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最好的结局,怕不是也要被一通乱棍,赶出生活优渥的尚书府吧?
寒着一张脸的老尚书和李玉淑一前一后走进大堂,小丫鬟想要进去,被老尚书呵止了:“这儿没你什么事,滚回去做你自己的事去。”
丫鬟心底一松,如蒙大赦,匆匆离去。
“玉淑,是耶耶太疼你了,所以你就不知天高地厚了吗?”老尚书屏退了仆役和丫鬟,怒气冲冲道,“满朝文武怕他,可不代表就愿意亲近他。”
李玉淑乖乖低下头认错,但老尚书哪里不知道自家女儿的性子,气得脑壳儿疼,端起茶壶对着嘴,咕噜噜猛灌了一气,才砰的一声将茶壶拍在了桌上。
李玉淑低着头,望着裙角,偷偷抬眼瞧自己老爹:“耶耶你别生气了,玉淑知道错了,你年纪这么大了,生气对身体不好的。”
吏部尚书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其中的关键之处,如果没发生那件事也就罢了,可当初他做得那件事,到底是太过了些。”
“此子无论是才情还是剑术,都是绝佳。可惜了,当初他若能安分守己,登上金科状元,平步青云都是等闲之事,兴许连凌烟阁都能有机会冲上一冲。”
“那时,别说把你嫁给他,就是作妾也是值得的,可是到了现在,你应该知晓,对这李太白我们只能用一个态度——敬而远之。”
老尚书也是一阵叹息,当初他也有意栽培李白,甚至在李白被提名会元时出了一把大力,可谁知道这货居然如此横行无忌?
李玉淑低下头,假装抹眼泪,实际上这事一点也没放在心上。
在她看来,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不顾一切才对,她最喜欢那些大家闺秀跟穷书生私奔的故事,她感觉可浪漫了,而且今天看到小哥哥,她发现小哥哥居然又变帅了欸!(*////▽////*)q
开森!
少女不知愁滋味,想太少。
。。。。。。
离开长安城,李白将准备好的礼物塞进乾坤戒中,御起望舒剑,冲天而起。
目的地不是迁安村了,那个村子已经毁在了废墟中。
过不多时,他突然御剑飞落。
下方,一个茶摊上,阴气浓郁,有森然人影站在其中。
李白仔细打量着这个浑身上下都被斗篷遮掩得严严实实的男人……或者女人,看了许久,随后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谁?”
没有回话。
李白再度提高了声调,问道:“你是……什么鬼东西?”
嘶——
一声充满怒意的声音响起,意思是别管闲事。
李白扬起头,笑意凛冽如北地寒风。
长安是大唐国都,而大唐正是鼎盛时期,气运蓬勃如同怒龙,怎样的邪祟敢欺近长安如此近的距离?
这一笑,似乎吓到了斗篷下的那人,它脚步踉跄,居然向后退去。
胸有气而鬼神皆惊。
这等邪祟,或者说鬼怪,若是搁他还是凡人之时,定会吓一大跳,可他现在,一身杀意如同烈火,内息剑气如同奔雷,所以一眼望去,都不需有什么多余的动作,那披着斗篷的邪祟瞬间发出了一声饱含惊骇的惨叫,呼啸的冷风掀开了他的兜帽,露出了一张惨白无色的面孔。
是一个七孔流血的女鬼面孔,腐烂的粘稠血肉中夹杂着肥嫩的蛆虫,很恐怖,然而现在却是满脸惊恐,仿佛李白是什么比她还要更加恐怖的事物。
“帮……帮我!”
地表开始颤抖,有白森森的骷髅破土而出。
然而正当这些如同枯骨一般的邪祟阴物看到李白身上,那如同烈日当空的无边剑意时,居然如海水倒流,纷纷迫不及待地又钻回了地下。
啪啪啪——
一阵闷响。
仿佛有一双脚踩在泥土上,将其夯实,做出“我们根本就没出来过”的假象。
“这。。。。。。”
李白瞬间无语。
那斗篷下的阴物:“……”
第四百五十九章杀,还是不杀?()
那帮鬼东西怂了就这么怂了。
哇,你这么狰狞诡异宛如亡灵天灾一般的画风,结果出来还没搞事,居然就缩卵了!
