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除夕那晚,阮沅没看春晚,她抱着电脑看了一晚上《银魂》,而且她只挑有伊丽莎白的部分看,每次看这个怪家伙举牌阮沅都想笑。
大年初一和初二,阮沅连续吃了两天的火锅,确切地说,后面吃的都是火锅剩菜。她懒得下楼买吃的,而且也没处买吃的,索性就在家把东西都扔进火锅里,慢慢煮了吃。
没什么事情好做,阮沅就看片子,片子看累了,就倒床上,抱着加菲猫抱枕自言自语。
她做什么都觉得没劲极了,她还从来没觉得这么寂寞过,就连大四为了备考,留在学校没能回家过年的那个春节,都没有今次这么凄惨。
阮沅想起那个被说了很多次的故事:妖怪一个人在山里生活,偶尔无聊下山去吓唬人,偏偏有个孩子不怕它,每天来看它作怪,还笑它长得丑,把妖怪气得连喷黑雾。后来,孩子不知为何再也不来了,妖怪无论喷火吐雾还是飞沙走石,都没人看。
妖怪从此恨透了人类,因为人类让它尝到了寂寞的滋味,它逃回深山里,再也不出来了。
原来独自一人并不是寂寞,而是一个人过惯了,忽然又来了一个每日做伴,等这个伴离开了,人才能体会到深深的寂寞。
“……大猫,你现在在干嘛呢?”阮沅抱着抱枕喃喃,“和儿子在一块儿呢,是么?有没有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肯定没有。大猫是个笨蛋爸爸,只在心里想得要命,一句话都不肯说!”
后来她迷迷糊糊睡过去,手臂还抱着抱枕。
夜里,阮沅朦朦胧胧感觉到,有人在给自己盖被子。她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醒了?”
是宗恪的声音。
阮沅慌忙坐起身来,她按开床头灯:“你怎么回来了?!”
宗恪坐在床边上,还是临走时那身衣服,脸上笑眯眯的。
阮沅转身看看床头手机,晚上十一点半。今天才是大年初五呢。
“怎么回来这么快?”她揉了揉眼睛。
“嗯,也呆够了,总觉得不能把你一人扔这儿过年。”宗恪解开外衣扣子,脱下来挂好。
阮沅叹了口气:“你啊,明明还可以再呆两天的……”
“多呆两天和少呆两天,其实没什么区别。”宗恪说着爬上床来,拉开被子,“你才是呢,睡着了被子都掉了一半,大冷天也不怕着凉。”
他关上床头灯,也缩回到被子里,贴在妻子怀里。
阮沅伸手摸了摸他,宗恪的身上冰凉冰凉的,大半夜的,他没在宾馆那间屋子里呆一个晚上,急急忙忙就坐车回来这边,想到这儿,阮沅心里有些伤感。
“宫里还好么?”她问。
“一切都好。”宗恪说,“也见着儿了,都没问题。”
“东西给他了?”阮沅又问。
“给了。”宗恪说着,笑起来,“蛋白粉我让青菡每天弄给儿吃。还有营养片,也都交代了用法。儿倒是对说明书很感兴趣,一张张找出来仔细研究,不停问我那上面的字儿,我都快被他逼成药剂师了。”
阮沅也笑起来。
“拍了照片了?”
“拍了,拍了好些呢,也不光给他拍,还有别人。”宗恪说,“明天你自己看吧。”
“真好。”阮沅喃喃道,“等冲出来,弄几个相框,就摆这床头上,你什么时候都能看见。”
宗恪伸手把她搂过来:“这两天吃的什么?”
“火锅。”阮沅笑道。
“就光吃火锅?吃了几天啊?”
“从除夕到现在……六天。”
宗恪又气又乐又心疼:“你就那么懒啊?就不知道下厨炒个菜?哦,我不在家,你就这么胡乱对付自己?”
