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端着陶锅走到了饭桌旁边,放了下来。
本来,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还想跟着玲珑去端菜,拿上几个碗筷之类的东西,但,玲珑却说胡不归的身体还没好,让他在桌上等着就行。
看着玲珑走出了堂屋,马正阳悠哉悠哉的坐在了饭桌旁,伸手招了招胡不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这徒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她虽然嘴上说的厉害,但,人还是很善良的。”
说到这里,马正阳盯着那陶锅里的甲鱼汤,搓着双手,笑道:“嘿嘿,尤其是这菜烧的那叫一个绝啊!”
“嗯嗯。”胡不归嘴里答应着,点着头,看马正阳那副流哈拉的馋样,哪里还有道家高人的模样,整个就是一吃货啊!顿时觉得有些好笑:马正阳这老头儿,当初收玲珑做徒弟,是不是就是看中了玲珑做菜的手艺呢?
动机十分的不纯啊!
就在马正阳还在絮叨,胡不归也快忍受不了食物**的时候,玲珑再次走了进来。
她手上拿着几副碗筷,还端着一盘炒好的猪肝。
胡不归见状,赶紧起身接了过来。
三人落座之后,玲珑分好了碗筷,然后起身给胡不归,还有马正阳,一人盛满了一碗的甲鱼汤。
这汤是清水炖煮,里面还加了一些碎青菜,虽说清汤清水,但,玲珑从中午就开始炖煮,因此这汤都被炖成了奶白色,再加上青菜之后香而不腻,色泽搭配也不错,让人一看就有食欲。而那一盘爆炒猪肝,里面加了笋片,猪肝软糯滑嫩,笋片清脆爽口。用马正阳的话来说,那就是‘吃饭吃的就是享受,玲珑的手艺,那是天下无双的。’
马正阳说的这话,虽有拍马屁的嫌疑,但,胡不归还是不得不佩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自小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而且,他老爹胡天顺老来得子,因此娇惯程度可见一斑,那山珍海味,啥没吃过,但,就是这样,整整一大锅的甲鱼汤,硬是让他喝掉了一半。
这一顿饭,是胡不归自打受伤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餐。按理来说,大病初愈的人,不应该吃那么多的,期间,玲珑也曾经劝说胡不归,但,却都被马正阳给挡了下来,按马正阳的解释说:甲鱼培元,猪肝补血,这菜儿别人吃不得,胡不归却非吃不可!
好久没吃过正儿八经的饭了,加上玲珑的手艺那是没话说,因此,咱们胡大爷只是埋头苦干,但,他却没发现,玲珑一直没有吃,期间几次动筷,也是给胡不归加的菜,而马正阳虽然看胡不归吃的狼吞虎咽,嘴角直流口水,但他也没动筷,而是抽起了烟。
等到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抬头发现的时候,一句‘你们怎么不吃啊?’还没说出口,便头一歪,栽倒在了饭桌上。
第四十七章 心有灵,北斗聚七星()
“师傅,他睡着了。om”玲珑起身看了一眼趴倒在饭桌上的胡不归,有些担心的说道:“咱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些不妥?”
“没事的,这汤也只是让他睡一觉而已,对他的身体没有任何的损害。”马正阳对玲珑的话,不以为意,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此刻早没有了先前吃货的模样,取而代之的是郑重严肃的表情。
“不行的话,咱们还是带着他算了。”虽然听到了自个师傅说的话,但,玲珑的担心不但没有减少,反而皱起了眉头。
“胡闹!”马正阳极少训斥玲珑这个徒弟,但,这一次,他却有些发火了:“这小子受的伤还没有好,跟着咱们去也只是送死,再说了,那卫中州现在成了行僵,这小子若是跟着的话,说不好要去救那卫中州,咱们本来人手就少,如若这小子再带着那卫中州,根本就没有可能逃的回来。再说现在整个张家集的人基本都变成了行僵,而且,那羊精还在暗处操纵,一个不好,就有可能丢了性命,他留在这里反而是最安全的。”
“师傅,你不是说那卫中州没有性命之忧吗?难道你在骗他?”先前的时候,马正阳对胡不归说,卫中州还活着,这也是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没有再想着去救自个师兄的原因,可到了这会儿,马正阳却又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玲珑随即就想明白了。
马正阳骗了胡不归!
