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菲听了秦云的话,忽然停住了脚步,扭头看着秦云,一张俏脸都不自然起来,又像是哭笑不得,又像是在努力克制不让自己打人一般,她使劲捏了捏拳头,长吸了一口气才说道:“你这里的酒用手装瓶?”
“对啊,那可是贵重东西,用机器我不放心,再说了我也没有机器。”秦云重重的点了点头,不明白为什么刘菲用这么古怪的眼神看自己。
“好……你牛,带我去看看你装瓶的地方吧。”刘菲一手扶着额头,一手使劲的挥舞着,她现在都不想跟秦云说话了,她觉得跟这样的人说话,拉低自己的智商,而且是永无止境的拉低。
秦云不明所以的耸了耸肩,知道这个女人记仇的很,自己得罪过她那么多次,她能来帮忙自己就很满足了,至于有没有好脸色,那没关系,看在钱的面子上,忍了。
刚一走进存放酒缸的屋子里,刘菲就愣住了,他看着地上七八个东倒西歪的小酒瓶,还有放在桌子上,那些已经装满了酒的瓶子,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扭头愤怒的盯着秦云,一脚把一个小酒瓶踢到了一边。
“你脑子被门挤了吧,这就是你要卖五十万一瓶的酒?”
“对啊,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到一大推钞票砸过来?”秦云从桌子上拿过一瓶酒,很得意的晃了晃,显摆的很。
“你当我是傻子吗?还是你觉得我像傻子,你就用这些酒骗我爷爷?忽悠一帮老头给你找买家?”刘菲努力让自己不要发怒,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看你说的,什么叫忽悠啊,他们都说这些酒物超所值,五十万一瓶都便宜了呢。”秦云很不满,原本还挺感激这个小妞来帮忙,还打算说几句好话,冰释前嫌呢,哪知道她是来砸场子的,秦云撵人的心思都有了。
“我果然没看错你,你就是个禽兽啊,这种话你都说的出来?你还有良心吗……”
刘菲扫了一眼那些酒瓶,气不打一处来,酒瓶上的商标还在,贴着什么二锅头之类的标签,指望这种酒卖五十万?刘菲觉得秦云疯了。
“你不了解我,不要把禽兽的帽子给我,你不了解这些酒,也不要胡乱说话,你年纪小,我原谅你,你先尝一尝这些酒再说话好吗。”
秦云撇了撇嘴,知道刘菲不明真相,也没跟她生气。
秦云倒了一杯酒,放到桌子上,随后便不再去管她了,自己坐到椅子上,开始慢慢的往小酒瓶里装酒。
“哼!我就尝尝,要是没有特别的地方,我要你好看。”刘菲气鼓鼓的拿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
酒水入口,原本还气哼哼,带着不屑表情的刘菲,忽然眉头皱了起来,整个人都呆住了,她清晰的感觉到浑身舒适无比,神清气爽不说,因为玩手机一晚上没睡,原本还有点头晕脑胀,此时,那种不适感也不见了。
缓慢的扭头,看着秦云轻车熟路的往小酒瓶里装酒,刘菲的眼中忽然冒出了精光。
“混蛋!给我住手!不许动,你再动一下,信不信我打爆你的头!”从呆立状态中回过神来的刘菲,抓过一个酒瓶,恶狠狠的对秦云叫了起来。
第九十三章你信不信()
刘菲看起来像一个小母豹子,死死的盯着秦云,鼻子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眼神愤怒异常,好像要用眼神把秦云撕碎一般,秦云只觉得后勃颈一阵发冷,他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忽然变成了这样,难道是喝了一口酒,就醉了?这是在发酒疯?
