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近卫便跑回来了:“大人,城堡外面有一个猎户在跟士兵争论着什么,好像是说他的马被我们偷了。”
“奥?被我们偷了?有这样的事吗?”凡明有点生气的问,对于他治下的平民,凡明规定要秋毫无犯,凡是有触犯平民的,要重罚。
“这前几天却实有一匹马跑到我们城堡里了,我们的人看没人要,就收下了,谁知到。”近卫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这就不怪你们了,把那马还给他就是了,反正留着也没用”凡明不是不喜欢马,而是留着实在没用,上次俘虏的三十几匹因为没人会骑,只能闲在那,白白浪费干草。
“马已经给他了,可是。他非得。非得说那马瘦了让我们赔他两个第纳尔”近卫有点无奈的说。
“奥 ̄哈!走跟我去看看!”凡明虽然没有养过马,但也知道两三天内不可能会让马消瘦,这不明白着额他嘛!
来到城堡外,只见一彪形大汉站立在城堡门口,那巨大的块头简直把城门堵了个严严实实的,身边还有一匹马,棕黄色的马身,毛色发亮,四肢健壮,就是在不懂马的人也看得出,不为是一匹好马!
凡明走近壮汉问道:“就是你要让我陪你的马钱!”
块头转过身,看到又瘦又高的凡明,开口就骂:“你他娘的是哪来的根黄瓜!找你们领头的来,把我的马饿成这样,一定得赔!”
“什么!你他娘的说谁是黄瓜!你个参孙!”凡明前世最烦别人把它比喻成黄瓜,说着凡明便怒火中烧,挥拳打去。
壮汉看到拳头打来,忙用手去接住,可即使再壮的身体,哪能抵挡得住力量血石的神力,一拳朝壮汉的胸上打去,即使壮汉用手挡着,还是飞了出去。倒在地上的壮汉傻傻的看着这个怪异面孔的‘黄瓜’,一时竟露出了惧意,像个绵羊一样老老实实。
“哈哈!不错嘛!竟然还没死,要是一般人早就见主去了!行了别在我这闹事,给你两个第纳尔走吧!”凡明看着壮汉已经变得呆滞,有点好笑,怒气尽散。
“额不不不我不敢要钱,其实其实我是来找马,顺便想参军的!”壮汉看到凡明要走,立刻说道:“我在这,其实就是想见你们大人,要不没人识我这货!”壮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奥!参军!那你说说你是个什么货!”凡明听到壮汉的自夸,更是好笑。
“俺曾经凭一人抓到过一个贵族x你们送来过!俺还懂马!什么样的马我都能调教!”
“奥!你就是那个抓到黑盔骑士的那个猎户!”凡明惊喜的问。
“是啊!你去问你们领主就知道了!”壮汉自豪的说着。
凡明看着,真叫一个得来全不费工夫,感谢的话自然不用再说,看来这个参孙只害怕比他强的,能接自己一拳还不吐血的,算有两下,到战场上也是个好手。于是乎见猎心喜。
“好!不错,那,你为什么非要见领主?”凡明上下打量了壮汉,看他满身的肌肉,赞他一下便问道。
“嘿嘿俺听说你们的领主大人人不错,听说给他当近卫比平常士兵拿钱多,所以,就想试试,哎!看你也不错的!你也是个当官的吧!”壮汉摸着光溜溜脑袋说。
“哈哈。什么当官的!这就是我们的大人!圣凡明骑士!”近卫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说。
“啊俺大人千万别怪俺俺不是故意在这闹得俺这就滚蛋”壮汉一听这个刚刚还被自己冠以黄瓜称呼的人,竟然就是圣凡明骑士,不由一阵后怕,吓得跪在地上说道。“起来起来,好!我就收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近卫队长,你会调教马,那会骑马吗?
