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感人绝对隐私:你的故事打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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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感人绝对隐私:你的故事打动了我-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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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在您接到那个神秘电话之前,您和您先生之间有没有什么争吵或不愉快?
  陈丹阳:没有。
  主持人:什么都没有?
  陈丹阳:什么都没有。惟有一事就是,2003年的下半年,六七月份吧,他第一次跟我提出离婚。他乐呵呵地说,你瞧现在婚姻法变了,离婚也不用单位签字了,不如这样吧,咱俩离婚吧,离了婚以后呢,咱们谁都不告诉,我呢,该照顾这个家还照顾这个家,我该回来呢,我还回来。他就乐着跟我这么说,我听了以后,以为他是开玩笑呢。我说你发什么神经啊,别跟着瞎说了,离婚哪是闹着玩的呀。他说,你要不同意就算了,一直就笑着。
  主持人:您从来没当过真?
  陈丹阳:我没有当过真,他呢也总是乐呵呵地跟我这么说,我有时候说他几句,他也一笑就过去了。
  主持人:所以说您根本没有把那个电话和离婚的事儿联系在一起?
  陈丹阳:开始确实没有联系在一起,可是冷静下来以后呢,也确实想到了。
  陈丹阳感到自己被欺骗被愚弄,可是凭借一己之力她又无法证实丈夫在为谁而向她说谎,就在这时一则报纸广告引起了她的注意。这是一家商务调查公司,它可以根据顾客的需要,进行各种人员和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证据。陈丹阳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需求,电影小说里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今天真的要在自己的身上发生吗?
  主持人:为什么会想到找调查公司呢,跟您先生谈不好吗?
  陈丹阳:我不想跟他谈,因为他特别能说,我说不过他。即便是谈的话,最后也得让他把我说得没词了,如果谈的话他肯定不会承认。
  主持人:那您当时找调查公司的目的是什么?
  陈丹阳:找调查公司的目的就是想知道,我老公下了班,他开车去哪儿,跟谁在一起。
  主持人:知道以后您想做什么?
  陈丹阳:就是想证实一下,我接的那电话到底是怎么回事,真实的情况是什么。
  主持人:还是想了解真实的情况?
  陈丹阳:对。
  陈丹阳怎么也忘不了给调查公司的人拿刘明义照片的那个晚上。调查公司第二天就要开始对刘明义跟踪调查了,所以当晚必须要拿到他的照片,而那天刘明义又恰好回家了。陈丹阳趁丈夫不注意,从相册里抽出两张照片放在衣兜里。她感到自己的手在抖,她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对是错,但是她知道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陈丹阳借口下楼倒垃圾,在楼下她把丈夫的照片交给了调查公司的人,并向他们指认了丈夫的轿车。调查公司的人离开之后,陈丹阳久久地站在夜色里,怀着深深的自责,胸口一阵阵地发痛。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一个什么样的调查结果。
  越是不想要的,来得越快越明晰。半个月之后,调查公司就向陈丹阳提供了一份调查报告,上面详细地记录着刘明义每天的行程,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照片和录影资料。记录显示,刘明义下班之后,大多去了位于北京望京小区的一幢住宅楼,与那里的一个女人有长时间的交往,看起来他们还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看着照片和录影带,陈丹阳所有的怀疑都得到了证实,与她丈夫在一起的女人,正是她家曾经用过的保姆李晓。
  在调查就要结束的时候,调查公司发现刘明义和李晓搬出了望京的房子,搬到了位于房山区的一个新房住了下来。调查发现,这套房子是刘明义出钱买的,而房产证上房子的主人却是李晓。
  主持人:在取得了这些证据之后,应该是结束调查了吧?
  陈丹阳:是的。
  主持人:那接下来您做了一些什么?
  陈丹阳:我知道真相以后,简直是特别气愤,那种心情,简直是无法表达。后来我就咨询了律师,王律师明确地告诉我,她说你丈夫现在就是涉嫌重婚。
  主持人:涉嫌重婚?
  陈丹阳:对。因为我对重婚的概念也不是特别明白,王律师向我详细地讲解了一番。回去以后呢,我又从网上查,查什么叫重婚,什么样的条件构成重婚,重婚的证据怎么取得。因为我当时特别气愤,只想着要告他。我就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欺骗了,觉得这种事情是什么人都不能容忍的。
  主持人:您就决定告他了?
  陈丹阳:对。
  主持人:这些证据够吗?
  陈丹阳:这些证据不够,当时我咨询了王律师,她也说,重婚的证据光有影像资料是不够的。
  主持人:您心里怎么想?
  陈丹阳:他已经骗了我两年多了!他已经过这种重婚的生活两年多了!我自己有一种被人家愚弄的感觉,所以我特别气愤,就想要告他。
  主持人:也就是要调查到底?
  陈丹阳:对。
  主持人:直到证据全部都齐了?