阮沅笑起来:“火锅怎么不好?营养丰富,味道齐全。又煮牛肉又煮羊肉,菜吃完了我就往里下粉丝,一样好吃。”
“我永远拿你没辙。”宗恪嘟囔。
阮沅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肩胛处,用力吸了口气。那是宗恪的味道,她最最熟悉的味道,任何时候闻到,心都会悄悄蹦个不停。
她忽然悄声说:“宗恪,我很想你。”
说完这话,阮沅觉得鼻子发酸,就好像迷路好久的小孩,总算看见了家的灯火。
“我也很想你。”宗恪低声说,又用下巴蹭着她的柔软头发,“在宫里睡不着,整夜失眠。后悔得我啊……”
“后悔什么?”阮沅抬头看他。
“该把那个加菲猫抱枕带着的。”黑夜里,男人的眼睛亮得像星籽。
阮沅扑哧笑出来:“那可不行,你带走了,我怎么办?”
“嗯,所以在路上的时候我就想过,得再去买一个,应该是一对才好。”
“还买啊?就这一个,占床上这么大位置。再买一个,咱们睡哪儿啊?”
宗恪想了想:“咱们睡上面,让它们睡下面。”
阮沅笑过,又叹道:“你才走了几天,我就受不了了,往后你要是走很久,那怎么办呢?”
“我不会走很久的。”宗恪说,“要是必须得走很久,那我就每天回来看你,到时候加菲猫抱枕,你一个我一个。”
本来是很甜蜜的话,阮沅心里却一阵难过。
后来阮沅把宗恪带回来的照片都冲洗了出来,大部分是宗的,孩子没有摆姿势等着拍,而是由宗恪抓拍的,镜头里男孩表情严肃,或者在读书,或者在习字。只有一张,他抬头冲着什么在笑,笑容十分明媚,动人心魄。
“在笑什么?”阮沅问。
“他问我,钙片是做什么用的。”宗恪笑道,“我说,是吃了长骨头的,小孩子如果缺了钙,骨头会酥软,牙齿都长不齐全。”
“咦?这话对啊,他为什么要笑?”
“儿说,那如果吃太多了,牙齿是不是就会长得老长老长、像大象一样顶着?到时候嘴巴合不拢,可怎么出门呢?”
阮沅也被逗乐了!
“儿比你漂亮。”她看着照片说,“往后长大了,帅气程度得翻倍的上调。”
宗恪淡淡一笑:“是不是比我帅,我可不敢说,不过要论当皇帝,大概会比我强。”
“咦?是么?这话怎么讲?”
“儿这孩子,性格很极端。不然也不会把宗的辫子给剪了。”
阮沅吓了一跳:“宗?宗恒的那个小丫头?”
“嗯,前几年的事儿了。”宗恪苦笑,“儿养了一只长尾巴蓝毛的鸟,宗恒家的那闺女性格特别皮,怎么劝都不听,哥哥拦不住,宫人也拦不住,非得去抓那小鸟的尾巴,结果揪下一大把毛来,鸟尾巴就秃了。”
“然后儿就不依?”
宗恪点点头:“死活不依,宗恒带着女儿进宫来给他道歉,许诺给他再买一只,还是不依,怎么办呢?自个儿偷偷藏了把剪刀,哪天趁着宗不注意,抓着她的辫子,咔嚓就是一刀!”
阮沅哭笑不得!
“宗捂着头发、哭得昏天黑地,好歹被哥哥牵着回了家,”宗恪苦笑,“我知道了,去骂儿,说他不该欺负女孩儿,宗比他小那么多,当时才四、五岁呢。可是儿说这才算公平从鸟尾巴被抓到他剪人家头发,中间隔开两个月。你看,过去两个月了,他还记得这事儿,非得报复回来不可。”
阮沅本来觉得,这孩子怎么如此睚眦必报?但想到是宗恪的孩子,她不好这样批评,于是就把话又咽回去了。
“但是报复完了,就完了。他觉得公平了,就不会再往下计较。后来宗那孩子又进宫来,儿就没再提这事儿,还是像往常一样和她说话、把攒了的糖给她吃。”
阮沅想,这孩子性格,真是……不同寻常。
“同样的遭遇落在我身上,我还真干不出剪女孩子的头发这种事。”
“是啊。”阮沅翻了个白眼,“女孩子一撒娇,你就投降了,还谈什么剪头发?”
