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宣使转宣政使。
宣政使转宣庆使。
宣庆使转景福殿使。
景福殿使转延福宫使。
延福宫使凡不转昭宣已上五使者,并转遥郡。
入内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虽有转官法,近年无迁转之人,惟叙官者一级当一官,内侍省同。
北班内品转后苑散内品。
后苑散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后苑内品转把门内品。
把门内品转入内内品。
入内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小内品。
祗候小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转祗候殿头。
祗候殿头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待班转黄门。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内侍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转散内品。
散内品转北班内品。
北班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转内品。
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亦有非卖降由奏荐而除者。入内内侍省同。
内侍班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祐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祐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禄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禄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禄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评事。不及五考,奉礼郎。不及三考,守将作监主簿。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卫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五经》、《三礼》、《三史》、《三传》,今虽无此科,缘见有逐色人。
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旧室长同。
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
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任内有班行举主三人,磨勘引见,改换班行。
差摄:
长史、文学两举进士三举诸科特恩与摄官
已上,广南东路长史、文学与举人,中半差摄;西路长史、文学七分,举人二分,特恩摄官一分。
试补:
正额及额外摄官并试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摄。内试不中及不能就试者,并在试中人之下。
解发:
入额人一任实满四年与解发。如差监当、监税,即以二年为一任,理两摄,并解发赴铨。海北摄官差往海南,减一年。犯公罪展摄二年,监当亏少课利罚半月奉者,添摄一任,罚一月奉者添摄两任。
流外出官法
尚书省书令史、都省二十四司、礼部贡院、吏部流内铨、官诰院七选,都省敕库、兵部甲库八选,诸司驱使官、都省散官十九选,贡院散官十八选:并补正名后理,或酬奖,减一等出簿、尉。
门下省白院令史七选,画头、书院、甲库令史赞者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后理:并出簿、尉。
中书省白院令史七选,甲库令史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后理,并出簿、尉。学士院录事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孔目官遇大礼,从上出一名,不遇大礼七选;驱使官遇大礼,从上三人并出簿、尉,不遇恩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
御史台令史七选补正名,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并出簿、尉。引赞官补正名后,遇大礼出录事参军。试中刑罚人充主推,五年出奉职。书史五年,出借职。系诸处取到人充主推,八年出借职。书史出三班差使。
三司三部都孔目官三年出西头供奉官;前、后行入仕三十年已上,遇大礼,从上各出二人,前行出奉职,后行出借职;子司勾覆、开拆官五年出左、右班殿直,前、后行出二人。同三部衙司都押衙三年出奉职,衙佐三年出借职;通引官行首司五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开封府孔目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左知客押衙六年、通引官左番行首七年的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支计官、勾覆官、开拆官、接押官出奉职,诸司行首前行出借职,并遇大礼,以入仕及三十年已上者三人出职。
殿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侍禁,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马步军司孔目官五年出右班殿直,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入内、内侍两省前、后行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大宗正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三班院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奉职。
审官院令史授勒留官后理,七年出簿、尉。
九寺府史,太常、大理寺七选;宗正、光禄、太府、太仆、卫尉、鸿胪、司农寺十选;驱使官十九选;宗正司楷书八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诸监都水监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少府、将作监府史十选,国子监八选,司天监礼生、历生选,少府,将作监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群牧司都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客省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勾押官五年,并出奉职。承受并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四方馆书令史补正名后理,八选;表奏官、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九选,并出簿、尉。
閤门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右侍禁。承受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太常礼院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礼生补正名后理,六选出簿、尉。
审刑院充本院书令史后理,六选出簿、尉。
秘书殿中省令史、楷书并补正名后理,八选出簿、尉。
起居院楷书八选、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薄、尉。
崇文院孔目官补正名后理,遇大礼,出奉职。
三馆孔目官、四库书直官八选,楷书七选,书直、书库、表奏官九选,守当官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楷书补正名后理:并出簿、尉。
秘阁典书、楷书并补正名后理,七选出簿、尉。
军头引见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内东门司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管勾往来国信所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翰林司专知官三年界满,大将,出奉职。
内藏库专知官三年界满,出借职。
御药院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御书院待诏五年出左班殿直,书艺十年出右班殿直,御书祗候十五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进奏院进奏官补正名后理,十五年遇大礼,无过犯,从上五人出职。有过犯经洗雪,曾经决责,出借职。人数无定限。
进厨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职。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驱使官,并补正名后理,十九选出簿、尉。
文臣换右职之制
秘书监换防御使。
大卿、监换团练使。
秘书少监,太常、光禄少卿换刺史。
少卿、监换皇城命名、遥郡刺吏。
带职郎中换閤门使。
前行郎中换宫苑使。
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
后行郎中换庄宅使。
带职前行员外郎
前行员外郎并并换洛苑使。
带职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员外郎并换西京作坊使。
带职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并换供备为使。已上并带遥郡刺史。
带职博士,左、右正言,监察御史换閤门副使。
太常博士换内藏库副使。
国子博士换左藏库副使。
太常丞换庄宅副合,
秘书丞换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换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换礼宾副使。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换供备库副使。
秘书郎,著作佐郎换内殿承旨。
大理寺丞换内殿崇班。
诸司监丞,节度、观察判官换东头供奉官。
大理评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换西头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换左侍禁。
初等职官,知令、录并两使职官,防御、团练判官,令、录未及三考换左班殿直。
初等职官,知令、录未及三考换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换三班奉职。
试衔齐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换三班借职,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带职,加一资换。
右文官换右职者,除流外、进纳及犯私罪情重并赃罪外,年四十以下并许试换右职。三班使臣补换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许试换。已上并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已上原换官,取旨。
绍兴复修试换之令,淳熙增广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换官之格,列而书之,以见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换官。仍政和旧制,则不书。
诸训武郎至进武校尉,不曾犯赃私罪及笞刑经决而愿换文资者,听召保官二员,具家状连保状二本,诣登闻鼓院投进乞试。外任人候替罢就试。文资换武者听。准此,即授小使臣后未及三年,授进武校尉后未及五年,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下授使臣、进武校尉;若保甲及试武艺并进纳、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诸武臣试换文资,于《易》、《诗》、《周礼》、《礼记》各专一经,仍兼《论》、《孟》;原试诗赋及依法官条试断案、《刑统》大义者,听。
换官:尚右,训武、修武郎换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换从义郎。文林、从政郎奏举职官、知县同。
换忠翊郎,未满三考成忠郎。从事、修职换成忠郎,未满三考保义郎。迪功郎换成节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