  陈丹阳:是。可是王律师给我列举了重婚立案需要的证据。哎呦,当时就觉得真难呀,太难了。要取得这样的证据,我觉得我真是办不到,因为我得上班,得照顾家,得照顾孩子。怎么办呀,后来我就想,还是继续委托他们(调查)公司吧。
  作为婚姻家庭领域的专职律师,也是陈丹阳的法律援助律师,王芳心里很清楚,法院或公安机关是不可能直接参与调查的,而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力又极为有限。尽管希望渺茫,但也得努力一试。2004年3月,王律师和调查公司的人通过多方的努力,找到了刘明义及李晓居住的小区,还找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这个居委会曾经对李晓做过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调查,从“育龄卡”的填写记录中可以看到,刘明义和李晓是以夫妻关系对外相称的。这一宝贵的书面证据的获得,为证明刘明义涉嫌重婚提供了有利证据。
  同时,这张“育龄卡”也证明了一个事实,调查公司提供的影像资料中的小孩,正是刘明义和李晓2002年7月所生的孩子。经推算,李晓2002年1月提出离开陈丹阳家时,她已经怀上了刘明义4个月大的孩子了。
  陈丹阳:现在回想起来,她(李晓)在走之前,经常说胃不舒服。我老公呢,也开车带她出去看过两次。后来呢,保姆就没怎么干活,每次都是我老公回来接孩子、做饭。
  主持人:当您看到这张育龄卡的时候,在那一个瞬间,一切都被证实了。
  陈丹阳:对。
  主持人:您有没有想过跟他坐下来谈一下?
  陈丹阳:其实,我一直就希望他像个男子汉一样,站出来,坦诚地告诉我,他和保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特别希望他跟我说他做错了,他对不起我。我觉着我也不会到非得要告他的那种程度,可是他一直就没有这样做。从10月9日接到那个电话到取得育龄卡,已经过了3个月了。我们俩在一个单位,我没跟单位任何同事说过他的所作所为。因为我总抱着一线希望,希望他能跟我说实话,能够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他一直就没有。
  主持人:实际上那个时候,您还是希望他能够主动认错的?
  陈丹阳:对。
  主持人:如果他认错的话,您就可以放手?
  陈丹阳:对,我可以退一步的,可是他没有。
  主持人:王律师,我想请教一下,这张育龄卡的取得,是不是可以作为重婚罪立案的证据?
  王律师:在这张育龄卡上,很明确地填着丈夫、妻子和孩子,对外俨然是一个完整的家庭。那么,我觉得从法律上完全可以断定他们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并且这张育龄卡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与本案的关联性,也符合我们法律上对于证据的要求,所以我当时觉得这个证据,还是比较充足的。
  主持人:拿到了这些证据之后,您做了一些什么?
  陈丹阳:我记得特别清楚,等我拿到这个证据的时候,已经是3月份了。他那时候一直给我打电话,问我同意不同意协议离婚,如果我不同意,他就到宣武法院起诉离婚。而且他说话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温和。后来我一气之下就和律师拿着这个证据到房山法院,把他告了。
  2004年3月17日,陈丹阳把刘明义和李晓一并告上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诉讼他们二人犯有重婚罪。房山区人民法院在审查了陈丹阳提供的证据后,予以立案。
  没过多久,刘明义以夫妻婚后经常吵架为由,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起诉和陈丹阳离婚,并请求法院对他们的住房进行财产分割。陈丹阳来到宣武区人民法院,说明了她丈夫涉嫌重婚的情况。按照法律上“先刑后民”的规定,要先把重婚罪这个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且有审理结果之后,才能够继续审理离婚诉讼的民事案件。法庭裁定,终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刘明义便在几天后,自行撤回了他的离婚起诉。
  但是刘明义在知道陈丹阳对他和李晓提出了重婚罪的诉讼后,迅速把李晓进行了转移,当陈丹阳得到消息,和律师一同赶到他们位于房山的住处时,那里已经是人去楼空了。
  主持人:王律师,这种变化对案件在法律上有什么影响?
  王律师:这种情况的变化对于这个案件有很大的影响,我想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于重婚罪的自诉案件的程序上有影响,因为自诉人的原告是陈丹阳本人。被告呢,应该是两个,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保姆。现在保姆被转移了,消失了,那么很显然,案件的第二个被告不见了。人民法院就要按照相应的司法程序,对这个案件做出一个处理,甚至有可能会终止审理;第二个是对这个案件在实体审判上的影响,小保姆是这个案件当中的一个重要的当事人,当一个重要的当事人不见了的话,对于这个事实的认定和核实,肯定会带来一个很大的难度。
  主持人: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法院没有办法来认定这个事实?
