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渐渐低沉:“只是想想大阏氏在冰封中蒙受如此苦难,他却恍然未觉,便觉胸中愤懑,难以自抑。”
白凰没有说话。
正当拓跋寒峰心有惴惴,以为大阏氏生气了的时候,便听到大阏氏道:“此去狼居胥山,要屠一神,敢尔?”
拓跋寒峰哈哈大笑了起来:“老子。。。。。。老小子我这一生,就没有不敢做的事!”
。。。。。。
迪妮莎背着昏迷的李白,一脚深一脚浅走在深可逾膝的雪地中,她的体质虽强,但却不通飞遁之术,只能在这雪地中步行。
原本还是飞掠来着,结果动静太大,引来了好几只凶悍的圣道魔种搏杀,她还挂了点小彩,于是,只能选择动静更小的步行。
凛冬的凶兽大多喜欢沉睡蛰伏,饿了或者被惊醒才会出来捕食,所以只要运气不太差,基本上不会遇。。。。。。
轰——
一头生长着复眼的雪白蜈蚣飞掠而起。
正是之前他们来时遇见的那头人仙境的恐怖蜈蚣魔种。
好吧,运气确实挺差。
。。。。。。
倒骑着小毛驴的剑圣晃了晃手中的酒葫芦,一边喝酒一边高声唱道:“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摸。。。。。。”
一首十八摸,唱得是极为露骨,几如艳词,毫无高手风度。
偏偏越唱他便越兴奋,声调一层层攀高,几如即将被宰杀的公鸭般难听:“伸手摸姐(和谐)头上,出笼包子无只样。”
“伸手摸妹屁股边,好似扬扬大白绵。”
唱着唱着,公鸭般的声音突然像是被掐住了脖子,戛然而止。
他望着道旁闪出来的,手腕处有一朵暗红色梅花的女子密探,咽了口口水,暗暗嘀咕:“最近老夫好像也没干啥出格的事,怎么又招惹上武曌的梅花内卫了?”
女子密探也不说话,信手丢出了一只信笺,那信笺宛如强弓劲弩,激射而来。
裴旻伸出双指稳稳地夹住了信笺,这下也没唱十八摸的兴致了,匆匆拆开一看,神情一松,调笑道:“原来只是参加场斗剑,这么点小事。”
密探轻声道:“陛下说,裴公若是得了天下第一剑圣的名头,过往种种,既往不咎,但若输了,便秋后算账。”
裴旻神情一苦:“信里可没这么说啊!天下第一剑圣的名头哪是那么好得的,不说别人,就说稷下夫子的亲传弟子,老夫就未必是对手。”
密探冷冷道:“这是陛下口谕,裴公信与不信,自行掂量着办就是。在下告辞!”
言罢,飞身而去。
作为长安十三卫中,唯一一个密探组织,梅花内卫不长于沙场搏杀,但个个都是武林高手,高来高去,在女帝亲自调教之下,皆极为不凡。
“喂,小妹儿,长这么好看做啥密探,赶快回去找个心怡的小郎君嫁了吧。”裴旻突然高声道,说完之后,拍了拍胯下毛驴的屁股。
嘀咕道:“嘿,假如输了,老子就躲起来,看你武曌能奈我何!”
第三百一十九章您的外挂地球人李白已上线()
李白出生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青莲大佬出生了。
因为他的视角虽然转移进了才刚出生的婴儿身上,但是他却完全无法操控这具身躯,他仅仅只是一个旁观者,无法完成任何动作。
这一刻,他的身份与青莲大佬颠倒了。
他成了第二人格,而青莲大佬才是主人格。
就像提线木偶一般,看得见,摸得着,却只能被动接收信息,这种感觉一定很糟糕!
只是这仍旧让他一瞬间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感受着身体表面火辣的日光,流动的微风,脚趾踩在粗糙石砾上传出的细微痛感,这一刻,他无比确信一件事——自己还活着。
万年的空虚令他极为怀念这种活着的充实感觉。
拿最简单的一件事来打比方就是,当你阅尽千百少女的沐浴场景,却从未石更,甚至盯着瞅上半天也不会产生丝毫冲动抑或亵渎之意的时候,你第一时间感觉到的绝对不是自己进化为永久性贤者模式的惊喜。
而是……自己是不是有病?
人的欲念有很大一部分都寄托在躯壳之上,太监依旧喜欢女人是因为他们体内还拥有性腺,假如去除这一点,那才是真正的贤者。
而李白,离开自己的驱壳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有朝一日,当他回到身体里的时候,可能依旧受惯性的影响,从此无欲无念。
这确实值得担忧。
到那时,木兰怎么办?
不过好在,这一切终于结束了。
婴儿手脚并用,爬出了莲池,步履蹒跚离开了这里,外面是一片萧瑟荒漠,再回头时,原本的莲池也早已消失不见,这片莲池原来早自成一方小世界了。
“这个地方应该是西域吧?”
