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他。
奚言少华果然心动了。在这荒山野岭中,除了始终欺压他的纪十外,便没再看到过一个人,加上生活又清苦之极,他早憋得发慌。如果不是被纪十威胁着不敢逃,又担心被家族里的人认出来,他哪里肯老老实实地窝在这破庙里这么久。如今有机会出去放放风,也许还能趁机逃离这臭丫头,他怎么能不心动。
“就知道使唤我。”他答应得不情愿,其实心里(W//RS/HU)已经期待起来。
纪十其实并不精于易容,但是在人身上做一些适当的变动应付一二还是行的。她用柴灰混着细土将奚言少华暴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弄得灰扑扑的,着重将眼尾的那颗朱砂痣掩了,炭块描粗眉毛,打散头发掩住那双略显秀气的眼,软布垫宽双肩,将腰缠粗,再换上一件打了补丁略显宽大的粗布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身型较为粗壮的粗鄙农人,再找不到原来秀气少年的半分影子。
奚言少华在水盆前照过来照过去,嘴里虽然没说什么,眼睛却熠熠发亮,显然是满意得不得了。
纪十从庙门外盛放的一片荆棘花丛里随手摘下两朵粉红的刺花,用手揉成一团,趁少年得意之际,突然塞进他嘴里。奚言少华措手不及,喉咙反射性地动了一下,花团瞬间被咽了下去,只在口中余下淡淡的带着些许苦意的花香。他想也不想,伸手就去抠喉咙。
纪十往后退开,蹲坐在石阶上笑眯眯地看着他,也不阻止。
那花团又软又小,哪里是那么容易吐出来的。奚言少华闹了半天,也只吐出几口清水来,急得他脸胀红得连土灰都掩不住。
“你这恶毒的女人,你给我吃了什么?”他又急又气,又恼又恨,眼睛赤红地瞪向纪十,恨不得扑上去掐死亡她。
“也不是什么坏东西,只要你乖乖的就没事了。”纪十担心他横了心会闹个鱼死网破,忙安抚了两句,见他情绪稍稍平静下来,才笑嘻嘻地道:“我这不是怕你过河拆桥,下了山就不回来了么,所以做点准备还是必要的。”
没想到她竟然看出了自己的心思,奚言少华虽然心中恨得不得了,也无可奈何。当下老老实实地背起背篓,带上纪十准备的几只野物准备下山去换米面油盐。
“你其实是跟我一样,被逼躲来这里的吧。”在走出庙门的那一刻,他突然回头,唇角扯出一抹讥讽的笑。
纪十一僵,尚未回答,少年已经走了出去,然而终于赚回一盘的得逞大笑声却从墙外飘了进来,让人恨不得将他的喉咙堵住。
“倒也不算太笨。”片刻后,纪十撇撇嘴,不是很在意地道。她还真不担心他会出卖她,引祸上山,不过身上武功尽失的事,只怕是瞒不了多久。
是早点离开此地另谋住处,还是想办法继续压制住少年为她做事?她抬头看向飘着几片云朵的天空,有些拿不定主意。
天彻庄的那些手下她是不会去联系的,那些人平时被她踩在脚底,如今她落难了,正是他们翻身的好时机,她可不想落在他们手中。女儿楼……她脑海中浮起这三个字,随即又被抛开,没让自己深想。老依诺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便也只是多余的了。
眯了眯眼,纪十突然发现这天下之大,竟然无自己可去的地方,不免觉得既可悲又好笑。伸手从怀中拿出那卷残经,将渐将升起的自哀自伤情绪抛开,手指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描摩着经上的字迹,心渐渐平静下来。
无论如何,既然能死里逃生,那便好好活下去罢。该做的事还得去做,该报的仇也要去报,哪怕她没了武功,哪怕这世上再没有值得她牵挂的人。想到此,她的目光定住,凝在手指正描摹着的一句话上。
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第三十六章 (3)
第一次下山办事很顺利,奚言少华尝到了甜头,之后便隔山岔五地往山下跑,看得纪十眼热无比。奚言少华现在也不琢磨着逃跑了,一是因为始终没拿到“解药”,再来便是纪十虽然嘴下喊打喊杀刻薄狠毒,把他当奴仆使唤,但却并没真正动过一次手,在吃住上也没苛待于他。因此,与其逃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重新开始,还不如赖在此地将就些许日子,且因离家不远,探听消息也能容易些。
