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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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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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茶道一说,明朝中期已经开始兴起,只不过还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理论。只有到晚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市井文化兴盛,在复社四公子冒辟疆等人手中,这才成为一种艺术。
  他刚才进屋的时候也看得明白,这云卿姑娘一副懒洋洋提不起精神的样子,脸分明写着“不欢迎”三个大字。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与她见面说话,也许用不了几句,人家就会叫小丫鬟送客了。
  所以,今天要办成这事,得牢牢地把握主动,控制住所有的话题。
  等看到火炉上的那壶开水,苏木觉得从茶道入水,原原本本地将自己以前在成都宽窄巷子喝茶时学到的知识一字不易地搬了过来。
  效果也是非常的好。
  云卿也没想到这个青年书生的知识如此渊博,而且说话做事又是如此风雅有趣,一时间倒是来了兴趣,倒不急着赶他走。
  见云卿说出看座这句话,苏木索性大大方方地坐到椅子上。
  云卿:“听说公子乃是保定人氏,又说是旧闻我的大名,云卿不过是一普通青楼歌女,又有什么大名。”
  此乃谦虚之言。
  苏木却点了点头:“确实如此,若是在从前,云卿姑娘乃是大花魁。不过现在嘛,也泯然众人也!今日苏木来此,果然这样,倒看不出有什么特异之处。”
  “啊!”云卿手中杯子掉在地上,刚才喝茶后的舒泰也被愤怒所代替。
  她怒道:“看来公子今天来此是专为看奴家笑话的。”
  苏木还是一脸温和的笑容,反拿起一张棉巾递过去:“我是那么无聊的人吗?小生进京城之后,就听人说起京城花魁一事,心中好奇。可等到了《罗衣馆》几百两银子送了出去,枯坐了两个时辰,却无缘见那燕娘一面。心中大觉失望不说,还平白受到老bao的白眼,说小生不过是一个毫无名气的书生。燕娘乃是京城花魁,谈笑有鸿儒,往来皆名士,却不是想见就能见着的。小可虽是一介书生,却有些骨气,自然不肯平白受人屈辱,就过《万花楼》来求见姑娘。”
  云卿有些疑惑:“你在燕娘那里受了气,过来见我又有何用?”
  “花魁一说不过是一个头衔,也没什么了不起,如果燕娘不是花魁,也不过是个常人。且看我助你将这个失去的光彩争回来!”
    
    
第二百零四章 知道龙明卿是谁吗

      “什么!”不但云卿,连立在门口的小环也忍不住轻呼出声。
  苏木笑了笑:“帮你夺回花魁的头衔。”
  这一笑,笑得淡定从容,笑容里带着一种无比的自信。
  再回想起他先前进门是侃侃而谈的模样,不知道怎么的,云卿内心中竟然有些隐约的信任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口的小环突然冷笑一声:“苏公子是什么时候来的京城?”
  苏木回答道:“差不多两个月吧,上个月去了通州,刚参加完北直隶的乡试回来,准备在京城长居。”
  小环继续问道:“公子以前和曾经听说过龙在这个人的名字?”
  苏木摇了摇头:“以前没听说过,也就是这次去通州应试时有过一面之缘分。”
  “那就难怪了!”小环冷笑的声音大了些:“对于龙明卿你知道多少?”
  苏木想了想,照自己对他的认识回答道:“他文章作得不错。”这倒是实话,先前在茶馆子里听那群书生背诵龙在乡试时的文章,苏木觉得这厮虽然人品不堪,可八股文章却是作得不错,至少比自己还强上三分。
  至于诗词,倒不怎么样。或许在明诗中属于准一流,可明朝诗词,除了杨慎的那首“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和于谦的《石灰吟》,却没有什么传世之作。
  “原来这样啊!”小环恼火地瞪了苏木一眼:“原来你却不知道龙在不但文章作得好,还是诗词圣手,你什么都不知道就跑过来做什么。难不成,你还能在诗词上胜过龙明卿?说起来,燕娘比起我家姑娘来,歌喉略显生涩,只舞艺还成。至于才艺,却还欠些火候。之所以能够从我家姑娘这里将大花魁的头衔夺了去,还不是因为有龙在替她写词。世人都是贪个新鲜,宋词元曲迄今已好几百年,其中的名篇都已经被人唱过不知几千几万次,早就听得没了兴趣。燕娘那狐媚子也不知道怎么地就投了龙在的好,替她做新词。这世京城的人都知道,你难道还能写出比龙明卿更好诗词来?”
