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译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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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译注 4-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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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诛其大臣郤宛、伯州犁,伯州犁之孙伯嚭亡奔吴,吴亦以嚭为大夫。前王僚所遣二公子将兵伐楚者,道绝不得归。后闻阖庐弑王僚自立,遂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阖庐立三年,乃兴师与伍胥、伯嚭伐楚,拔舒,遂禽故吴反二将军。因欲至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且待之。”乃归。 
  四年,吴伐楚,取六与灊。五年,伐越,败之。六年,楚昭王使公子囊瓦将兵伐吴①。吴使伍员迎击,大破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 
  ①《集解》云:“《左传》楚公子贞字子囊,其孙名瓦字子常。此言公子,又兼称囊瓦,误也。”按《左传·定公二年》但云“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定公四年”《经》又云“楚囊瓦出奔郑”。注云:“出名,恶之。”本传下文亦径称囊瓦。 
  九年,吴王阖庐谓伍子胥、孙武曰:“始子言郢未可入,今果可如?”二子对曰:“楚将囊瓦贪,而唐、蔡皆怨之①。王必欲大伐之,必先得唐、蔡乃可。”阖庐听之,悉兴师与唐、蔡伐楚,与楚夹汉水而陈②。吴王之弟夫概将兵请从,王不听,遂以其属五千人击楚将子常。子常败走,奔郑。于是吴乘胜而前,五战,遂至郢。己卯③,楚昭王出奔。庚辰,吴王入郢。 
  ①“楚将囊瓦贪”二句,说的是唐、蔡两国国君曾到楚国访问,囊瓦有意把他们扣留起来,以索取贿赂,历经三年,达到目的,才释他们,所以说唐、蔡都怨恨囊瓦。详见《左传·定公三年》。②陈:同“陈”。排列成阵。③己卯:古时以天干地支记年月日,这是十一月的己卯日。下文“庚辰”是己卯的第二天。 
  昭王出亡,入云梦;盗击王,王走郧。郧公弟怀曰:“平王杀我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郧公恐其弟杀王,与王奔随。吴兵围随,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尽灭之①。”随人欲杀王,王子綦匿王,己自为王以当之。随人卜与王于吴②,不吉,乃谢吴不与王。 
  ①“周之子孙”二句,是指周朝分封于汉水流域的一些与周天子同姓的国家,为楚所灭。②卜:占卜。古人根据龟甲被烧后的裂纹来预测凶吉的一种迷信活动。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①。”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②。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③,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④!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⑤,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途远⑥,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秦不许。包申胥立于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怜之,曰:“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⑦。六月⑧,败吴兵于稷。会吴王久留楚求昭王,而阖庐弟夫概乃亡归,自立为王。阖庐闻之,乃释楚而归,击其弟夫概。夫概败走,遂奔楚。楚昭王见吴有内乱,乃复入郢。封夫概于堂谿,为堂谿氏。楚复与吴战,败吴,吴王乃归。 
