被草药堵住。
大哥忽然睁开了眼,对自己的兄弟们说:“好好活下去呀,兔崽子们。”
……
伏戏子字门三十几个新人围成了一圈。
与他们的班主冷玉烟一样,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柳庐与弄潮儿出门之后,那弄潮儿忽然仿佛木桩一般一动不动了。
柳庐一剑把弄潮儿捅了个透心凉。
“白墨不是说……这弄潮儿很厉害吗?”
冷玉烟喃喃开口。
之后又一脸热烈的看着柳庐。
捡到宝了!
真真个捡到宝了!
公认的天下第一杀手,杀伐品一品第六的弄潮儿,居然被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柳庐杀掉了!而且这么容易!
白墨曾对冷玉烟说过,目前来说,对自己一家人威胁最大的,甚至不是萧衍,不是朝廷,而是这个像疯子一样的弄潮儿。
现在弄潮儿要死了。
冷玉烟甚至想自己亲自过去补几刀。
冷玉烟正思虑间,异变陡然升起。
那被一剑穿心的弄潮儿居然睁开了眼睛,回过身来,直视着柳庐的眸子,甚至还笑了笑。
柳庐皱眉道:“穿心都死不了?我小瞧你了。”
“非也。如果真的穿了心,我必死无疑。但你这一剑,正好擦我心而过。”
“是吗,那可真遗憾。如果能杀掉天下第一杀手,我想我可以吹一辈子。”柳庐似乎有些失望,但神色没有丝毫变化。
柳庐顿了顿,又道:“你能这么快就恢复清醒,我很意外。我这一剑刺偏了,我倒并不意外,兵刃上,我的确学艺不精。”
“兵刃上学艺不精的你尚且差点杀了我,如果你师傅亲自过来,我岂不是十死无生了?”
柳庐点头道:“这天下应该没人能强过我师傅了。我初次出山,初次想要杀人,就失败了,很惭愧,给师傅丢脸了。”
弄潮儿哈哈大笑。
“对不起,小家伙,老子还不能死。我要回去给自己治治伤了,这一仗算你赢。不过我会赢回来的,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药师。”
弄潮儿说罢,便独自向山下走去。
冷玉烟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一脸无所谓的柳庐。
“柳庐,你之所以加入伏戏,就是想学如何杀人吧?”
柳庐摇头道:“有点这个意思,不过这是次要的目的。主要呢,是我想历练一下自己。我从没出过山,你们说话聊天,我都插不上嘴,很懊恼。今日主动出头,其实也是希望各位兄弟正正眼看我柳庐一下,我很想多交朋友。”
赵飞檐的眼睛已经被白布包裹好了。
他这只眼废了,不过一听柳庐的话,立即朗声笑道:“好说好说,柳兄弟这么大本事,早亮出来,赵某早就屁颠屁颠的跑来当跟班了。闹了半天,不是你不爱说话呀?我还以为你看不上我们哥几个来着。”
柳庐微笑道:“绝无此意。”
……
“十二兄,这是真的?”
“真的。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是柳如风的弟子。”
说话的李十二是燕地豪侠,他的年岁其实比白墨要大,但看面相这李十二却好像比白墨小。按李十二的口头禅来解释,就是:没办法,从小生得水灵。
白墨沉默片刻,脸上的阴云很快就消散了。
“我伏戏来了这么人,我很欣慰。”
“不怕是那位神仙故意安插来的人?”
“太子爷都来插人了柳如风来插一个,又能如何?况且那柳庐是不是柳如风故意安插过来的,还不一定,柳如风自己当着土皇帝逍遥快活,没必要来蹚浑水。”
“弄潮儿是怎么找过来的?我觉得,我们中有奸细。”
“所以我把你请来了,十二兄。”
白墨拍了拍李十二的后背。
“怎么样,吓一跳吧?”
李十二笑道:“何止是吓一跳?我都不敢认你,你叫我的时候,我可是吓了三跳,已经脚底抹油,准备逃跑了。”
“这几年范阳老家如何?”
“凑合,就那样呗。”
白墨的脸上忽然蒙了一层阴霾。
“沈家还在?”
