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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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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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网,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
    
    
第三十二章 没办法揣度

      “人物已经彻底活过来了,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能够将人物形象写得鲜活,那是名作者的标志。”林老板心中一凛。
  回忆了一下,如今的小说可说是已经将故事都写尽了,作者们更多的是在人物形象上下工夫。
  若是将人写好了,书自然会大卖。
  每年坊间所出的话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很多书明明在读的时候还觉得写得很好。将书一放下,却记不起主角究竟是什么模样。
  能够写出一个让人记住的主角,难度不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木这本书真的很厉害。
  猛地抖擞起精神来,林老板又接着看下去。
  这一看,非同小可,顿时觉得这书真的太好看了。
  不,应该说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恰如大热天吃了一快冰镇西瓜,整个人都快活得透心凉。
  当孙猴子入了菩提老祖的门下时,林老板舒了一口长气:历经苦难,飘洋过海,终于拜入高人门下,猴子这下可算是得了大机缘,可以修仙了。
  然后故事转到菩提开坛说法,林老板更是激动,恍惚中,就仿佛也置身于那海外仙山上,坐听祖师论道。
  然后菩提问孙悟空想学那一本的道法,“术”字门的如何,就说了半天术字门的好处,然后悟空问能否得长生。
  祖师回答说不能,猴子本就是来求长生的,自然不肯答应。
  林老板暗中点头,想:术字门道术不过是请仙扶鸾,问卜揲蓍,不过是算命先生的本事,确实没什么意思,换我也不愿意学。
  然后是“流”字门中道和“静”、“动”两门的道术,因为不能得长生,孙悟空都拒绝了。
  看到这里,林老板也恼了,心说:“这个菩提祖师也真是,猴子这么诚心来学道,又在山上呆了七年,怎么尽教些没用的东西,这不是糊弄人吗?决计是不能学的,就算学了,也就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平白浪费多么多年光阴。”
  心中莫名其妙地怀着一股怨气,几乎气得看不下去。
  好在稿子已经到了最后,还剩半页纸的字。
  喝了一口已经冷透的茶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去,接着看。
  这半页纸的内容几乎林老板彻底地呆住了,当他看到菩提老祖跳下法坛,照着孙猴子的脑袋就敲了三记,一阵呵斥之后背手离开时,一口老血几乎喷将出来。
  心中一个念头响起:糟糕了,师尊肯传你真本事,那是格外开恩,做弟子的自该欣然接受,感恩戴德才是。这猴子可好,挑三拣四,这不学,那也不学,这下可算是将菩提老祖得罪到死。这修仙学道和凡人读书上进一个道理,得循序渐进。比如一个孩童进了学堂,得从《三字经》《千字文》念起,读得几年,然后才是学《四书》、《五经》,到最后才是学着作八股时文,只有把基础夯实了,才谈得上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才谈得上功名仕途。
  猴子第一次学道,就要修长生的法门,恰如一个六岁孩童还没识字,就叫嚷着要进科举考场,换我是老师,早一巴掌甩过去了。
  “或许,在老祖心目中,猴子已经属于好高务远,朽木不可雕的类型。”
  看到这里,林老板一阵懊丧:换我是猴子,无论什么法术,是否能够长生,先学一门再说。他这不学,那不学,总想着后面还有更高明的道法等着自己,结果热得师傅上了火,一样不教,这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哎,猴子就是猴子,这情形不就是猴子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吗?
  ……
  天已经渐渐黑下去了,饭也没吃,林老板就那么坐在店中,心中一阵火辣辣地浮躁。
  忍不住想,苏木写到这里,可说是已经将猴子修仙上进的路子写死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写呢?
  若换成我来当这个作者又该如何?
