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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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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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认出自己,或者连那次相遇他都已经忘记了,这样的情景。要叶晓瑜说些什么呢?

    那块玉佩还挂在胸前,可叶晓瑜却失去了将玉佩归还给白衣少年的勇气,一想到之后白衣少年一脸惊讶看着自己的画面,叶晓瑜觉得自己还没有做好接受这样表情的准备,等以后吧,等到她在榕洲安顿下来之后,若有机会再细细与白衣少年解释吧。

    “兄台这也是南下吗?”

    叶晓瑜突然想起自己遗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算是吧。不过我是回家。”

    “回家?”

    叶晓瑜有点惊讶。

    “你是南方人?”

    “是啊。我家就住在前面的榕洲城,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在越京住过一段时间的原因,口音上听不出来。”

    白衣少年声音淡淡的。好听到让叶晓瑜想要高歌一曲。

    榕洲城?

    白衣少年竟然是住在榕洲城。

    叶晓瑜觉得自己被雨淋湿而阴霾的心情瞬间变得晴朗,她决定收回刚才那句骂老天“心机婊”的话。

    “是啊,我还以为兄台你是北方人南下办事呢。”

    获得了个不得了的信息,叶晓瑜笑的特别好看。

    果然如白衣少年所言。这个时节的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两人只是随便的聊着天。外面的雨声便渐渐的小了下去,没过一会儿,就完全停了。

    “雨已经停了,多谢兄台收留。就此别过。”

    见外面已经没雨,叶晓瑜爽快的与白衣少年告别,反正都是住在榕洲城。来日方长,以后遇见的机会还有很多。没必要急于一时。

    “兄台路上小心,有缘再见。”

    白衣少年也跟着下了马车,看着叶晓瑜说道。

    叶晓瑜转头向他挥了挥手,示意他回到马车上。

    虽然百般嫌弃,但叶晓瑜也不得不承认好在有蓑衣,不然马背上肯定是全部都湿透。因为遮盖了一下,现在马背上还有一块相对较干的地方,能够让叶晓瑜放置屁股。

    随身带的干粮在经过上个驿站的时候,叶晓瑜已经将它全部送给了在驿站外面乞讨的爷孙俩,反正自己也没有吃多少,送给了别人,也算是做了件好事。

    没了干粮的好处就是,现在马背上除了叶晓瑜,就只剩下一小包随身换洗的衣服,叶晓瑜轻松,马也轻松。

    白衣少年的马车依旧停在那里,好像还没有要出发的意思,叶晓瑜骑着马经过的时候,简单的打了招呼,便直接往前走去。能够碰上白衣少年确实是件开心到不能再开心的事情,可晚上的住宿也十分重要,风花雪月是美好,可也要柴米油盐的支撑。

    泉秀村路家庄里。

    “芊芊,晓瑜走了你都没有来告诉我一声,我都没去送送她。”

    北苑的屋子里,刘瑜一脸不开心。

    “是你自己跑回家去的,还怪我?”

    路芊懒懒的,有一搭没一搭的与刘瑜说着话。

    路家的一个远方亲戚今天成亲,本来像这种早八百年没有联系的亲戚是不需要走动的,可如今路家不一样,是皇亲国戚,所以这家亲戚很早就派了人将喜帖送过来,既然喜帖都来了,路一守也推脱不了,今天一大早就携着江萍去了。

    “晴朗当了驸马爷之后果然不一样,整个人都变得精神起来。”

    刘瑜又说。

    廿八那天晴朗与泠娉公主回来省亲的喜宴他也有参加,当时人很多,晴朗站在大堂的最上首,身旁还站着公主,整个人熠熠生辉,完全看不到往日送货的样子。

    “屁,哪里有不一样,还不是瘫着一张脸。”

    路芊没好气的瞪了一眼刘瑜。

    “为何这样激动?”