虽然抬抬手就能夺下刘菲手里的酒瓶子,而且还会一举把这个娘们拿下,可秦云还是老老实实的,一动不动,他想看看刘菲到底想干什么。
刘菲双目赤红,把杯子里剩余的酒一口喝干,双眼眯起,她轻轻的抿动双唇,脸上全是迷醉的表情,好像是意犹未尽,她的眼睛猛然睁开,然后快步的走到酒缸跟前,急切的从秦云手里抢过酒提,轻轻一舀,也不把酒倒进杯子里,就那么用口对着酒提,咕咚咕咚,几口就把酒提里的酒喝了个精光。
“嗯……啊……”刘菲口中发出舒爽到了极点的哼哼声,轻轻的把酒提放下,扭头看着一动不动的秦云,眼睛里闪烁出复杂的神情。
“这个不要脸的,还真有本事,也不知道这种酒怎么酿出来的。”
刘菲上下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像个小太妹,她坐到秦云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翘着脚,恶狠狠的对着秦云说道:“你就是个混蛋!白痴,你这样糟蹋东西应该遭雷劈。”
刘菲作为富家女,喝过许许多多的好酒,可是从来就没有喝过这种酒,好像具有神奇的保健功效,让人浑身舒泰,而且身上的力气也增长了几分,让人头脑清明异常,这已经脱离了酒的范畴。这会儿,她也明白了为什么爷爷会那么推崇这种酒。
“我怎么糟蹋东西了,不就是给你倒了一杯酒嘛,你要是觉得糟蹋了东西,你可以给钱啊。”秦云眨了眨眼睛,脸上全是无所谓的样子。
“我跟你说这个了吗,我说的是这么好的酒你用这些破烂瓶子装,就算这些酒特别好,就冲这个瓶子,也不会有人买,你的明白。”
刘菲忍着要把酒瓶子摔在秦云脑袋上的冲动,恨恨的,像是机关枪一样的对秦云说出一连串的话,她看着秦云,脑子一阵的眩晕:这个混蛋为什么不去死,一点脑子都没有,肯定满脑子都是钱。
“你说的这个,我还真没想到。”秦云放下手里装了一半酒的酒瓶,皱着眉头,开始思索了起来。
说实话,秦云还真没想到这一点,之前他的脑子里全是钱的事,他就是一个穷人,要不是因为超神刮刮卡的出现,现在还是一个整天逃课去饭馆端盘子的学生,钱,完全冲昏了他的头脑,他只想着卖掉这些酒,然后好好享受一下穷人乍富的感觉。
“你赶紧住手吧,酒瓶的事包在我身上,还有酒盒,我会找人设计,这些酒不是凡品,不能让你这么糟践,哼,幸亏我来的及时。”刘菲像变了一个人,板着脸,气哼哼的说道。
“好吧,这些我也不懂,就交给你了,我也乐的清闲。”秦云嘻嘻笑了起来,摊着手,他的样子完全是个无赖。
“那你赶紧掏钱吧,先给我一百万,我做这些事需要钱。”刘菲伸出小手,皱着鼻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秦云,她的手里还抓着一个酒瓶,样子看起来像是一个劫匪。
“没钱!”秦云的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他双手不停的掏着口袋,把衣兜全翻了过来,可怜兮兮的继续说道:“我是一个穷人,哪有一百万。”
秦云很光棍,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要钱没有,要命也不给。
“那好吧,钱我先出,等以后你再还我。”
刘菲无奈的叹了口气,眼睛在地上的酒瓶上扫了一圈,皱了皱眉,拿过手提包,蹲到地上,开始往包里塞酒瓶,那些酒瓶里都装满了酒,差不多有七八瓶,都是秦云之前分装好的成品。
“谢谢,这里不用你管了,我收拾就行了。”秦云心里涌出一股暖意,忽然觉得这个姑娘挺不错的,长得漂亮,还这么爱干家务,完美女人。
“这些酒我带走了哈,你先忙吧,不用送我了,再见。”
刘菲的动作很快,那些装了酒的酒瓶全被她塞进了手提包里,她站起身就往外走,一点不拖泥带水,好像是在拿自己家的东西。
“等等,你不能走,一瓶酒五十万,你装了八瓶,一共四百万,给钱。”秦云一个箭步挡在刘菲的身前,双手张开,像个守护小鸡仔的老母鸡。
“信不信我打电话报警,说你这里是假酒作坊。”
“信不信我打电话报警,说你限制人身自由。”
“信不信我打电话报警,说你绑架我。”
刘菲胸脯一挺,鼻子里冷哼一声,一张俏脸斜看四十五度,嚣张的不得了。
“我明白了,你今天是不是打算要报复我,临时改变了主意?”秦云打了个寒颤,后退了一步。
“哼!你要是不让我把酒拿走,那就别怪我了,反正我无所谓。”
刘菲妩媚的捋了捋发丝,露出一张甜美的笑脸,这让秦云想到了一句话:你打我呀,有本事你打我呀,我让你打,小样,还真以为我还治不了你了?
