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世间。
噗嗤——
又是一剑入体,老者的身形戛然而止。
女人早已泣不成声,她贴着门的身子渐渐滑落,滚圆的泪珠沿着面颊上的沟壑滑落。
戴春走到了雪雕前,伸出手拍了拍那栩栩如生,唯独少了面孔的雕塑,神情得意。
“老东西,这座雕塑……就是你整天关起门来雕的东西吧,啧啧啧,就算不看脸,也能看出是个绝代佳人,只可惜到了现在,恐怕早就是一具白骨了吧。”
“别撑着了,和她一起下去相见吧。”
“哈哈哈哈!”戴春,“这具冰雕,还能借本公子好好亵玩两天,就是不知那时,她又会被本公子的炙热化掉多少!”
宗师的神情中闪过了一丝厌恶,他狠狠地拔出长剑,望着老者那浑浊的眸子,冷漠地摇了摇头:“安心下去吧,很快,就会有人来陪你。”
然而就在此时,那老者居然笑了,笑声凄厉,像是翱翔九天的神鹰发出的一声不甘嘶吼。
那原本已经松开剑柄的粗糙大手再度握紧了漆黑的铁剑,以毫无花哨的迅捷直接贯穿了那名宗师的胸口,宗师瞪大了眼睛,澎湃的内息轰然间崩溃。
戴春的笑声仿佛一只被捏住了脖颈的公鸡,瞬息止住。
老者挣了许多下,未能拔出卡在对方骨架里的铁剑,干脆松开了手,从地上拔出了一柄青钢剑,向着戴春一步步走去。
混杂了鲜血的白色乱发在风雪中狂舞,像是来自地狱额鬼魅,森森然。
“别别。。。。。。别过来!”戴春疯狂咆哮着,“来人救我啊,救命啊!”
“我觉得,你还是和我一起下去的好。”老者挤出了一个略显狰狞的笑意,青钢剑带着他体内最后一丝气力,洞穿了戴春的脖颈。
戴春的喉头发出了“赫赫”的声响,哪怕已是油尽灯枯,这一剑仍旧稳准狠到了极致,容不得他躲避。
老者终于栽倒了,他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隐约间,那苍白的长发与满是皱纹的容颜重新化作了几十年前他们相遇的那天。
她穿一身黑色的长衫,披着猩红的长袍,胸襟别着一朵梅花。。。。。。那年她青春正茂,芳华似锦。
苍老的手抚摸上了那张老泪纵横的脸:“华梅,我这一生无愧于人,唯愧于你,只怪我没先一步遇见你。。。。。。”
沉甸甸的手无力地垂落,风雪中,凄厉的女声疯狂地呐喊出了那个词汇——“不!”
第一百六十五章这就是镖师的人生()
山川锦绣,鸟语花香,沿着蜿蜒的山路,一队车马缓缓行来。
这一世的李白,是一个走镖的镖师,跟随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镖局,护送一些小商队,走过青山绿水,百里大漠,渡过长河大江,穿过草地森林。
虽说无奸不商,但他所遇见的很多商人还都挺讲究诚信的,不为别的,只因为没有诚信,在这个时代是真的无法立足。
镖局叫作渭阳,一看就不是什么文化人儿起得名,因为渭阳在一些地方,是文人墨客对舅舅的称呼。。。。。。舅舅镖局!你听这又算个什么事儿?
李白不知道这一点,还一度以为渭阳是个地名,而名字前能冠以地名的镖局,则往往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大镖局,不然肯定会迎来许多来砸招牌的同行。
他也是这么稀里糊涂被糊弄进来的,而在这时,他才会感叹有没有文化真的不影响人的狡诈。
他的记忆相比较上一生,已经模糊了许多。
他只能隐约记起一张张模糊的脸,像是梦中的经历一般,如镜中月,水中花,偶尔会跳出英武的女将军,在梦中向他倾诉着什么。。。。。。
他依旧固执地选择了剑作为他的武器。
尽管他依旧没有什么剑道天赋。
只是这一生,他的天赋要比上一世强了不少,不在于剑道,而在于武道。
当他跟随渭阳镖局干到了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渭阳镖局的总镖头将女儿嫁给了他,并且传授给了他一份武道秘典。。。。。。说是秘典,其实也就是最普通的大路货。
名字叫做——伏虎擒龙诀!