如此过了月余,某次下山,奚言少华回来时身边带着一个大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但是一双眼睛却圆溜溜的,大而有神。
纪十将其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在看到那双清澈干净的眼睛时,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然后带着女孩进到自己的房间里,令其脱了身上的衣服,最后拿出短剑在她右肩胛的位置划下了一道两寸长的伤口,又抹了药。
“从现在开始,将你的名字和所有过去都给我忘掉。”盯着那张痛得直冒冷汗的苍白小脸,纪十眼神阴鸷冷绝,如同一条隐在暗处的毒蛇,似乎只要对方稍一迟疑,便会尸骨无存。
“是。”少女打了个哆嗦,战战兢兢地应。
“告诉我,你是谁?”纪十并没有放过她,接着厉声问。
“小汤圆。”虽然觉得这个称呼奇怪而可笑,少女却不敢犹豫。
纪十神色这才缓和,将奚言少华给她的卖身契揣进怀里,淡淡道:“只要你老老实实地按我吩咐去做,后半身自当衣食无忧。不然,我必让你后悔来到这世上。”
这几句话她虽然说得轻描淡写,少女却被吓得两股战战,不敢起丝毫悖逆的念头。
原来这少女是纪十让奚言少华去找的,花了不少功夫。纪十自知已非当初的小汤圆,无意再跟梅六相认,却又知待其伤好后自己若无交待,此事必不会轻易了结,故而想出这样一个李代桃僵的主意来。
自此以后,少女便留在了山上,每日除了做些洗衣做饭打扫之类的杂事外,便是在纪十指点下牢记小汤圆的过往以及言行举止。有了她,奚言少华除了偶尔去打猎改善生活外,不用再做那些让他头痛的琐事,日子登时过得悠哉起来。
如此过了数月,因为营养足够,少女一扫来时的满脸菜色,瘦削的脸渐渐丰润起来。圆圆的脸,清澈明净的眼,一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酒窝,竟是与幼时的小汤圆有几分相似。纪十每每看着她,会不时恍神,眼中浮起谁也看不懂的神色。
******
那天没有下雨,月亮从东边的山梁子爬到梧桐树上,穿过宽大的叶片间隙,莹辉斑斑驳驳地撒在石板铺就的地面上。
子万做了一个梦。梦里纪十笑嘻嘻地告诉他,她喜欢上别的男人,不会再缠着他了。说完,挽着一个身形挺拔看不清容貌的男子头也不回地走远。
惊醒过来,恍似恶梦,胸口怦怦地跳着,有些痛,有些空。窗缝中有月光透射进来,水一般柔润宁静。好半晌,情绪渐渐平复,细想梦的内容,却才知道并不是恶梦,而是美梦。若那女子真转移了目标,喜欢上别的男人,于他来说不正是件好事?
然而这个念头方起,胸口再次憋闷起来,不能再睡。索性披衣下床,走到桌边倒了杯凉茶喝下,淡淡的清香与沁凉的感觉入喉,方才吁出口气。
推门而出,屋外凉风习习,哇鸣唧唧,让人心神渐宁。子万披发跣足,踩着院子里冰凉的石板地面漫步而行,一步一步将心中的烦闷散去。
回到奢香已有四个月,初始他还在时时担心纪十会突然出现,对花朝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却没想到这一次她竟不再如以往那般纠缠不清,说消失便消失了,洒脱得让人缺乏真实感。
月光融融,夜色中有花香在流动。停步,面前是一丛盛放的晚香玉,柔嫩的花瓣在微风中轻轻地颤抖着,如同蝴蝶的翅膀。
只是不习惯而已。他告诉自己,很快就会好的,只要她不出现在自己面前,只要她不再出现……
“怎么,你也睡不着吗?”身后传来微讶含笑的低问声,柔和得如同夜风的低吟,在这静夜中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子万回头,奚言豫仅着一身里衣双手撑窗站在屋内,月光从屋檐斜斜漏下,半落在他身上,越发衬得人衣衫如雪,面容如玉。
子万怔了怔,眼中露出惊艳的神色,却并没有多年前那种心动难抑的感觉,反而想到若教纪十看到这一幕,才知什么是美人。此念方起,不免又一阵懊恼,只觉此女真是阴魂不散,便是人不在,还时时将人困扰。
“已过了一觉,见月色皎然,所以出来走走。”他收敛心神,眉梢一扬,从容笑问,“你莫非也是?”
“然。”奚言豫低低一笑,颇有些意味深长。
子万没留意,抬头望了眼月亮,邀请道:“既如此,不若与我小酌两杯?”