刘菲心里乐开了花,自从上一次报复秦云失败以后,她痛定思痛,总结经验,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对待秦云,一定要比他还不要脸,还禽兽,这一刻,刘菲终于找到了久违的满足感,看着秦云吃瘪的样子,她觉得这一刻太幸福了。
“这是我家,信不信我扒了你的衣服拍照。”
“这是我家,信不信我脱了裤子和你拍照。”
“这是我家,信不信我脱了你的衣服趴到你身上再拍照。”
“闭嘴!这酒我不要了,你拿走,小气鬼,呸!”刘菲气鼓鼓的把手包往脚下一扔,瘪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匆匆的走出了院子。
“哎……姑娘别走啊,再玩会呗。”
“姑娘我跟你开玩笑呢,你的包……”
“姑娘……姑娘……”
“这姑娘真逗,这么开不起玩笑啊。”
秦云耸了耸肩,从地上捡起刘菲的手提包,转身走回到了屋子里。至于刘菲,他才懒得管呢,挽回了四百万的酒,这就是赚了。
第九十四章一个贼王()
刘菲咬着牙,冲着早已经关好的铁门瞪了一眼,快走几步,钻进一辆黑色轿车里,她对着司机气哼哼的说道:“带我去一品茶楼,我要找我爷爷谈谈。”
刘菲很清楚秦云手里那些酒的价值,只不过跟秦云不同,她想的是长远利益,比如和秦云合作,利用酿酒的配方,开一个大酒厂,做大做强,赚更多的钱,不过这件事她做不了主,想跟自己的爷爷谈谈。
此时的秦云觉得很无聊,不能用院子里的小酒瓶分装白酒了,一时间秦云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算起来,自己已经一周左右没回家了,不如回家看看。
有了这个想法,秦云当即走进厕所里,从墙角的一个编织袋里摸出两捆钞票,塞进怀里,随后又走回屋里,拿出一个礼品袋,把那几瓶分装好的酒塞进袋子里,锁好房门,匆匆的向市区走去。
秦云打算去市区买点东西,比如老爸最爱吃的酱猪蹄,烤鸭,老妈最爱吃的鸭脖,鸭肠等等。
把那几瓶酒带上,则是为了让父母也喝一些这种酒,这样一来,父母的身体肯定会越来越好,想生病都难。这是大事,不能忘。
半个小时之后,秦云就站在了济北市最大的购物广场门口,秦云要买的各种熟食,在二楼开设的各种熟食窗口能买到,都是一些老字号,秦云的老爸老妈也最喜欢这里的口味,要买就买合适的,这是秦云的一贯作风。
顺着人流,秦云走进了购物广场,他左顾右盼,眼睛不停的扫向身边的漂亮姑娘,他很恼火:这是哪儿来的不要脸的男人,都四五十岁的人了,要看美女,你也别挡着我看呀,活该你年纪一大把还是单身,不懂分享。
一路推推搡搡的,秦云就到了购物广场的一楼,他踱着步子,在一个个的店铺里出来又进去,一件衣服五千块?吓死人了,一块手表十几万,一根皮带要三四千……秦云翻着白眼:哼,我有的是钱,我就是不买,有本事你们鄙视我啊,我等着你们鄙视。
就这样,秦云连续进了七八个奢侈品店,那些服务员,包括店长,都特别有礼貌,根本就不是都市里说的那么回事。
没有一个狗眼看人低的服务员赶我走,也没有一个有钱人骂我是穷鬼快滚出去。秦云憋着气,在心里暗骂那些都市害人,说好的装逼打脸的情节都没有,这让秦云很受伤,想顺路装个逼都这么难。
当然,秦云并不知道,服务员对他恭敬有加,完全是他口袋里的钱引起的,他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他还一副怕贼偷的样子,不停的用手摸一下,只要不是瞎子,只要稍微瞄一眼,就能从开着的口袋缝隙看到红彤彤的票子,那些服务员才不会甩脸色给他看呢。
