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路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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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路中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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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她的前男友,不觉恻然,言不由衷地胡乱安慰她:“你长这么漂亮,谁舍得骗你?”

“哼!”她冷笑,“你不懂,这和长得漂亮不漂亮没关系,只和运气有关。男人没什么好东西,每天就会惦记着一件事。”

“什么事?”

她拉长声音:“做——爱——。”

我登时石化。

维维推门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满桌的俄文课本,再也看不进一个字。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十月底。

万圣节的下午,彭维维带回两套女吸血鬼的衣服,除了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黑色披风,还有足能以假乱真的獠牙。

我把两颗尖利的獠牙套在牙齿上,望着镜中白森森的齿尖,忍不住哈哈大笑。

彭维维把一头漆黑的长发染成金黄,用大卷做出繁复的波浪。《夜访吸血鬼》曾是我俩的最爱,她热爱布拉德皮特,我痴迷汤姆克鲁斯。这个造型,一眼就知道是那个暗恋路易斯,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克罗迪娅。。

“你的路易斯呢?他会来接你吗?”我提着吹风机帮她做出造型。

她正在画眼线的手停下,表情忽然之间复杂起来,阴晴不定,但是她依然在微笑,“克罗迪娅怎么死的你还记得吧?吸血鬼是见不得光的,一旦暴露在阳光下,他只能化尘化土。所以克罗迪娅是绝对不能有真情的。”

“哎呀哎呀,把人酸得牙都倒了,您老若认煽情第二,琼奶奶也不敢认第一。”我一边笑一边嘀咕,“我还知道,西南苗寨有一种情蛊,沾上它一辈子不能动情,您要不要试试?”

“这是谁家的段子?卫斯理?”她茫然地抬起头,漂亮的眼睛里有丝阴郁,“情蛊?真有这种东西?”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傻子也能看出来,他们之间肯定出了什么问题。屋内只有吹风机呜呜的声音在空洞地回响。

临到出发的时候,她换了衣服,化妆整齐,一张标致的面孔涂得雪白,粉蓝的眼盖,鲜红的嘴唇,右眼角被我特意用蓝色的眼线笔,画了一颗心型的泪滴,并不觉诡异,只有一种浓郁的华丽。

我由衷地称赞:“真美!”

她却抓住我问,“你为什么不化妆?”

我摊开手无奈地回答,“你看看我的衣服,除了牛仔裤还是牛仔裤,甭出去丢人了。”

维维从床上掀起白床单披我身上,吃吃笑道:“那就扮贞子得了。”

我吓得倒退两步,“别别,我对贞子有心理障碍。”当年看完《午夜凶铃》,我一个多月不敢看电视,总怕看着看着电视机里爬出一什么东西来。

最后我还是换上维维的蕾丝衬衣和丝绒长裤,素着一张脸跟她出门,临时在路边买了一张面具充数。

万圣节的派对在一所海边别墅里举行。今晚这里汇集了当地华商中的大部分精英,还有无数不同种族却同样身份暧昧的淘金女人。

舞会现场至少有一打黑披风吸血鬼,十个八个白衣贞子,维维很沮丧,因为吸引眼球的创意完全失败。

到了后半夜,人们完全玩疯了,四处弥漫着一种末日狂欢的气氛。维维索性褪去披风,一件鲜红的丝绒短裙出尽风头。她正跳得兴奋,身边舞伴换了一个又一个,香汗淋漓脂粉退却,肌肤却愈见晶莹,那颗蓝色的泪滴似乎摇摇欲坠。

也许是红酒喝多了,或者是面具戴久了,我觉得头晕胸闷,悄悄溜出客厅,沿着走廊一路走过去,发现尽头有间书房,门半开着,里面黑漆漆的,只亮着一盏幽暗的壁灯。

我伸头看看,好像没有人,于是蹑手蹑脚进去,想坐椅子上喘口气,一扭头,却意外地看到一架钢琴,琴身上“Blüthner”的标志引人注目。这就是“布吕特纳”,被众多钢琴家交口称颂的钢琴牌子,我见过无数次,但从来没有亲手触摸过它的琴键。

