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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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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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桌上。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叶晓瑜便把布摊开,开始规划。

    今天下午买的这种布料形状很奇怪,是正正方方的,长宽几乎相同。买布的时候,自己有用手大概的在一尺的布料上丈量了一下,一尺大约有33。3厘米这么长,那么半尺则有16。65厘米,四分之一尺大约为8厘米多。不过一条手帕如果长宽都只有8厘米的话,好像是小了点。可是自己手头上没有参照物,不好裁剪。

    “红儿,红儿……你睡了吗?”

    叶晓瑜朝外屋叫道。

    “嗯?小姐,什么事情?”

    红儿梦里迷迷糊糊的回答。

    “红儿,你还有没有手帕?”

    叶晓瑜的手帕由于弄得脏兮兮的,都拿去洗了,手边没有多余的手帕。

    “有几条,还没有绣花的,小姐,你要手帕干什么?”

    红儿渐渐有些清醒过来。

    “你拿一条给我,我自有用处。”

    叶晓瑜说着便已走到外屋红儿的床边。

    “呀?!小姐,你怎么站在这里,吓到我了……”

    红儿抬头忽然看到叶晓瑜,吓了一跳。

    “怕什么怕,我刚刚才出来啦。手帕给我一条。”

    叶晓瑜轻声的对睡眼朦胧的红儿说道。

    “小姐,我自己已经没有手帕了,这个是接私活的。”

    红儿从床头拿了一条白色的没有绣花的手帕给叶晓瑜。

    “没事儿,我不是用来擦手擦鼻涕等等……不会弄脏的,你继续睡吧,我明天就还给你……”

    看红儿一副担心的样子,叶晓瑜赶紧解释。

    拿了手帕,叶晓瑜便回到内屋,在桌子前坐了下来。

    今天下午为了还价,买了两块尺寸略尴尬的布料,不过还好后来又拿了一块边角料,这样按照这个手帕的大小裁剪之后,剩余的布料还可以搭配着边角料再做几块。

    叶晓瑜把白手帕放在布料上面,按照它的轮廓开始裁剪。白手绢长宽大约为10厘米,下午买的两种布料完整的裁剪成两条手帕后,还余下好多边角料。叶晓瑜索性把剩下的布料和今天布店老板赠送的那一块全部裁剪成小正方形的模样,然后再把不同颜色的小正方形进行拼接,这样东拼西凑的,叶晓瑜竟然在桌上拼出了三条手帕,加上那完整的两条,自己20文整了5条手帕。村头的林婶说每条手帕是5文钱,但叶晓瑜猜想实际市场卖的价格肯定不止这个数,不过就是要自己累一些,拿到京城去卖就是了。

    摇曳的烛光下,10岁的叶晓瑜正在努力的把桌上拼接好的手帕用白线细细的缝起来。由于刚刚才开始自己的小计划,她兴奋的细胞充满全身,一点睡意也没有。

    此时在东厢路一守的房间里,正发生着其他的事情。

    “听说你要辞退老五?”

    江萍坐在桌边,不动声色的说道。

    “是啊……”

    “为什么要辞退,他做错了什么吗?”

    江萍继续问。

    “诶……说来话长,这个事情你就不要管了吧。”

    路一守不想再提。

    “你无缘无故就把家里的管家辞退了,还不让我提。”

    江萍的话虽然平稳,但不容置疑。

    “他做的太过了,我必须要辞退他……”

    路一守忽然间觉得有些烦躁。

    “如果我不让你辞退他呢?”

    江萍似笑非笑看着路一守。

    “夫人,你这又是何苦呢,这件事你就让我做一次主吧……”

    路一守没辙,声音里都有点哀求。

    “老爷,在外人面前我都尽量给你面子,让你风风光光的做好路家的一家之主,但是私底下,咱们一早就约定好的,你必须要听我的,这件事,也不例外。”

    “夫人……”

    “不用再说了,我已经和老五说了,叫他明天继续待在路家。你以后要做什么决定之前,能不能不要再像今天这么草率,最好来和我商量一下。”

    江萍抬头看着站在自己身旁的路一守,微笑着,但不容置疑。

    “时间不早了,你明天还要出门,早点休息吧……”

    江萍微笑着对杵在一旁的路一守说道。

    诶……

    路一守在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

    冬夜越来越深,整个泉秀村已经渐渐的进入睡眠,只有路家的灯火还在隐约的亮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路家,不知道算是幸福还是不幸。

第三十四章 美丽清晨() 
路一守第二天出发的时候,天都还未亮,由于昨晚的事,叶晓瑜还在熟睡中,等她醒来,跑到院子里的时候,路一守早就出了越京的管辖范围。

    今天叶晓瑜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外面套了一件浅黄色短褂,像男生一样把头发全部扎起来整齐的束在头上,因为是第一天上学,她尽量把自己打扮的正式乖巧一些,以求给先生留个好印象。