“话可不能这么说。”马正阳起身走到了胡不归的面前,伸手将胡不归扶了起来,说道:“我适才确实用卜算之术给这小子算了一卦,那卫中州也确实成了行僵,但,成了行僵,不代表已经死了,我也不算是在骗他。”
“哼,行僵不就是僵尸吗?僵尸就是死人,还说没有骗他?”玲珑嘟着嘴,不满的反驳道。
“丫头,这你就有所不知了。”马正阳看了一眼自个的徒弟,笑了笑,解释道:“尸分很多种类,这行僵与僵尸也只是其中的两种罢了。这僵尸是人死之后不断气,一些个怨气杂念聚集在喉咙之内,人死之后还想着生前,尸体慢慢变硬,形成尸变,这才有了僵尸的出现,而这行僵却与僵尸有所不同,这行僵是因为某种外力,强行将人的三魂七魄驱除体内所造成的。om比如惊吓,恐惧,受到伤害等等原因,因此,这行僵只是三魂七魄离体了,身体并没有死去,准确的来说叫做行尸最为恰当。”
“哦,那这行尸不是和丢魂差不多吗?”玲珑歪着脑袋想了想,追问道。
“嗯,差不多了。”马正阳点头,接着说道:“丢魂只是民间的说法而已,而且,这丢魂之说,也只是丢掉了三魂七魄中的一些魂魄而已,等到那些丢失的魂魄被召回来以后,人自然就清醒好了过来,但,这行尸的魂魄是因为外力的原因而离开人体的,人的魂魄极其脆弱,而且也很‘胆小’,离开人体之后,他们就会对人体产生恐惧,不再愿意驻留在人体之内,这就导致了这些魂魄与自身不能融合。而魂魄离体的这具人体,只剩下了一具躯壳,这躯壳凭着本能,就会去寻找自个的魂魄,因此,这没有了魂魄的躯壳会寻找那些带有阳气血气的物体来吞噬,这也是为什么叫他们行尸的原因。”
玲珑眨了眨眼睛,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难道张家集的人都成了行尸,都是因为外力的原因吗?”
“嗯,是的。”马正阳叹了口气,说道:“据你所说的,十有八九都成了行尸了,那羊精想要破开那‘囚天大阵’必然要用到生灵献祭,那张家集的万千生灵就是最好的祭品了!”
“这也太过残忍了!”玲珑虽说本体不是人类,但,听到自个师傅说那羊精一下杀死了几千人的性命,心里也同样不是个滋味:“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呢?”
“呵呵,傻丫头,人的心思太过复杂了。”马正阳看着玲珑略带悲伤的表情,心里总算有了一些安慰,至少自个收的这个妖怪徒弟,对人不是那么绝情绝性的,兴许也是好事:“这个世道,为名为利,为了自个,什么样的事情做不出来!”
“师傅,那他们还能活过来吗?”玲珑想了一下,却还是不太明白,走到了胡不归的另一边,伸手扶住了胡不归的胳膊,帮着自个师傅将趴在桌子上的胡不归扶了起来。
“很难!其他人还好说,但是那卫中州,能不能回魂,就看他们的造化了!”马正阳摇了摇头,也与玲珑一样,伸手扶着胡不归的胳膊,二人同时用力,将胡不归扶着,走进了里面的屋子。
此时,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喝了那下了麻醉散的甲鱼汤,早已经昏迷不醒了,喝醉酒的人都知道,这人喝醉了,身体那是死沉烂沉的,打个比方说吧,本来只有一百斤的身体,若要是被人背着,那可能就能感觉到一百五十斤的重量。
马正阳与玲珑二人虽说都是修行有道的高手,但,这力气却并不会因为你道行高深而增大,因此,马正阳师徒二人扶着咱们胡不归胡大爷,那也是相当的吃力,好不容易将胡不归扶进了屋子里的床上,玲珑伸手给胡不归整理了一下被褥,这才长出了一口气,抹了一把俏脸上的汗珠,皱着琼鼻说道:“这小子还真沉!”