这个诱惑对我实在太大了,我犹豫半天,终于上前掀起琴盖,试试音,缓缓奏出熟悉的旋律,“TonightIcelebratemyloveforyou;Itseemsthenaturalthingtodo;Tonightnoone‘sgonnafindus;We‘llleavetheworldbehindus…”

一直喜欢这首歌,我跟着哼出声,“Tonightourspiritswillbeclimbing;Toaskyfilledupwithdiamonds;WhenImakelovetoyou;tonightIcelebratemyloveforyou…”

黑暗中有声音轻笑着问:“WhenImakelovetoyou,谁是那个幸运的人?”

我浑身一震,心脏仿佛跳漏半拍,琴声曳然而止。我认得这个声音。就是这个声音,在梦中一次次出现,把我带离鲜血淋漓的噩梦。

“你究竟是谁?”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

暗影里打火机嚓地一亮,有人从沙发上坐起来,“告诉你名字,你又能记多久?”他深深吸口烟,“这歌真老,多少年没听过了。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是十年前,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看不清他的脸,傻坐着听他说话,心底有种奇异的感觉,如被催眠。

他走过来向我俯下身,彼此的气息咫尺可闻,那是一种鞣制的皮革与烟草的混合味道,令人魅惑。他的手指滑过琴键,一片杂乱的叮咚声。

“宝贝儿,再来一遍吧。”他说。

我坐着不动。

“你是谁?”他亦低声问我,手心轻轻覆盖在我的手背上,温热的呼吸扑在我耳后最敏感的地方,混杂着淡淡的酒精味道,一阵颤栗涟漪一样扩散,我全身都软了下来。

耳边突然轻不可辨的啪嗒一响,顶灯大亮,瞬间的目眩之后,我愣住了。两张脸距离只有三十公分,对面那张脸上分明是一种白日见鬼的神情,我相信自己的表情也好看不到哪儿去。

这样近距离的对视,十几天前曾在海滨林荫道上演过一次。眼前这人,就是那个跑车上载着艳女的中国男人。

我转过眼光,彭维维正站在门口,手指仍旧按在开关上,嘴巴张成一个O型。

那人直起身,吊儿郎当地对我笑笑,“原来是你。”

我看着维维,她拦在门口,大眼睛眯起来,冷笑连连,“孙嘉遇,你胃口是不是忒好了?荤素不忌,也不怕吃多了撑死。”

嘿,孙,嘉,遇!所有的记忆碎片拼在一处,我低下头,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混在一处。

世界真是小,无巧不成书。

第八章

万圣节当晚,维维没有再和我说一句话,径自喝得烂醉,几乎人事不省。我们返家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

孙嘉遇帮我把维维抱进卧室,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身出来,坐在客厅沙发上。

我取湿毛巾给维维抹净手脸,又去厨房做了咖啡提神,也递给他一杯,不满地问:“你们到底怎么一回事儿呀?怎么闹成这样?”

孙嘉遇捧着脸不出声,过半晌抬起头,眼神充满困惑,“她闹着要和我分手,我说那就分吧,谁知道今晚她唱的,又是哪一出啊?”

我楞了楞,想起刚才替维维擦手,手指光溜溜的,的确没有看见那枚三色戒指。克罗迪娅,我这才明白维维说那番话是什么意思,不由叹口气,心说这都不理解,她就是冲着你孙嘉遇也在那里才去参加舞会的。

孙嘉遇跟着叹口气,“维维喝醉了会胡闹,你要辛苦了。”

“她喝成这样你不心疼?”

“我比较心疼你。”他翘起一边嘴角看着我笑,调笑的意味极浓。

他笑起来真是好看,牙齿雪白,五官标致,眉眼的轮廓象极了高加索人,却有着当地人比不了的细腻。所以明知道他在占我便宜,一边面孔还是不争气地热辣辣发麻。

“那什么,上回在七公里市场……那件事儿,谢谢你。”我强作镇静。

“承蒙不弃您还记得我,真让人感动。”他利索地干掉一杯咖啡,“我把你交给警察的时候,你可是一句话都不会说,死死抱着我不肯撒手,只会流眼泪。”

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脸迅速地红了,简直不敢看他。那段时间的记忆,对我来说一直是个残片,就像人喝醉了酒,事后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自己曾做过些什么。

我嗫嚅着岔开话题,“还有签证,你帮我一个大忙,也没机会当面说谢。”

“这话我爱听。”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打算怎么谢我?”