李白知道,这片荒漠最初其实也是水草丰美,物产丰富的大草原,不然也不可能孕育出骁勇善战的犬戎。
只是这里历经商朝与犬戎,人族与魔种这两场恐怖的战役,受到了过量的魔道力量污染,就如同李白与花木兰曾经驻守的那座城关一样。
从此,寸草不生。
自然而然便成了荒漠。
刚出生的青莲大佬很懵懂,小脸皱巴巴的还没长开,只是并不难看,皮肤闪烁着荧光,粉雕玉琢,白得几乎能看到血丝。
他走了两步,跌倒,又爬起,继续前行。
李白抚额苦笑。
他现在倒是很理解青莲大佬的感受了,以前的他,在青莲大佬眼中,恐怕就跟蹒跚学步的稚子一般。
他忍不住暗道:“以后一定要让大佬多出来透透气。”
婴儿缓缓地走着,李白与他的感知是互通的,因此,他能够感受到那种逼人的暑气以及不断涌入心头的疲惫感与痛感。
这点小事对他而言自然不值一提,但对于一个婴儿就显得极为恐怖了。
然而,婴儿仍旧在前行着,没有哭泣,没有驻足,他的神情平淡,握着小拳头,孑然独行,虽是一副幼童身躯,却突然给李白一种宛如生而知之的“天生圣人”的感觉。
只是,过分高估意志的力量是不可取的。
虽然猜测青莲大佬也就是这名婴儿是青帝转生,但当下,他的确是弱小得可怜,被那烈日曝晒的时间长了,大脑便开始涌起一阵阵眩晕感。
这也包括李白。
所以他迅速将自己对于身体的感知收回了,作壁上观,他作为青莲大佬的第二人格,如果青莲大佬真的昏厥了,他是可以自己出来放风的。
而且他也不认为,青莲大佬会夭折在区区酷暑之下。
果然,就在婴儿意识陷入混沌的一刹那,一只粗糙的大手将他抱起。
那是一位穿着破烂的儒生,他站在戈壁滩上,眉头微蹙,轻探出手指按在李白细嫩的手臂上,神情温和道:“赤地千里,哪来的襁褓幼婴?”
他四下里望着戈壁滩,良久,没能有任何收获,只好叹道:“也罢,你我既是有缘,便跟着我吧。”
儒生的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衣服上打着补丁,看起来家境也只是一般,只是力气大得出奇,背后扛着书箱,怀里还抱着个婴儿,在这荒漠中,居然也能健步如飞,丝毫不显疲态。
可暗暗窥探的李白分明没有在其身上看到任何修为之力。
想想也就释然了,当今的儒生并非手无缚鸡之力。
夫子创立的儒家,讲究君子六艺,其中就有射,御二术,分别是射箭与驾驭战车,当然后者到了现在,一般衍化为骑马。
想来儒家子弟在这个年代,就算是底层儒生,也能轻松搏杀两三个剪径蟊贼吧?
然而事实证明。
并不能!
李白望着被马贼打昏了的儒生,还有窝在他的怀中,酣然睡去的青莲大佬,哭笑不得。
这片土地虽然大部分都已成为了不毛之地,但还是有那么许多绿洲存在着的,更往西些,西域诸国也早已随着丝绸之路繁盛起来。
所以现在的戈壁滩,可谓是马贼横行,据说有个叫呼延邪的马贼头子,啸聚一方,坐地分赃,连西域大国楼兰的国王都要对其以礼相待。
所以这片地界,可绝非什么负笈游学的好场所。
这些他在天上看得一清二楚,但这名儒生却根本不知道这茬,列国纷争,好不容易渐渐收拢成了八国,暂时维持住了表面的安稳局势,儒家哪有空来关注西方的这片不毛之地啊。
等到了马贼营地。
三十余名马贼已经在那里等候了,见自家兄弟出去了半天,才提回来这么个衣着破烂的穷光蛋,不由失望地叹了一口气。
他们虽然是呼延邪的属下,但呼延邪麾下马贼足有近万之数,平日里自然各自劫掠,自行发展,等到呼延邪召唤,才会纷纷赶赴他的旗下。
但马贼又不是正规军,等闲根本不可能招来所有麾下,就是碰上难啃的肥羊,也会优先自己亲信去啃,派他们这帮外人去当炮灰。
因此,这帮马贼虽然看似凶恶,但实际上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能开过荤了。
有人高声道:“明成哥哥,你带回来这么个糙汉,是要让哥几个改善下伙食吗?只是看他这皮糙肉厚,也不像好吃的主。”
被称作明成的马贼丢下了手中提着的儒生,冷冷道:“是个读书人,应该能识文断字,回头就在咱们这儿做个账房先生吧。”
“账房?”一帮马贼面面相觑。
有人试探着道:“明成哥哥,咱们都一个月没碰上肥羊了,账面上跟狗舔过似的,比咱这脸面还干净,整这么个账房有啥用?”
马贼明成脸色一黑:“既然比你这脸面干净,说明还能刮出点油水,少废话,就按我的吩咐去做!”