  恩,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形,猴子应该如其他故事里求学上进的主角一样,到师尊那里赔礼告罪。
  师尊多半还在气头上,肯定不会原谅。
  于是,猴子应该在山门长跪三天三夜,最后其间再来一场暴雨什么的来考验。
  于是,悟空的一片诚心这才感动了菩提祖师,将长生之术尽数传授。
  不对,以苏木这本书来看,不落前人机窍,别具一格,肯定不会写这种老套的故事。否则,这本书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如此一来,真真是佛头着粪,大煞了风景。
  那么,以苏木这书的新奇风格来看,又该怎么写下去呢?
  抓了半天脑袋,林老板斟酌片刻,提笔在纸上写下两个思路:一,最后是师门来了敌人,猴子在关键时刻立下大功,得了师傅的犒赏,学成了长生术;二,猴子被赶出师门,另去了一个地方,得了名师,学成一身通天彻地的大神通。
  写完,林老板首先将第一条给划掉了。这个思路好是好,可悟空现在也不过是个凡人……不,应该是凡猴,真碰到敌人,肯定立即被人灰灰,怎么可能立功?换我,早就躲到一边逃生去了。
  第二条更不可能,这书已经花了这么多笔墨在斜月三星洞上面,如果猴子另外拜师,前头这么多字岂不白写,读者读了也有一种上当的感觉,苏木以前虽然没有写过书,可也不至于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吧?
  看着手中的笔,林老板第一次对苏木佩服起来:这书是真的好看,让人无从揣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将悬念留到十足。如今的书,多半是平铺直叙述,想这种不停抖包袱的小说,还真不常见。精彩,真的很精彩。
  故事是如此的井猜!
    
    
第三十三章 笑而不语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去了,刚一回到家,苏木就冲进自己的房间,衣服也没有脱,就普通一声趴在床上:“麻辣隔壁的,在这么下去,我要过劳死了!以前在大学当助理教师,每周也不过几节课,朝九晚五,早上吃酒,晚上跳舞,三点一线,却不想给人打工讨生是如此疲劳!”
  如今的情形,真是有些大公司白领加班时的味道。
  苏木记得一个在日本留学并在日本就业的同学说过,小鬼子加起班来简直没天理,开通宵是常有的事,熬得几天下来,只感觉天也转地也旋,整个人都好象麻木了。不像在国内上班的同学,虽然收入不高,可就生活质量而言,已将海外油子们甩两条街。
  小蝶见苏木一回家就倒在床上,忙跟了进去:“少爷,吃过饭没有,少爷……”
  “别理我,实在太累了……”床上的苏木已经发出轻微的鼾声。
  “可是货栈的活重,少爷。”看到苏木一脸的疲惫,小蝶心中一酸,贫贱之人万事哀。老实说,在县试之前,小蝶对生活已经彻底绝望了。
  少爷呆成那样,身上的钱是用一文少一文。她想不出这家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等待二人的又将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无法想象,索性就不去想,就这么麻木地一天天过下去。
  心中有的只是一份对少爷的忠诚,总归不能看着苏木这么下去不管吧!
  却不想,苏木那天从诗会回来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傻病也好了,人也不呆了。竟知道读书上进,去参加童子试,还拿到头名。
  如今又得了个月薪三两银子的活路,回想起来,这一切就好象是在梦中一样。三两银子,如果节约些用,一个月怎么也能存下二两五钱吧,一年下来,又是多少呢!
  这生活,过得有写滋味了。
  可惜,俗话说:屎难吃,钱难挣,人家开出那么多工钱,绝对不会让你抄着手在旁边喝茶。
  少爷娇生惯养,这两年也一直被自己照顾,这出去做工,受得了吗?
  小蝶又是高兴,又是难过,眼睛也红了。
  在苏木旁边坐了半天,她忙跑回灶房熬了些稀饭,等放得凉了,这才用汤勺一勺一勺地喂着苏木。
  苏木被一口米粥灌醒,醒来之后才发觉有些饿了,坐起身来,笑道:“好滋味,刚才我睡了多久?”
