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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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悲歌- 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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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原来这一切都是我的功劳,一定是我的箭*迫着力量血石与你融合的 ̄哈!我的孩子,你可要好好地跟我学箭啊!”索塔邀功的说道,索塔是神父的密友所以神父已将将力量之石的事告诉了他,并且对于神父的选择,他不会有任何质疑!

    “我滴个神啊!就这么个样子,我就变成海格力斯了吗?”凡明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叹道。

    于是乎。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凡明白天跟着塔索练习射箭,而晚上就会陪着艾丽尔也许应该叫安雨馨看星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有家的感觉。(。。)

第六章 鹰王() 
持续两个星期的箭术训练,外加力量血石的作用,已经让凡明对弓箭的掌握程度不亚于一般的神箭手,与索塔这样的‘高玩’相比,缺少的也就是稳重,与对时机的把握,但这都是要不断的实践才会训练出来的,非一朝一夕就能成。顶点 。x。o于是乎,索塔准备在大雪初化,暖春到来之时,带着凡明去山上打猎,用‘实战’的方式来锻炼凡明箭术的稳重与把握度。

    又是一周的时间,春天来到了卡迪亚的大陆,而冬天只得背着行李悄悄滚蛋。山间,封山的大雪已经被勤劳的春打扫得一干二净,冰封的湖面,也被温暖所融化,总之,整个卡迪亚就像是西门庆碰到潘金莲一样,心,已经被悄悄融化。此比喻似乎略微不合理啊,嘎嘎而另一个被悄悄融化的,却是主人公凡明的心而融化他的自然是来送他的安雨馨也就是艾丽尔。

    “这是我亲手织的细羊毛的披肩,不知道合不合身”安雨馨娇羞的将披肩交给凡明穿上。

    “恩恩\合身z量身定做的一样 ̄哈”凡明穿着心上人快一个月了,整天陪着看星星,这关系当然也得跟着进步亲手织的披肩格外的幸福。

    “小傻瓜,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最多一个星期,乖乖等我回来!恩!”凡明看着安雨馨依依不舍的样子,勾着他的小鼻子说道。

    “那早点回来!”忽然安雨馨红着脸背过身去说“回来后,要是你愿意。就找我父亲提婚”

    凡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日思夜想的女神竟然愿意与他结婚!他怎能不愿意“愿意愿意!我的女神,我怎么可能会拒绝我的女神呢!拒绝你就像是在拒绝让我的血液流动一样难受!”

    “贫嘴要安全回来!我的勇士!”安雨馨轻轻抬起脚尖。将樱桃小嘴放在凡明的唇上,给了他一个长长的吻。

    凡明只觉得浑身像过电了一般在抖,他激动地额头流出汗。在温暖的春天,他们描绘着一副柔情与暖意相融合的画卷。

    凡明在安雨馨温暖的唇间无法自拔,直到远处跟老杰克聊天的索塔大声催促,他们才不舍得分开。

    “亲爱的,等我回来娶你!”说着他拿出一把匕首。这时不久前找铁匠打的。样式还是汉版的!本来想防身用看来可以做个定情信物!

    “亲爱的,这个给你!我回来后再还我!”这是凡明家乡的习俗,情人间分别。要送样东西,待回来再取,表示信任。

    “会的,我亲爱的凡!我等你回来!”

    “哟哟。会的我亲爱的凡我等你回来奥哈哈哈。多情的小圣子奥!!”索塔学者安雨馨取笑着凡明。

    凡明已经完全沉浸在家的幸福感中。但这个告别似乎显得很沉重。在不知不觉中,不知是什么原因,凡明的心里总是忐忑不安,这次的离开似乎要发生什么,但却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只能回头看着老头与安雨馨不舍的目光,暗自在心里安慰自己。

    不得不说凡明的预知能力,也许是对的两人身背弓箭朝山林进发。“嗨,我说索塔。你跟老头。我是说杰克神父,是怎么认识的?”虽然索塔早已是自己爷爷辈的年龄,但因为有圣子的名号,所以不用管年龄老幼,都得尊重他这个圣子!

