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穿康熙换乾坤》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梦穿康熙换乾坤- 第7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出。

    “哦,你早就有了主意?快说来听听?”在擒获南明永历帝的巨大诱惑下,福临愿闻其详。

    “嗻!”

    “慢着,苏麻,去拿个凳子,不能让我的孙儿跪在这里说半天吧。”皇太后说给苏麻喇,却望向皇帝,又笑对玄烨。这意思就是:关键时刻,还是我这个做奶奶的心疼孙子,你个小玄烨,要记住才好!

    “对对对,儿臣疏忽了。苏麻姑姑,给皇二子赐座。”福临也是不好意思,急忙下旨。

    “奴婢遵旨!”苏麻喇直到此刻,才把一颗早已经跳的冒烟的心放回了肚子里,十分愉悦的拿来一张宫凳。

    “玄烨谢皇玛玛,谢皇阿玛赐座!”弘毅麻溜爬上座位,开始规划大清国的领海疆域了:

    “大清国富有四海,绝非拘泥于片瓦寸土。今日天下,我奉天承运皇帝,悯天吊民,恩布四海。凡我皇威所及之处,四夷咸服者,可保其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今有东来藩国,朝拜天子,接受教化,尔国之幸也。然尔等累月经年通行于汪洋之上,危机四伏,吉凶叵测,令皇帝陛下甚感忧心。为此,大清皇帝深谋远虑,命大清水师将巡视于四海,以备尔等不时之需,解救尔国远来民人于水火。”

    弘毅上来先来了一段有关“国际责任”的宣告,听得两位长辈那是一个心气儿大顺!咱满洲女真,在小玄烨口中,早已成了天下万邦的保护神一般!

    “今定大清皇舆,不仅承历朝历代民人生息之故土,亦囊括自古以来我渔民捕捞、海贾行商之水域。大清皇土凡滨海之地,海岸之外二十海更以内之海域,为大清国自古所领之海,今谓之曰‘领海’,领海之外四十海更,概曰‘大清属海’,属海之外,曰‘大洋’。无论属海、大洋,其中有岛屿者,但凡其上有大清军民人等,则视之为大清国土地,其周边二十海更、四十海更,皆为大清之领海、属海。海中之岛屿,凡有人居住着,无论男女、老少、多寡,皆于其上立石碑,载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岛居民多少户,奉旨回迁,遗多少户,以百长某某人为首,奉皇命镇守此岛,永为中国之领地,周边海域二十海更者,永为大清之领海。再外之四十海更者,永为大清之属海,云云。”

    弘毅知道,那个时候的欧洲,刚刚开始有人从国际法法理上定义所谓领海,英文为territorialwaters,也就是所谓“属于领土一样的水域”。至于领海的宽度,也是各说各话。17世纪的法学家j·洛森尼乌斯在《海上法》(1652)一书中,就主张国家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为“两日航程”的距离。更有甚者,在16~17世纪许多欧洲国家的条约和法令中规定:国家管辖的海域应达到“视力所及的地平线”。

    为这一句“目力所及”,弘毅专门查阅过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纯净的空气中,人眼可以看见27千米外的一点烛光。在海上能看到16~25千米外的船只。若在高山顶上,眼力可以扩大到320千米处。抬头望星空,则能见到1000千米远的人造卫星,还能见到相距几十到几千米年的星座。所以,那时候有些欧洲国家的领海概念,最大不过30公里之内。

    17世纪时,荷兰国际法学家h·格劳秀斯主张:“如果在一部分海面航行的人能被在岸上的人所强迫,那么这一部分海面就是属于这一块土地的。”换言之,国家管辖的海域范围取决于它的有效控制。从这一原则演变而为下列标准:一国的领海宽度应以大炮的射程为准。1703年另一荷兰法学家宾克斯胡克提出: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当时大炮射程约一里格,即三海里,因此很多人便认为一国控制的沿岸海的宽度应为三海里,从而提出“三海里规则”。但大炮的射程不断扩大,三海里的主张因而失去其理论根据。可见,顺治年间的欧洲,无论学者的意见还是各个国家的实践,在领海宽度问题上,是很不一致的。

    如果大清国能够就此颁布诏书,而且将领海、甚至最早的“专属经济区”的原始概念都提出来了,那绝对是捷足先登,至少是与世界同步!

