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着清亮明澈的光芒,——那光芒却是冰冷的,没有半分暖意,冷得人心底里发寒。
简少华有些恍惚,他没想到沈五小姐会到刑部大院,更没想到她会挺身而出为他辩解,他的心里缓缓升上来一种暖意,那种被人从悬崖下拉上崖顶的绝处逢生的喜极泣下。他哪里知道,沈雪是与沈霜霜打赌,为断沈霜霜自甘为妾的念头,为了沈家别太丢人,才不得不走出来的。
沈雪的目光轻轻扫过围观的人们。现在她已经成功地让大家对范氏起了怀疑之心,那么接下来她要做到的,就是让人们的怀疑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不再相信范氏的任何一句话。
在瘦小的范氏面前,身材修长的沈雪还得稍稍弯腰,此时,此地,她很喜欢这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能够给范氏无形的压力。她声音平淡:“范氏,你是哪里人?——别说这个问题你回答不了哦。”
范氏定了定神,哑声道:“明知故问,我已经说过,我是桂东府紫琅山奚家村人。”
沈雪学姜侍郎发出一个曲里拐弯的“哦”声,微扬声音:“范氏,你想告诉我,你的每句话都是真的,对吧。”
范氏冷笑道:“皇天后土,抬头三尺有神明,范氏陈述的每个字都是真的!”举手向天。大声喊道,“上有天,下有地,中间有人的良心,范氏不敢有半字虚假!”
人群里议论又起。无外乎又偏向范氏。——一般人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是不会轻易向神佛赌咒发誓的,十八层地狱,谁爱去谁去,我不想去。当然,那种把发誓当放屁的无赖,就没必要与之计较了,他想去刀山火海油锅火床走一遭,谁还能拦着?一个个都是老实的,十殿阎君牛头马面岂不是要失业?
“好极了。”沈雪呵呵笑起来。面向众人,“范氏是桂东府人,在场的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姐姐,有没有桂东府的人,为在下解个惑。这范氏的口音确实是桂东府当地的口音吗?”
片刻安静之后。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小哥,确实是的,在下是桂东府州府的差役,到京兆府来办差,赶着刑部开堂公审,实属难见,都是同行,便来瞅瞅京里的大官审案,回去以后也好与知府大人学个舌。小哥,这女子的桂东府口音蛮正的。不必怀疑。”
听这中年男人的咬字发音,还真和范氏没太大区别。
姜侍郎忍不住笑,范氏是地地道道的桂东府紫琅山人!
“蛮正的桂东府口音,”沈雪看向范氏,微微笑道,“你说,你二十三岁得子,背负二十五年山高海深的冤情,从不敢回到家乡,也就是说,你在外飘泊辗转,离开桂东府已经二十五年,那我就不大明白了,南楚各地口音不同,某个地方的方言相对另一个地方来说,不说一点儿听不懂,讲得快了真的好似在听鸟语,因此一个人离开家乡在外行走,基本上要说官话,也就是长安的方言。二十五年下来,你的桂东府口音不说完全变了,总要有很大变化的。乡音无改,同在外地谋生的人遇到老乡,那是两眼泪汪汪,可是相较本地本土的人,很容易辨明你的乡音正还是不正。你这一口长安官话里时不时透出来的纯正桂东府口音,不叫人起疑吗?”
议论声戛然一止。
范氏脸色一变。
姜侍郎暗叫不好。长安数十万人,除了本地土著,南楚各州各府哪个地方的人都有,就怕被人从口音上揪出问题,这才挑上桂东府土生土长的范氏,结果还是露了破绽。这个少年居然心细如发,难不成这事又要砸?
沈雪见范氏哑口,飞快地一弯腰,撩起她的裙摆,一扯一拉,从范氏腿上拽出个灰了吧唧的东西,扬手摇晃着,笑盈盈问道:“范氏,这是什么?”
范氏被一个少年撩裙子,又惊又怒,抬眼看见沈雪手中扬起的东西,咬了咬牙,羞恼道:“女人专用的物件,你,你,你欺人太甚!”