其实关注秦云的人不只是这些服务员,还有一个贼头贼脑的家伙,他叫王三,是个小偷,不过王三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这个职业很高尚,劫富济贫,别人是富,他自己是贫,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购物广场就是王三上班的地方,他的要求不高,每天能到手五百块钱,那就知足了,如果能发现一只肥羊,偷个三五万的,他就决定金盆洗手。
从五岁开始夹肥皂,到十岁之后夹钱包,到现在为止,王三已经从业三十五年了,他永远忘不掉夹肥皂学徒的时候吃的苦。
什么叫夹肥皂?说起这个王三就浑身打寒颤,用小刀把肥皂切成一小片,扔进装满开水的水盆里,再用两个手指伸进盆子里,把那片肥皂夹出来,肥皂片不能碎,这要求眼力,手速,手指的灵活度达到完美的统一,需要从小练习,天天练这个,双手满是水泡,王三用了五年才出师。
他的手速,比闪电更快,比如他拿走你面前的一件东西,你都不会发现有黑影,眼睛已经不能捕捉到他的手了。
出师的当天,王三就用双手夹着一枚刀片,在自己师傅的脖子上划了一下,快若闪电。从此以后,他就一个人开始了闯荡,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被抓住过,也从来没有失手过,而且练就了一手绝活,能隔着钱包,或者衣服,就能知道别人的钱包里大概有多少钱。
比如就在刚才,他就盯上了一个中年人,在他掏钱包的瞬间,王三用手摸了一下钱包,就知道了钱包里大概有一千三百块钱的样子,跟着中年人走了五六十米,中年人的钱包已经到了他的手里。
今天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赚了一千三百块钱。王三心情很好,哼着小曲,快步的向购物广场外走去,她已经打算收工了。
似乎老天今天特意照顾他,当王三路过一个西装专卖店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从他身边走了过去,衣袋不小心碰了一下他的手臂,一瞬间,王三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他清楚的感觉到,那个年轻人衣兜里有两万块钱。
竟然还有人带着这么多现金?竟然还来人这么多的地方?这明摆着是看不起我们小偷这个行业啊。王三不乐意了,眼冒寒光的紧跟在秦云身后:不拿下这个嚣张的小子,我就不混了。
秦云转了一圈,觉得挺没劲的,就向二楼走去,他打算买完熟食就赶快回家,用钱砸人这种事,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到的,这么无聊的事,也只有自己才会去做,这就是闲的蛋疼。
王三跟在秦云身后,眉头皱着,他觉得不能继续跟着这个年轻人瞎转悠了,自己必须主动出手,给自己创造一个偷走钱的机会。
王三很有经验,创造机会这种事他只会一招,比如现在,他快走两步,和秦云并肩走在一起,抬手就狠狠的捏在前面一个女人的屁股上,很大力的捏那种。
“啊!”那个女人一声尖叫,她转身愤怒的看着身后的人,抬手就给了秦云一巴掌,嘴中怒喝着:“臭不要脸。”
与此同时,王三往旁边跨了一大步,手也在秦云的口袋上轻轻一摸,两捆钞票就被他抓了出来,接着手一翻,一张宣传单就挡住了钱,随后,王三就用一种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秦云,向远处走去。
完美,漂亮,我tm的真帅,那个娘们的屁股真软。王三眯着眼享受着胜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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