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案犯挨欺负,人口犯倒马桶,义贼掌舵,力士监督,一个监室就如同一个严丝合缝的机器一般,不必多行管理就能自行运作,在外头有好几个机构管理依旧混乱不堪的世道的对比下,不可谓不称奇。
不过,杜和想了想,他还是更喜欢外头那个世道。
更有可能性,也更有生机一些。
抻了个懒腰,杜和面向阳光的方向,正好看到了迎面站着的洛豪笙。
两个看守将杜和的手铐打开,又押送着后头的二十几个人,送到了洛豪笙的面前。
洛豪笙似乎是打量了一下杜和,确认了什么东西之后,洛豪笙朝杜和伸出了手。
“恭喜你,有个好家庭,有几位好朋友。”
杜和同洛豪笙握了握手,感慨的点头,“如果不是他们,我可能就真的要落草为寇,草莽一生了。”
“你有的选择,比很多人都幸运。”洛豪笙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那些没得选的人,常常死的时候连自己的死法都决定不了。”
杜和敏锐的察觉到了洛豪笙的一丝情绪,四下环顾,略靠近了一点,低声问道“洛大哥有什么不好抉择的事情么?”
洛豪笙没有说话。
杜和想了想,“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不如选择遵从本心,做自己最想做的那个。”
洛豪笙神情一动,“如果力有不逮呢?”
“那就寻求帮……”杜和忽然住了嘴,哑然道,“洛大哥是故意的,在这等着我呢?”
洛豪笙微微一笑,“几十条性命含冤在即,由不得我想尽办法,找你,也是我现在只能找到你了。”
杜和将洛豪笙的话嚼果了一遍,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回过头去,那些个年纪轻轻的生命丝毫没有察觉自己面临的危险,还在愉快的互相聊天,畅想着出去之后的打算。
几十条性命……
杜和又一次想起了金爷曾经说过的话。
想起了金爷帮助他的那个理由。
尊重生命。
杜和苦笑了一下,挠了挠头,“您这是让我刚出来就回去啊……唉,说说吧,怎么做?”
洛豪笙松了口气,将紧握良久的拳头松开,知道他的选择没有做错。
危急关头,洛豪笙身边可以信任的,又愿意冒险帮助一群与他毫无干系的普通人的,除了杜和,也只剩下林亭之了。但林亭之身份复杂,一旦与他背后的势力纠缠到一起,洛豪笙就很难再脱身,因此洛豪笙对林亭之只是君子之交,其他事情避之不及,更不敢多求他办事。
好在,他看人极准,杜和答应了帮忙。
“我是自己来的,但是路上发现了两个跟梢的,我需要骗过他们,然后放过这些人,同时让跟梢的相信,这些人都已经死了,能做到么?”
杜和想了想,“你那有鸡么?”
洛豪笙一愣。
“鸡血鸭血也行,新杀好的热腾腾的,实在不行,红色的涂料也可以,我布置一下,应该就能骗过他们。”
洛豪笙沉吟了一下,很快快步离去,又匆匆而回,朝着杜和一点头,两人就一起向外走去。
杜和瞥了一眼洛豪笙粗了一圈儿的腰杆,好奇的问道“你从哪里弄到的?这周围也没有人家吧。”
洛豪笙忽然表情怪异的看了看杜和,“我当然是从监狱里弄的,出去找人家要鸡鸭,不是节外生枝么?”
杜和的表情也奇怪起来了,默默地离洛豪笙远了一点。
洛豪笙哈哈一笑,拍了拍杜和的肩膀,难得开朗的说“骗你的,从金爷那里要的,我一说,他就给了我一个瓶子,说是什么溶液来着,不是红的就行么。”
杜和知道被洛豪笙骗了一遭,无语的翻了翻眼睛,心头一动,忽然想到了老戴的嘱托,叫他不要记恨金爷。
这么说来,老戴对金爷的所作所为是一清二楚的,不然不会特意嘱托杜和一句。
依照杜和的性格,不弄明白其中的原因,很难迈过心里头的这个坎,想了想,杜和就将对金爷的疑惑问了洛豪笙。
洛豪笙沉吟了一下,看着不远处走出监狱之后兴奋不已的工人,忽然说道“阿和,你有没有想过,假如是别人接下了这个活儿,比如说是监狱长,那么你还有活路么?”