尤其是那最后“啪啪啪”几下,简直跟特么掩耳盗铃似的,怂中居然还带一点萌。。。。。。卧槽,你可是鬼王大佬啊!
所以披着斗篷的阴森女鬼一时间呆若木鸡,一直等了好久,才反应过来,斗篷下惨白的大眼睛偷偷瞥李白,就像犯错了的小萌新,碰见大佬,忐忑不安。
“你瞅啥?”
李白一瞪眼,没有头铁到敢回一句“瞅你咋地”,这货先是愣了三秒,随后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
“大人,妾身只想报仇,绝无冒犯之意!请大人饶命!”
言辞恳切,简直催人泪下。
真鸡儿丢我伽椰子,贞子,楚人美前辈们的脸!
刑警在河底打捞出一具男尸,法医鉴定说已经死亡5天了,众人纷纷惊叹:5天了还没浮起来!这时男尸说话了:我特么在水底沉了5天不浮,我就服你!
这个比装得响亮,咳咳,识时务者为俊杰,小鬼鬼,本大爷很欣赏你啊。
收下,当rbq!
呸,我白哥想要rbq还需要威胁一个女鬼?我就愿意!
豪他爸,请你放尊重一点。。。。。。
“你都死过一次了,还怎么饶你的命?”
李白挑了挑眉,对这女鬼说话条理的清晰程度有些惊诧。
寻常阴物要想保持神智还是挺困难的,因为阴气这玩意儿,说好听点,也能算作是一种特殊的魔道能量。
但要说难听点,实际上就是天地间的秽气,与其它属性的魔道能量相比,对人类而言完全不契合,能污人神魂,使其变得蒙昧不堪。
因此,才会有各种各样的厉鬼,而非啸聚一方的鬼王,毕竟,若是能懂得韬光养晦四个字,要想避开那些大佬,偷偷摸摸修炼成鬼王,对鬼物而言,并不困难。
像宫本武藏那种身上凝聚了地狱的规则,拥有地狱之眼,又能统招鬼武者的强大阴物的经历,那绝非一般人可以复制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阴物在阳世徘徊的下场,一是变成蒙昧凶厉的阴魂,不断害人性命,吞噬阴气血气,直到被消灭掉;二是渐渐消散,神魂俱灭,连地狱都去不成。
女鬼对答流利:“贱妾乃含冤而死,当初刘家父子苦苦相逼。。。。。。不求能苟延残喘,只求能报身上的血海深仇,望大人成全!”
原来,这女鬼以前虽说不算是大家闺秀,但也算是家境殷实的地主千金,到了二八年华,被老爹许配给了一个年轻士子。
结果半道却被县城里一纨绔给看上了,强抢民女,外带整得人家家破人亡,这对于一些心理阴暗的纨绔子弟而言,根本就是基本操作。
这还不算最可恨,最可恨的是,这大家闺秀那士子伴侣在她都快要心死的时候,许诺要带她脱离苦海,找她借了钱财,说要进京赶考。
于是这女鬼倾尽全力,省吃俭用,不知受了多少苦,结果谁知道居然供出来了一个白眼狼,眼看着士子赶考中了探花郎回来,不仅只字不提此事,反而与作为当地豪绅世家的刘家父子交情日笃,有一次甚至提出要与刘家纨绔共同玩弄此女。
并把此事当做笑谈和盘托出,一帮人纷纷大笑了起来,直感觉此事有趣得紧。
当晚,女子便上吊了。
临死前,她穿白衣,写了一篇血书,称自己以后必定要回来报仇雪恨。
结果这女人倒还真因为怨气深厚,成了厉鬼,只是由于尸体被刘家父子抛到了乱葬岗,一时间,受躯壳束缚,没能立刻回去报仇。
于是她苦心修行,后来还和乱葬岗一个白骨鬼王搭上了关系,借助它的力量,女鬼成功脱离了日渐腐烂的尸体的束缚,可以做到夜游。
只可惜,“日行”还不够境界,只能披上白骨鬼王珍藏的阴气斗笠来遮蔽日光。
李白微微皱眉:“你报仇我不管,但是你得先告诉我,这个茶摊原本的人呢?”