    “何为海更?”福临听得很认真,也很好学。

    “回皇阿玛的话,所谓海更者,《天下郡国利病书》'1'中有云:更者,每一昼夜分为十更,以焚香数为度,人从船面行,验风之迅缓,定更数多寡,可知航至其山洋界。据此推算,一海更者,约合六十里'2',合一千八百营造尺。”

    弘毅侃侃而谈,心里十分自得的盘算着:

    上海到钓鱼岛不过200海里,也就是370。4公里。从中国大陆最南端海南岛三亚到南海最南端的曾母暗沙,距离有2000多公里。而大清领海定为二十海更,按照顺治年间的标准度量衡'3'来计算,也就是691。2公里。如此算来,大清领海可以涵盖整个黄海和东海,直抵日本九州岛本土。而琉球国其时早已是大清属国,也就是说,其最东边所谓北大东岛(琉球语译,今属于属于冲绳最东端的大东群岛的一部分)之外近700公里的西太平洋海域,也属于大清领海!而在南海随便找两个有人居住的岛屿,就可以将整个南海囊括在标准领海范围之内了!

    弘毅自以为是的窃喜,却忽略了一个问题:自己引为凭据的这本所谓《天下郡国利病书》,其时刚刚成书,也许还在作者手中呢!

    “何为《天下郡国利病书》?著书之人为谁?”果然,聪明的皇帝不可能不发此一问。

    “哦,儿臣疏忽了。此书为顾炎武所著。”弘毅简单作答,不得不暂时放下心中对领海概念的计较,转而思考如何应对这一时的失语。

    “顾炎武?朕知道此人,实乃才学过人之士子,可惜不愿意入仕。玄烨是如何知道他的?”福临紧追不放,充满好奇。

    “儿臣前日和您说起过,骡马市搭救下一位老者,叫做谈迁的。他和顾炎武有些私教,是谈老先生告知儿臣的……”弘毅勉强应对,只能言简意赅,防止言多必失。

    “原来如此,哈哈,玄烨还真是‘往来无白丁’呀!哈哈!”福临一笑了之。因为,他也不想说出下文,他早已同意玄烨所请,要让谈迁入职国史院为编修,否则皇太后那边又会多出许多波折。

    “儿臣谢过皇阿玛鼓励!”弘毅心领神会,急忙应承,接着继续汇报:

    “这大清领海之内,只准大清水师及本朝商船通行,藩国船只不可擅入,需在天朝指定之一处或几处港口靠泊报关,得到通关文书之后才可入领海去他港。凡携带炮弩之战船,则断然不可许其进入,否则,视为挑衅进犯、开启战端。

    大清属海之内,各国商船虽可往来通行,然必须听从大清水师之调度,随时接受水师之登临检查。各国战舰则同样不可擅入。若要靠港补给,也必须专往一处港口靠泊,允其三五日补给物资,而后在大清水师伴随监视下,尽速离开我属海范围。

    大洋之上,无论各国商船战舰,任其自由。于我朝水师,更是往来自由如常。

    如此排布,是为将来大清水师为我皇家海商船队伴随护航做一铺垫。”

    “皇家海商?”福临终于忍不住,抓住机会插话一句。

    “是的。儿臣以为,大清满朝文武,任凭谁,都不如同安王郑芝龙适合来做这皇家海商船队的统领。”弘毅信心满满。

    “为何是他?”皇太后也问道。

    “皇玛玛,一来,他早年行商于海上,经验老道,人脉极广;二来嘛,难道让郑芝龙、郑森他们父子一直盘踞在福建一省不成?”弘毅说着,诡异一笑……

    “好!如此一来,一举多得!皇额娘,此事是否可以如此操持,还请皇太后示下!”福临十分满意,却不忘自己的老娘。

    “这些个俗物,你们父子君臣商议便是,不要拿来叨扰我老太婆子了!”布木布泰十分满意儿子的谦虚懂事,所以顺便高姿态一下。

    “既如此,儿臣就做主了。”福临向皇太后轻轻躬身,接着说道:

    “玄烨听旨!”