宗恪苦笑:“所以,我不敢确定儿这性格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刺激出来的……这样下去,如果把握得好,可能会成为秦皇汉武那样的皇帝,如果把握得不好,夏桀商纣就是前车之鉴。”
阮沅从未听宗恪用这么严肃的口吻谈自己的孩子,这让她感觉异样。
“我没有这种力量,”宗恪轻轻叹息,“所以我会有的困扰,儿却不会有。这力量会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强,会把人变得极为与众不同,也就是所谓‘伟大’或者说‘极端’的那种,什么千古一帝之类的。要说跻身那种排行榜,我肯定是没戏,顶多算中流人物。不过我也不希望儿有份变得伟大,说到底,是件很痛苦的事。”
宗恪这番话,阮沅并没有听得太懂,但她低头又看了看照片,里面的男孩神情刚毅,周遭散发着强烈的存在感,好像要从照片里挣脱出来似的。尽管坐在轮椅里,浑身上下,也丝毫没有靡废僵硬的气息。
也许宗恪说的对,阮沅忽然想,这样的孩子,这样的身世地位,又是这样的刚硬执拗的性格……未来会做出什么事来,谁也无法预料。(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久而久之,宗恪做菜也做出了比以往更丰富的经验,所谓熟能生巧便是如此,而且除此之外,他还想出了很多新的途径。
宗恪天生性格就不喜欢墨守成规,所以常常爱在现有的基础上想新招。他会在家做实验,设计一些新鲜菜,然后让阮沅品尝,如果阮沅觉得好,那他就去和老板还有孙连喜商量,往菜谱上加一个菜,如果阮沅觉得不好,那他就问清楚觉得哪里不好,然后再琢磨琢磨,看有无改进的可能性。
吉祥菜馆的老板姓高,做小本生意起家,性格有点小里小气的,爱斤斤计较,不然当初也不会那么快就察觉孙连喜偷干货原料的事儿。而且小工们给他干活,每月发薪总得拖拉一两天,事情做得不好,他也爱唠叨个不停。
对待宗恪,老板倒是从不敢怠慢,一来这个厨子是他自己招来的,他心里清楚宗恪的分量,宗恪的薪水要得不高,人又勤奋聪明,傻子也知道这样的人很难寻觅。二来,宗恪的气场在那儿,虽然一样喜欢说笑,但是老板知道轻重,明白这样的人不能惹。
因为有宗恪罩着,孙连喜在店里也没受老板多少气,但是这俩厨子都清楚,老板太抠门,并不是那么好相处,孙连喜私下里和宗恪说,再这么搞下去,招牌菜也能被老板弄砸锅。
有的时候,宗恪也会回家抱怨,说老板太小气了,眼光短浅,这样下去根本没可能有发展。他和老板说的那些积极的引导,基本上没多少用。
阮沅想了想,又说:“以前在新翼,也这么为难过?”
“那倒没有。”宗恪说,“季兴德那个人,自然有他的思维缺陷所在,商人谁不贪?但是他能说通,和他讲道理他听得进去,只要你说到点子上,他就能接受。可这一个就……”
宗恪摇摇头,没再说下去。
因此阮沅想,也许,宗恪还是不太适合在这种底层给人打工。
宗恪是个有充足活力的人,不管在哪个领域,他都能有所发挥和创新,愿意带领团队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再狭隘的空间,他都能挣扎出一片天地来。
但是一旦,管理者的思维过于狭隘,不愿意给他足够自由,那宗恪的行动就会显得艰难。如果是个没什么想法,只打算当螺丝钉的人,也许还不觉得有什么,老板怎么说他就怎么做,也就不会烦恼了。
可惜,宗恪不是螺丝钉……
阮沅忽然认命地想,也许,宗恪还是该回去当他的皇帝。
最后宗恪总结说,不浪费精神和老板作斗争了,尽量多挣点钱,往后还是自己开店吧。阮沅听了苦笑,就他们这点收入,想要熬到自己开店的那一天,岂不是得等到猴年马月?
