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今天的婚宴,乃是明朝特务机构的一场盛大聚会。
这些家伙平日里干的都是捕风捉影的事情,苏木和胡家婚礼究竟是怎么回事,相必他们也是清楚的,瞒不过去的。
等到苏木等人过府,胡顺还绷着面皮。
六七里地,迎亲队伍也不过是走了一个时辰就到了地头。
队伍开进胡家,苏木照例拜见了岳父岳母。
牟彬等宾客都过来观礼,一时间,满座都是赳赳武夫,杀气很重。受到这个气氛的感染,胡顺的脸也很严肃,倒是胡顺娘子一脸的笑容,看自己的女婿是越看越欢喜。
女婿乃是当今状元,前程远大,这样的半子如何不叫人喜欢。况且,结婚之后,女儿也不回离开自己,真真是两全其美。
女人家不像男人那么好面子,只觉得这婚事怎么看都叫人满意,里子才是最最要紧的。
接来,苏木就按照明媒正娶的规矩奉上婚书,胡顺虽然面色不太好,却也收下来了。至此,古代的三书六礼之礼的整个程序这才算是走完了。
然后,苏木又带人进了胡家内院,将一身大红吉服的胡莹接出来。
新娘刚一出现,高挑的身材和细长的双腿就叫迎亲的队伍大吃一惊:实在是太高了,跟仙鹤一样。
两个接亲的婆子站在新娘身边,只及到胡莹的肩膀。
苏木心中大大地得意起来:羡慕嫉妒恨吧,我苏木的新娘子简直就是个模特。
却没发现众人的目光皆是诡异:堂堂状元公,如何能够娶这么高个的女子,长此以往,夫纲何在,夫纲何存?
第六百五十三章 第二场婚礼
苏木牵着一匹红绸,引着胡莹朝大门外走去,宾客们自然也分列两旁观礼。
因为是两头大,胡莹又不用真的嫁去苏家。所有,苏木只不过是假装将胡莹接出府去,上了花轿,在街上吹吹打打走上几步路,然后再送回胡家来。
但是,按照当时的习俗,女儿出嫁,做母亲的和做女儿的都会哭上几声才算合情合礼。
礼字方面,女儿受了父母养育之恩,这次却要嫁做他人妇,不能尽孝,自然是要哭上一哭的;情字上面,古代女子一但嫁到夫家,基本都会同娘家断了联系,不得丈夫的允许,不能擅自回家看望爹娘。碰到夫妻不和睦的,女子出门,一辈子也见不着爹娘几面,思想至此,怎么不叫人悲伤。
胡家娘子喊了一声:“我苦命的女儿啊,想不到你就这么嫁了啊!”然后,眼泪就落了下来。
夫人一哭,胡家的丫鬟们也跟着放声大哭,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
即便是苏木,听到这哭声,也不禁心中忧伤。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盖头里面的胡莹却“扑哧”一声笑起来,并低声道:“娘也真是,搞成这样做什么,我又不离家的。”
她这一笑,真真是花枝乱颤。
苏木大骇,忍不住回头低声喝道:“矜持些,别叫人听了笑话……啊!”
话还没有说完,腰上就传了一股剧疼。
原来,是胡莹伸出手来狠狠地拧了他一记:“讨厌死了,快走吧,天气实在热,盖着这东西,实在气闷!”
苏木的叫声引得人人侧目,看到大家惊讶的目光,他汗水都下来了。
胡夫人一看不妙,心中一急,哭声更大:“我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苦命的女儿啊!”