  小蝶眼睛又是一热:“才睡了不过一个时辰,可是活太多?喝完粥就睡吧。”
  “都被你给弄醒了,一时倒也睡不着。”苏木又喝了几口稀饭,说:“活倒是不重,不过是在帐房写写算算,有些费神罢了。对了,韶先去胡家教书了,让我在他那里读书。”
  “韶先生,读书?”
  “恩,从现在开始,我上午在帐房做事,下午就进学堂,胡家也算是够意思,答应工钱照旧,这都是韶先生的面子。”
  一边吃着饭,一边同小蝶说着话,等到吃罢,小蝶就伸手将苏木的外套脱下,又要去解他的里衫。
  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要替自己更衣,苏木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吧。”
  小蝶:“少爷,以前不都是我替你穿衣脱衣吗?”
  “不了,以后我还是自己来吧!”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苏木用含糊不清的语气说:“明天早晨早一点叫醒我,出门之前我还得写点东西。”
  他已经可以肯定明天那林老板肯定会来找自己的,开玩笑,《西游记》可是四大名著中受众最广,趣味性最强的一本书。《三国演义》乃是历史读物,不是对历史有一定了解的人也读不进去;《红楼梦》,才子佳人书,未必适合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水浒》,女人肯定不会喜欢。惟独《西游记》堪称老少嫌咸宜,男女通杀。
  人人都爱孙猴子可不是白给的。
  而且,他又在稿子中留下了一个大悬念,这个悬念关系到孙悟空如何学得长生大道,练就一身大神通,如果那林老板看到这里,应该是欲罢不能了。
  也好,明天起个大早,再写个一两千字,将这个坑给填了。
  那林老板应该一大早就会去胡家客栈等着自己,正好将稿子交过去,然后大家可以坐下来谈稿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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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结束了,但保定城并没有入睡。
  作为整个北直隶的副省级,仅次于北京天津的大城,保定府商业繁荣,流动人口众多,却不实行宵禁。
  在老城保定府衙附近的一座酒楼里,华灯初上,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有两个人。
  一个高大汉子依在窗户前,看着楼下的红男绿女,一脸的兴味昂然,此人正是胡家货栈东主,倒马关千户所的百户军官胡顺胡百户。
  另外一人则淡然地坐在座位上,自斟自饮。如果苏木在这里,一定会惊叫出声,这人正是白天是那个杂货店的掌柜。
  显然,掌柜的和胡百户是老相识了。
  “胡老爷,你帐房里的那个苏木真是个榆木疙瘩不开窍,白花花的银子送到他手里却不要。替人卖东西做掮客,收点回扣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他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单就这一笔收入,就够他干上六十天的了。你说他是楞呢,还是胆小。不管怎么说,这个姓苏的帐房对你忠心耿耿啊!”吱溜一声将一口酒吸进嘴里,掌柜的吐了一口气。
  “会不会是耍心眼,知道我在试他?”胡百户也不回头,依旧看着外面的小女娘出神。
  “也有可能,对了,我却想起一事。你们帐房里是不是有个姓马的先生?”
  “什么?”胡百户惊讶地转过头来。
  掌柜的这才将苏木自进店以后的一言一行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胡百户张大了嘴巴,半天才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有意思,你被那小子给骗了。”
  听胡百户解释完毕,掌柜叫了一声:“哎哟,我被这小子给赚了,看来,这姓苏的果然*猾。对老爷你并不是那么忠诚啊……这小子,我一看就不是一个好相已的,那双眸子,跟小插子一样,盯你一眼,就会让你心中一个哆嗦。”
  小插子就是匕首。
  胡百户摆了摆头:“忠诚不忠诚,以后再试试才能知道。我且问你,这苏木是不是傻子?”
  “傻子,怎么可能?”掌柜的跳起来:“那厮就是个属猴儿的。”
  胡百户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傻子就好,任他精似鬼,落到我手中,总归有调教出来的一天。哈哈,这可是个好消息,否则若是让我屋里的浑家知道我选了个傻子做……还不被她骂死!”
  一想到自家娘子的厉害,百户军官不觉打了个寒颤。
  杂货铺掌柜坐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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