“哎,我说丫头啊,这天也不是太凉,不要再给他加被褥了,要不然捂出痱子来,可就不好了。”看着自个徒弟在那忙前忙后的给胡不归加被褥,马正阳不由的打趣道。
“哼,惹上了风寒怎么办?”虽然,自个师傅说了,但,玲珑并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依旧给胡不归加上了一床被子,整理了一下,这才停下了下来。
“哎,都说女生向外,长大不由人啊!”马正阳叹了口气,装出一副无奈的表情,说道:“我说丫头啊,你这么对他,他也根本不记得你是谁的。”
“师傅!”玲珑小脚一跺地,娇喝了一声:“你还说,再说我就不理你了啊!”
“好好,师傅不说了,不说了还不行吗?”眼见着自个徒弟生气,马正阳呵呵一笑,看了一眼床上熟睡的胡不归,说道:“小子啊,你的运气还真好,可不要辜负了我家丫头啊,哈哈。。。”
说话间,马正阳背负着双手,踱步走出了里屋。
到了这会儿,里屋里只剩下了熟睡的胡不归与生气的玲珑,看着熟睡中的胡不归,玲珑轻轻的伸出了手,搭在了他的头上,喃喃的说道:“师傅说,你不会记得我的,但,我不相信,我知道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我的。”
“你记不记得你三岁那年,掉进了河里。。。”
“你五岁的那年,爬墙从墙上掉了下来。。。”
“还有你十四岁的那年,呵呵,你偷看丫鬟洗澡,被你老爹知道了,打的你半个月没有下床。。。”
如果此时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能够听到的话,一定会惊的跳起来,因为玲珑说的这些个话,咱们胡不归胡大爷小时候还真都干过,而且,和玲珑说的丝毫不差。
“可是,你现在却不记得我了。”玲珑看着熟睡中的胡不归,有些忧伤,但,忽然间,玲珑却张嘴咬向了胡不归的胳膊,玲珑的本体是白狐,而且加上她本身的道行高深,这一口下去,便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的胳膊上留下了一圈深深的牙印,鲜红的血液立马从中流了出来。
“哼。”玲珑咬完胡不归之后,还是有些愤愤不平的说道:“我对你那么好,还想着要嫁给你,可你却找人来打我的魂魄,还咬了我一口,这一下,算是给的利息。。。”
“哎,丫头,你还要和那小子说到什么时候啊?这天都黑了,咱们还有正事要干呢,你要想和这小子叙旧,那也的等到咱们办完正事再说啊!”
正当玲珑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马正阳的话,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
“这,这事还不是怪你。”玲珑听了自个师傅的话,俏脸微微发红,恼怒的喊了一声。
“呃,师傅这还要收拾点东西,你们继续,继续。。。”随即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收拾东西的声响。
“哼。”玲珑微微皱了下鼻子,看着熟睡的胡不归愤愤的说道:“小子,这次就放过了你,等以后。。。”
“哎呀,不要忘记了,给那小子旁边放一个‘七星聚魂阵’,咱们走了之后,那羊精要来偷袭可就麻烦了。”还未等玲珑再次说完,马正阳的话又传了过来。
“师傅,你烦不烦啊!”话虽然不耐烦,但,玲珑还是照着马正阳的话做了,只见她小手一伸,从口袋里摸出了七枚铜钱,从胡不归的脑袋开始,依次将那七枚铜钱,呈北斗七星的排列方式,摆在了胡不归的周围。
然后,就见玲珑小手掐诀,口中默念,那七枚铜钱红光一闪,便消失在了胡不归的周围。
玲珑似是松了口气,看了下熟睡的胡不归,转身走出了里屋。
第四十八章 江山易,血魔难吞月()
“已经弄好了吗?”马正阳看玲珑走出了里屋,停下了手,转头问道。om
“嗯。”玲珑点头。
“弄好了咱们就走吧。”马正阳伸手将一件道袍穿在了身上,头上戴了一顶鬓冠,乍一看来,仙风道骨,隐隐有些出尘之意。
再加上马正阳摆的那副正脸,果然是一副道家高人的模样!