    其实路一守昨天有跟他们说直接到漓湘苑去就行,之所以来到大院,是抱着不一定可以送一送路一守的心理,哪里想到他竟然那么早就出门了,而自己昨晚又因为缝手绢很晚才睡。手指之前受的伤,尽管涂了凌煜送的上好药粉,但还是疼,手指的伤又多多少少影响到了叶晓瑜缝针的速度,所以,昨晚自己摸摸索索的,缝到很晚,直接导致了今天早上就没有早醒,不然,平时叶晓瑜都是比较早醒的。诶,算了,路一守只不过是出了一趟远门而已,过段时间就又可以再见了,没有送就没有送吧。叶晓瑜在心里安慰自己。

    既然没有见到路一守,那就直接去漓湘苑吧,反正都已经出门了,第一天见先生,早到总比晚到好。这样想着,叶晓瑜便直接穿过花园,向漓湘苑走去。

    一进漓湘苑的大门,便远远看到凌煜在漓湘苑花园的空地那儿练剑,英姿飒爽,剑花飞舞,煞是好看。

    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手指上的伤,多亏了凌煜的药,手指的伤恢复的还不错,已经可以不用再包扎的像个肥肠一样了,除了伤口有时候碰到会有些痛之外,手指上的肿都已经消下去了。

    “喵呜……”

    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叶晓瑜循着声音看去,竟然看到距离自己不远处的石凳上,晴朗正靠在那儿无所事事,怀里还抱着一只黑猫。

    晴朗,消失了这么多天的晴朗,终于出现了。

    他今天也穿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外面套着米黄色的短褂,头发也整齐的束起来,咋一看,和叶晓瑜身上的一套十分相近,仿佛是情侣装。

    估计是感受到别处投射来的目光,晴朗转过脸来,看到叶晓瑜站在那里正呆呆的看着自己。心中莫名一慌,下意识的松开了抱着黑猫的手,黑猫似重获自由般,迅速逃离晴朗的怀抱,窜进旁边的草丛中。

    对视就那么一瞬间,晴朗又收回自己的目光,依旧背靠着石凳,一脸冷峻,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直接无视叶晓瑜。

    尼—玛,这么久没见,见面竟然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装不认识,哼,这次别想让我先向你打招呼,门儿都没有。看到晴朗又是一副高冷装-逼-脸,叶晓瑜就不由的火大。

    等等,刚才他怀里有一只黑猫?晴朗怎么会有黑猫?难道这只黑猫是他养的?那……那天晚上救了自己一命的黑猫是不是这一只?看到晴朗抱着黑猫,叶晓瑜忽然想到那天晚上在花园里,自己能够躲过一劫,多亏了那只突然间出现的黑猫,如果那只黑猫就是晴朗怀里的这只,如果他怀里的这只黑猫是他自己养的,那这个高冷面瘫男,是不是又阴错阳差地救了自己一命?想到这里,叶晓瑜心里一阵不爽,看到晴朗的脸,她就浑身难受。

    罢了罢了,自己这个结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设的基础之上,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假设啊,而且还是双重假设,所以,晴朗顺手又救了自己一命这个结论成立的概率比中彩票的概率还要低。仿佛是为了掩盖心中的不安与焦躁,叶晓瑜在拼命的解释给自己听。

    “晓瑜,你又来的这么早呀?”

    那边凌煜好像练完了剑,看到叶晓瑜呆呆站在那里,便把剑插进剑鞘,向这边走来。

    “嗯,凌公子你也很早啊……”

    听到凌煜问自己,叶晓瑜一下子回过神来。

    “怎么样,手指上的伤好些了吗?”

    看着叶晓瑜的手指,凌煜关心地问道。

    “嗯,多亏了凌公子的药,好多了,差不多要痊愈了……”

    说着,叶晓瑜还把那只手伸出来,在凌煜面前晃了晃。

    “那就好……十指连心,晓瑜你当时肯定很痛。”

    “还好啦,我当时切到的时候,都不感觉痛的,我感觉神经比较大条……”

    叶晓瑜笑着说。

    “晴朗,你终于又出现啦……今天也来得很早嘛……”

    凌煜看到坐在那边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晴朗,热情的向他打招呼。

    “嗯……”

    晴朗就回了一个字。

    又是一个字,每次别人很热情的打招呼的时候,都是爱理不理的,每天都是一副冷峻的面孔,虽然你长得帅,这样也太过分了点吧?简直人品有问题。看到晴朗对凌煜的热情爱理不理的样子,叶晓瑜觉得可以把晴朗列入自己“最不愿意交往的人”这个黑名单中,在此之前,只有路芊榜上有名。

    “……时间不早了,咱们可以去学堂里面等先生来……”

    由于晴朗的态度,凌煜也觉得有点尴尬,便转过头来对叶晓瑜说道。

    “嗯,我还没去过学堂呢,咱们走吧……”

    不想再看到晴朗那张冷漠的脸,叶晓瑜转头对凌煜说道。

    “没去过学堂?是之前没去过学堂还是没去过这个学堂?”

    凌煜好奇心有点重。

    “都没去过……”

    叶晓瑜仰头对着凌煜笑道。之所以仰头,因为凌煜比她高好多。

    “诶?凌公子,芊芊姐好像还没有来?”

