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士兵们眼观鼻,口观心,默不作声地相互训练着,实际上他们不经意间瞟过来的目光早已出卖了他们的心思。
这个名叫露娜的女剑士,从来到长城之后,几乎每天都要挑战铠将军,尽管尽数以平局收场,但仍孜孜不倦。
其实他们本应该早就见怪不怪了,问题是——这么漂亮的女人,谁能控制得住自己的眼睛?
虽然明知道,这种女人绝非自己所能觊觎的,但就是忍不住多看两眼,不说别的,总比面对一帮粗犷大汉要来得赏心悦目得多。
俗话说得好,军中呆三年,母猪赛貂蝉。
长城巡守者们虽然并未禁止士兵去那些烟花场所,但和露娜相比,那些略有几分姿色的妓子,跟母猪哈真没多大区别。
倒是一些勋贵子弟,时不时还想跟露娜搭上两句话,尽管他们家族绝不可能允许他们娶一个外邦胡女做正妻,但纳为姬妾也是好的啊。
尤其是这个女人还这么强。
若是泡到手了,岂不是连带着还给家族请来一位定海神针级的保镖?
简直美滋滋!
倒是拉花娜,克蕾雅,伊妮莉三位大剑没这待遇。
起初,也有不少勋贵子弟试图和她们搭话,结果被古灵精怪的拉花娜一通捉弄,还露出一双银白色竖瞳,吓得他们再看到她们时,连话都不敢说,扭头就走。
勋贵子弟对于魔种的了解比常人多得多,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那可是接近觉醒的魔种混血才有的标志。
随后,这帮人更是联名向花木兰请命,要求将这三个定时炸弹轰出长城,却被花木兰毫不留情地给拒绝了。
这帮人原本是天不怕,地不怕,连铠的妹妹都敢泡。
但现在面对花木兰,简直就跟见了猫的老鼠似的。
不过拉花娜她们也乐得清静,在长城里,她们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这种平静的生活,使得她们每个人都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心安。
每日训练,她们都很认真。
Claymore组织的战士们虽然强大,但由于战士的寿命普遍不长,所以尽管排名在前二十的大剑,几乎有三分之二都达到了圣境,相当于人仙境的史诗级大剑却是一个没有。
历史上也从未有过。
迪妮莎是最接近的,但如果没有李白,她要么是回到组织,被清理掉,要么就是干脆化作觉醒者,成为以人类为食的怪物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长城的变化()
铿锵一声巨响。
几乎是在瞬间,魔铠便覆盖了铠的全身,那一柄锋锐的臂刃,覆盖在手上的狰狞利爪,使得他看上去犹如上古魔神一般。
银白的的月刃相交。
两道银白色的身影再度战在了一起,旁人看去,几乎只能感受到呼啸的破空声与脆响,连两人的身影都捕捉不到,简直叹为观止。
原本尚需压制自己力量,不敢肆意使用魔铠的铠,自从经历了那场青春决赛季的梦境后,不知为何,魔念消除,再也不需压制力量。
所以他全力施展之下,就是露娜传承了月神之力,一时间居然也只能被压着打。
要知道,月神同样也是主神,虽然未必能有战争女神雅典娜那样强大,但也绝对弱不了多少,比之那些后天早就的超智慧体要强出一大截。
能以凡人之躯与神灵传承者相抗衡,足见铠之强大。
“降临,朱红之刃!”
“没有用的,你所有的招数,我都了如指掌。”
轰——
一拳砸在露娜的小腹之处,冰冷的剑刃抵住了她的喉咙,他俯下身,冷冷地望着她倔强的眼神,嗤笑:“我说过,没用的。”
。。。。。。
街上
拉花娜调笑道:“喂,小百里,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我能跟你一块吃吗?”
百里守约涨红了脸。
“没…没问题。”
克蕾雅望着这一幕,与伊妮莉相顾一笑,作为战士,想要找到自己的归宿所在,简直是太难太难了,谁也不会愿意,和一个随时会变成吃人怪物的定时炸弹在一起。
如果拉花娜真的能和这个叫做百里守约的魔种混血走在一起,她们心里也会感觉到欣慰。
只是……没心没肺的拉花娜,真的不是在拿百里守约当好“姐妹”吗?
想到这里,平日里表现得最冷漠,实际上非常看重伙伴的伊妮莉就感觉一阵头痛。
这个蠢货!
百里守约突然心有所感,向路边望去。
他看到了两道披着斗笠的背影。
拉花娜问道:“怎么了?”
“没,没什么。”百里守约道,他定了定神,扬起手中提着的肥鸡,“你给我打下手,今天给你做好吃的。”
拉花娜开心道:“好嘞!”
苏烈龙行虎步,腰挎长刀。
他虽然命军中匠人打造了一根铁质巨柱,但非战时,他还是更喜欢使用打小就会的长刀。
他走过来,停在了两位女大剑的身边,轻笑道:“以前百里每天都给我们做饭的,现在,也被你们那小妹妹给拐跑了。”
伊妮莉皱了皱眉:“对他而言,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她扭过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克蕾雅向他露出了一个表示歉意的笑容:“伊妮莉她就这样,其实不坏的。”
苏烈尴尬地点了点头。
突然问道:“要不要跟我一块训练,最近我发现,你的剑术好像要突破了。”
克蕾雅有些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
苏烈支吾道:“偶然间发现的。”
克蕾雅笑了笑:“那好啊。”
……
巷子里。
百里玄策压低了斗笠,掩盖着涨红的脸色,他对兰陵王说道:“师傅,我什么时候能去见我哥哥?”