“真的!多谢大人!俺会骑马9不错呢!”壮汉忙答应道“好!以后你就叫我骑马,哎,你叫什么名字?”凡明突然想到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问。
“俺叫布什”
凡明一阵眩晕
公立元年八月逃回杰尔喀拉后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由于急火攻心,医生无能为力,在一个大雨之日撒手西去,马特阿斯公爵与众人商议后,立还没断奶的王子卡蒙。瑞格森为新国王,他是葛瑞福国王唯一的儿子。
就在新国王登基之日,维鲁加领主哥特拉斯公爵联合一众自由骑士和自立领主,趁罗多克大败,全国上下无兵可用之时,欲反叛罗多克,并领兵三千,直奔亚伦。
哥特拉斯公爵打着王室无道,不足以统治罗多克的名号,一路浩浩荡荡,煞是狂傲。
亚伦城内,听到哥特拉斯出兵进攻亚伦,而亚伦城内仅有守卫一千余人,马特阿斯公爵以一句:“王室之兵皆以战死,我欲回城领兵来援”为由,逃出回到杰尔喀拉,再无音讯。
四周领主也因自己的士兵皆以战死,不愿再出兵勤王。
王室惊恐,国王的母亲特兰纳女王后已经准备带着喧王瑞格森逃跑,逃出卡迪亚大陆。
就在这时,凡明已经整合部队,招募被打散的罗多克士兵,将重甲兵扩充至两百人(用的是缴获的重甲)镰刀兵加备皮甲,并且扩至两百人,又招募了最让凡明欣喜地一百弩兵,弩兵的强悍凡明深深地知道。
他将弩兵的老式弓弩进行改善,速度大为提高,一分钟能射出六箭。
总共一千五百人,伏于哥特阿斯公爵的必经之地齐扎村,这里就是上一次斯瓦迪亚人夜袭罗多克人的地方,他就准备在这吃掉这三千人,然后直取维鲁加。
其实,凡明最先的计划,是趁着罗多克大败,在罗多克人对王室失去信心的时候,站出来,以自由罗多克的名号招募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王室,再将斯瓦迪亚人赶出维鲁加。
可没想到诺德人来得太巧,本以为这正好省去以后对付斯瓦迪亚人,可更没想到的是哥特阿斯公爵的小算盘打得比自己还响,竟然先下手为强。
于是乎,坏了凡明全盘计划的哥特阿斯公爵,只能无辜的承受凡明的怒火。
“大人,他们已经出了平原了,再有两个小时就到伏击圈了。”布什在凡明面前说道。
此时的布什,是凡明身边的近卫队长,而近卫队的全部三十人都在布什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而凡明自然是骑着那匹布什带来的马,这原本是斯达玛王子的坐骑,是匹当之无愧的好马,全身棕黄色,毛发亮丽,并且,比平常的马要高出一头,也要壮上许多!
凡明从布什手中抢马的理由很简单‘恐怕他的主人已经不愿在骑马了。’“都安排好了嘛?“凡明询问着布什。
“都照您说的去做了!”
“嗯”
随后,他来到山谷之上,看着埋伏着的士兵大声地说:“勇士们!你们知道这里是哪吗?”
“齐扎啊!”“对啊,我还来过几次呢!”士兵们三三俩俩的说着。
随后,凡明又说道:“不!勇士们!这里不仅仅是齐扎!这里,是我们的家,整个罗多克,都是我们的家!这里,在这片土地上,曾经有我们的家人,曾经我们的朋友,曾经有芬芳迷人的野花,还有那绿油油让人欣喜地庄稼。”
凡明的话让士兵们进入遐思。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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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章 征程开始()
“可是,你们现在再看看!现在这里还剩些什么!看看那破败的房屋!看看我们亲友的尸体,看看那烧焦的土地!再看看那早已荒芜的庄稼啊!兄弟们!你们看到了吗!我们的家,在流血,我们的土地在流血,我们的母亲在流血!没有了家人,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家。我们还有什么?我们已经一无所有!”凡明慷慨地说着。
这时士兵们的眼中已经满是泪水,这时他们想到了自己的悲惨境地,想到了自己的家。
“朋友们x我们造成这一切的是谁!是那些该死的领主们!是他们的懦弱,他们的自私,他们的贪婪和卑鄙,现在,我们的民族,伟大的罗多克,就要成为别人的奴隶!就要永远失去自由!你们甘心吗!”