    虽然叶晓瑜很不想见到路芊,但是不见到她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问了出来。

    “她可能睡过头了吧?咱们先进去等她……”

    凌煜面上波澜不惊。

    “凌哥哥……!!!!”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路芊此时就站在院子里。

    可能是刚刚走的很急,她的雪白的脸上还带着细细的小汗珠。

    看到叶晓瑜和凌煜站在一起,路芊赶紧急匆匆的跑到他俩的中间,把他俩分开。看到这样子,叶晓瑜立刻后退了好几步,离路芊和凌煜远远的。

    “凌哥哥,你怎么没等我就去学堂啊?”

    路芊气鼓鼓的开始质问。

    “傻瓜,学堂就在里面啊,又不是多远,芊芊这么聪明还用我等着一起嘛。”

    凌煜低头对路芊笑道。

    “你干嘛不等我?”

    路芊纠结着这个问题不放。

    “因为我想先进去占个位置,帮咱们的位置先选择了……”

    凌煜充满温柔的微笑。

    “好吧,我今天是起得有些晚了,对了,凌哥哥,刚才叶晓瑜是不是想和你坐在一起?”

    看着叶晓瑜的独自走进学堂的背影,路芊问道。

    “没有,她好像对漓湘苑不大熟,我就给她指了学堂的位置,免得她走错。”

    不知道为何,路芊总是对叶晓瑜带有莫名的偏见。

    “哼……凌哥哥,你尽量不要和她讲话啦。”

    路芊抬头看着凌煜。

    “我们进去吧,你看大家都进去了……”

    凌煜转移话题。

    “大家什么呀?总共才4个人,还包括两个废物。咱们俩才是大家……”

    路芊又开始吐槽。

    “好啦,咱们进去吧……”

    凌煜向前走去。

    “凌哥哥,你等等我……”

    路芊一阵小跑跟上去。

第三十五章 初进学堂() 
说是学堂,也其实就是由是一间比较大的屋子改造成的,里面排了好多桌椅,桌椅的前面放着先生用的桌子,就像前世的教室一样。

    叶晓瑜一进学堂的门,便看到晴朗已经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角落里了,看这种位置选择,明显就是不爱读书的人专属座位啊,叶晓瑜在心里吐槽,自己找了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坐下。

    随后凌煜和路芊也进来了,凌煜选择了第二排,路芊坐在凌煜旁边。

    因为只有四个人,偌大的屋子显得有些空空荡荡。

    不知道这个时空对学习有何要求,不过从叶晓瑜之前看的那本书上的故事来看,这个时空已经有了科举制度,文人可以读书,可以参加考试,高中之后,便可以衣锦还乡,改变命运。当然,无论何时,不幸的人总是比幸运的人要多得多,所以,在一些人凭借着科举制度改变命运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读书读到死也依旧与高中无缘,一辈子埋进书里,但既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

    “大家都来的很早,不错不错……”

    随着声音,一位十分年轻的男人出现在叶晓瑜他们的面前,说是男人,叶晓瑜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能不能称之为“男人”,因为他太年轻了,看上去只有17、8岁的样子,像一位刚刚脱离了稚气的少年。少年穿着浅灰色长衫,头发整齐的束起,一副标准的旧时文人打扮。

    这不科学呀?先生不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吗?怎么会这么年轻,不会是教书先生的助手吧?看着眼前这位年轻英俊的少年,叶晓瑜有些不可置信。

    “你也是来读书的吗?以前没见过你欸。”

    前排的路芊看着眼前的少年说道。

    看来,不只叶晓瑜一个人认为这么年轻的教书先生不科学。

    “呵……可能是我的外貌让你们的感觉出了误差……”

    少年无奈地笑着,估计他不是第一次因为外貌被质疑了。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骞翼,泉秀村人,是你们的先生。”

    骞翼继续微笑着。

    “不可能,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你肯定不是泉秀村的……”

    路芊一脸不可置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父母一起搬到京城了,村里只剩下我的祖母在看家,所以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

    “你怎么年轻,怎么可以教我们?还不如叫凌哥哥教呢。”

    路芊果然彪悍,看了坐在旁边的凌煜一眼,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呵呵……在下不才,今年刚考中了状元。”

    骞翼依旧云淡风轻。

    骞翼,祖籍大业国泉秀村,早年父母带着他搬到京城越京,从小就在诗词歌赋、文章方面体现出非凡的才能,在今年考试中,在全国200多万的考生中获得第一名的成绩,并同样从参加殿试的十名考生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成为大业国最年轻的状元。

    之所以来到路家,是因为在大业国,考试成绩出来之后,并没有马上就安排任职岗位,需要在家休息一段时间,等到明年夏天才真正能够上任,而路一守与骞翼的父亲交好,所以,反正骞翼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便答应路一守来路家教教小孩子,顺便打发时间,体验生活。

    大业国的科举制度有点奇怪,它虽然也有设置状元、榜眼、探花前三甲,但却没有叶晓瑜前世古代那样层层选拔,设置纷繁复杂程序,没有分为乡试、会试,这种阶梯式的考试模式。大业国的律法规定,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都可以参加每三年举行的考试。考试每年统一时间进行,考场设在各个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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