然而这本武道秘典既不能伏虎,也不能擒龙,甚至连武道宗师都注定不可能突破。
但这一生的李白仍旧甘之如饴,以前的他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天赋普通的,又没有系统傍身的普通人,要想走上真正的武道之巅,又有多难。
三年后,总镖头葬身于一次押镖的路程中,人货两失,不仅折了人,连招牌也砸了。
在出发之前,其实便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危险,然而那丰厚到足以他们金盆洗手,从此远离刀兵与冒险的酬金仍旧动了人的心魄。
自此,他们的镖局只剩下了李白一人勉力支撑,老牌镖师纷纷树倒猢狲散,生意也每况愈下,只能选择与别家镖局一同搭伙,取其中十一的报酬。
李白忙碌着,像是任何一个庸庸碌碌的凡人,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走南闯北,晒黑了一张俊俏的脸蛋,双鬓也在日复一日的辛劳中变得斑白。
但每次他回到家的时候,他仍旧会穿得很齐整,一袭白衫,戴着黑色的高冠,束起长发,见到邻里乡亲会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拱手问好。
并大方地排出几颗铜子儿,递给那些鼻涕娃儿去买些零嘴儿,只是他不会写茴字的四种写法,也不是个读书人。
等他到了家里,他就会放下沉甸甸串起的铜钱或兑票,张开手抱起自家有点怕生的小奶娃,用胡须蹭他粉嘟嘟的脸蛋,自豪地说道。
“爹娘,孩儿挣钱了!”
“媳妇儿,你夫君我挣钱了!”
“儿子,你爹爹我挣钱了!”
坐在门庭,他支起小桌,妻子跪坐在他的身边为他燃起红泥小炉,温上一壶酒,嗅着灶台火苗舔舐间渐渐散发出香气的炖肉,顿时感觉一身疲惫尽数消散。
妻子温柔地捧起他的脚,放到木盆中,洗好后又放在自己的双腿上,用针一下下挑破那一个个水泡。
“谢谢媳妇儿。”他眯起眼,哪怕黑了很多,仍旧笑得很灿烂。
妻子白了他一眼,温柔的笑容渐渐敛去,略带心疼道:“在外面苦不苦?”
李白哼哼唧唧,指手画脚道:“先给夫君我把酒满上,再听为夫给你慢慢道来。”
于是,借着三两小酒,他就开始吹嘘起一路的见闻,什么商队小姐爱上他啊,什么稷下学子爱上他啊,什么长城女将军爱上他啊。。。。。。
反正都是爱上他。
妻子忍不住狠狠地戳破了他的一个水泡,虽然知道明知道自家这货就好个口花花,嘴上也没一句实话,但心底下还是有点吃味。
等到李白叫上一句“诶哟”,她又立刻心疼了起来,小心翼翼揉着那满是老茧的脚底板,自家男人又立刻舒服地眯起眼睛哼哼起来。
晚上,男人醉得醺醺然,被女人拉到床上,揉肩捏腿,伺候了好一阵儿,才睡下。
第一天没晃荡床,第二天晃荡了,晃荡了半宿,第二天腰酸背痛起来,李白就会揉揉太阳穴,贼兮兮道:“媳妇儿,我每次跟你睡觉,都会梦到我跟你讲的那个女将军来砍我!”
“你看咱魅力大不大!哈哈哈!”
“诶哟,老婆别打!”
“你这贼婆娘,为夫辛辛苦苦在外做活,你居然敢撕为夫的耳朵!”
“嘿嘿嘿,我逗你的,我梦里那个长城女将。。。。。你猜她叫什么?”