第三百二十章马贼()
马贼头子叫赵丹,字明成,大概是因为读过两年私塾的缘故,虽说肚子里没啥墨水,只能堪堪说是能识文断字,但对读书人还是相当敬重的,没有亏待儒生。
不过这票马贼本身就已经穷得叮当响了,不亏待,也仅仅只是每天一条硬邦邦的肉干加两个干硬的饼子罢了。
亏得这里靠近水源,每天晚上都能就些雕胡米煮上锅肉汤,不然这点食物,连一个寻常妇孺都难以满足,更别提一个个成年壮汉了。
只是本就是捉襟见肘,再带个孩子,那就完全不够了。
幸好马贼们虽然看起来凶残,实际上也凶残,但面对这么一个孩子,居然表现出了超人意料的忍耐力,还有人亲自挤来马奶送来。
儒生叫赵蕤,以前学过纵横术,对道学也仰慕已久,这个时代的儒家最讲究博采众长,没有多大排他性,所以像赵蕤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醒来之后,赵蕤便带着李白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倒不是说他甘于助纣为虐,而是他在与赵明成的交谈中意识到,在这个无边无际的荒漠,他孤身一人想要带着一个孩子上路实在危险。
就是躲过这波马贼,也不一定能躲过下一波。
事实已经证明,他那手蹩脚的剑术,连一个马贼都敌不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转眼,便是三年时间。
这三年里,赵明成的这伙马贼势力并没有扩张,甚至还折损了四个兄弟在一场与周围马贼团伙的冲突之中,因此日子过得是越发艰难。
而李白也表现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天赋,无论是识文断字还是数算之术,皆能迅速掌握,甚至跟着赵蕤练了几天粗浅剑术,就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惊得赵明成蹦出来一句:“盖天下真有生而知之者哉?”
粉雕玉琢的娃娃给这些整天刀头舔血的马贼们带来了难以想象的体验,他们中,无论是稍显儒雅些的赵明成,还是粗犷的马老六,心底其实都希望自己能有个子嗣。
他们虽然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坏人,但却没有枭雄,也没有丧尽天良的人物,对这个娃娃,他们所有人打心眼里都喜欢的不行。
“带着李白走。”
某天,赵明成找上了赵蕤,对他讲。
“这小子那么聪明,以后注定是要干大事的人,没有必要和我们这伙该死的强盗混在一块。”
赵蕤默默接受了他的建议,带上食物和水,抱起才三岁,眼睛里充满好奇的小娃娃。
临走前,赵明成和一伙粗犷汉子们轮流抱了抱李白。
尤其是赵明成,他用他那粗糙的胡须狠狠地刮了刮李白的脸,对他道:“一定要成才,要做人上人,像我们这样的贱命,就是风中飘絮,指不定哪天就没了。”
他松开手,握紧了赵蕤粗糙的手,递过来一大碗马奶酒:“兄弟,沿着这条道一路向西,呼儿会带你离开荒漠,到最近的唐人城镇。”
“这里是两个银饼子,回头到了镇里好花销,不要一次性拿出来,先找镇子上的布店老板胡青伞换开再说,免得引人觊觎。”
赵明成嘴唇嘤蠕了片刻,低声道:“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小白。”
赵蕤默默点头。
他本不喜说话,此刻更不知该说些什么。
呼儿是赵明成最喜欢的那匹马的名字,神骏非常,据说是他当年从大月氏人手下抢来的天马,能日行千里,平时宝贝得不得了。
两个银饼子,更是当前马贼账上,唯一的“流动资金”。
今日赵明成等人的这般做法,给他了一种托孤的感觉,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他觉得这伙马贼该是要大难临头了,所以自己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跨上战马。
平日里最是看他不顺眼的马老六大吼道:“你小子要是没能照顾好我大侄子,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赵蕤点了点头,神情木讷,随即策动战马,向西方奔去。
原地里,赵明成大笑道:“兄弟们,你我寄托已经安心走了,今日我等合该战死于此,但就是死,也要让黑山贼众们知晓,我板梁坡的好汉子们,绝不是他们嘴里一块任其咀嚼的肥肉。”
“哈哈哈,没错,咱们就是死,也得崩掉他们两块大牙!”
一帮马贼,此刻笑得却分外壮烈。
远处,烟尘已经滚滚而来。
黑山贼的马贼们迅速围拢而来,聚集在寨子门口,并没有任何客套,随着头领的一挥手,顿时一拥而上。
赵蕤停在山坡上,望着山下烟尘四起的绿洲,神情依旧木讷,但眼睛却渐渐变得通红,他握紧了拳头,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良久,他重新跳上战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眼眶中,豆大的泪珠沿着那粗粝的面庞滚落。
三天后。。。。。。
三条沙漠狼远远地缀在身后,在有魔种存在的土地上,这些狼群虽然也受魔道力量影响有了一定的变异,但早已从食物链的顶端跌落下来了。
若不是它们肉的味道实在腥臊难吃,早就由掠食者转为被掠食者了。
但就算是这样,它们仍旧是顶好的猎手。
此刻,它们已经嗅到了赵蕤身上那浓重的垂死气息,这些善于啃噬腐肉的生物甚至还要比天上的兀鹫还要更加善于追逐死亡。
战马丢了。
赵蕤也负了重伤。
他们没碰上马贼,倒是碰上一头奇形怪状的魔种。
若不是最后那头魔种不知为何身体僵硬了片刻,他根本没机会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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