    “儿臣在!”

    “朕命你会同兵部、户部,即刻草拟诏书,就按你说的办吧!”

    “儿臣谨遵圣旨!”

    ……

    云淡风轻之中,弘毅已经改写了中国海洋史,也再一次改写了世界历史!

    '1'《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中国明代各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历史地理著作,120卷。明末清初顾炎武撰。顾炎武自崇祯十二年(1639)后,即开始搜集史籍、实录、方志及奏疏、文集中有关国计民生的资料,并对其中所载山川要塞、风土民情作实地考察,以正得失。约于康熙初年编定成书,后又不断增改,终未定稿。该书先叙舆地山川总论,次叙南北直隶、十三布政使司。除记载舆地沿革外,所载赋役、屯垦、水利、漕运等资料相当丰富,是研究明代社会政治经济的重要史籍。原稿为清代藏书家黄丕烈收藏,分34册,其中佚失第14册。现通行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本。

    '2'清光绪时期将一里=576米。1更=60里=34560米=34。56公里。一里,本意是表示长度,即500米。从古至今,一里表示的长度有所变化,周秦汉时期一里=415。8米,清光绪时期将一里=576米,到了1929年,一里=500米。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时明确规定里制为:“五尺为一步,二步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十八引为一里。”在“新制说略”中指出:“长短度分为两种:一曰尺度,以尺为单位,所以度寻之长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为一里,用以计道路之长短也。里制即积尺制而成。盖道里甚长,若仅以尺计,则诸多不便,故必别为里制。”这里把尺制、里制作为基本长度单位列出,在当时是有新意的。据上述清光绪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为营造尺1800尺。营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因今市里一里为500米,所以以营造尺计里则一里为今市里的115。2%。

    '3'清代标准度、量、衡的基本计算单位分别是:营造尺、漕斛、库平。

第八十九章——诏设皇仆局() 
顺治十二年九月初七日,**下,一道看似十分“冗长”的诏书广布天下,在天朝上下、特别是王公大臣和宗室觉罗们之间引发了巨大的议论风潮:

    首先,所谓“诏书”'1'可不是随便什么事情都可以用的。清代凡国家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和隆重庆典,才用诏书宣告全国臣民。如皇帝“登极”颁即位诏,以宣布自己的施政纲领;皇帝“崩世”颁遗诏,总结自己一生统治经验,以遗言告戒臣工;皇帝有重大过失,向天下公开自责,颁罪己诏;国家的重大兴革,如光绪朝维新变法颁维新诏、立宪诏等。此外“册立皇后”,“加上尊号、徽号”均须颁诏,宣告全国,无论官民,一体皆知。

    除此之外,皇上想要对文武百官、宗室亲贵们正式讲话的时候,可以采取诏书之外的多种形制的公文格式——总称“制辞”,比如敕、谕等诏令文书,凡载有天子之言者,都叫“制辞”,却主要是为宣示百官之用,而不下达于庶民。

    其次,颁布诏书的地方也是很有讲究的。有清一代,颁布正式的诏书,一般有太和门、午门和**三种选择,其中尤以**规制最高。遇有新皇帝登基、大婚等重大庆典活动和皇帝父母进宫,都要启用**。皇帝平时一般不走**,只有每年去祭天、祭地、祭五谷时,才由此门出入。此外,将领出征时祭旗、御驾亲征时祭路、刑部在秋天提审要犯(“秋审”)等重大仪式也都在此举行。**唯独皇帝可以出入,而且只能出入喜事,绝对禁止出入丧事。可见,**是国之重器,在此宣布诏书,意义非凡。