这是她是急得真的哭起来了。
慌得苏木急忙引了胡莹出门,上了花轿,在街上胡乱地逛了半天,这才回到胡家。
花轿一到,鞭炮点燃了,足足响了好几分钟这才罢了。
然后,苏木和胡莹进了大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胡莹因为不离开家,苏木父母早已双亡,拜的自然是胡顺夫妻。
苏木的老丈母又无声地哭起来,不过,这次却是喜悦的泪水,心想:这个像男人一样老是闯祸的女儿总算是嫁出去了,还嫁了个状元郎,我家莹儿难道是十世善人转世,命却好成这样。
胡顺这个时候脸色终于开朗起来,眼角也带着一丝笑容。
不但是他,在旁边观礼的牟彬和胡进学也都满面喜色。
最后,送入洞房。
进了胡莹的闺房,刚关上门,胡莹就要伸手去扯盖头,慌得苏木忙架住她的双手:“这个应该由我来,别乱动。”
“快点快点,闷死我了!”
等到苏木将胡莹的盖子揭开,露出一张艳美如花的脸。
当然,那张脸的表情谈不上喜上眉梢或者含情脉脉,又或者面带娇羞,而是不耐烦。
“这就是婚礼啊,实在太没意思了!”胡莹手忙脚乱地去扯身上的吉服,可惜她是个军户地女儿,使枪弄棍擅长,对付这种结构复杂的衣裳,却显得笨拙。
苏木又要上前帮忙,胡莹不耐烦地拍开他的手:“不用不用,我自己来。”
苏木讷讷几声,有些尴尬地道:“莹儿,我先出去耽搁些时辰再过来。”
胡莹:“是的,外面还有那么多客人等着你吃酒呢。大个子哥哥昨天还说过,这次定然要和你好好地喝上一台,不醉不归。”
“不是,不是……”苏木红了脸:“那边……我还得去举行仪式,好多人等着我呢!”
“你……真不在意。”
“去吧,去吧,确实不好叫人等的。”
可等了半天,苏木还没有动,胡莹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苏木:“苏木,你怎么了?”
“莹儿,你真不生气?”
“生气?”胡莹想了想,然后笑起来:“讨厌,你不是要娶吴小姐吗,婚礼就在今天和我一道同时举行,这是早已经说好了的,我生气做什么。你还不快些过去,好早些办了事过来,快去,快去,别磨蹭了。”
说着,就将苏木推出屋去。
苏木没想到胡莹如此识大体,心中也是感动,由衷地说了一声:“莹儿你真好!”
他也不矫情,匆匆地带着队伍朝家里赶去。
来的时候已经赶了六七里地,刚才又和花轿一道在街上走了半天,这次又赶回去。
两个轿夫果然是业界精英,走起路来忽忽风生,叫苏木心中佩服,赞了一声:小蝶果然周到,连这都想到了。
不过,天气热,两个轿夫倒是无妨,其他的诸如婆子、丫鬟、小子等迎亲队伍却经受不住了,一个个走得叫苦两天,脚步趔趄。
看情形不妙,赵葫芦立即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喜钱,一人一串发下去。
见了钱,大家的精神起来了,队伍一个提速,总算顺利地到了地头。
实际上,吴世奇和吴小姐本就住在苏家,两家只不过用一道围墙隔着。
照例拜见吴老先生,送上婚书。
老先生和胡顺不一样,从头到尾都带着笑容,对这桩婚事也是由衷地高兴。
只不同的是,吴家没有女眷。吴小姐一被苏木接出门,就哇地一声哭起来。
吴老先生想起女儿就要嫁做他人妇,眼圈红了。家中的丫鬟开始大声哭起来,最后竟然哭得抱成一团。
接过吴小姐,苏木见迎亲队伍实在有些累了,也不搞那么多虚头,让队伍直接回了家。
自然,又是一通响彻云霄的爆竹声。
青烟中,无数文人雅事上前拱手恭贺。有乡试时的同年,有殿试的新科进士。就连杨廷和、王螯两个座师也送来礼盒和帖子。
出乎苏木的意料之外,太康公主居然也派人过来随了礼。
就连寿宁候张鹤龄也派大管家田青过来凑热闹。
苏木府中的宾客基本都是举人一上功名,外带三十多个七品以上朝廷命官,
本期新科状元的婚礼,却是前所未有的隆重热烈。