我接不上话。这人顺竿爬的水平倒不坏,想起维维说她只要他对她真心,想起那个细腰长腿极尽妖艳的当地女孩儿,我沉下脸。

“记着啊,你欠我一顿饭,我保留随时追债的权利。”他很识相,抓起大衣开门走了。

天快亮的时候,彭维维醒了,在床上反复辗转,痛苦不堪地呕吐呻吟,我跑进跑出地服侍着,为她擦脸抹手,换床单拖地板,累得腰酸背痛。

她睁开眼睛,仿佛不认识我,沙哑着声音说:“你去睡,我没事儿。”

“维维,我不认得他,昨晚是个误会,真的。”我急急地解释。

“算了,不关你的事儿,是我自己犯贱,对不起。”她疲倦地微笑,化妆完全糊掉,一大半眼影洇在下眼睑上,另一半全抹在雪白的枕套上。

那张脸依然漂亮,美丽的眼睛里却带着煞气。我不敢胡乱说话,只能顾左右而言它,“起来洗个澡,吃点儿东西再睡吧。”

她躺着没动,眼圈乌青,象大病过一场。“你知道吗?”她笑得似乎很欢畅,“我以为他是路易斯,没想到他是莱斯塔特。”

我一下笑出声,“你个白痴,真以为自己是克罗迪娅?”

“赵玫,你可千万别碰他,那不是人,是个混蛋,简直人尽可妻。”

我唯唯诺诺着答应,她打了个呵欠,终于又沉沉睡去。

上午有两节语言课,我不想错过。窗外曙光初露,补觉是不可能了。此刻倒下,不到中午十二点甭想起床,我索性换上跑鞋出去晨练。

一路穿过半圆广场和著名的“波将金”台阶,沿着海滨大道一路跑下去,对面有跑步的人经过,目光在我脸上长时间地驻留。我没有在意,冲他笑了笑,两人擦肩而过。

落叶在脚下刷刷作响,早晨的空气寒冷却清冽而纯净,弥散着海洋的气息。身后有脚步声追了上来,我回头,清冷的空气里看到一脸和煦的笑容,犹如春日午后的阳光。

“早安。”他用英语说,“我是安德烈。弗拉迪米诺维奇,还记得我吗?”

我仔细辨认片刻,差点失声叫出来:“小蜜蜂……”

真的是他,不过今日完全便装,笑容温柔,完全没有警察局里故作冷酷的模样。

第九章

安德烈,奥德萨市警察局刑事犯罪科的警员,今年二十五岁,毕业于奥德萨国立大学。这是他的自我介绍。

此次邂逅之后,他像是对我发生了浓厚兴趣,每天清晨都会在“波将金”石阶的尽头等我一起锻炼,逼得我天天按时起床和他会合。混得熟了,有时候下了课,也会和他一起去快餐店吃顿饭。

我大概是有严重的“制服诱惑”情结,曾经因为对德国军服的崇拜,被人在网上狂砸过板儿砖。而安德烈平时干净得象个学生,穿起警服就帅得难以形容,深邃的蓝眼睛在帽檐下带点冷冷的神情,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警察。

不过比起中国人的伶俐,安德烈和大部分东欧的同龄人一样,有点没心没肺的纯朴,思维总是直来直去,好象脑子里缺根弦。

他开着一辆二手“拉达”,前苏联的著名国产品牌车,四四方方一个壳,乌里八涂的颜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虽然他并不承认这是辆破车,可北京街头曾经一块二一公里的破夏利,都比他的车整齐。

他为此严重抗议:“拉达也曾是世界十大汽车品牌之一。”

我不跟他争辩,只是问他,“听说你们做警察的,黑钱收得很厉害,黑社会都黑不过你们,你怎么窘成这样?”