    最后,诏书的内容更加令人惊愕不已。这篇洋洋洒洒的诏书,如果翻译成后世的白话文,其要义就是说: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原镶白旗显亲王富绶门下包衣人孙狗子,仗势欺人,当街羞辱读书人,巧遇奉旨出宫的大清多罗贝勒、火器营左总统大臣玄烨,竟然对于皇子贝勒的劝告恼羞成怒,施以拳脚,致使皇二子一肩脱臼。但整个过程中没有使用兵器刀刃,也没有造成皇二子流血内伤,更没有任何笃疾。

    朕闻听此事,爱子心切,就像天下所有普通父亲心疼自己的儿子一样,怒不可遏,曾下旨严惩,甚至不惜将犯事作案之包衣人斩立决。

    但圣母皇太后英明,告诫朕不可将私怨迁嫁于国法。这让朕冷静下来,下旨内十三衙门尚方院会同宗人府和刑部一同会审案犯,并加封皇二子玄烨为下五旗宗室总理,代朕行监审之职。之所以要让皇二子作为监审之人,就是希望他能够秉公执法,为皇室宗亲做一表率。

    难能可贵的是,受伤的皇二子并没有气急败坏,而是依据朕钦定《大清律集解附例》中的律条,指出他本人只是遭受轻伤,张狗子又没有动用兵器,依律“殴打宗室觉罗”一条,应判“杖八十徒二年”,其余从犯,只算斗殴,各责“笞二十”。

    此审议得到了宗人府、刑部和尚方院的一致同意,并共同形成了专案题本报送给朕。这一结果与朕的初衷十分吻合:

    当初朕故意下旨严惩,是为了考验皇二子是否会借机宣泄私愤;让府部院三衙门会审,是为了考察各处官员能否秉公办案,也考验皇二子能否与各部官长同心协力,办好差事;案犯张狗子等人收押以来,饱受惊吓,皇二子能够代朕宣慰,处置得当,体现了朕爱民如子的作为。

    张狗子等人虽是犯人,然而毕竟没有触犯“十恶”'2'以致不赦,他们终归还是人,还是朕的子民!故而,皇二子会同诸部所拟题本,朕均已恩准:首犯张狗子徒留乌兰乌德,罚做披甲人之奴。其余从犯,恩准“小笞'3'”二十,发还原主严加管教。

    得此皇子,分忧君父,朕心甚慰;赏罚分明,不徇私情,家国幸甚!

    借此机会昭告天下:大清皇帝之子既然能够如此公正严明,则自今日起,不仅“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而且“庶民犯法于王子,概无律外重罚”!

    今后,无论宗室觉罗、黄红带子、王公大臣、贵胄权贵,皆不可因案情涉及自身、家人、亲友等,而施压于公堂,以求私寻重罚案犯而置国家法度威严于不顾!

    试问:天下还有谁的亲贵程度可以与皇二子玄烨相比?朕之爱子都可以如此公允,将国家法度置于自身之上,那谁还有理由要法外寻情?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皇二子玄烨能够举一反三得提出,原下五旗旗主为了维系大清八旗根基,不约而同的建议由朕亲领八旗之后,所有八旗子弟自此首先效忠大清、效忠于朕,这是国家之幸、天下之幸。自此以后,不再会有因“一旗一家之私利”而置天下大义于不顾。但,各旗包衣人如今仍归属于各家主之门下,与当世潮流不符合。

    朕闻之,深有同感。想当年大清入关之初,天下民人流离失所、苦疲不堪,为了稳定民心、安定天下,九王多尔衮因势利导,于顺治二年春,颁布《投充令》,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屯垦。但许多圈地后的原有农民也因家产被夺占,只好“带地投充”,带地投充者仅需交租税,若无土地则负担较大。同时出现旗人士兵强逼汉人的“满洲威逼投充”的情况。同年朝廷又颁布逃人之法,加以匡正,至今却效果未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