沈雪直面围观者,道:“大家可以看到,刑部的大堂上,还有这院子里,地面都铺着青砖,跪得太久了双膝会发麻,站起来的时候两腿会发软。民告官,贱告良,必须跪倒在地陈述冤情,一直跪到审案结束。”
摆了摆手中那方方厚厚的东西,“大家看得出来,这就是个普通的棉垫,范氏说是女人专用物件,其实准确一点说,是老年人专用物件。冬天天寒地冻,老年人最忌风寒,寒从足下起,寒气入关节,把这个棉垫绑在膝盖上,可以防风保暖,因此这样的棉垫也可以叫护膝,家里有老人的应该知道这个东西。范氏四十八岁,多年流落,骨瘦如柴,算得上体弱,用一双护膝原本很正常。”
平静的语气突地一变,“可现在是什么季节,重阳登高节还没到,秋高气爽。范氏双腿上绑着这样厚实的棉护膝,自然不是为御寒。这棉护膝于她,有什么作用呢?让她在跪的时候跪得舒服一点。若是不相信,大家回家以后尽可以试试。”
沈雪笑容更艳,声音更冷,“范氏呼喊自己有二十五年山高海深的冤情,大家设身处地从范氏的角度想一想,一个冤屈比山高比海深的人敲响刑部鸣冤鼓,状告当今圣上的兄长,必是恨到极点,又怕到极点,拼将满腔热血溅公堂,会去考虑到在堂上跪得舒服不舒服这样的小问题吗?”
沈雪随即转向信王,笑嘻嘻道,“王爷,草民不过是不想弯腰与范氏对话,却看到范氏在站起来的时候,只揉了两下膝盖,便去揉被侍卫大哥掐酸的胳膊,可见在她的酸疼感知上,双臂比双膝要严重得多,草民甚为不解,这才突然撩了范氏的裙子,结果抽出这么一个护膝,草民相信,她的另一条腿也绑着同样厚实的护膝。”
侍卫甲不由分说去扯范氏的下裳,果然抽出一个与沈雪手上相同的棉垫子。
众皆哗然。
信王动容,观察入微,心细如发,才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这少年如此年轻,就有如此胆色,必要让阿华与之交好,让他为阿华所用。
范氏面色灰败,悄悄看了一眼姜侍郎,但见姜侍郎的脸色十分难看,显然很是生气。心里叹了口气,范氏撸起衣袖,伸出瘦骨支离的手臂,含泪道:“我身子虚弱,极是畏寒,你们不觉得冷,我却觉得冷,九月金秋,早晚亦是风寒透骨,我在腿上绑两个棉垫,不算什么吧。”
“有道理。”沈雪伸手握住范氏皮包骨头的手腕,把她虚握成拳的手指一根根掰直,笑道,“范氏,你说你有织绣的一技之长,二十五年飘泊全靠织绣艰难谋生。我曾听绣娘说起,织绣是个费眼的细致活儿,年轻时候还好一些,稍微上了岁数,两眼都有些昏花,你这双眼睛,水汪汪的像两潭碧水,甚是勾人得紧哦。”
沈雪握着范氏的两只手腕,长叹一声,“也许,大概,有可能,你有保护眼睛的独家秘诀吧,唉,天可怜见的,你真是吃苦了,瘦得,你瞧,我的手不算大,竟然能握住你两个手腕,你真是遭罪了,遭大罪了。”
这话听着本该令人对范氏的消瘦大生同情心,可沈雪那种语气,却分明是揶揄,令围观的人大惑不解。
沈雪右手扣住范氏的两个手腕,不容她挣扎,左手细细摩娑她的手掌手背,嘻嘻笑道,“你这双手,虽然瘦得没肉,摸在手里,皮肤的感触还是不错的,手指上没有拈针拉线的茧子,掌心里也没有一个茧子,可不像一双吃苦受累长达二十五年的手。呃,手感真的不错,哪位不相信的,请个婶婶出来试试?”
范氏神情大变,迅速抽回自己的手笼入袖中。
沈雪耸耸肩,撇撇嘴:“喔唷,实在是失礼,良家女子的手怎么能由着人随便摸呢,对不起,对不起。”
围观者轰然大笑,心情都放松下来,从口音棉垫又讨论到了范氏的容貌,就有说范氏看着很瘦,长得还真是不错,尤其是那双眼睛,若是年轻三十岁,想必是一顾一盼便勾了人的魂去。
沈雪笑眯眯道:“范氏,要我帮你解释你这双不长茧子的手吗?”