  ①覆:颠覆,毁灭。②求:寻找,搜寻。③“乃掘楚平王墓”三句,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卷四十《楚世家》、卷一百《季布栾布列传》说鞭墓,而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和本传则说鞭尸。④以:通“已”,已经。⑤僇(lù,陆):侮辱。⑥莫:同“暮”。日落的时候。⑦乘:古代一车四马叫一乘。⑧六月:指阖庐为王十年的六月。 
  后二岁,阖庐使太子夫差将兵伐楚,取番。楚惧吴复大来,乃去郢,徙于鄀。当是时,吴以伍子胥、孙武之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 
  其后四年,孔子相鲁。 
  后五年,伐越。越王勾践迎击,败吴于姑苏,伤阖庐指①,军却②。阖庐病创将死,谓太子夫差曰:“尔忘勾践杀尔父亲?”夫差对曰:“不敢忘。”是夕,阖庐死。夫差既立为王,以伯嚭为太宰,习战射。二年后伐越,败越于夫湫③。越王勾践乃以余兵五千人栖于会稽之上,使大夫种厚币遗吴太宰嚭以请和④,求委国为臣妾⑤。吴王将许之。伍子胥谏曰:“越王为人能辛苦。今天不灭,后必悔之。”吴王不听,用太宰嚭计,与越平⑥。 
  ①指:手指,也指脚趾,此处即指脚趾。②却:退却,撤军。③吴败越于夫湫,据《左传·哀公元年》载,在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夫湫,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左传》均作“夫椒”。④厚币:贵重礼物。币,原指用作礼物的丝织品,泛指用作礼物的玉、马、皮、帛等。遗:此指贿赂收买。⑤委国为臣妾:把国家政权托付吴国,甘心做吴国的奴仆。⑥平:讲和,媾和。 
  其后五年,而吴王闻齐景公死而大臣争宠,新君弱,乃兴师北伐齐。伍子胥曰:“勾践食不重味①,吊死问疾②,且欲有所用之也。此人不死,必为吴患。今吴之有越,犹人之有腹心疾也。而王不先越而乃务齐,不亦谬乎!”吴王不听,伐齐,大败齐师于艾陵③,遂威邹鲁之君以归。益疏子胥之谋。 
  ①食不重味:用餐时不吃两道荤菜。②吊死问疾:哀悼死去的,慰问有病的。③吴大败齐师于艾陵,据《左传·哀公十一年》载,应在周敬王三十六年(前484),距夫湫之战十年,按《史记》纪年则距夫湫之战只有五年。见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 
  其后四年,吴王将北伐齐,越王勾践用子贡之谋,乃率其众以助吴,而重宝以献遗太宰嚭。太宰嚭既数受越赂,其爱信越殊甚,日夜为言于吴王。吴王信用嚭之计。伍子胥谏曰:“夫越,腹心之病,今信其浮辞诈伪而贪齐①。破齐,譬犹石田,无所用之。且《盘庚之诰》曰②:‘有颠越不恭,劓殄灭之,俾无遗育,无使易种于兹邑③。’此商之所以兴。愿王释齐而先越;若不然,后将悔之无及。”而吴王不听,使子胥于齐。子胥临行,谓其子曰:“吾数谏王,王不用,吾今见吴之亡矣。汝与吴俱亡,无益也。”乃属其子于齐鲍牧④,而还报吴。 
  吴太宰嚭既与子胥有隙⑤,因谗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⑥,其怨望恐为深祸也 。前日王欲伐齐,子胥专愎强谏⑦,沮毁用事⑧,徒幸吴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⑨。今王自行,悉国中武力以伐齐,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谢⑩,详病不行(11)。王不可不备,此起祸不难。且嚭使人微伺之(12),其使于齐也,乃属其子于齐之鲍氏。夫为人臣,内不得意,外倚诸侯,自以为先王之谋臣,今不见用,常鞅鞅怨望(13)。愿王早图之。”吴王曰:“微子之言(14),吾亦疑之。”乃使使赐伍子胥属镂之剑,曰:“子以此死。”伍子胥仰天叹曰:“嗟呼!谗臣嚭为乱矣,王乃反诛我。我令若父霸(15)。自若未立时,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于先王,几不得立。若既得立,欲分吴国予我,我顾不敢望也。然今若听谀臣言以杀长者。”乃告其舍人曰(16):“必树吾墓上以梓(17),令可以为器(18);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19),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吴王闻之大怒,乃取子胥尸盛以鸱夷革 (20),浮之江中。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21),因命曰胥山。 