李十二也收回了方才刚刚出现的笑意:“在。”
“知道了。十二兄,记住我说的那几个事。”
“一定帮你办好。不过,你也知道……我虽然自幼习武……”
白墨朗声笑道:“现在已是天下第一豪侠,行了,去吧。”
“哈哈哈,好,墨哥儿,某家这便告辞,回头……一定给你个惊喜。”的,、、,,、、
第一百零五章 前因:荷叶杯()
李十二与白墨的重逢,无论怎么去看,都只能解释为巧合,或者说缘分。
冷玉烟新成立的伏戏组织到处拉人的时候,李十二正在与人比武较技。对方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的江湖人物,古武宗宗主段无明,擅古剑术,李十二同样使剑,不过无人能看出他到底师出何门。
朝廷有两个,一个叫中央,一个叫地方。江湖也有两个,只是这两个江湖交集极少。像秦义绝、柳如风、尹龙孙这些人,属于传说中的江湖,传说中的高手,李十二、段无明这些人,才是双目可见,双手可触碰的江湖。李十二一路南来,在这座可以触碰的江湖中已经打败了无数高手,到京城以后,也是四处比斗,从无败绩,段无明是最后一个。
打败了他,李十二就要去挑战那些传说中的人物了。
段无明进攻。
段无明已占据上风。
段无明压着那自不量力的外地人打。
段无明死了。
于是古武宗倾巢而出,只为击杀这个狂妄无知的小辈。
李十二便是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冷玉烟,加入了伏戏。
他无意中听冷玉烟提起,她的相公叫做白墨。
嗯……听着很耳熟啊。官至廷尉?这样的大人物……是重名而已吧。
当白墨与李十二重逢时,二人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白墨最开始构思伏戏这个组织时,就已经确立了“暗中有暗”的大致方针,冷玉烟所统辖的是暗,暗中暗交由谁来掌管,白墨一直拿不定主意,李十二的到来让白墨终于下定了决心,这是个自己绝对能够信任的人,凭他来掌管暗中之暗,是最好的选择了。
今夜,白墨与李十二碰头后第一次聚在一起喝酒。
与吕归尘共同戒酒的事情,已经被白墨抛到脑后了。阔别许久之重逢,岂能不醉不归?
“墨哥儿……某家干了,你随意!”
“随意个鬼啊,来,干!”
白墨举起酒盅,一饮而尽。
李十二将酒盅扣过来,示意自己喝得一干二净,绝无保留。
二人时而哈哈大笑。
时而沉默不语。
终于,他们提起了过去的事情。
……
白墨托生时,只觉天昏地暗,无论如何努力挣扎,也无法移动分毫。直到有一天,自己的头颅仿佛被什么东西挤压着,像是向外排出一样。
“胎儿的脑袋太大了!夫人可能……可能受不住。”说话的是一个老嬷嬷。
另一个声音淡淡的说了句:“保大。”
那声音很浑厚,可以想象,那是个充满阳刚气的男子。
白墨瞬间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知道如果不快点离开这里,自己将会是一个死胎。白墨努力的扣着柔软的****,想要挣脱出去。
那老嬷嬷奇怪的“咦”了一声。
“母子平安!”
白墨出生了,他出生的第一天就睁开了眼睛。与眼前这个面容邋遢的男人大眼瞪小眼。然后另一个怀抱扯走了白墨,白墨抬了抬头。
太不般配了吧!
白墨在心中吐槽着,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这个成为白墨母亲的女人,论容貌比不上赫彩,因为她比赫彩要黑一些,但是论气质,那身只有久居上位才能养成的雍容华贵之气,比赫彩更加让人难以抗拒。
“正殇,这孩子脑袋这么大,将来一定聪明。”
那个邋遢男撇嘴道:“差点害死俺婆娘,要不是这小子命硬,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看我不弄死他。”
“哼,你也就是嘴硬。”
“嘿嘿……未儿,看这小子头一天就睁开眼,不是晚产了吧?说,你憋了多久?……可俺算算日子,反而像早产了……你是不是偷腥去了?”
“你去死!”
白墨第一次听到他母亲的名字。
未。
后来从白正殇口中得知,她姓苏。
苏未。
这个女人在生下他的第二天,就离奇消失了。白墨在摇篮里,用余光瞥见,将苏未带走的是几个胡人。对胡人的恨意就是从这一天养成的。
此后,白正殇一直借酒消愁,白墨好几次都因为他的照料不周差点夭折。
“孩儿俺跟你讲,你爹年轻的时候那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情种,到现在还有个女疯子对你爹念念不忘呢,要不是俺腿脚灵便,跑到太行山上躲了起来,说不定你娘就是她了。”
“老混蛋。”
这是白墨第一次开口说话。
白正殇怔了怔,勃然大怒:“你丫从哪听到这三个字的!”
“要不是俺亲眼看到你出生,说不定还以为那女疯子才是你亲娘!”
“现在是哪朝哪代?”
“什么玩意儿?”
“这里,叫什么国?”
“……以前叫燕国,不过前几年被灭了,现在叫晋国。”
晋?
司马炎那个晋?
还是春秋战国的晋?
司马炎的时代有燕国吗?