    路芊声音的突然变大,让刘瑜受到惊吓,还以为出了什么事。

    “我是为叶晓瑜激动,像晴朗这样的面瘫哑巴,就不该跟什么公主结亲。”

    “为什么啊?这不是挺好的,你之前在听到这个消息不是挺高兴的吗?”

    刘瑜实在不懂路芊这没头没尾的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晴朗能够当上驸马,这是天大的好事,用他奶奶何氏的话说,这是路家几百年来祖上积德。而且他记得刚开始的时候路芊也是很开心的,怎么才过来十多天,就变成了这样的态度。

    “我看到那个所谓的公主就来气。”

    说到这里,路芊的脑子里冒出来那张脸,顿时又生气起来。

    “额……”

    听到路芊的回答,刘瑜有点无语。

    “你是因为嫉妒她比你美吗?”

    这话一出口,刘瑜瞬间就后悔了,因为他收到了路芊朝他射过来的无数个眼刀子。

    “别气啦,那个公主你一年也见不上几次面,有什么好生气的。”

    刘瑜安慰。

    “诶?对了,那个,你姑妈都没有联系你们吗?”

    见路芊冷着脸沉默,刘瑜又问。

    “没有。爹那天问了晴朗,她也没有与晴朗联系。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不过有这样的娘,还不如没有。”

    抓了一把桌上的蚕豆放在手上,路芊直接说道。

    她不仅看那个一脸高傲的公主不顺眼,她还很生晴朗的气。廿八那天,整个路家庄的人都在场,唯独缺了个叶晓瑜,路芊就不相信晴朗没有发现,可直到最后,晴朗也没有问一句,全程陪着他那个什么公主。

    虽然路芊隐隐的觉得她爹与叶晓瑜能够顺利的从监牢里出来,是因为晴朗求公主帮助的结果,这让路芊很感激没错。可一茬归一茬,叶晓瑜就这样不在,他至少应该问一句吧?这让路芊觉得气愤。

    在折腾了一天多的时间后,叶晓瑜终于在凌晨的时候看到了榕洲城那奇怪的拱门。

    也许是那天淋了雨的缘故,虽然后来顺利住进了驿站,可衣服却已经全部被风吹干,所以从昨天晚上开始,叶晓瑜整个人就有点昏昏沉沉的,这像是要得风寒的前奏。

    因为最后一天没命的赶路,叶晓瑜现在困得不行,放慢了速度后,有好几次她都快要从马背上摔下去。

    凌晨的暖风,夹带着海里的味道,吹在叶晓瑜的脸上,让她更加的昏昏欲睡。之前在榕洲城里的时候,她曾有过来这边居住的念头,却没有想到才过了几个月,自己就真的来到了这里。

    街边的铺子都还未开门,只有一两个做运货工人生意的早点摊子。叶晓瑜管不了那么多,牵着马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摊子上坐了下来。

    “公子,你需要点什么?我们这儿有馒头和包子,还有豆腐脑儿……”

    一个少年过来招呼。

    “给我两个菜包,一碗豆腐脑。”

    叶晓瑜有点无力。

    “等等,再给我两个肉包。”

    说完后,叶晓瑜又补充了一下。

    她现在实在太饿,怕两个菜包没法填饱自己的肚子。

    盯着面前的四个包子与一碗豆腐脑,叶晓瑜感到莫大的满足。

    连续吃了两个包子后,叶晓瑜从挂在马背上一个包袱里掏出一大把的草,拿到马的面前。这可是晴朗的宝贝,若是饿坏了它,叶晓瑜就等于得罪了当今的驸马,这样想来,事情就变得十分严重。

    不过想到如今这驸马爷远在越京,与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相差十万八千里,叶晓瑜就又觉得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如果他真的因为一匹马而跑来这儿找自己的话,那……好像也不错的样子?