  王律师:至少目前是。
  李晓的失踪使案件的审理陷入了僵局,同时刘明义和他的家人对陈丹阳的滋扰和威胁让她身心疲惫。陈丹阳一度有些泄气,想放弃这场诉讼,但是想到刘明义这两年多来对她的欺骗,想到她对李晓的好换来的却是这样卑鄙的行为,陈丹阳还是咬紧牙关挺住了,她决心一定要找到李晓,一定要把他们两个人送上法庭,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陈丹阳:我希望,我给法院提供充实的证据后,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这个小保姆找不到,法院一直就无法开庭。不过,我还是决心要告到底,坚持到底……
  编导手记
  陈丹阳这起诉讼案,是2005年北京市开庭审理的第一起重婚自诉刑事案件,也是《生活广角》自2004年8月改版以来,第一期制作完成却没能播出的节目。个中原委不必赘述,但节目的无法播出,给陈丹阳和栏目组都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影响。
  在王芳律师和调查公司的支持和帮助下,陈丹阳一刻都没有放弃对李晓的追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在走访河南、内蒙古等地后,2004年12月他们终于发现了李晓在河南漯河的租住处,在当地法院和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的配合下,传票最终送到了李晓的手中。
  2005年1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重婚自诉刑事案件,此时距陈丹阳接到那个神秘的电话已经过去了整整15个月。
  法院即将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有话赵说
  我在7年前,曾经看到过一双眼睛,在我的人生历程中,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样的眼睛可以杀人。那种力量就源于仇恨。时至今日我想起那双眼睛还是不寒而栗。那年我们下乡采访,在归来的途中,由于车速很快,把一个违章横穿马路的农妇铲飞在路边。在医院,她6岁的儿子误把我当成了司机,眼中射出了那种可以杀人的仇恨目光。突发的事件让他懂得了仇恨,我第一次在一个孩子的面前发抖。后来农妇伤愈出院,一切倒也无事,但那双眼睛却深深刻在我的心里。
  就在昨天,我又一次见到了同样一双锐利的眼睛,射出杀人光芒。那是一个15岁女孩的眼睛,不过她的目光中的定然不是恨而是爱。她的母亲患病14年,父亲一直不离不弃。为了给母亲治病,已是倾家荡产。她和她的家人,见到我的时候,已经半年没吃过肉了。苦难的日子,让她学会了爱。这双眼睛同样刻在了我心里。
  仇恨和爱都可以置人于死地,当爱变成仇恨时,誓言就变成了谎言,善良就变成了邪恶,美丽就变成了丑恶。没有变的恐怕只有牵人心魄的情感,那为什么不让爱的感受继续呢?

  恨爱之间(1)

  编导/肖好晨
  潘播室
  这是一期录制完而没有播出的周末版节目,至于当时为什么考虑不播出,现在回想起来已经说不清楚了。或许是我们觉得这个事件的结果不尽如人意,或许是我们不愿意在电视里展示如此冷漠的父子对立。
  事情的开始是18岁的小杨给我们打来了热线电话,想通过我们的节目把离家出走的爸爸找回来。于是编导刘丹丹以小杨的叙述为主要素材制作了名为《寻父奇事》的两期日播节目,于2004年9月21日播出。在这期节目中,小杨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无情、冷酷、不负责任的父亲,而他想找回父亲的目的也只是想跟父亲“把事说清楚”。小杨在节目中列举了很多事情来指责父亲,比如父亲跟小保姆关系不正常、父亲经常打他、自己现在的生活状况很糟糕等等。节目播出后影响很大,很多观众打电话来谴责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小杨的父亲老杨也收看到了这一期节目,同样地,他也给我们打来了电话。据他说,小杨在节目中所叙述的某些事实是不真实的,他需要给自己做一个辩解。我便对老杨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老杨站在他的立场,对整个事件做了重新描述,并且对小杨在节目中所提出的条件做了回应。当时他的态度很诚恳,所以在采访结束后,我觉得他们父子之间仍然有和解的可能性。于是我们决定再以这个事件为题材录制一期周末版,让这对父子在节目中进行直接对话,再通过调解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在节目录制的前一天晚上我与老杨联系了,老杨表示不一定能到场,但是我们在录制节目的时候可以跟他用电话联系。就在这种背景下,小杨再一次走进了《生活广角》的演播室。
  主持人:今天的这期节目是从我们的日播节目中产生的,我们把当日的主人公小杨请到了我们的节目现场。小杨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节目现场!今天我们的节目要从那期《寻父奇事》开始说起。想起这个片子,我有很多想法,比如说当我们跟记者一起讨论这个题目的时候,记者说,18岁已经是成年人了,是该走自己的路的时候。我便想,18岁在法律上虽然是成年了,但18岁的翅膀还非常稚嫩,18岁的道路究竟是什么样的道路?我相信每个人都会说,前面是一条崎岖不平的道路,你会碰到很多的困难,会碰到很多的麻烦,要过很多的坎儿……也许大家都有许多想法和建议,所以在我们这两期节目播出以后,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很多观众朋友都给我们打来电话,纷纷表示想帮助小杨走出这段困难的时期。今天在我们的节目现场,我们想再次跟小杨坐下来聊一聊,聊聊他今后的路。为此我们专门请来了一些愿意帮助小杨的朋友到节目现场,这群朋友的代表就是张先生夫妇,一会儿我想请张先生夫妇给我们讲一讲,他们出于什么愿望要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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