  ①浮辞:虚饰浮夸之词。②《盘庚之诰》:殷商中兴之君盘庚的文告。盘庚继其兄阳甲即位,时值王室混乱,国势衰败,诸侯莫朝。盘庚为摆脱困境,也为躲避自然灾害,率众自奄迁都到殷,“复居成汤之故居”。由于商都前后凡五迁,臣民恣怨,不欲迁徙,盘庚因作此诰,告谕诸侯臣民,共三篇。诰,用于告诫、勉励的文告。③“有颠不恭”四句见于《尚书·盘庚》中篇,与原文略有不同。意思是,有破坏礼法,不恭王命的,就要彻底地割除灭绝他们,使他们不能传宗接代,不要让他们在这个城邑里把好人影响坏了。颠越,破坏礼法,不恭上命。劓(yì,易),割除。殄,断绝,灭绝。俾,使。遗育,遗留传宗接代的机会。易,延。兹邑,即此邑,指新都殷。④属:同“嘱”。嘱托,托付。⑤隙:指感情上的裂痕、隔阂。⑥猜贼:猜忌狠毒。⑦专愎:刚愎,独断固执。愎,任性、固执。⑧沮:败坏,毁坏。毁:毁谤、抵毁。⑨徒幸:只希望。⑩辍谢:托辞而中止工作。(11)详:通“佯”,假装。。(12)微伺:暗中探察。伺,侦候,探察。(13)鞅鞅:通“怏怏”。因不满而郁郁不乐。(14)微:无,非。(15)若:你。(16)舍人:亲近的门客。(17)树:种植。(18)器:指棺材。(19)抉:挖出。县(xuán,玄):“悬”。悬挂。(20)鸱夷:皮革袋子。(21)江上:江边,江畔。 
  吴王既诛伍子胥,遂伐齐。齐鲍氏杀其君悼公而立阳生。吴王欲讨其贼,不胜而去。其后二年,吴王召鲁卫之君之橐皋①。其明年,因北大会诸候于黄池②,以令周室。越王勾践袭杀吴太子③,破吴兵。吴王闻之,乃归,使使厚币与越平。后九年,越王勾践遂灭吴,杀王夫差;而诛太宰嚭,以不忠于其君,而外受重赂,与已比周也④。 
  ①其后二年,当为“其后一年”,即艾陵之战的第二年(前483).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云:“十三年(按指吴王夫差十三年),召鲁、卫之君会于橐皋.”《左传·哀公十二年》云:“公(按指鲁哀公)会吴于橐皋.”按吴王夫差十三年、鲁哀公十二年,为周敬王三十七年,恰为艾陵之战的第二年.又,《左传》另云夏“吴征会于卫”,“秋,卫候会于郧”,盖吴始召鲁、卫时,卫出公本不欲赴会,故夏召而秋会于郧.太史公一并言之,盖以其本召于橐皋,故不及“会于郧”事. ②会诸候于黄池:周定王三十八年(前482),夫差“欲霸中国以全周室”,在黄池大会诸候,史称“黄池之会”  ③此句是指越王勾践趁夫差到黄池会盟的机会,统率大军直捣吴国国都,杀死吴国太子友. ④比周:语见《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是说君子团结却不勾结;小人勾结却不团结.周,和人团结.比,与坏人勾结.这里是复词偏义,意同“比”,结党营私.
  伍子胥初所与俱亡故楚太子建之子胜者,在于吴.吴王夫差之时,楚惠王欲召胜归楚①.叶公谏曰:“胜好勇而阴求死士②,殆有私乎③!”惠王不听.遂召胜,使居楚之边邑鄢,号为白公.白公归楚三年而吴诛子胥④.€
  ①卷四十《楚世家》载,召“故平王太子建之子胜于吴”使归楚的是令尹子西,而不是楚惠王。《左传·哀公十六年》谓召胜归楚,叶公谏西“弗从”的,也是子西,而非惠王。②阴求:暗中寻访。③殆:恐怕,大概。④卷十四《十二诸候年表》、卷四十《楚世家》均载白公归楚是楚惠王二年(前478),《年表》载吴诛伍子胥是吴王夫差十一年(前485),则“白公归楚三年而吴诛子胥”之记不误。而《左传》载吴王赐子胥属镂剑以死,则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若以《左传》正《史记》,吴诛子胥应在白公归楚后四年。
  白公胜既归楚,怨郑之杀其父,乃阴养死士求报郑。归楚五年,请伐郑①,楚令尹子西许之。兵未发而晋伐郑,郑请救于楚。楚使子西往救,与盟而还。白公胜怒曰:“非郑之仇,乃子西也。”胜自砺剑②,人问曰:“何以为?”胜曰:“欲以杀子西。”子西闻之,笑曰:“胜如卵耳,何能为也!”