范氏狠狠瞪着沈雪,恨声道:“这一脚没踩着,从哪儿冒出个你来,我告我的状,与你何干呢?”
沈雪耸了耸肩:“确是与我无关,我就是来瞧热闹的,不过,话说路见不平一声吼,我这就是路见不平了,怎么着,不能管吗?佛家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知不知道这里有两条人命,信王被你逼死在刑部,过不了三天长安城里就会有个大消息,刑部侍郎大人身首两分离。两条人命,十四级浮屠,我怎么能放着这么大的功德不做呢?我这个人,一心向善的,阿弥陀佛。”
叶超生忍俊不禁,与围观者笑成一片。
149 诡辩(下)
范氏又悄悄瞥了一眼姜侍郎,眼珠子转了两转,道:“我来告状,只想要回自己的儿子,没想过要哪个人死,你不要胡说八道。”
沈雪摇头叹息道:“范氏,你还咬着华世子是你的儿子,可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知道吗,你露出来的破绽太多,王爷和华世子不过是身在山中,一时不识山的真面目。你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子了,也就比骷髅多了一层皮,可是,你的脖子有点儿粗,与你这般瘦弱很不相称,还有,刚才我扣住你手腕的时候,你的脉动很快,非常快,快得几乎是我的两倍,你掌心很热,肤色蜡黄里带着些许的潮红,你能站在这里坚持到这会儿,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毅力,想必你也是真吃过苦的人。”
范氏一怔,闭紧了嘴,多说多错,不如不说。
信王在简少华的扶持下,坐回了雕龙圈椅,听着沈雪的话,身子前倾,问道:“小哥说得明白一点。”
沈雪微微躬身行了个礼:“回王爷的话,有一种病俗称大脖子,最明显的症状表现为人的体重在短时间内急遽下降,骨瘦如柴,伴随的症状有很多,心动过速,怕热多汗,低烧,紧张失眠,胃口好,眼珠突出,两眼怕光易流泪,脖子肿大,等等,病情严重的,心悸而死亦是有过。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发生,病的诱发因也很多,病从口入。很多病都是出于饮食不当。草民不是大夫,详情不明,王爷可以请资历比较老的大夫来做论断。”
信王不置可否。请大夫?才不能请,万一大夫的诊断和你小儿说的不一样怎么办。
沈雪嘴角勾了勾:“从范氏一双不长茧子的手可以看出,范氏是个养尊处优惯了的。可她瘦得出奇,而且伴有心跳过快、体温偏高、脖子变粗、两眼泪汪汪,我可以认真地告诉大家,范氏的消瘦是刻意为之,是吃药,且是故意吃某种不该吃的药,吃出来的。”
人群又是一片哗然。
前生,在军械学院,同宿舍有个女学员,因为体形偏胖而大吃减肥药。生生吃出一个甲亢,最后突发心室颤动送进医院,命是保住了,军校生涯提前结束。沈雪抬头望着一片片白云从碧蓝高空掠过,一缕缕苦涩从心底涌出。亲爱的同学。亲爱的战友,利器在手,才能攻守相宜,那些鸡呀猴的皮痒痒欠揍得很。
“关于大脖子病,大家可以多问那些有经验的老大夫。”沈雪敛了驰飞的心绪,淡淡道,“范氏这么做,原因很简单。无论什么样的案子,原告和被告出现在大堂上,体衰病弱孤苦无助的一方总是先声夺人。先得到主审和围观者的同情,反过来,身高体健有势力的一方,总被先入为主烙上欺压弱小的烙印。”
凉凉地笑着,“便像一开始侍郎大人问华世子,亲王抢民妇的儿子和民妇抢亲王的儿子,这两件事摆在一起,哪一件更令人信服。我听到了大家的议论,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当然是亲王抢民妇的儿子。这就是人们由第一印象得出的结论。”
神态转为严肃,朗朗道,“而实际上,官员中有鱼肉百姓的,也有爱民如子的,平民中有诚实善良的,也有刁钻恶毒的。判断一个案子中原告和被告孰是孰非,是由双方提供及官府搜集的证据来做最后论断,不应该受到哪一方外相的影响,主观臆断也会闹出人命的。”
撇撇嘴,凉凉地笑,“我们南楚赫赫有名的信王,当今皇帝的血脉同胞,被一个妇人逼死当堂,这事传扬天下,是南楚皇室的丑闻,是南楚百姓的悲哀,南楚会被北晋、东越、西戎笑死。”
简少华的目光一直流连着沈雪,温软的欢喜又多了两分,沈五小姐与他所见识过的女子,大有不同。
范氏感到不妙,来自身体的不妙,心慌,气促,疲乏无力,她很想躺下来歇一会儿。竭力压下身体的不舒适感,范氏怒睁着眼:“七拐八绕说来说去,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明简少华不是信王抢来的?”