“师傅,咱们是去伏魔降妖,又不是去赶场做法事,你穿的这么隆重做啥?”玲珑见马正阳穿的如此隆重,小嘴儿一撇,有些不解。
“这你就不知道了。”马正阳不理自个徒弟的言语,自顾自的整理了下道袍上的尘土,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嘿嘿,为师多年不曾出手,今日要面对那羊精,为民除害,自然要严阵以待,让那群妖魔鬼怪也知晓一下咱们道家的厉害!”
“哼,竟耍威风!”自个师傅啥脾性,玲珑还是知道的,自然不会相信马正阳的话:“师傅,这身道袍如此显眼,你还是换一身夜行黑衣吧!”
玲珑考虑的自然是有道理的。
一般来说,黑夜行事,必然是以偷袭为主,师傅马正阳穿的如此隆重,而且如此显眼,这要去偷袭,还未等到地儿,人家早就远远的看见了,还谈什么计谋,还谈什么偷袭啊。
马正阳被自个徒弟玲珑一说,老脸儿一窒,脸色发红,窘迫不堪,但他马正阳是何须人也!只是转脸的工夫,就又恢复了先前的模样,正色道:“偷袭?咱们道家门徒,怎能做那偷袭下作的勾当呢?此次前去,必定要与那群妖魔决战的,偷袭不就堕了咱们道家的名头吗?为师穿的如此隆重,就是要一出场,就震慑住那群妖魔。。。”
“死鸭子,嘴硬!”望着自个师傅在那侃侃而谈,自吹自擂,玲珑自个都觉得脸红了。om
“臭丫头,你小声嘀咕什么呢?”马正阳听自个徒弟如此说,当即勃然大怒,不过随之气势就落了下来:“哎,为师这不是,这不是也没有啥信心吗?”
马正阳穿的这身道袍是黄黑相间的,黄色在道家的说法里是正色,带有浩然之气,而黑色是指和气,代表兼容之意。
因此,这道袍天生就带有一定的防煞功能,可以这么说,这道袍就是道家之人的防护工具!(这也是许多道家之人在除魔降妖的时候,会穿戴隆重的原因。)
一般情况下,道家之人除魔降妖是不愿意穿道袍的,一来,这道袍太过显眼,而且这道袍宽大,有些阻碍身手发挥。二来,这道袍的防煞功能其实并不是多强,只能阻挡一些普通的煞气,因此,一般情况下,除了参加法事,或者是祭典,只有那些个道行浅薄的门徒才会穿戴。
但,此次前去与那群魔争斗,马正阳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也知道穿上这道袍,会影响到自个的计划,甚至会影响到自个的行动,然而,为了多上一层保护,为了自个的小命,他不得不这么穿戴。
玲珑跟随马正阳也有些年头了,此前马正阳暗地里降妖除魔多次,都不曾穿上这道袍,这一次,却忽然穿了起来,由此可见马正阳对此次前去的谨慎,也可以看出此次师徒二人除魔降妖的危险!
“师傅,不行的话,咱们就不管这事了。”玲珑可爱的小脸上写满了担忧:“大不了,咱们离开这个地方,找个没人的地方,咱们隐居起来,好好的生活不好吗?”
“胡闹!身为道家门徒,遇到鬼怪就退缩,怎配当我道家弟子?死后又有何颜面见我道家列祖列宗?”马正阳脸色一沉,大怒训斥道:“咱们可以一走了之,但,张家集的人怎么办?那可是上千人的性命啊!退一步讲,要是胡家小子也在那群人里,你还能舍弃了他们,从容的离开吗?”
“师傅,我错了!”玲珑眼圈儿微红,低头跪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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