“甚好。”奚言豫欣然同意,转身走了进去,片刻后推门而出,身上已披了件外裳。
子万去存酒的窖里拎了坛子青梅酿出来,在厨房顺了两个碗,也不需桌椅,两人就这样坐于檐下石阶上,你一碗我一碗地喝上了。
青梅酿并非烈酒,半坛下去,两人也不过微醺。奚言豫抬手遮住碗口,拒绝了子万再斟的意思,“够了。”
子万并不相劝,索性抱起酒坛,就这样喝起来。
“来此地数月,还未曾四处走动过。过两日,我想出外游历一段时日。”奚言豫背靠木阑干,目落桐枝阔叶,轻声道。西南夷族杂居,巫蛊之术各有独特之处,若不去见识一番,便是白来了这里一遭。
“我与你同去。”子万想也不想就道。在他看来,自己与奚言豫如今这般不近不远,实是因为分开得太久,只要两人再多相处些时日,必会再如当年那般亲近。
奚言豫但笑不语,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明日天气不错,我先带你去奢香城中逛逛,且去睡吧。”子万拎着酒坛发了一会儿呆,才像是想起什么,没什么精神地道。
此时酒意上涌,奚言豫也觉得有些困意,于是唔了声,说:“你也早些睡。”便起身回了屋。
子万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举起酒坛仰头就是一阵狂饮。
第三十六章 (4)
奢香城内各族杂居,建筑与衣着风格亦是如此。有青砖灰瓦的二层建筑,亦有竹木的独角楼,民族风情浓郁。主街道由石板铺成,宽阔整齐,城民衣着绚丽,脸上笑容热情,让人看着就心情大好。
子万最常去的是曦日楼,一家白水族人开的酒楼,下层是食寮,上层是茶肆。子万喜欢坐在二楼靠阑干的地方,一边喝酒品茗一边看楼下众生百态,然后,唔……顺便搜罗美人。
奚言豫显然很喜欢这个地方,对于白水族带着奇怪味道的油桐茶也不是那么计较了,兴致极高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夷族人,见他们隔着老远就互打招呼,还不时唱歌一样吆喝上两句,唇角笑意抑也抑不住,显得整个人更加温煦动人,哪怕是面容普通,仍吸引了不少的目光,只是在看到坐在他对面的子万后,又都露出惋惜的神色。
子万在此地可算是无人不识,对于他不为人接受且不知遮掩的性取向自也是知道,除了别有心思的外,大多数人则是避着他走,如同避着瘟疫一般。
“你这是做什么了,这么不受待见?”注意到那些人的眼神,奚言豫忍不住笑。
“只是喜欢男人罢了。”子万一脸的无奈,却没说出当年正是因为不想委屈他自己才豁出去向家人以及所有城民坦承性向,只是提起壶将两人面前的茶碗斟满,又将盘中白糯的块糕往他面前推了推,道:“这油桐茶要配着甜糍糕才出味道。刚开始可能吃不惯,多吃几次会上瘾。别的地方可吃不到,只有白水人会做。”
奚言豫注意力被转移,听他说得这样好,不仅跃跃欲试,正想夹一块甜糍糕尝尝,却才发现竟没有筷子,不由愣了下,暗想难道直接用手拿?
子万伸手从旁边竹碟中拿了张桐子叶,隔叶捡了块糕点递过去。奚言豫接过,只见绿叶白糕,端是好看,不免赞叹出声。
“我原还在想这上面放些叶子做什么,却没想到是这般用途。”
子万笑,正欲接话,竹梯吱呀的声音响起,上来两男三女,神色矜傲,青衣华美,袖口绣着鹰爪破云,却是青夷山城的标志。五人习惯性地扫了眼整层楼,寻找合适的位置,在看到子万时愣了下,而后反应过来,隔远施了一礼,便找了处圆桌坐下,并没上前搭话。
“这边桐子叶用途甚广,蒸糕,酒宴后分食,野外取水……”子万收回目光,接着两人之前的话题,只是垂下的眼眸中光芒暗沉。青夷山城,云二,纪十……当初自己也是坐在此地,看到风采卓绝的云二,以为是男子,起了心想将之收入美人寮,后来却被纪十搅合……
奚言豫敏锐地察觉到他有些神思不属,凤眸微眯,其中有波光潋滟,但很快便被羽翼般的长睫遮挡住。抬起碗,动作优雅地饮了口带着浓郁苦腻味道的褐绿色茶汤,原本因担忧仍然尝不惯那味道而皱起的眉头蓦然舒开。在嘴腔里残留的甜糯滋味映衬下,古怪腻味的茶汤竟变得清爽中透出些许异香来,袅绕于齿龈间,让人回味不已。
他想,那个纪鹤姑娘对于子万大抵也是如此,最初不过是一碗让人讨厌的油桐茶,只是后来一小点一小点地掺了些甜糯的东西进去,便在不知不觉让人上了瘾。只是因为始终记着最初对它古怪味道的排斥,便只道是不喜欢的,却不知唇舌已眷念上了那涩中透香的滋味。
思及此,他唇角不觉扬起,突然有种看着别人错过某样好东西的幸灾乐祸感。而后又觉得自己颇不厚道,至少子万没让他错过油桐茶,于是不免思索起是否要提点对方一二这个严肃的问题。
“这次城主去中原,不知会不会带上夫人和小主人?”那几个青夷山城的人在等上茶的过程中闲聊起来,因为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加上楼上寂静,倒是清清楚楚传进座客的耳中。
“小主人才四个月,城主怎么舍得让他们母女奔波。”一个长相娇艳的女子笑道,只是眼中难掩羡慕和不甘。
旁边另外一个容色清丽的少女睇了她一眼,唇角浮起一抹讽意,“夫人是什么脾性,你道与一般女子那般娇气?我倒认为这次她肯定会去。”
前面那女子正欲反驳,茶点端了上来,其中一个男人站起身为几人斟上茶,剩下没开口说话的女子慢悠悠拈起块点心咬了口,笑道:“中原有什么好,吃的东西都清清淡淡的,辣子都没辣味,也没酸糟,一碗饭都下不去,我去过一次便不想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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