女鬼一怔,身体颤抖得越发厉害,她不敢撒谎,只能如实道:“吃。。。。。。吃了。”
李白没再说话,而是张开手,恐怖的剑意凝聚而起。
女鬼发出了一声疯狂的尖叫:“我要报仇,大人,我只想报仇,刘家请来了一位佛门高僧,我必须吃人,只有吃人,才能变强!”
李白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她:“你要报仇,关我屁事?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的事,我没撞见,懒得管;但你犯下的事,被我撞见了,你就必须付出代价。”
女鬼浑身一颤,顿时嘤嘤嘤痛哭了起来,血泪哗哗流淌着。
大地隆起,一个骷髅鬼悄悄爬出来,挡在了女鬼面前,向着李白连连作揖讨饶,它不会说话,因为骷髅鬼并非是鬼魂,而是骷髅骨架汇聚阴气而成精,属于类似僵尸的阴物。
一寸剑芒自李白的指尖延伸开来。
“你要挡我?”
李白饶有兴致道。
这骷髅鬼王听起来好大的名头,实际上也就宗师境,甚至被那些血气充沛的宗师强者,只要血气一激,就会遭受重创,战斗力远不及人类宗师。
骷髅鬼王连连摇头,又继续作揖,在他那空荡荡的眼眶里,李白居然看到了一丝浓郁的情意与眷恋,随后他指了指自己。。。
李白摸了摸下巴:“你想代她赴死?”
骷髅鬼颤抖了一下,看那模样,明显是吓得要命,但还是咔吧咔吧点了点头。
唉,这是一个怂蛋,从一开始那破土而出,又灰溜溜钻回去,啪啪啪踩土的反应就能看出来这一点,但它又分明无所畏惧——只因它有爱人必须要救。
有点感动啊。
感动个屁,那女鬼杀人了,不管为什么,她还是杀人了,冤有头债有主,她残害普通人,就必须得死。
要不小白还是放他们一马吧,他们虽然有错,但情有可原啊。
情有可原个屁,你这就属于怜悯犯罪分子的那种圣母婊,感情被杀得不是你家人。
弹幕上群情激奋,明显分出了两个极端,一方面是要他放过这对苦命鸳鸯,另一方面,则是要李白惩奸除恶,务必斩杀这两头阴物。
第四百六十章替天行道()
“你必须死。”李白冷漠地扫了一眼满脸绝望的女鬼,又看了一眼连连磕头,满是祈求之意的白骨鬼王,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谁也替不了。”
白骨鬼王拼命作揖,豆大的泪水从眼眶里溢出,就如同喷泉似的,都不知道它的泪腺从何而来。
“别来这套,没得商量。”李白微微皱眉。
白骨鬼王沉默了片刻,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恐怖的黑色雾气升腾起来,气温瞬间降低到了冰点,居然也有一股凛然之威。
然而这点气势,对于李白而言,说难听点,连个屁都不算。
夏虫不可语冰。
它在李白身上看到的强大,只是冰山一角。
鬼王?
地狱之眼是我好盆友用不用介绍一下?
李白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白骨鬼王,一对剑眉微微挑起,哂笑道:“想拼命?”
“不敢。”女鬼推开了挡在身前的白骨鬼王,血泪溢出,哭泣道,“大白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不想贱妾就此灰飞烟灭才冒犯了大人。。。。。。但它可从没做过坏事,更未曾害过他人性命,一心一意在乱葬岗上修行。一切都是贱妾咎由自取,还望大人开恩,只惩处贱妾一人就好,千万不要迁怒大白。”
大白?