同宾客们一一见礼之后,苏木就进了大厅堂,却见吴老先生已经正襟危坐其上。
苏木倒是吓了一跳:老先生怎么走到我前头来了,难不成插了翅膀。
赵葫芦在身边小声说:“吴大老爷早在昨天就叫人将围墙给拆了,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不用分彼此的。故尔走到大老爷前头。”
第六百五十四章 迎亲好累,感觉不会爱了
接下来该举行的仪式总的来说和先前在胡顺那边没任何区别,只不过,高堂换成了吴老先生。
夫妻对拜的时候,吴小姐还在低声地哭着,身体微微颤抖,也不知道是悲伤还是激动。
看着盖了盖头的吴小姐,苏木突然有些感慨。思绪又回到了自己当初来到京城,举目无亲,腰中无铜的那一天。
若不是吴老二欠了钱被人追债,自己还未必就租了龙家的屋子。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苏木和吴家父女同处于一个屋檐下,一住就是大半年。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苏木和吴小姐从相识到相知最后相爱。
不得不说,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大家闺秀出身的吴小姐都符合这个时代读书人对自己未来妻子的想象。可以说,这种温和、宽厚、又柔情似水,知书达礼的女人才是最佳的老婆人选。
当然,在这期间,吴小姐也受了很多委屈。可在苏木的面前,她却没有一丝抱怨。只在背后默默地支持着他,悲伤的时候,也最多悄悄地抹上一把眼泪。
和性格暴躁,动则就用最直接手段解决问题的胡莹不同,吴小姐更多的是将悲伤埋在心头,一个人承受。
如今,吴小姐终于嫁到了苏家,苏木突然意识到自己肩膀上的责任。
以后,无论风风雨雨,他都要同吴小姐共同面对了。
相濡以沫不只是一句简单的话,而是一分承担,和一分承诺,需要他苏木和吴小姐一同去实现。
拜堂之后,苏木将吴小姐送入了洞房,揭开盖头的一瞬间,苏木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以后就是自己法律意义上的妻子了。
他眼睛微红,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泪光朦胧间,吴小姐伸出手来握住苏木,柔柔道:“子乔,大喜的日子,何故如此?”
苏木道:“欢喜的。”
吴小姐忙起身一福:“是妾身的错,是妾身的错。”
苏木慌忙将她扶起,惊问:“又怎么是你的错了?”
吴小姐:“妾身刚才不应该哭泣的,引得子乔不快,罪在妾身。”
苏木“咳!”一声,正色道:“云儿,你最大的优点也是你最大的缺点,凡事都喜欢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可有的事情,错却不在你。女人家,又不是读书人,不用无日不三省其身的。还有,你今天确实有个地方错了,我却不得不说。”
看到自己丈夫一张脸变得严肃起来,吴小姐一惊,忙问:“子乔,妾身什么地方做得不到?”
苏木:“你我今日正式拜堂,已是夫妻。你不该还叫我子乔的,以后要改口了。对,以后就叫我相公吧!”
苏木本有意同吴小姐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一般来说,叫一个年轻女子改口叫相公,立即就会娇羞无限。到时候,夫妻再开上几句玩笑,倒是一闺房乐趣。
却不想,听了苏木的话之后。吴小姐突然微微一笑:“相公一说,今朝虽然指的是自家丈夫。不过,真正的含义却指宰相。子乔如今不过才点了翰林,储相而已。等到最后入阁,也不知道还要历练几十年。传了出去,怕是不太好。妾身以后还是随小蝶那样,喊你老爷吧!”
