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蠢货!
百里守约突然心有所感,向路边望去。
他看到了两道披着斗笠的背影。
拉花娜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百里守约道,他定了定神,扬起手中提着的肥鸡,“你给我打下手,今天给你做好吃的。”
拉花娜开心道:“好嘞!”
苏烈龙行虎步,腰挎长刀。
他虽然命军中匠人打造了一根铁质巨柱,但非战时,他还是更喜欢使用打小就会的长刀。
他走过来,停在了两位女大剑的身边,轻笑道:“以前百里每天都给我们做饭的,现在,也被你们那小妹妹给拐跑了。”
伊妮莉皱了皱眉:“对他而言,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她扭过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克蕾雅向他露出了一个表示歉意的笑容:“伊妮莉她就这样,其实不坏的。”
苏烈尴尬地点了点头。
突然问道:“要不要跟我一块训练,最近我发现,你的剑术好像要突破了。”
克蕾雅有些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苏烈支吾道:“偶然间发现的。”
克蕾雅笑了笑:“那好啊。”
……
巷子里。
百里玄策压低了斗笠,掩盖着涨红的脸色,他对兰陵王说道:“师傅,我什么时候能去见我哥哥?”
兰陵王沉思了片刻,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就可以。”
“从此以后,你就可以不用再跟在我身边了。”
百里玄策的眼眶瞬间湿了,惊喜顿消:“师傅,你不要我了吗?”
“不是。”兰陵王摇头道,“只是最近我要回一趟鹰巢,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所以,现在就去和兄长团聚吧。”
百里玄策压抑着激动的心情:“那师傅,我走了啊,你要小心,鹰巢很危险的。”
“去吧。”
兰陵王默默地望着百里玄策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挥了挥手,心下却是怅然若失,花木兰,此去一别,或未有再见之期了。
也好。
不见,总比有一天,远远地看着你,穿着红裳和那个男人走进洞房要好得多。
“就此,永别吧。”
他掀起兜帽,遮住了落寞的面孔。
。。。。。。
长安,
花弧站在廊下,与彼方热闹的宴饮,着华贵衣衫的县贵乡绅,还有舒展着漂亮臂膀与歌喉的舞姬相比,他整个人都显得孤零零的,格格不入。
无数次梦回吹角连营,边患正盛,老骥伏枥,仍旧志在千里之外,只有战场,才是自己最合适的舞台,只有号角与战鼓声,才是耳畔最动听的歌声。
相比将自己儿子送上战场,他其实更想亲自动身,以这副老迈之躯,再战一次长城。
只可惜,现在的长城,已经不是他一个老迈的武道宗师,所能尽情挥洒的舞台了,就连他的女儿都已成为了圣道强者,纵然不甘,但他也必须要承认,自己已经老了。
正如那古潭剑派的掌门杨武成所说的那样,花弧的天赋其实相当不错,早在十几年前,他就有望破境武道宗师了。
只是由于多年在边地征战,他的身体早已是五劳七伤,根基几乎被毁,所以最近几年,才勉强跻身于了这个境界,但已经太晚了。
宴会上的宾客们小声议论着。
“这谁啊,穿得还凑活,但怎么看怎么像是沐猴而冠的老农。”
“你傻吧,这可是陛下亲封的开国县男,位列从五品,比你家那关外侯的爵位可高多了。”
那人恍然道:“他就是那花弧?青莲剑仙李太白的老丈人?”
又有人低声轻笑道:“啧啧,你是不知道,他家除了那位花木兰以外,还有一个大女,名叫花木莲,一对姐妹花,谁也不比谁差。”
“嘿嘿,若是我娶了他家大女,岂不是和那李太白也做了连襟?”