    “哈,你是说那个老东西啊,我们的家在亚伦,对亚伦!不得不说那是个美丽的地方。我跟他可是从小一起玩大的s来我们一起去国王的军队参军,可是谁知到在半路遇到了该死强盗,我跟杰克杀了几个强盗,但他们人数太多了!你知道的,我们双拳难敌四手,所以。被那些该死的强盗打伤,就在这时,马特阿斯公爵的父亲阿莱蓝公爵,奥!当然他那时候还是个伯爵,伯爵大人他带领着手下的侍从打跑了强盗,从此我们也就跟着伯爵大人了,恩啊!”一边说着索塔拔开酒囊赛,大口大口的灌起来。

    “那后来呢?杰克怎么又会变成神父呢?”凡明兴趣盎然的问着。

    “啊!事情可不是这样的,因为杰克他能看懂文字,所以被伯爵大人当做书记官留在身边,再后来伯爵大人在出征斯瓦迪亚有功,被国王陛下封为公爵,而杰克因为机灵能办事,所以被国王身边的红衣主教留下,做了一名主教副手!要知道那是多么显赫啊!恩。恩啊!这酒真不错!”

    “然后呢?你们怎么又来到了鲁迪?”

    “哎。说来也可惜,当时教廷不知道丢了什么东西,主教大为生气,甚至都触动了远在帕拉汶的教皇,为此杰克也受到牵连,不得不被发配到鲁迪来做一名可怜的小神父,啊。主!请原谅我没有冒犯之意!”索塔抹了一把沾满就水的胡子继续说道“哎,可惜我当时已经是公爵卫队的卫队长了!可听到杰克的消息,便辞了那个活来找杰克,之后嘛。就是你看到的!我是我的丛林猎人,杰克则一直是个小神父!”

    塔索的话让凡明陷入沉思。忽然。索塔又神秘兮兮的凑近凡明,说道:“嘿,不过我倒是听说教廷丢的那东西也叫力量血石,更巧的是那天看守这块血石的,正是杰克 ̄哈哈哈。你说巧吗?恩 ̄哈哈。”说完,索塔大声笑起来。

    听完塔索的话,凡明明白了一切,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日出日落,时间匆匆流逝着,转眼间凡明已经实战训练了一个星期。

    来到山林的这些天,凡明的箭术在血石的帮助下突飞猛进。现在的他与索塔的箭技不相上下,甚至有时还能赢过索塔。

    这天,他们依旧来到一块长有肥嫩鲜草的树丛中等待着猎物。“嗨,我的孩子,让我们来看看谁才是丛林的王者吧!”索塔打算与凡明来一场狩猎大赛。

    “好的,荣幸之至!”凡明一口答应,要是以前凡明还会考虑考虑,可是凭借现在他的箭技,他有信心打败索塔。

    一只肥肥的白兔首先成为了凡明的目标。只见箭矢电光火石般的射出,傻兔子还在悠闲地吃草,当他感到危险要逃跑时。已经为时晚矣,箭快速的射穿了他的眼睛,白兔的腿反射似的动两下后,变死球了。废话。哪有脑袋中了一箭还不死的!就在这时。一只猎鹰从天而降,他雄壮的翅膀将地上的尘土掀起,速度飞快,抢在凡明的前面,将兔子叼走。“我靠!这死鸟都跟我抢饭吃!看我不把他插着根鸡毛的脑袋拧下来。”说着便从箭袋中抽出箭,瞄好正在向高处飞去的猎鹰。

    “嘿,那可是只鹰王 ̄哈。能有幸见到鹰王孩子你的运气可真好哦p吼。”索塔奚落的说。

    “鹰王!”凡明惊讶道,要知道在现在的大陆。还没有驯服鹰的习惯,于是凡明想到。如果能驯服这只鹰,以后就能把它当做一只天上的眼睛!比侦察兵好用得多!