侍卫丙气喘吁吁跑进来,把扛着的稻草人往地上一戳,抹了抹汗:“回禀王爷,回禀世子,这小哥要的稻草人,属下弄来了。”
沈雪围着稻草人转了一圈,频频点头:“做得真像个人,这草脑袋上还贴了眉眼五官,有趣,有趣。”呵呵笑起来,向信王拱手为揖,“王爷,草民可以继续向范氏问话吗?”
信王捋须,瞅瞅稻草人,转向姜侍郎:“姜侍郎,你看——”
姜侍郎几乎气破肚子,他这是少拜了哪座庙里的菩萨,招来这么一条狼崽子!信王就是故意的,明知道他根本不想让这狼崽子接着咬下去,还偏偏做出一副我唯你命是从的乖样子,太气人了!可是,那一双双眼睛瞪成了铜铃,他能不让少年继续问话吗,明知道少年再问下去,范氏绝讨不了好去。姜侍郎费老力地吐出两个字“继续”。
沈雪微微弯腰,凑到范氏面前:“范氏,你早些认了讹诈信王府的罪名,王爷仁德,不定放你一条生路,回家以后停了你吃的药,再活个十年二十年没什么不能的。可你非要作死,那你做了地府的鬼可别来缠着我,无量天尊,信王爷和侍郎大人两条命比你一条命,要多出一条来,大罗神仙那里都不会怪我的。”
范氏紧咬着唇,问我话,我不说,你能奈我何!
沈雪再次面向围观者,“范氏向天发誓说,她的话没有半句虚假,那好,我们就一起来回想一下她说过的话。范氏说,她是紫琅山奚家村人,村子遭到屠杀。这样的大案子,按说刑部会收到州府报告,可以翻查案底,不过二十五年前,南楚的局势还不太稳定。当今皇帝登基未久,桂东府怕引起朝廷的担忧和不满,压案不报也有可能。范氏还说,她从昏迷中醒来,天色已亮,没听到任何声音,有这话没有?”
沈雪心头冷冷一笑,你不开口没关系,我也不需要你再开口。
人群里稀稀拉拉响起几声“有”、“说了”、“没错”的应答。
沈雪伸手示意大家安静,扬声道:“一个村子。除了人有生命,还有鸡鸭猫狗牛羊,那么,人被杀光了,这些动物也被杀光了吗?也许有人说。血腥的杀戮吓得它们失了魂。失了声,权且算一种可能。紫琅山奚家村,听着似是一个山村,刚才那位桂东府的差哥,如果奚家村不是山村,请喊一嗓子。山村,大山里飞禽走兽很多,血气满天能招来嗜血的野兽和秃鹫,这些猛兽凶禽也不发出一点声音吗?一场杀戮令万籁俱寂,不大可能吧。或者根本就是范氏没因极度恐惧而疏忽了周围的动静。”
人们讨论起那种种可能来,只觉得哪种可能都有,又都不大可能,渐渐归到,声音总是有的,范氏没注意,说话说得太满。
沈雪静静等了一会儿,接着说:“范氏还说,她被砍了十五刀,血都要流尽了,她确认全村一百七十八个人都死了,然后她逃离家乡,再也没有返回,有这话没有?”
更多的人附合起“有”、“说了”、“没错”的应答。
沈雪凉凉地笑:“范氏既然是案发当天早晨就逃跑了的,那么她的所述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