好在宗恪不爱怨天尤人,没多久,他的注意力又转移去了新的地方:他想制一种味美的高汤,既不要太腻,又要引起人的食欲,让人一尝之下此生再难忘怀。不仅要尝第二次,而且拿他的话来说,如果尝不到就满地打滚,哭着喊着非要尝到不可。
阮沅听他这么说,就说宗恪这哪里是要做高汤?他这是要熬******呢。
宗恪却不以为然,他觉得他在外面尝到的高汤,都不能如意,再好的高汤,闻几次也腻了。所以他决定自己来做。等到成功了出了名,他兴许能进入更好的酒店,搞不好还能吸引来投资,再做成速食包装,进入全国市场呢。宗恪说的时候两眼放光,连说带比划,一副野心勃勃、意气风发的样子。
于是阮沅心中暗自感叹,当年,他就是以这样的野心领兵南下,占据了大齐的江山。
可惜如今这野心,全都耗在了熬制高汤上面。
然而,让宗恪万万没料到的是,他的“宇宙第一”高汤试验,却最终“断送”在了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手中,那个程咬金,就是他曾经的老板,新翼地产总裁季兴德。
那天宗恪正在厨房里炒菜,早早来接班的孙连喜跑进来,拽拽他的围裙。
“哟,来这么早……”宗恪笑道。
孙连喜却一脸紧张,好像撞见了什么大事情。
“大哥!外头有人指名道姓要找你。”
宗恪一怔:“找我?”
孙连喜压低声音,“看起来那人很有来历!大哥,你是不是得罪谁了?”
“没有啊。”宗恪也好奇,他放下锅,“我去看看。”
走到厨房门口,宗恪将帘子拨开一条缝,往外看了看。
坐在门口那张桌上的老头,猛一看,眼熟,但是想不起是谁。
宗恪正狐疑,目光碰巧落在门外,那儿停着一辆奥迪,等他看见了车牌数字,突然醒悟!
是新翼地产的季兴德!
“糟糕!”他低声嘟囔着,转回身来,“他怎么找这儿来了?”
孙连喜看他这样,更紧张了!
“是以前得罪的仇家?”他结结巴巴地说,“大哥,你赶紧躲吧!往后门出去,我来对付他!”
宗恪苦笑摆手:“你别怕,不是仇家,是冤家。”
“冤家?!”
“是我以前的老板。”宗恪说着,在厨房转了一圈,最后解下围裙,一叹,“算了不躲了,既然他都找到这儿来了。”
宗恪一掀帘子出来,走到季兴德跟前:“季总。”
季兴德抬头看看他,一笑:“哟!这不是文森特么。怎么?在这儿高就呢?”
宗恪苦笑:“季总,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季兴德哼了一声,却不答他,低头看看宗恪手上的铲子。
“当年你丢下一句辞职就跑掉了,我还以为是哪家世界级大公司撬我的墙角、把你挖走了。所以今天,我就专门来这个‘世界级大公司’考察一下,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超级好的地方,让我的人力总监宁可撕毁合同,也要投奔来。”
宗恪岂会听不出这话里的讽刺,他苦笑道:“季总,你不要嘲笑我了。”
“嗯,你曾经说,你的地盘比清朝版图还要大上一圈。”季兴德点点头,“看来没说谎,这店里头,铺开一张清朝版图,是绰绰有余。”
他说完,冲着宗恪摆摆手:“你也不用拿那铲子遮住脸了,既然想要丢脸,索性不如把脸丢尽,岂不更好?”
宗恪无奈:“其实,季总,这事情……”
“这家店,是你的么?”季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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