安德烈的脸慢慢涨红了,无意中提高了声音,“玫,我希望你向我道歉,我不知道你从哪儿听来的消息,但我从没有起过任何渎职的念头,我很骄傲我是个警察。”

“对不起,”我没想到他这么敏感,连忙认错,“我言重了。”

“你应该道歉,玫,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喜欢你,可是你不能误解我。”他说得很认真。

安德烈真是个英俊的男孩儿,连生气的时候都让人心折,我把手插在裤兜里,看着他笑,“安德烈,你真象个孩子。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近墨者黑,总有一天,你会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他叹一口气,无可奈何地望着我,“也许你说得对,警局已经三个月没有发薪了,人总要活下去。”

他说的是实情。一个警察的起薪,通常只有四百格里夫纳(乌克兰货币),不到八十美金。

二零零二年的乌克兰,经济已经开始复苏,但平均收入仍低于国内,物价却比国内高出一倍有余。进入天寒地冻的冬季,蔬菜瓜果更是贵得让人乍舌,西红柿每公斤接近八个美金,黄瓜则超过十二个美金。我每月有二百多美金的生活费,也只能偶尔打打牙祭,而当地人的餐桌上,仅有土豆、洋葱和胡萝卜,吃到人反胃。

我耸耸肩,学着瓦西里的口气说:“算了,安德烈同志,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跟我走,我请你喝酒。”

“真的?”他喜出望外,看得出是真正高兴。我走过去接受他的拥抱,然后把手臂穿进他的臂弯。

来乌克兰四个月,对斯拉夫民族表示亲热的方式,我从最初的惶恐已经逐渐适应,但和男性实施起来还是不大自然。不过在安德烈面前,我总是控制不住地言行轻佻,也许是他太实在,很容易就让人消除戒心。

酒馆里人声嘈杂,挤满了口沫飞溅的当地居民。安德烈护着我穿过柜台前的人群,在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坐下。

那天他喝了很多,也说了很多,他的父母,他的兄弟姐妹,他的工作前途,英文中夹着俄文单词,我默默听着。

其实社会的变革,也就两种方式,要么像钝刀子拉肉似的和平演变,要么是手起刀落的政治剧变。反正承受家国劫难的,永远是底层的普通百姓。

和大多数前苏联人一样,他们无限怀念苏维埃解体前的生活水平,那时的卢布,曾是世界上最值钱的货币之一,而如今的俄罗斯黑市,一美金可以兑换到四百卢布。

安德烈的家庭背景,和我很象。父母都是乌克兰最大造船厂的工程师,五十年代在中国工作过,所以安德烈也能说几句蹩脚的中文。他们家在苏联解体前,曾属于生活优裕的中上阶层,九一年之后则物事全非。

安德烈自己在大学修的是西方文学史,毕业后却设法加入了警局,因为警察至少职业稳定,又比一般的公务员多些保障。

“安德烈,”我终于瞅了个空子插进话,问出心中埋藏许久的疑问,“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弄明白,我记忆空白的那段时间,究竟发生过什么。

“非常狼狈。”他看着我,眼底有一丝柔软的笑意,“一直在哭,脸上身上全是血,我以为你受了伤,让女警替你洗过脸,才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就把你带进问讯室,后来的事,你应该都记得。”

安德烈描述的,好像和孙嘉遇说的差不多。我红着脸问:“就这些?”

他眨眨眼,“就这些。”

“现场不是还有一个中国人嘛,他说了些什么?”

“你说的,是那个姓孙的中国人?”他看着我,似乎有些困惑,最终摇摇头,“和你一样,什么也没说。你认识他?”

“不,只是好奇。”望着安德烈的眼睛,我忽然觉得心虚,“你干嘛这种表情?”

“幸好你不认识他。”他慢吞吞地说,“否则我们两个就不能坐在这里喝酒了。”

“为什么?”我睁大双眼。

“孙一直是税警和警察的目标。几进几出警局,没有足够的证据,每次只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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