杜和愣住了。
洛豪笙点了支烟,径自朝着那些工人走去,工人们对军警有着天然的敬畏,很快就安静了下来。
不知道洛豪笙对他们说了什么,工人间的气氛沉默起来,随即榔头又交代了几句,众人就老老实实的站在了洛豪笙的车子后面。
“阿和,没时间思考人生了,接下来,这些人是死是活,就看你一人了。”
洛豪笙将杜和拉到车上,开动了车子。
工人们就在车子后头快步跟随着。
杜和回过头,朝着背后看去,榔头单手扒着车厢,正站在人群的第一位。
如同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榔头朝着杜和爽朗一笑,“阿和,待会儿哥哥请你喝酒。”
杜和点了点头。
“不醉不归。”
第一百八十章 选择()
洛豪笙沉默的开车,一路将工人们领进了芦苇荡里。
下车之后,洛豪笙的态度如同变了个人,大声呵斥,间或还有拳脚,将工人们驱赶到了一片小小的水泽旁边。
杜和捏紧了手中的木棍,目光在芦苇中逡巡一阵,悄然的从另一侧下了车。
很快,草丛中就想起了两声闷响。
杜和下手不重,只是放倒了跟梢的二人,随后,一个草茎捆着的石头被杜和拿了出来。
洛豪笙在旁边看着,面露惊异之色。
杜和有些讪讪然的解释:“出来的匆忙,身上没东西,只能凑合一下,效果是一样的。”
洛豪笙不置可否的挑了挑眉毛。
杜和有些恼怒的说:“看我做什么,小心一起把你催眠了,你也有活儿,去放几枪,然后把那个溶液洒一洒。待会儿叫兄弟们叫几声然后倒下就行。“
洛豪笙听到正事,不敢怠慢,很快就将自己的手枪拿了出来。
榔头显得有些兴趣,不过碍于同洛豪笙不熟,就靠在洛豪笙一米远的地方张望着。
枪响了,两个跟梢的一抖,杜和的催眠也开始了。
两个跟梢的张开了迷茫的眼睛,在他们眼前发生的一切,都随着杜和的声音,变成了另一种样子。
在两人的脑海之中,洛豪笙将二十几个工人捆在一起,一枪一枪的点射,血水染红了那片水和土地,芦苇上遍布着血痕,他们两个则在洛豪笙走后确认了人死利索了,随后将工人就地掩埋,清除了所有的痕迹。
杜和打了个响指,盯梢的两人呆愣的站了起来,扭头就走。
工人们屏气凝神的站在那看着,有两个迷信的,差点就要叫出声来,榔头一人给了一下,将他们给吓得闭上了嘴。
看着两人头也不回的走远,榔头啧啧称奇,“姥姥啊,这能耐若用来干点大事可了不得,阿和,你这招灵不灵,石头子晃一晃,他们就能倒戈向着我们?”
杜和轻快的说:“不然你以为你来了我们监室之后为什么不打架了?”