    “敢抢我的猎物,我要征服他!”说着,凡明掰下铁质箭头,拉弓瞄向高飞的鹰王。

    “你要养鹰吗?这可是新鲜事!竟然还是鹰王。哈!”索塔有点不可相信的想。

    此时,鹰王已经快飞前面的山头,由于叼着兔子,所以无法继续升高,只能绕过去,正当鹰王要转头飞过山头时,只听‘嗖’一声,一支木杆状的东西撞在自己的肚子上,巨大的力量让鹰王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便松开兔子一头栽了下去。

    “剥!中了!塔索,快跟上!”凡明激动的跟着鹰王掉落的地方跑去,并嘱咐塔索说。

    “我的主啊!那么高!他是怎么办到的!”塔索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鹰王从空中坠下,没入了一片密林中,当凡明赶到时却久久寻找不到,“不对啊,就是应该在这个方位的!怎么没了?”凡明疑惑的说。

    “呼呼。跑了这么久说不定被别的什么猎人给抓去了!也说不定早就自己跑了t。别找了,歇歇吧。”跟在后面的索塔已经累得走不动了,虽然常年打猎,可毕竟是年纪大了。

    “嘿,刚才那个马屁精亚斯竟然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让他捡到了那只鹰王,嗨要是我们再早一步就好了!”“就是啊,这次要是真把头给治好了,不知道头会奖给他什么!”就在凡明在寻找着鹰王的时候,密林外的小道上传来两个人的对话。

    “索塔,那是什么人?他们也是这山里的猎户?”

    “奥,不!他们可不是猎户!他们是藏在这山里的山贼,不过还算是有点道义,他们从不抢穷人的东西,只抢那些该死的贵族。”塔索跟凡明看向树丛外交谈着的山贼。

    “刚才他们说,捡到了鹰王,我们得去要回来!”凡明说着,走向那两个山贼。

    “奥,凡,等等。”

    “嗨!我说伙计们,你们刚才说的捡到鹰王的人去哪了?”凡明招呼着。

    “恩?你是什么人?那只鹰王是我们发现的!你最好不要管!”山贼们看着瘦小的凡明不屑的说着。

    “奥,我想你们错了,那只鹰王是我射下来的!所以我想它应该回到我这里!”凡明忍耐了山贼们的无理。

    “哈哈。你听到没哈姆,他说那是他的 ̄哈真是可笑!”“就是就是!真是不自量力的小子!”山贼们似乎是听到了多么好笑的东西,大笑起来。

    “找死。”终于,山贼们的无理触怒了凡明。

    凡明一个箭步冲到山贼面前,双手分别抓住两个山贼的衣领,将他们高高举起“说,鹰王藏哪了!”

    两个山贼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他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瘦小的年轻人居然有如此神力。“啊啊不管我们的事啊是。亚斯亚斯他捡到的鹰王,他要把鹰王给我们的头儿治病。”

    “用鹰王治病?什么病!”凡明不解的问,但手依然举着两个山贼。

    “头儿上一次抢劫一个领主的粮队,可是被那个该死的领主射中了腿,便一直卧床养伤,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腿伤好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身上很多地方开始出现血斑,最后变成了水泡都烂掉了,我们从山下找的医生说要用鹰王的血才能救他,所以我们都出来找鹰王”山贼战战赫赫的说完。

    凡明心想‘这是哪个庸医,一定是知道他们抓不住鹰王,所以才会故意这么说糊弄这帮笨蛋的,已得自保!不过这病状。怎么那么熟悉!奥!对了!’凡明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瞪着山贼,将两个山贼吓得半死,以为这个疯子又要把他们怎么样。

    凡明将两个山贼扔下并说“带我去见你们头儿!快点,趁他还没有把鹰王怎么着!”