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小声道:“慎言。我有前些日子,朝中几位公侯联手请动了霸剑玄圣,要去暗杀那李太白,结果却被他剑中留存的一道剑意,就给打得粉身碎骨,我觉得,他这次回京,怕是还要搅风搅雨。这等狠人,我等可莫要招惹。”
“没错,神仙打架,咱们可别掺和,惹了哪头,对咱们家族而言,都是灭顶之灾。”8)
第三百三十四章窥仙()
临近年关的长城一片天寒地冻,茫茫四野里,融雪汇成溪流,在沙丘间冲刷出一条条泥泞的河流,又很快蒙上了一层坚冰。
战争的火焰渐渐燃近,暴雪也无法掩埋。
遍布在西域大地的烽燧,损毁了大半,余下的也因为凛冬的到来,尽数撤往了临近的城关。
长城就像瞎了眼的刺猬,面对黑暗中窥伺者绿油油的凶光,只能用力蜷缩紧身子,用尖刺抵挡着敌人的进攻。
独木难成林,但现在的巡守者们就是独木,即将面临的,则是狂风骤雨般的进攻。
蕾娜日以继日地改造着长城,有将其转变为钢铁长城的趋势,那一个个炮塔堡垒雄踞城头,黑洞洞的炮孔延伸出来,看上去,威武至极。
问题是人力不足,资源也不够。
没有大型起重机,没有细致化的工业车床零件建造。
“傻大粗”是蕾娜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至于威力。。。。。。除了那座她主动充能,从商城中兑换出来的组装式城防炮,其他的,也就比投石机好些。
不过火炮这种东西科技含量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在历史上,很多临时粗制滥造的木质火炮,照样能用,而且威力不俗。
凭借着这些,还有历经战火磨砺,越发有精锐气象的近万长城巡守者们。
他们必须牢牢地钳制住北夷大军南下的脚步,为郭虔瑾带领的北庭军以及李药师带领的铁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酝酿反攻。
。。。。。。
北夷的铁骑洪流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至,他们脚下,泥泞飞溅,滚滚浪潮,就连大草原上恐怖的角牛群都要避其锋芒。
天空中,一阵阵鹰唳哀转久绝。
北夷人崇拜的苍鹰翼展张开,足有十余米长,爪似利剑,喙似长枪,这种猛禽,连成年牛羊甚至人类都能捕食,一口下去,连骏马都会被洞穿头颅。
往常,唐人的斥候没少断送在它们的手中。
有了它们,北夷铁骑可以充分发挥其机动能力,往往能避敌锋芒,专挑唐人防守薄弱的城镇下手,打上一场游击战,使得唐军疲于应对。
若非长城关是他们进军中原的必经之路,北夷人绝不会放弃骑兵的机动能力,来与唐军打上一场他们最不擅长的攻城战,更不会连续以大兵力优势受挫。
雄健的狼王统领着狼群,自骑兵洪流边沿流过,这一次,铁木真征召的狼群数量很少,因为狼群虽然野战强势,而且能惊吓敌方骑兵,但攻城能力还不如普通农兵。
前两次的攻城战,北夷人连巷战这一步都没进行到,更别提野战了,狼群自然也没能发挥作用。
这一次,经由长生天的神恩而蜕变的铁木真和苍狼王,召唤来的狼群数量虽少,但个个都是精锐,许多甚至都能匹敌武道宗师,拥有种种魔道异能,极为强悍。
。。。。。。
【开局一条鲲,进化全靠吞!】
【哈哈哈哈,老婆误操作吞食我的鲲,竟进化成功,战力爆炸,一口吞掉鲸鲲。】
【麻痹,这广告比贪挽懒月还过分,都快把我洗脑了。】
茫茫雪原中,一条蜿蜒不知几百丈的恐怖巨兽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蛇道”,密密麻麻的复足不断蠕动着,拨动积雪,推动自己那庞然身躯前行。
两道身影并肩站在巨蜈的头顶,一前一后,他们眺望着远方渐渐出现昏黄色彩的土地,他们离开凛冬之海,已经有很长一段距离了。
作为人仙级别的魔种,一路上,它威压全开,几乎没有不长眼的凶兽敢上来拦路,倒是有几只有类似于平头哥的性格,头很铁,冲上来就被蜈蚣给当甜点给吃了,捎带着两人也能捞两块肉吃。
在李白兑换的丹药辅助下,迪妮莎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但仍旧有些提不起力气,那是过量催动血脉力量的后遗症,只能靠时间来缓解。
她蹙起眉头,金色的大波浪卷发披在有些单薄的肩膀上:“这些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白尴尬地笑了笑:“我进行了一场很突兀的蜕变,修为更进了一步,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惜有些不合时宜。。。。。。这几天多亏你了。”
迪妮莎眨了眨好看的大眼睛,点了点头:“有什么报答吗?”
李白开玩笑道:“以身相许?”
迪妮莎点了点头:“好啊。”
李白:“。。。。。。”
你这话,我没法接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告辞。
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把你的大剑给我看看。”
迪妮莎解下她那满是斑驳印痕的大剑,剑首铭刻着三叉戟刻印已经褪色,雪白蜈蚣的毒液极为恐怖,根本不是这把剑所能抗衡的。
李白问道:“你们组织的大剑虽然材质还算不错,但到底不算神器,这把剑已经快要报废了吧。”
迪妮莎点了点头,神情中闪过了一丝惘然。
这把剑陪伴着她渡过了半生岁月,原以为这把剑的最终归宿,是作为墓碑,插在她的坟茔前,却不曾想,自己居然能活这么久。。。。。。
久到她的战友,已经要先她一步,步入死亡了。
李白张开手,一道炽烈的火焰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化作了一柄赤红色的水晶大剑。
“我有一把好剑,感觉和你很配,这把剑的名字叫做猎龙者。”
他有些怅然。
其实,这把剑他还打算送给木兰来着,只是现在,欠人家的人情有些太重了,所以,就送给迪妮莎吧,反正,她与水晶猎龙者的渊源,好像还更深些。
迪妮莎接过了大剑,一瞬间,一种血脉相连之感弥漫在心头,身体的虚弱转瞬间便消退了大半。
她瞪大了眼睛,片刻后苦笑道:“真是谢谢你了。”
就连一点,都不想欠我的吗?