“巧了,她也叫木兰!哈哈!”他叉着腰,像个孩子般笑道,“只是她可没咱家木兰贤惠,动不动就拿门板那么大的剑砍人。”
只是在家呆不了多久,他就又要出发了。
行镖者,一年有十一个月都不沾家,大年夜能否赶回来都是一件说不准的事儿。
告别父母,狠狠亲了自家孩儿两下脸蛋,换上一双结实耐磨,能连续走一百里山路都不破的新鞋。
他便会对硬要往褡裢里给他塞钱的妻子说:“你放心,媳妇儿,咱大老爷们有的是钱,给你们放的就那么九牛一毛,你可不知道咱在外面那可都是吃香喝辣的,省城那么大地界,你夫君我也是里面的名人!”
妻子则会笑着听他吹牛,然后自顾自地把钱缝到他的前襟衣袖,在他前脚出门,后脚就湿了眼眶,再好的衣衫也遮不住那股子风尘仆仆的气息。
居移气,养移体。
对于自己夫君在外面究竟是怎么度过的,她心里面其实门儿清。
然而转眼刚出门的男人又闯了进来,搂着自家媳妇儿狠狠亲了一口,大声道:“别哭哭啼啼的,等你夫君我回来,给你们挣点钱,住大房子,买红袖庄的裙,周福记的钗!”
男人挥斥方遒,指点江山。
言罢,大步走开。
走得脚步有些急了,因为怕晚了,止不住将落的泪水,他这人嘴上从来不饶人,说不出儿女情长的话,有一副不错的皮囊,也骗不得深闺少妇。
因为骨头太硬。
这个人太轴!
再次坐上出远门的马车,合着镖局几个年轻镖师,他晃荡着黄澄澄的酒葫芦,没事就酌两口小酒儿,眼神有些飘忽。
想家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是件丢人的事,但实际上哪个出了门儿又不想家的?
翠红坊的姐儿再怎么水嫩,终究不是自家的婆娘,没那方小桌,没那盏红泥小炉,没那个贤惠的媳妇儿,没光着屁股在庭院里跑来跑去的娃儿。
再好的姐儿上起来也不舒坦!
想着想着,眼眶发红,于是干脆利落又灌下一大口酒水,辣得满面通红,眼泪滚滚,才敢抬起头,骂骂咧咧道:“好辣的酒水嘞!”
他早就爱上了喝酒的滋味儿,不是为谋一醉,而是因为酒有酸甜苦辣咸淡香臭。
没错,真的有臭烘烘的酒——没事喝上两口,便感觉人这一生就浓缩于其中。
只是那放的发臭的酒往往会丢给那几个年轻镖师,然后借着满面风霜烘托出来的可靠表情,告诉他们那本就是酒的味道,直到后来他们又喝到了新鲜的酒,还会皱眉觉得这酒是坏的。
这一生仍旧谈不上多么平淡,他就像是最普通的那些镖师一样,一次次出货,一次次归来,被劫过,但更多是安然将护送目标送达。
而这就是镖师的人生。
那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在这一行并不罕见,然而一旦碰上这条命就送进去了,索性他也是个幸运的人,几次踩到死亡的边儿上,终究是凭借着手中不成体系的剑法又把自己拉了回来。
第一百六十六章最后一世()
说起来有些平淡,与前生他所经历的边城鏖战,长安血街,一日诛尽满城恶的壮阔相比,简直就像是孩子过家家,差了太多档次。
但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活法,这一世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渺小,操劳,庸庸碌碌。。。。。。这样活着很累,但也很充实,未必就比前生差了。
这一年李白才刚满二十,他蓄起了短须,有了一个娃儿,脸上也有了风霜的痕迹,常挂着狡诈市侩的笑容,看上去要比外表年龄成熟了很多。
他十四岁开始行镖,扛起了整个渭阳镖局的顶梁柱,时常因为一家的生计点头哈腰,骨头却又比谁都硬。
男孩儿成了家,就成了男人,动辄玩命的那不叫男人,更像是无牵无挂所以一往无前的愣头青。
李白在剑道上没啥天赋,想跟几个镖师套套近乎,学两把野路子,也往往被人一脸鄙夷道:“朽木不可雕也。”
然后奉劝他有这功夫不如学两门拳法,正好配合他那身已经不俗的武道功法,自己正好认识某某拳师,威震哪哪云云,这自然是金玉良言。
李白为人虽然稍显跳脱,但性情还是很讨喜的,不然也不可能领着大猫小猫三两只就能和别家镖局组团。
只可惜别人一番好意开口,这货往往便会凛然拒绝道:“那怎么能成,练拳哪有练剑帅?”