“不甘心!不甘心”士兵们的声音响彻天空。
“那我们该怎么办!”
“赶走卑鄙的贵族!我们要自由!”
凡明拔出陌刀,指着天空大声地说:“勇士们h然你们不甘心,那就让我们团结起更多的罗多克人!在我圣凡明的带领下!对已死去的先辈们发誓!”
随着凡明的动作,近卫们也拔出陌刀,被感染的士兵们也举起手中的武器,一齐跟着凡明发誓。
“我!圣凡明发誓,我将勇敢的拿起武器,今生誓要把邪恶的领主们赶出罗多克(立一个自由的罗多克王国!从此不再被任何民族欺凌。”
士兵们跟着凡明大声的发誓,齐刷刷的声音让大地颤动。
“兄弟们,今天就让我们的敌人看看,谁说我们没有骑士便不能赢!从此以后,你们每一个人都是罗多克的骑士,勇士们!来吧让他们看看我们的骑士之魂!勇士们!战斗吧!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为了自由!我们要战斗!要战斗!自由军团万岁!”士兵们用兵器敲击着身体或盔甲,这时自由军团独有的振奋方式。野蛮,但却充满力量。
凡明的鼓励,让士兵们激动,其实在平时的训练,已经让他们迫切的希望一战,现在便是他们发泄的时候。
“自由的罗多克王国!骑士之魂!”长枪兵中一个士兵激动的仰望天空,像是憧憬着什么。
“嗨!卡尔,多么让人振奋啊!圣凡明真是主赐给我们的恩典!”另一个士兵靠了他一下,满脸激动地对他说着“谁说不是呢!来吧兄弟c好干,别给罗多克人丢脸!”卡尔晃了晃长枪坚定地说道。
“那是当然 ̄哈!我罗哥特是不会输给你的!”
两人以这种方式互相激励着,他们是雷萨里特带来的一千农兵中的,本是同乡,因为已经没有了家人,所以便参军,在军队他们受到的尊重和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对凡明很是感激。
现在,凡明将长枪兵分为十个小队,每个小队一百人,而卡尔便是一小队队长,罗哥特是二小队队长。
站在山顶,忘着欢腾的士兵,凡明感慨地说:“我闻到了血的味道!”
这次的战前演说,被后来的卡迪亚史学家称为是‘演说’,因为从这里开始,凡明便踏上了征服大陆的航程。
某山某路,“公爵大人!我们真的要用这点兵去进攻亚伦吗?那里可有整个罗多克最坚固的城墙啊!”一个贵族向身边的哥特拉斯公爵询问着,那声音不只是因为颠簸的山路还是因为害怕而颤抖不止。
“哼,你们这胆许,若不是被那些可恶的斯瓦迪亚人消耗掉了我的一万大军,哪用得着你们。”哥特拉斯公爵心中忿忿地想着,但表面还是装出一副笑脸:“哈哈,我亲爱的里木斯克爵爷,看着吧,还没等我们到亚伦,那里的王室就已经吓得出海去了!到时候他们迎接还来不及呢y本不用我们进攻!”