兰陵王沉思了片刻,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就可以。”
“从此以后,你就可以不用再跟在我身边了。”
百里玄策的眼眶瞬间湿了,惊喜顿消:“师傅,你不要我了吗?”
“不是。”兰陵王摇头道,“只是最近我要回一趟鹰巢,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所以,现在就去和兄长团聚吧。”
百里玄策压抑着激动的心情:“那师傅,我走了啊,你要小心,鹰巢很危险的。”
“去吧。”
兰陵王默默地望着百里玄策一步三回头的身影,挥了挥手,心下却是怅然若失,花木兰,此去一别,或未有再见之期了。
也好。
不见,总比有一天,远远地看着你,穿着红裳和那个男人走进洞房要好得多。
“就此,永别吧。”
他掀起兜帽,遮住了落寞的面孔。
。。。。。。
长安,
花弧站在廊下,与彼方热闹的宴饮,着华贵衣衫的县贵乡绅,还有舒展着漂亮臂膀与歌喉的舞姬相比,他整个人都显得孤零零的,格格不入。
无数次梦回吹角连营,边患正盛,老骥伏枥,仍旧志在千里之外,只有战场,才是自己最合适的舞台,只有号角与战鼓声,才是耳畔最动听的歌声。
相比将自己儿子送上战场,他其实更想亲自动身,以这副老迈之躯,再战一次长城。
只可惜,现在的长城,已经不是他一个老迈的武道宗师,所能尽情挥洒的舞台了,就连他的女儿都已成为了圣道强者,纵然不甘,但他也必须要承认,自己已经老了。
正如那古潭剑派的掌门杨武成所说的那样,花弧的天赋其实相当不错,早在十几年前,他就有望破境武道宗师了。
只是由于多年在边地征战,他的身体早已是五劳七伤,根基几乎被毁,所以最近几年,才勉强跻身于了这个境界,但已经太晚了。
宴会上的宾客们小声议论着。
“这谁啊,穿得还凑活,但怎么看怎么像是沐猴而冠的老农。”
“你傻吧,这可是陛下亲封的开国县男,位列从五品,比你家那关外侯的爵位可高多了。”
那人恍然道:“他就是那花弧?青莲剑仙李太白的老丈人?”
又有人低声轻笑道:“啧啧,你是不知道,他家除了那位花木兰以外,还有一个大女,名叫花木莲,一对姐妹花,谁也不比谁差。”
“嘿嘿,若是我娶了他家大女,岂不是和那李太白也做了连襟?”
有人倒吸了一口冷气,小声道:“慎言。我有小道消息,听说前些日子,朝中几位公侯联手请动了霸剑玄圣,要去暗杀那李太白,结果却被他剑中留存的一道剑意,就给打得粉身碎骨,我觉得,他这次回京,怕是还要搅风搅雨。这等狠人,我等可莫要招惹。”
“没错,神仙打架,咱们可别掺和,惹了哪头,对咱们家族而言,都是灭顶之灾。”
第三百三十四章窥仙()
临近年关的长城一片天寒地冻,茫茫四野里,融雪汇成溪流,在沙丘间冲刷出一条条泥泞的河流,又很快蒙上了一层坚冰。
战争的火焰渐渐燃近,暴雪也无法掩埋。
遍布在西域大地的烽燧,损毁了大半,余下的也因为凛冬的到来,尽数撤往了临近的城关。
长城就像瞎了眼的刺猬,面对黑暗中窥伺者绿油油的凶光,只能用力蜷缩紧身子,用尖刺抵挡着敌人的进攻。
独木难成林,但现在的巡守者们就是独木,即将面临的,则是狂风骤雨般的进攻。
蕾娜日以继日地改造着长城,有将其转变为钢铁长城的趋势,那一个个炮塔堡垒雄踞城头,黑洞洞的炮孔延伸出来,看上去,威武至极。
问题是人力不足,资源也不够。
没有大型起重机,没有细致化的工业车床零件建造。
“傻大粗”是蕾娜所能做出的最佳选择,至于威力。。。。。。除了那座她主动充能,从商城中兑换出来的组装式城防炮,其他的,也就比投石机好些。
不过火炮这种东西科技含量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在历史上,很多临时粗制滥造的木质火炮,照样能用,而且威力不俗。
凭借着这些,还有历经战火磨砺,越发有精锐气象的近万长城巡守者们。
他们必须牢牢地钳制住北夷大军南下的脚步,为郭虔瑾带领的北庭军以及李药师带领的铁骑争取到足够的时间,酝酿反攻。
。。。。。。
北夷的铁骑洪流如同潮水一般,汹涌而至,他们脚下,泥泞飞溅,滚滚浪潮,就连大草原上恐怖的角牛群都要避其锋芒。
天空中,一阵阵鹰唳哀转久绝。
北夷人崇拜的苍鹰翼展张开,足有十余米长,爪似利剑,喙似长枪,这种猛禽,连成年牛羊甚至人类都能捕食,一口下去,连骏马都会被洞穿头颅。
往常,唐人的斥候没少断送在它们的手中。
有了它们,北夷铁骑可以充分发挥其机动能力,往往能避敌锋芒,专挑唐人防守薄弱的城镇下手,打上一场游击战,使得唐军疲于应对。