    因为想着要先将自己安顿下来,吃完包子后,叶晓瑜便骑着马去了牙行。有时候就是这样巧,在看到牙行的老板娘后,叶晓瑜才意识到,自己找的这家牙行与上回与晴朗一同来的是同一家。

    这样都能重复,榕洲城也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大嘛。(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他乡故知() 
“公子,是要租房子还是买房子?”

    见叶晓瑜满脸疲倦,穿的也不像是个有钱人,牙行的老板娘态度一般。

    “租房子吧。”

    考虑了下这边的房价,叶晓瑜还是选择了租。

    “我打算在浣衣巷那边租一间。”

    浣衣巷虽然破旧了点,人口也杂,可距离城里近,叶晓瑜不想再像上回一样住在那样远的北区。

    “不好意思啊公子,你来晚了一步,浣衣巷那边已经全部租出去了。”

    看了一眼登记的本子,老板娘笑着解释。

    “我们这行互相间都有联系的,没有就没有了,在其他的牙行里也是租不到浣衣巷的房子的。”

    估计是怕叶晓瑜跑到其他家牙行里去租,老板娘讨好的又说了一句。

    这话让叶晓瑜有点惊讶,敢情这牙行还有“联网”的,一家租不到其他家也没有办法租到。

    “其他地方的房子也很不错的。公子要不要再看看?”

    见叶晓瑜沉默没说话,老板娘以为她要走,就热情的开始介绍。

    “还有哪里的?”

    虽然顺利,但连续的赶路还是让叶晓瑜很累,她也懒得再去别家问了。

    “东区、北区都有房子。东区的距离街上近,价格也稍微辣一点,北区的价钱最实惠。”

    见有希望,老板娘卖力介绍。

    北区?

    叶晓瑜有点哑然失笑,果然自己这回还是要住在北区吗?

    “那把北区房子的介绍拿我看看吧。”

    叶晓瑜有点无奈的说道。

    虽然老板娘给出了两种选择,但对于叶晓瑜来说,却只有一种,东区那样高昂的房价。她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即使是一开始下定决心不再住在北区,可到最后,却依旧住在了北区。这估计就是梦想被现实打败的最好写照了吧?

    “这座八成新的小院子,刚好适合公子你。”

    老板娘指着册子上的一张图画说道。

    虽然图上的画跟实物一点都不像,但一模一样的介绍,叶晓瑜还是认出了这间屋子——就是上回她与晴朗租住的那一间。

    尼玛。说好的多种选择呢?

    “这屋子的租户几个月前刚刚搬走。里面的家具东西都在,公子你一去就能住了,也不用打扫。方便。”

    以为叶晓瑜在犹豫,老板娘又说。

    呵了个呵,老板娘口中“刚搬走的租户”指的估计就是叶晓瑜与晴朗。

    通过奋力的讨价还价,在交了十两的租金和五百文的介绍费后。叶晓瑜搬进了有三间卧房,一个厨房。另外还带着个院子的房子。

    一年十两租金,虽然比每月单租要便宜上许多,但还是有点肉疼。

    房子里还保持着叶晓瑜他们几个月前离开时的样子,只是床上的被套又重新换了下。

    将马拴在院子里的大树下。叶晓瑜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其实这么大的宅子,就叶晓瑜一个人住,确实是过于奢侈了点。可这里不像是前世,想要找到一个合租的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外面是阴天,叶晓瑜也没法将床上的被子拿出去晒,其实她也懒得晒。一看到床,她的身体就开始不听使唤,脑子里唯一的想法便是睡觉。身子一贴到床上,所有的思绪都变为空白,实在太困了,叶晓瑜决定睡上个三天三夜,反正是独自一人,没人会来打搅。

    越京贾府。

    “怎么样?”

    贾秀玉靠在软榻上,懒懒的问。

    “查清楚了。”

    依旧是之前那个家丁打扮的人,此时他手里正拿着一个信封。

    “叶晓瑜是青州知府叶青的女儿。”

    “叶青?”