李白没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只是笑道:“不客气。”
这次回来,他的修为的确有了突飞猛进,元婴泛起荧光,看上去迷迷蒙蒙,虚化的征兆更深了,这是他的元婴即将化神,跃升维度的征兆。
而这,只是人格融合了五分之一的效果。
他猜测,若是能完全融合,他的修为就足以直接自元婴攀升至化神,羽化登仙,成就真仙业位,从此寿万载,可享人间香火,绵延万古。
青莲大佬的神魂强度可见一斑。
其实从王者大陆的超智慧体,也足以窥探出任何超凡生命的性质,不过就是生命层次的跃升,武道魔道仙道,殊途同归罢了。
仙神那种种不可思议的异能,其实与人类使用科技,建造的飞机,大炮,起重机之流,也并无本质的差别,都是窥见宇宙真理,并将其运用罢了。
只是窥见这种真理,未必就能理解,更别谈运用了。
牛顿被砸苹果之前,有无数人被苹果砸过头;壶盖被蒸汽顶开了,无数人目睹过这一场景,唯独有一个人脑袋瓦特了,想到运用蒸汽的力量,从而发明了蒸汽机。
而这,还只是很浅层次的规则利用。
到了仙神的层次,他们看到了规则,并且开始运用这种规则,摒弃了外物的束缚,凭借自身来驾驭这种规则,其实这仍旧很浅薄。
比如说火神迦具土。
驾驭一国火焰权柄,但若到了其他地方,甚至到了真空,到了宇宙,他的权柄将毫无意义。
世界太大了,需要明悟的规则也太多太多了。
神灵看世人是为蝼蚁。
在更高维度的地方,那些更强大的存在,来看神灵,又未尝不只是稍健壮些的蝼蚁呢?8)
第三百三十五章大剑的过往()
迪妮莎的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作为一名经常训练的战士,无论是小腹还是大腿,都有种充满力量与活力的紧致感。
她的皮肤很白,腿也很长,属于可以玩好几年的那种。
如果不是李白开始修行后,个头还蹿了一蹿,可能比她还矮了个一两厘米,站在一块,别说剑仙的潇洒气度了,只剩下滑稽了。
不过此刻,倒显得相得益彰,让一众观众们狂呼“放开那个姑娘,让我来。”
他们的觉得李白纯粹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天下单身狗那么多,像他这种人生赢家,就应该面对FFF团的火焰,永久沉沦在单身狗的怒火之中。
两人的耳畔是呼啸的风声,她挥舞着剑柄犹如恶龙之首的水晶大剑,舞了个剑花,随即又和三叉戟大剑一同交叉相叠,背在了身后。
她坐了下来,轻声道:“剑不错,如果放在我的家乡,至少也是传说级的神器,就这么给我,不后悔?我记得,你那个小女朋友也是用大剑的吧?”
李白笑了笑,没说什么。
其实确实有点心疼,不过迪妮莎这几天的守护,值得这样的报酬,他不喜欢欠别人的,他相信,木兰也会理解他的做法的。
她拢起双腿,轻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是关于我自己的故事,有兴趣听吗?”
“当然。”李白晃了晃手中的酒葫芦,笑着说了一个她听不懂的梗,“我有酒,你有故事,相得益彰。”
“我是组织里第77期182号战士,听起来是不是很像工坊里贴着标签生产出来的战争兵器?”迪妮莎自嘲道,“其实也没错,我们就是兵器。”
“报废了之后,连回炉的资格都没有的兵器。”
李白皱了皱眉,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
“组织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将我们带上了岛,具体的记忆已经很淡了,我只记得,是一名穿黑色斗篷的女性大剑做的。后来,组织里的研究员将妖魔也就是你们口中的魔种的血肉注入我们的体内。。。。。。最初的时候,组织里的战士大多选择男性,像你们曾经遇见过的伊斯力,就是其中之一。”
“但问题是,男性战士太容易觉醒了,他们只需要一点点刺激,就容易化作失控的妖魔,所以,等到组织清理掉了绝大多数的男性大剑后,便是我们女性大剑的时代了。”
“当年随我一同注射妖魔血肉的同期训练生有三百多人,后来真正成为大剑的,只有三十六个,其余的,都被淘汰了,我不知道她们的结局,但反正,自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们了。”
“到了现在,同期的战士就只剩下我,伊妮莉和拉花娜了——克蕾雅是后来被我带回来,本来不想让她成为战士的,可那孩子,真的很执拗啊。”
“不过也是,乱世之中,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的孤儿,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迪妮莎长叹了一口气:“而成了战士。。。。。。战士的宿命就是觉醒或死亡,你改变了我的命运,或许对你而言,只是举手之劳,但我。。。。。。真的很感谢你呢。”
李白皱了皱眉,问道:“你就没想过,有朝一日,将你们的那个组织,消灭掉?”
迪妮莎摇了摇头:“那些离散于战争的孤女,就是没了组织,也注定会迎来更加悲惨的命运,起码,组织给了我们一个活下去的机会。而且组织虽然明面上实力并不算太强,但一定有它隐藏的底牌,当初,像伊斯力那样强大的战士,在成为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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