“奥 ̄哈!那就好!那,一切就要靠公爵大人多多指点了!”贵族一脸谄媚地说着。
“哈哈!那是当然,只要我成功登基,你们都会得到厚赏的!”哥特阿斯公爵仍旧是一脸媚笑但心中却早已打算好了‘等我成了罗多克的王,你们就等着在地牢里跟老鼠享荣华富贵吧!’“公爵大人!前边出现一队人马,大约有一百人,没有旗帜,现在正堵在路中间。”侦察兵来报告道。
“什么?哈哈,一百人也敢来挑衅,让我们去看看是哪个嫌命长的!”说着,公爵来到前方,此时看到一支长枪兵大约有百人,正成整齐的方阵,威武的站在前方。
而方阵后边,是一个身穿银甲,*棕马的骑士,虽看不清面孔,但却感受到他所散发的威武之气,那气质与方阵哑然一体。
“好一个银甲骑士!”哥特拉斯公爵也是征战多年的老将,一看对方战场上所散发的气质,便知不是一个简单的货色。
“你是谁!识相的赶紧滚一边,老子对你这点人不感兴趣!”哥特拉斯公爵大声地质问着,声音中满是不屑。
“费什么话!他娘的老子就是来问你借狗头一用的!要么交头滚蛋,要么让我的勇士们教教你什么叫做战斗!”说话的正是身着银甲的凡明,语言中也尽是不在乎。
“什么!妈的,给我上,我要亲手宰了那个咋种!”哥特拉斯被凡明的话激怒(没办法,西方的战争就是不如东方,就连骂阵都逊一筹)
听到哥特拉斯的命令,三千罗多克军士向凡明冲去,三千人一齐奔动,那声音,震颤着山谷。
长枪方阵得士兵们看着黑压压的人流并没有害怕,反而是用长枪敲击着大地为自己鼓气,声音同样是响彻着山谷。
“勇士们!放下长枪!”
随着凡明的命令,长枪兵们端平长枪,瞬间便形成了一面坚实的长枪墙,明晃晃的枪头,像是死神的镰刀,正等待着饱饮鲜血。
军士们看到这样的阵型开始犹豫起来,这样密不透风的长枪阵,撞上就是个死!
哥特拉斯看到军士们停住了脚步便大声责令着:“快进攻s退者砍掉脑袋喂秃鹫,砍掉那小子脑袋的,赏一千个第纳尔!”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听到有一千第纳尔,这些每天都想着发财的士兵们红着眼冲向方阵。
第一波冲来的军士毫无疑问的被扎成了筛子,后面的军士们踩着同班的尸体向前冲。
一个军士拿着鹤嘴锄飞身想躲过平端着的长枪,然后袭击没有长枪保护的士兵,但很不幸的是,第二排的长枪兵发现了他,瞬间,一根长枪穿破了他的肚子,将他挑在半空中。
由于长枪兵们的超长枪足有六米长,而军士们的鹤嘴锄只有半米,所以让军士去冲长枪兵阵,简直是送死。
逐渐,已经有两三百人死在了长枪之下,有的长枪上还挂着一些内脏和肠子,看得让人作呕。
这时,一个军士砍断了长枪,紧接着熟练的挥舞起鹤嘴锄,劈入一个长枪兵的脑袋,但随后也被四周桶来的长枪扎穿了身体。
看到这个军士的作法,越来越多的军士向他学习,渐渐的,被劈断长枪的长枪兵越来越多,不得已开始拔出短刀近身搏斗。
虽然长枪兵们练习过短刀搏斗,但哪能比得上专门近身搏斗的军士。
来到近处的军士发挥起高超的作战水平,越来越多的长枪兵被砍成两半,断肢残臂,满地都是。
看着渐渐不支的长枪兵,凡明不得不佩服军士作战的勇猛,和战斗技巧的熟练。
“前队变后队,撤退!我来殿后”
“来吧孙子们z你外公过过招!”凡明骑马奔到撤退的长枪兵身后,陌刀出鞘,一刀下去,便有一个人头腾空而起。
对于杀人,凡明已经感觉是家常便饭,自从第一次在鲁迪村杀斯瓦迪亚人,到后来在山谷杀斯瓦迪亚骑士,这一切,只因为经受过那刻骨的悲痛之后的成长。
陌刀左右挥舞,不断有人头落地,鲜血如喷泉般从无头尸喷出,溅在战马上,将战马套着的白色鳞甲染成血红。
一个军士想要从马后砍断没有保护的马蹄,凡明发现时,暗道不妙,谁知,战马竟然特有灵性的抬起后蹄,把偷袭他的人踢得吐血。
“好样的!”凡明高兴地大叫,并且还不停下的挥舞陌刀。转身一刀,便夺去了三个生命。
渐渐地,凡明的周围已经倒了一圈尸体,军士们不敢再往前,凡明的凶狠已经在他们心里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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