    贾秀玉皱了皱眉,努力在脑中搜寻有关这个名字的一切。

    “小姐那时可能还小不知道,叶青当初在青州府可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那人又说。

    “两年前被灭门的那个叶青?”

    想了半天,贾秀玉终于记起来一点信息。

    这是听她父亲贾玮回来说的,不过那个叶青一直与贾玮不对付,甚至可以说是死对头,被灭门,对贾家来说未尝不是件好事。

    “正是那个。不过有点奇怪的地方就是,堂堂的知府全家被灭门,这件事却没有人再提起,圣上也没有下旨追查,这件事就这样消失了一样,好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叶青这一家。这些消息我是从一个叶青原来的贴身侍卫那里打听来的,其他地方已经都查不到了。”

    那人走上前去,将手中的信封递给贾秀玉。

    接过信封,拆开来看了两眼,里面的信息与刚才说的差不多,叶晓瑜的身世,让贾秀玉觉得这件事变得越来越有趣。

    “既然是满门被灭,叶晓瑜不是也应该死了吗?怎么又会出现在路家?”

    贾秀玉又问。

    “这也正是这件事奇怪的地方。不过听泉秀村的村民所说,两年前叶晓瑜刚到路家庄的时候,满是是泥,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

    贾秀玉点了点头,她对自己这个属下的办事能力十分满意。

    这才是得力干将好嘛,像公主府的那几个废物,人多有个屁用,尽是没长脑子的,连区区一个叶晓瑜都抓不住。亏得她还做了那样多的前期准备工作。

    难得的没有做梦,等叶晓瑜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阳光正好。

    这样的光景,她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是睡了一夜还是睡了几天几夜。索性不去想,起身洗漱准备出门。

    既然要在这儿定居,肯定得找个活计来养活自己,之前在路家庄的那些旧业,根本就不适宜在这边开展,叶晓瑜打算先去城里的茶楼或者饭馆谋个跑堂的活儿,先把自己养活,再慢慢考虑自己的创业大计。

    在这儿做小买卖很容易,但想要谋个拿工钱的伙计却不是那么容易。虽然街边很多铺子都贴出要找人的红纸,可大部分都是要本地人,叶晓瑜能言会道是挺让人满意,可在知道了她是外地的之后,便就被委婉的拒绝。在街上兜转了一圈,问了好几家茶楼,都是这样的结果,这让叶晓瑜有点垂头丧气。

    现在已经是夏天,地里也没有什么野菜可以拿来卖的,找不到活儿干,又不能坐吃老本,难不成真的要叶晓瑜去码头当搬运工人?

    她虽然穿着男装,却不是男子,即使她愿意去搬,她的体质也扛不住那高强度的劳动。

    榕洲城是不错,她口袋里也有钱,可找不到活儿干,这让叶晓瑜的心情郁闷到极点。

    低头走路,叶晓瑜没有往前看,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的身上。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怕惹上麻烦,叶晓瑜赶紧道歉。

    “叶小姐?”

    被撞到的那人往后退了一步,看着手足无措的叶晓瑜,试探性的叫了一声。

    我擦——

    叶晓瑜不敢抬起头来。

    怎么在这儿也能遇上熟人,不管是什么人,反正叶晓瑜已经决定死咬着不承认。

    “不好意思啊,你可能认错……”

    当叶晓瑜抬头看清了眼前的人之后,她的后半句话卡在了喉咙里。

    路添贵站在那里,看着她笑。

    这世上的巧合,简直让叶晓瑜神烦。

    “叶小姐,你怎么会在这里呢?其他人也来了吗?”

    说着,路添贵紧张的朝四周看了看。

    “不用看了,就我一个人。”

    叶晓瑜淡淡的说道。

    “那你怎么……?”

    “我从路家搬出来了,以后打算长期住在这里。”

    见路添贵又要问,叶晓瑜接着说。

    “来多久了?可有地方下脚?”

    路添贵一直都很机灵,见叶晓瑜不想说,他就没有再问下去。

    “下脚的地方倒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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