家中有个女高知就是这地方不好,却少了几份情趣。
苏木也是无奈,同新娘子说了几句话,就道:“我先出去陪客人们吃几盏酒,晚间再过来。”
说到晚间,吴小姐的脸才红了,恩了一声,点了点头。
从新房中出来,苏木被一群家人簇拥着来到外面大厅,里面早就开了流水席,宾客们纷纷端起杯子向苏木敬酒。
对一个新郎来说,这一关却是最难过的。
别说是现在,前来敬酒的宾客中有正七品的朝廷命官,最差别的也是个举人老爷,他们敬你的酒能不喝吗?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大家都是草根,大喜的日子,作为一个新郎,你也不能推杯。否则,就要毁了这喜庆的日子。
在现代社会的时候,苏木也参加过不少婚礼。想当初在大学教书的时候,他一个月的工资才三千出头,每个月光喝喜酒随份子就要支出一千左右。没办法,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头十个年头正是同窗结婚的高峰期,基本每月一个婚礼没得跑。
钱的麻烦倒是一个方面,最让苏木困绕的是参加同学同事的婚礼实在太花时间,有的时候还很不凑巧。比如有一年的国庆黄金周,他本打算和几个同事一起自驾游,出远门好好放松一下。结果,节前居然收到四张请贴。黄金周一共才七天,就有四天要扑在酒宴上,自驾游自然是黄了。
为了发泄被人破坏掉假期的不满,苏木联同几个同学不停地给新郎冠酒,直到让新郎醉得在地上打了一趟猴拳才罢休。
一想到现代社会时的婚礼时的情形,苏木就头皮发麻。
好在,今天来这里的都是文人,劝起酒来也不太过分。而且,小蝶早就给下面的人打了招呼,不许上蒸馏白酒,一概用黄酒,如此,苏木才算靠着身体健壮酒量甚大扛了过去。
不过,今天来的客人实在太多。
乡试的同窗、会试时的同榜、同门的师兄弟,加一起,好几百人,若是一一喝下去,就算你是头牯牛,也得酒精中毒。
为此,苏木早就事先联络了几个酒量不错的同窗帮自己挡酒,比如牛得水,比如孙臣孙子相,比如老李。
可惜驾不住人多,喝到最后,苏木自己固然也觉得挺不住,这几人却都直接被放倒在地彻底醉了。
文人醉酒另有一番风味,老李披散着头发,反复将一首诗赋高声吟唱着,而牛得水牛大人则显得很安静,只见人就吃吃地笑。
苏木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脑袋开始有些发晕。
这个时候,赵葫芦悄悄地扯了一下自家老爷的袖子:“大老爷,胡大老爷那边还等着你呢,不能再喝了。”
苏木:“现在什么时辰了?”
“小人也不甚清楚,估摸着午时已经过去一个多时辰了。”
“糟糕!”苏木心中一惊,酒就醒了三分。
按照小蝶昨天的安排,他等下还得过胡家去陪那边的客人吃酒招呼应酬,等到将那边的场面敷衍过去,才能再次回到家中。
立即就扔下杯子,被赵葫芦搀扶着上了白马,一声呼啸,带着花轿和一众人等再次杀向胡家。
迎亲的队伍已经从苏家到胡家打了一个来回,加上先前游街,一来一回,二三十里路总是有的。
此时已经是农历四月底,也就是后世公历六月中旬,夏天已经到了。
正是中午两点钟左右,一众迎亲人马早已经走得累了,又都吃了酒,被毒辣辣的太阳一晒,都有些蔫头蔫脑。
走了五六里地,竟走不动了。
唢呐和锣鼓声早已经停下,就连最强壮的两个轿夫,也是不住喘着粗气。即便赵葫芦又许下赏钱,大家还是越走越慢。
“大老爷啊,不是小人们不想赚钱。实在是太累太热,又吃了酒,这一路急行,气都喘不过来了!”
众人都在小声哀号。
苏木浑身都是热汗,累得嗓子眼里如同燃起了一团大火,低头看去,座下的马匹也是口吐白沫。
等到挨到胡家,整支队伍都是乱成一团,如同打了败仗的军队。
一下马,苏木只感觉脚下虚浮,险些摔倒在地。
他心中吃惊:糟糕,这路上折腾一气,酒劲涌上来了。
原来,这人吃了酒,最好是找个地方躺下休息,少说话少运动。像苏木这种到处乱跑的,血液循环一加速,酒精的威力立即就显现出来。
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