春秋战国的燕国被齐国灭过,被秦国灭过,还没听说被晋国灭过?
从那以后,白墨一直在思考这个世界。最终只得到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
“根据丰饶原则,一切可能发生的都必将发生……这里,是丰饶的宇宙中的某个平行世界吧……”
太行山上不止住着白正殇这一户人家。
附近还有一户人家,姓李。
李家的那对夫妻下崽就跟下兔子似的,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几个孩子了。李十二和白墨差不多大,男女的排名是分开排的,李十二是他家里第十二个男丁,所以叫李十二。孩子太多,这家人懒得一个一个取名了。长子长女本来都有大名,后来也改叫李大和李女大了。
李十二从小就爱跟白墨一起玩,首先是因为白墨虽然还比他小两个月,却像他的哥哥一样,仿佛什么都懂,还帮李十二打退过李十一的欺负李十二崇拜得很,第二是因为李十二从小梦想当侠客,白墨的父亲白正殇是山里数得上的人物,人送外猎人王,捕猎的本领没得说,武功据说也很厉害,曾经打退过一头老虎和一头熊的围攻。
白正殇教白墨练武的时候,年幼的李十二总是躲在大树后面悄悄观摩,回家之后自己试着练练。白墨不喜欢习武,觉得习武没前途,经常偷懒,李十二却总是彻夜苦练。
白正殇死的那年,白墨并没有显得如何悲恸。他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如白正殇这般毫无节制的酗酒,断无长命之理。
李十二哭的跟个小泪人似的。
“呜呜呜……白叔叔死了。”
“……别哭了。”
“呜呜呜……白叔叔死的好惨……”
“喝酒喝死的,哪里惨了?”
“呜呜呜……俺还没拜白叔叔当师傅呢……”
“……我代表我爹收你当义子了行不?不过你得排我下边,叫我哥。”
李十二一边抽泣一边说:“真、真的?”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墨哥,你可要说话算数!俺以后改名叫白十二。”
“……你还是叫李十二吧……我家没那么多人口。”
两个小少年搭伴在山头上抛了个坑,把白正殇拖了进去,埋了。
没有墓碑,这边不讲究那个。
“墨哥,白叔叔走了,你以后咋个过日子嘛!”
“他会打猎,我就不会?”
“万一遇到虎豹熊罴咋办?”
“一刀宰了。”
“墨哥……你武功可还不如俺呢……”
于是两个小少年开始一起去山上打猎。他们两个的猎物往往比大人还多,于是开始有人叫他们作“小猎人王”。
一天。
李十二照例来找白墨入林打猎,却见白墨背着褡裢,正要出门的模样。
“墨哥,你要去哪儿呀?”
“范阳。”
“老远了。”
“远也得去,你想一辈子待在山里吗?”
离山远的人,觉得山是梦想,是遥远的故乡。住在山上的人,觉得山是围墙,阻绝了他们与世界相连的道路。
“俺和墨哥一起去。”
“别闹,你爹娘能同意吗?”
“俺这就去和他们说,墨哥,等俺!”
李十二走了,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他们同意了。”
“还给了我一点盘缠。”
白墨猛然想起来,他家人口太多了……走了一个李十二,前面还有十一个儿子,他们家还能少点负担。
此时的范阳已经成北冥精神的封国,之前叫范阳郡,现在叫范阳国,王宫在范阳县里。
白墨在范阳县里当了酒馆的伙计,酒馆的老板姓薛,李十二去一个大户人家,当了他们家的狗腿子,这大户人家姓沈,是范阳县里有名的皮革商。
白墨与薛矜言就是这个时候认识的。
那是个端庄文静的女孩子,但有的时候也很大胆。不过白墨一直将她当做自己的妹妹,原因无他,她太小了,白墨可不是萝莉控,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实在提不起兴趣。不过按照本地十三岁左右就应该出嫁的习俗,把薛矜言描述为“待字闺中”还是妥当的。
薛矜言眼睛很大,水灵灵的,皮肤很细嫩,水灵灵的,像水一样,这是白墨对她的评价。她总是在掌柜的克扣白墨工钱时,偷偷解囊,将掌柜欠白墨的钱都补给他。
空闲时,白墨总是偷偷在桌面上用水练字,薛矜言总是在一旁安静的观看,偶尔会问一下白墨在写什么。
女孩子在出嫁以前是不能离家的。
不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上元节。这个节日在正月十五,也叫元宵节、花灯节。上元节中造花灯自古以来一直都是范阳人的固有习俗。
北地少水。
范阳却有个小湖,名叫荷花池。
池中有一荷花石雕,夏秋共真荷而生,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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