仿佛被触碰到了心底的某一丝柔软之处,李白的神情稍稍柔和了些。
他沉思了片刻,望着满脸愤懑的白骨鬼王以及死死抓着它的狰狞女鬼,摇头道:“罢了,先不杀你。去报仇吧,不要殃及无辜,该杀的别放过,不该杀的,一个都不能死。”
女鬼喜极而泣,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叩首:“贱妾必不会伤及无辜。”
李白冷冷道:“别高兴太早,我会全程监督,若有差池,你们两个都得死。而且,就算你报完仇后,我也会让你连下地狱的机会都没有,你必须灰飞烟灭。”
这是代价。
杀人害命的代价。
以前他看到电影情节中,一些道士和尚碰上害人的厉鬼后,多半会超度他们,毕竟,这些厉鬼大多含冤而死,又被阴气蒙昧了心智,做出恶事也算情有可原。
这的确有他们的道理,但这份道理,李白不认同。
情有可原,他不原。
他只信奉杀人者偿命。
这是——剑仙的道理。
女鬼仍旧满脸惊喜。
白骨鬼王却满脸寂寥与不舍,嶙峋的爪子擦了擦空荡荡的眼眶,满脸哀伤。
……
复仇的过程简单且粗暴。
刘家请来的老和尚实力不弱,但真正的有道高僧也不是区区一个县里豪绅所能请动的。
在女鬼与白骨鬼王的联手下,付出了一些代价,老和尚很快便被车翻。
最终,刘家父子死状极惨,曝尸大宅庭院,满地鲜血,怕是这一家老小连带奴仆看到了这一幕,都要被吓出心理阴影。
负心汉倒是没事,因为这货到底是朝廷的探花郎,虽然还没下放到地方得到具体的官职,但仍有龙气托庇,不是鬼魅可侵扰的。
女鬼倒也没有多不甘心,似乎哪怕到了现在,仍旧不想杀害那个自己曾经的挚爱,这份愚蠢。。。。。。也合该她被坑。
李白也不知该哀其不幸,还是该痛其不争了,说实在的,若她狠下心跪求他帮他报仇,说不准自己还真就顺手把那探花郎给干掉了。
所幸。。。。。。也算是少了些麻烦。
他摆了摆手,纵横交错的剑气瞬间粉碎了女鬼因为连连杀人变得越发浑浊的神魂,他又瞥向一旁痛哭咆哮的白骨鬼王,冷冷道。
“你可以走了,以后若有作奸犯科之举,小心天剑从天而降,灭你神魂,毁你骨殖,挫骨扬灰。”
李白转身离去,那背负了剑匣的白衣身影,仿佛一枚深深的烙印,刻印在了白骨鬼王的骨子里。
满脸落寞的白骨鬼王望了很久,它握紧了嶙峋的爪子,它没有多恨李白,但到底存了一丝怨愤,你的道理,我不认同!
可是你的拳头更大。
所以,
我忍。
它扒开土,钻了进去,神态怆然。
这所谓的鬼王,并不坏,身上也没有沾染任何血气,虽是鬼王,却并不需要吞噬任何生灵来补益自身。
他对女鬼的感情,也并非是男女之爱。
而是情。
再纯粹不过的朋友之谊。
杀我友人,终有一天,我要讨回公道!
这是白骨鬼王的道理。
李白很清楚这一点,但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他杀的人多了去了,恨他的人能够从泰山山顶排到山脚无数北夷人因他而家破人亡。
但是,
谁能杀我?
谁敢?
贼膨胀!
。。。。。。
曾经宛如世外桃源一般的迁安村已经彻底被毁。
花家举家搬到了这座县城外的庄园里,当地县贵豪绅其实大多也不住在县城,往往在外拥有庄园,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这庄园其实就算是花弧这开国县男的封邑了,县男不算大爵,但加上开国二字就不一样了。
只是如今不比商周时期,封爵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封地,就连其余几国还保留的食邑都没有,只是虚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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