这人咋那么不识好歹!
有人不忿,但那些老镖师们则纷纷摇头苦笑,并不计较。
他们虽然分属不同的镖局,但几年前第一次共事时,因为一场与山贼的斗争中受其一恩,此后更是渐渐视其如自家后辈,只盼着他能过得更好。
只可惜这人太轴,固执到了撞了南墙,甚至头破血流,也不愿回头。
时到如今,仍旧使着那手不伦不类的剑法。
这天,镖车停在了虎门渡口,已经有消息放出,威震九华山的巨寇宗墨扬言要劫了这趟镖,而镖局护送的东主也不甘示弱,广招佣兵,大洒金银。
“总镖头,咱们还接不接这趟镖?”年轻的小伙子跃跃欲试道,“听说那宗默麾下三千林贼,又擅魔道秘术,连官府都剿之不灭。可怕得紧!”
李白揉了揉毛绒绒的下巴,扬起头道:“接,为什么不接!”
“常听那些酸儒说些什么行百里者半九十,都走到这儿了,前面再过百里,就是咱家,不接的话,回来这一趟可就白走了,也坏了咱渭阳镖局的名声?”
到底是年轻气盛,这是他一生之中所做最愚蠢的一个决定。
。。。。。。
黑烟袅绕间,秃鹰啄食着残躯,燃烧的营地,扭曲的肢体,凝固的黑色血块。。。。。。山贼们在一具具尸体上摸索着财物,神情兴奋。
一个秃顶的山贼掰了掰男人的手指,拿刀砍了两下,直嘬牙花子:“这厮骨头真硬。”
另一名山贼冷笑着丢过来一柄小锤:“再硬的骨头砸开也就那样。”
山贼喜笑颜开,攥着一支金钗,在衣袖上擦拭着:“看这厮穿得破破烂烂的,没想到手里还有个金钗,嘶~还是周福记的钗,带回去正好给俺那浑家戴。”
那名山贼嗤笑道:“刘大!就你那浑家,也配戴周福记的金钗?指不定啥时候就让那帮眼红的婆娘给偷了,依我看还是典当了换点银子,回头走趟迷云楼,想要什么样的姐儿还不随你挑?”
刘大支吾着不去理会他,哼哼唧唧踹开了瞪大眼睛的尸体,伙同同伴们纷纷上了山。
。。。。。。
“娘亲,爹爹怎么还不回来啊。”穿着粗布长裙的女子抱着娃儿,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心却随着夜色渐渐到来而变得越发沉重。
“再等等,你爹爹回来会给你买零嘴儿吃。”木兰站在家门口,紧紧捏着长裙的裙摆,然而她注定等不到她想等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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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世,他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在一个历史上早已覆灭的小国——梁国的军队中服役。
这年头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抓壮丁,每家每户都得出人参军,但大多都是怀着满肚子抱怨进来的,只有他是罕见地自愿入了行伍。
当兵不一定能吃饱饭,但对于他而言,不当兵肯定吃不饱饭。
而且他想学本事,他有这一生注定要杀的人。
索性,这一生他的天赋不赖,尽管学起来的年纪晚了些,但终究是从军队里学来了一身杀伐之术,一把青铜剑使得简直炉火纯青。
但好汉刀上死,将军阵上亡。
那个曲折的故事并没有如话本小说里所描述的那样,主角每次都能险死逃生,并且击杀掉自己的宿命仇敌。
他战死在一场很普通的战斗中,崛起于北方的赵国飞骑矢若飞蝗,他引以为傲的杀人之剑甚至触及不到对方的一根汗毛,就被那漫天的箭雨扎成了刺猬。
死得很窝囊,就像任何大人物交手时的背景模板。
注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