    两个山贼如获大赦般的点头答应,并领着凡明朝营地走去。

    “凡!太危险了!你不能去!”索塔担心的冲凡明喊道。

    “没事的索塔!你就在这等我!我想。我知道那是什么病的!我想也只有我能救他们的头儿了!不用担心,他们伤不了我的!你忘了吗!”说着,他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意思是他有力量血石帮忙。

    “哎。好吧。”索塔无奈的看着凡明远去,心中却开始不安。(。。)

第七章 索伦山的山贼() 
索伦山中的库伦一伙是远近闻名的山贼,不仅仅是只有索伦山一带,甚至是维鲁加一带都很有名!这名气不是因为他们的家劫舍而得来的凶号,而是因为他们只打劫领主和富人的商队,然后接济贫困而得,所以,有很多过不下去的农奴们,带着家眷而来投奔他们,而领主们也多次围剿,只因为他们隐藏在索伦山,除了打劫平时极少出来,所以领主们根本找不到只能悻悻而归。顶点 。x。o所以库伦一伙慢慢的也变成拥有两百多人武装的悍匪,领主们不再从索伦山经过,也渐渐的默许了他们的存在。

    其实,库伦一伙最早是一帮阿美拉地区的佣兵,领头的库伦也是一个落魄的自由骑士,正是因为厌倦了这种无家可归的佣兵生活和那些嗜血而又贪婪的领主们,才会选择做山贼,所以从理论上讲,应该区别与普通山贼对待,其一,是因为他们比普通山贼战斗力强,多年的刀口舔血的生活使留下来的都变成了强者。其二,是因为他们有血性,不像一般的山贼,见人就杀,见财就抢,他们有自己的尊严。

    而凡明碰到的正是库伦一伙,“什么时候才到啊?这都走了半天了!”凡明不耐烦的问,他已经跟这两个山贼走了大半天的路了。在路上,凡明也透露过,他能救库伦的命,所以这两个山贼觉得能用这个来邀功,便积极地带凡明去他们的老窝,因此。凡明相信他们不会骗他!

    “不远了不远了,就在前面!穿过前面的山谷就到了!”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山谷中。

    只见。两边都是高高的山崖,中间是一条铺满碎石的小路,简直就是天然的埋伏地,可是这个时代的骑士们,作战都用的是可笑的骑士风度,根本不屑的用这些被他们称之为‘花招’的战术,更多地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包括贵族在内,大多数人都没有文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不用说是深奥的战术了,因为这,东方人就远胜过同时代的西方人。这是事实。并不是崽子在自夸!两个山贼领着凡明在山谷中走着。不时有埋伏在山崖两侧的暗哨冒出头来,看到是他们认识的人,就又缩回去警戒起来,这让凡明想到‘看来,这个山贼头子并没有那些骑士们一样的愚蠢。

    当走出山谷时,山谷外面的景象让凡明一惊,原本狭窄的山谷,快到尽头是似乎看到前面就没路了看到前梑就没嶏了。可是一拐弯,便又是别样的天地。

    只见山谷外。是一片长满郁郁葱葱嫩草的开阔地,中间耸立着一座坚固的城堡,城堡不算太大城堡不算太大,但同时容纳七八百人是足够的!城堡的边上有一处村庄,足有两百户。而村庄的而村庄的一侧,似乎是一个集市,村民们把自己的冬衣和一些手工品拿出来换一些粮食,也有少许外来商人正在收购或是贩卖土特产。总之,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也看出少许的繁荣景象。

    “哈哈!到了!这就是我们的营地!看到没!那可是贵族才能住上的城堡!现在是我们的!”山贼自豪的说。

    “走吧,我带你去见我们头儿,这下一定要好好讽刺一下那个可耻的亚斯!”提到亚斯,两个两个山贼似乎是非常的憎恶,看来这个亚斯并不是个很受欢迎的角色!凡明在心里想着。

    两人带着凡明来到了城堡的门前,这还是凡明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城堡,并且是这么完好的并且是徺么完好的,它的雄壮让凡明感叹4使这只是一个并没有多大的城堡。

    只见城堡正面是一扇吊门,前面有一条护城河,上面是一座吊桥,如果一有战事,便拉起吊桥便拉峸吊桥放下吊门,不要小看这小小举措,正因为这样,敌人若想通过这条护城河,就要付出数以百计的人名来填河!否则就算投石机砸开了城墙,敌人也冲不过来。

    城堡的两侧立着两座石头哨塔,弓箭手可以在上面用箭矢射杀敌人,是非常有效的防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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