榔头顿了顿,忽然使劲搓了搓手臂,毛骨悚然的样子,口中打着哈哈说:“可别拿哥哥取笑,多吓人……”
杜和哈哈大笑。
在离开之前,杜和想了想,把一封手帕送给了榔头,榔头奇怪的看着杜和,“阿和啊,哥知道你舍不得我,不过这东西,哥也不好意思用啊。”
杜和无奈的说:“这里头是灰老鼠赔给你的地,回家以后,你拿着东西去官方那里重新订契就好,如果官方为难你,你就去找我家,杜家在苏州很好打听,我姆妈会帮你。”
榔头恍然大悟,连忙把手帕揣进了怀里,露出了老大一个笑容,用力的拍了拍杜和的肩膀,欣慰的说:“还是你懂哥哥啊,这个情我领了,以后哥哥请你吃自家种的粮食。”
杜和笑着点了点头,榔头就洒脱的与杜和挥了挥手。
二十几个工人互相商量了几句,随后或三五成群,或孤身一人,朝着一个方向,悄然去了。
洛豪笙则重新开着车子,带着杜和离开了芦苇荡。
在榔头对杜和的无限信任下,工人们在已经接到无罪释放的命令之后,依旧没有声张,隐姓埋名的带着家人重新开始。
有些人按照杜和提供的普慈院的地址在那里成为了义工,有些人回了江苏老家,比如榔头,在扛着锄头找到了自己的土地之后,榔头刚好赶上了春耕的尾巴,急急忙忙的弄了点种子,榔头又在地里刨了个窝棚,就这么住下了。
后来杜家还真的收到了榔头送来的新鲜菜蔬,比起自家弄来的还新鲜水嫩,老海投桃报李,将榔头的粮食作物介绍给了不少可靠的人家,这是后话了。
此时榔头还在赶往苏州老家,杜和则与洛豪笙一起去往南城。
开始的兴奋过去之后,杜和开始有了些愁绪,洛豪笙注意到了,主动问道:“怎么,有心事?”
“不知道我姆妈怎么样了。”杜和轻轻的说,心中有些不安。
“婶婶身体欠安?”洛豪笙将车开慢了点。
杜和点点头,“上次在法庭见到姆妈,我就觉得姆妈的手特别凉,她身子骨虚弱,我怕她急火攻心,还强撑着给我笑脸。”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洛豪笙感叹了一句,“既然这样,我帮你问问看,婶婶在哪里下榻,咱们直接去,给她老人家吃个定心丸。”
杜和眼睛一亮,“能查到么?”
“试试看咯,如果在老城区,就很快的。”洛豪笙语气轻松,踩下了油门。
两人都有事情着急,洛豪笙一路都没有减速,好在汽车在如今属于众人避之不及的稀罕物,也没有遇到什么阻挡,一路畅通的到了南城警局门口。
洛豪笙将杜和留在车里,自己进了警局的大门。
杜和靠在车座位上,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有种恍如隔世之感,忽然感觉自己与这一切都格格不入起来,好像他从来都不属于这里。
恍惚了一阵,车窗上忽然响起了“笃笃”的声音。
光阴被一片阴影遮挡住,杜和抬头看去,林亭之一身白衬衣,正懒散的靠在车门处晒着太阳。
“因为里尔克的案子,兄弟们几日几夜都没见太阳了。现在晒晒,感觉老子的筋骨都在喊舒服。”林亭之深呼吸了一口,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
杜和平静的说:“他的案子和我无关,我没有那么大的野心。”
“当然,你那个监狱虽然到处漏风,不过你压根就没有吃下那批金子的理由,就你那个魔术班子,给你一千根金条你都花不出去。”
林亭之翻了个白眼,挠了挠鸡窝一样的头发。
“现在有这么大的金钱缺口,还有能耐来做下这个案子的,其实在上海滩上,一只手都数的过来。”林亭之伸开五指,对着太阳晃了晃,“去了我们家老爷子,就剩下四家,去了里尔克自己,再去掉我们局长以及背后的部长,也就剩下两家,你猜猜是哪两家?≈quot;
说罢,林亭之的眼神陡然锐利起来,看向杜和。
杜和心惊胆战。
五家,英、日、华,海外,里尔克自己,去了被偷的里尔克,剩下的四家,没一个做的是小事情。
三千根金条,也只有用在军国大事上,才算是一笔中规中矩的开销。
摇了摇头,杜和断然道:“我不猜,我也猜不着。”
林亭之笑了起来。
“老百姓就是幸福,除了经常无辜的死一死,既不操心,也不劳神,轻轻松松的出点力气就把这辈子过了,真蛮好的哈。”
杜和认真的与林亭之对视:“你如果喜欢,也可以选择做一个老百姓。”
林亭之哂然。
见杜和对他依旧不感兴趣,林亭之也不多纠缠,手臂一抬,一个牛皮纸袋就扔进了车厢里。
“这是什么?”