  ①卷四十《楚世家》载楚惠王六年“白公请兵令尹子西伐郑”,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此事亦系于惠王六年(前483)。按白公归楚在惠王二年,故“归楚五年,请伐郑”应为“归楚四年,请伐郑”。下文,“兵未发而晋伐郑”云云,《楚世家》谓在惠王八年,《十二诸侯年表》是年各栏均不及。《左传》“请伐郑”、“晋人伐郑“及白公胜不满令尹子西事则均载于鲁哀公十六(前479)文。②砺剑:磨剑。砺,磨刀石。
  其后四岁,白公胜与石乞袭杀楚令尹子西、司马綦于朝①。石乞曰:“不杀王,不可。”乃动(之)王如高府②。石乞从者屈固负楚惠王亡走昭夫人之宫③。叶公闻白公为乱,率其国人攻白公④。白公之徒败,亡走山中,自杀。而虏石乞,而问白公尸处,不言将亨⑤。石乞曰:“事成为卿,不咸而亨,固其职也。”终不肯告其尸处。遂亨石乞,而求惠王复立之。
  ①白公胜袭杀令尹子西事,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系于楚惠王十年(前479),距卷四十《楚世家》所记惠王八年及《左传》所记鲁哀公十六年晋伐郑事两年。此云“其后四年”,误。②劫:劫持。如:往,到……去。高府:《索隐》引杜预云:“楚之别府也。”③《左传·哀公十六年》载,“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的是“圉者”(养马官)公阳。当是把楚惠王劫持到高府以后,石乞亲自把守府门,公阳挖宫墙进去才把惠王背出来。这里误为“石乞从者屈固”。按屈固乃楚之箴尹,故卷四十《楚世家》谓“惠王从者屈固负王走昭王夫人宫”,虽与《左传》所载有异,尚不为大误。④国人:指叶公封国的人民。⑤亨:同“烹”。用鼎煮杀。
  太史公曰:“怨毒之于人甚矣哉①!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况同列乎②!向令伍子胥从奢俱死③,何异蝼蚁④。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悲夫!方子胥窘于江上,道乞食,志岂尝须臾忘郢邪?故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白公如不自立为君者,其功谋亦不可胜道者哉!
  ①怨毒:怨恨,憎恨。②同列:地位相类的人。③向:假使。④蝼蚁:蝼蛄和蚂蚁。常用来比喻微贱的生命。



  仲尼弟子列传第七
  王淑艳 译注 
  【说明】这是仲尼弟子的一篇多人合传。在这篇列传中,有的人记述较详,洋洋洒洒一大篇;有的人记述简略,只有两个字的人名。本传主要记述了仲尼及其弟子的言语和行事。仲尼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虽然他“述而不作”,但他总结了前人的文化遗产并传授给学生,打破了贵族垄断教育的局面,首创私人讲学的风气,得以弟子三千,育有大贤七十。本传在记述之中,仍然保留了孔子与弟子的问答形式。 
  《仲尼弟子列传》主要取材于《论语》,并参以《春秋左氏传》等古籍。而《论语》是仲尼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而成,有的一篇包括若干章,有的一章只记一件事或几句话,多是三言两语,点滴事件,没有繁复的文辞,很少有严整的结构;编纂语录并无伦次,更不着眼于人物、人物描写和性格特征。而《春秋左氏传》乃是编年之史,依时记事,人物事迹也必散漫于各处,支离破碎,难以集中。太史公囊括史料,分别为传,使其人物的精神面貌、性格特征赫然鲜明,人物事迹的来龙去脉亦清晰集中了。 
  譬如,子路的爱好、志气、性格、穿戴、为人,及其事迹,都集于一篇,使读者对该人的形象,从逞勇、凌人转变为懂礼、守义,从学习到出任地方长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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