若非长城关是他们进军中原的必经之路,北夷人绝不会放弃骑兵的机动能力,来与唐军打上一场他们最不擅长的攻城战,更不会连续以大兵力优势受挫。
雄健的狼王统领着狼群,自骑兵洪流边沿流过,这一次,铁木真征召的狼群数量很少,因为狼群虽然野战强势,而且能惊吓敌方骑兵,但攻城能力还不如普通农兵。
前两次的攻城战,北夷人连巷战这一步都没进行到,更别提野战了,狼群自然也没能发挥作用。
这一次,经由长生天的神恩而蜕变的铁木真和苍狼王,召唤来的狼群数量虽少,但个个都是精锐,许多甚至都能匹敌武道宗师,拥有种种魔道异能,极为强悍。
。。。。。。
【哈哈哈哈,老婆误操作吞食我的鲲,竟进化成功,战力爆炸,一口吞掉鲸鲲。】
【麻痹,这广告比贪挽懒月还过分,都快把我洗脑了。】
茫茫雪原中,一条蜿蜒不知几百丈的恐怖巨兽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蛇道”,密密麻麻的复足不断蠕动着,拨动积雪,推动自己那庞然身躯前行。
两道身影并肩站在巨蜈的头顶,一前一后,他们眺望着远方渐渐出现昏黄色彩的土地,他们离开凛冬之海,已经有很长一段距离了。
作为人仙级别的魔种,一路上,它威压全开,几乎没有不长眼的凶兽敢上来拦路,倒是有几只有类似于平头哥的性格,头很铁,冲上来就被蜈蚣给当甜点给吃了,捎带着两人也能捞两块肉吃。
在李白兑换的丹药辅助下,迪妮莎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但仍旧有些提不起力气,那是过量催动血脉力量的后遗症,只能靠时间来缓解。
她蹙起眉头,金色的大波浪卷发披在有些单薄的肩膀上:“这些天,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白尴尬地笑了笑:“我进行了一场很突兀的蜕变,修为更进了一步,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惜有些不合时宜。。。。。。这几天多亏你了。”
迪妮莎眨了眨好看的大眼睛,点了点头:“有什么报答吗?”
李白开玩笑道:“以身相许?”
迪妮莎点了点头:“好啊。”
李白:“。。。。。。”
你这话,我没法接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告辞。
他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把你的大剑给我看看。”
迪妮莎解下她那满是斑驳印痕的大剑,剑首铭刻着三叉戟刻印已经褪色,雪白蜈蚣的毒液极为恐怖,根本不是这把剑所能抗衡的。
李白问道:“你们组织的大剑虽然材质还算不错,但到底不算神器,这把剑已经快要报废了吧。”
迪妮莎点了点头,神情中闪过了一丝惘然。
这把剑陪伴着她渡过了半生岁月,原以为这把剑的最终归宿,是作为墓碑,插在她的坟茔前,却不曾想,自己居然能活这么久。。。。。。
久到她的战友,已经要先她一步,步入死亡了。
李白张开手,一道炽烈的火焰迅速蔓延开来,最终,化作了一柄赤红色的水晶大剑。
“我有一把好剑,感觉和你很配,这把剑的名字叫做猎龙者。”
他有些怅然。
其实,这把剑他还打算送给木兰来着,只是现在,欠人家的人情有些太重了,所以,就送给迪妮莎吧,反正,她与水晶猎龙者的渊源,好像还更深些。
迪妮莎接过了大剑,一瞬间,一种血脉相连之感弥漫在心头,身体的虚弱转瞬间便消退了大半。
她瞪大了眼睛,片刻后苦笑道:“真是谢谢你了。”
就连一点,都不想欠我的吗?
李白没注意到她情绪的变化,只是笑道:“不客气。”
这次回来,他的修为的确有了突飞猛进,元婴泛起荧光,看上去迷迷蒙蒙,虚化的征兆更深了,这是他的元婴即将化神,跃升维度的征兆。
而这,只是人格融合了五分之一的效果。
他猜测,若是能完全融合,他的修为就足以直接自元婴攀升至化神,羽化登仙,成就真仙业位,从此寿万载,可享人间香火,绵延万古。
青莲大佬的神魂强度可见一斑。
其实从王者大陆的超智慧体,也足以窥探出任何超凡生命的性质,不过就是生命层次的跃升,武道魔道仙道,殊途同归罢了。
仙神那种种不可思议的异能,其实与人类使用科技,建造的飞机,大炮,起重机之流,也并无本质的差别,都是窥见宇宙真理,并将其运用罢了。
只是窥见这种真理,未必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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