杜和没有打开,疑惑的问。
林亭之以手遮眼,望了望天,“令堂在圣玛丽医院里疗养,你去看望,总不能还穿着一身破衣服吧。”
杜和又惊又喜的叫道:“我姆妈生病了!?她现在怎么样?”
“我又不是大夫,总归……还是好的吧,我听说她都没有怎么叫疼。”
林亭之有些不确定的说。
他自小就是孤儿,有什么病痛都是以疼的忍不住叫为分界线来判断的,既然没有怎么叫,他觉得应该问题不大。
杜和却知道姆妈的性格,越发担心起来,说了声谢了,就在车厢里换起衣服来。
林亭之嫌弃的走了开去,低声骂道:“救了我义父这么大的功劳,进监狱了都想不起来求助一下,害的老子只能锦上添花,切。”
杜和听到了林亭之的唠叨,心知他是好意,也不回嘴,迅速的穿好了牛皮纸袋里的那一身衣服。
林亭之人虽然嘴巴毒,不过看人的眼光极准,给杜和挑了一身黑色中山装,穿起来之后,杜和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匆匆走出来的洛豪笙看的一怔,不过也没多问,径自上车,对杜和说道:“婶婶在圣玛丽医院,咱们现在去,还赶得上探望。”
杜和点了点头,道了声,“那就麻烦你了。”
洛豪笙摇了摇头,车子发动,快速载着杜和向着医院奔去。
杜和不知道的是,在此时的圣玛丽医院里,一个熟人也在陆玉珍的身旁,此时两人经历了由陌生到熟稔的过程,聊性正浓。
第一百八十一章 十年()
陆玉珍对高桥海羽喜爱极了。
儿子养了二十几年,她总是觉得,还是女儿更讨人喜欢些,虽然杜和也孝顺懂事,可是男孩子学着察言观色得来的懂事,哪有小姑娘天然的细心贴心要舒服呢?
不过遗憾的是,她的命里只有杜和这么一个孩子。
幸好,儿子已经大到了会讨老婆的岁数了。
儿媳妇也是女儿嘛。
“这姑娘,真不知是多么好的姆妈才能养的出来,阿海,你瞧瞧,她的手上连一道纹路都没有呢!”
老海连连点头,称赞道:“太太说的是,杨家是上海滩出来名的太太家族,很多有名有号的大人物,家里头的太太都是从杨家娶到的咧。”
陆玉珍拉着高桥海羽的手爱不释手的抚摸着,高桥海羽脸色微红,低声道:“伯母,我阿妈也说让我想学点家事,不过我总学不会,所以就没长什么纹路。”
“哪里的话,大家族养出来的淑女,不需要会洗碗、扫地、缝衣服,你只要会品茶、懂得搭配衣服料子,管得住家里的仆人,就很厉害啦。要是喜欢自己经营,再学一点财务上的东西,那就足够受用的……”陆玉珍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脸色红润润的,哪里有一丝病容。
高桥海羽也没有一丝不耐,认真的倾听着陆玉珍的话,时不时的点头答允,将陆玉珍哄得眉开眼笑。
杜和就是这个时候来到了病房的门口。
听着房间里头的欢声笑语,姆妈那中气还有些虚弱,不过十分平稳的声音,杜和悄悄的松了一口气,靠在走廊的墙壁上,抹了抹眼睛。
洛豪笙示意了一下房间,“不进去?”
杜和摇了摇头,展颜一笑,“不了,姆妈身体没事了,海羽也在里头陪着她,我进去了,海羽害羞,她便要数落我了。”
洛豪笙想想觉得有道理,两个人就在前台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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