  苏木却不直接回答,反问:“龙在的诗词很了得吗?”
  刚才这小丫鬟的话倒说得有道理,明人的词都作得不怎么样。现在青楼歌女们唱的还是宋人那些老歌老曲。
  宋词固然是经典,可也架不住你一唱就几百年。
  像《万花楼》、《罗衣馆》这种所在并不是如世人所想象的渐渐是一座妓院。实际上,连高级会所都不是。真要比拟,倒有些像后世的演艺公司,而如云卿和燕娘这是公司旗下的明星。
  这种高级艺人卖艺不卖身,在世人,尤其是读书人心目中简直就是一种如同后世大明星的存在。至于皮肉交易,太下等了,也赚不了什么钱。说句难听的话,下等窑子里的妓女卖身卖一辈子的收入,未必比得上燕娘、云卿她们同士子们喝一杯茶说几句话。
  正因为这种高级青楼的特殊性,对于里面清馆人的才艺要求非常严格。
  弹琴唱曲肯定是要练的,精通音乐乃是首要素质。
  可音乐这种东西,一首歌再好,听得多了,也审美疲劳了,而且还是几百年前的老歌。据后人研究,一首好的流行歌曲,从新鲜到入迷再到厌烦,只需要重复收听一百遍。
  一百遍是个临界点。
  也因为如此,唱新词,有一流的创作团队乃是高级清馆人成为花魁的决定因素。
  “好大口气,难不成你也能作词,还能比龙明卿写得好?”小环看着苏木的样子,突然有些不顺眼了:“我算是明白了,你跑我们这里来,就是想说你比龙在强,自吹自擂,也不怕人笑话。龙明卿少年成名,他所做的诗词在江南人文鼎盛之地传唱一时。有人说,他将接任已经退出文坛的唐伯虎,成为江南第五大才子。依我看来,别说江南五大才子,这个龙公子搞不好,还会成为继七子之后的诗坛领袖。你什么人,也想在诗词上同龙在较一长短,除非你是七子中的一个。看你年纪如此之轻,不像是七子中人吧?”
  “我不是七位前辈中的一个,对于七位前辈,苏木是久仰了的。不过,要胜龙在,我却是有几分把握的。”
  “苏木,你叫苏木苏子乔?”小环突然叫出声来。
  “正是我。”苏木没想到这小丫鬟的反应如此之大,心中有些奇怪。
  小环突然发作了,抽出花瓶里的鸡毛掸子就朝苏木挥去:“原来是你这个败类,快走,快走,我家姑娘不愿意见你这种斯文败类!”
  见小丫鬟行为如此出格,云卿皱了下眉头:“小环,不可无礼,咱们能如此没有规矩?”
  小环咬牙切齿道:“姑娘你怎么忘记了,最近京城读书相公们中间不是正流传着一个笑话,说一个叫苏木苏子乔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本宋朝的孤本,将里面的一首宋词据为自己有,与龙明卿赛诗,沽名钓誉,最后被人揭穿,沦为士林笑柄。这人不就在我们面前?斯文败类,斯文败类,你这个骗子,行骗到我们头上来了,好大胆子!”
  “啊,原来他就是苏子乔!”作为京城社交界的顶级明星,云卿自然知道这事,霍然站了起来,一脸的不敢置信。
  “来人啦,来人啦!”小环愤怒地大叫起来。
  一群打手飞快地跑了过来,问道:“小环姑娘,怎么了?”
  “快,把这个骗子轰出去!”小环急道,然后又特意叮嘱了一句:“别对人说他是来见云卿姑娘的,否则传出去,姑娘的名生就毁了!”
  云卿好歹也是前任花魁,如今正处于事业的低估。可人倒架子不能倒,见什么客人却是非常要紧的。如果让人知道她和苏木这个文坛巨骗相谈甚欢,档次一下子就低了下去,以后还怎么翻身?
  听道她这么喊,苏木立即明白过来,这情形就好象后世界的国际巨星,因为事业不顺,去借了杜雷丝或者卫生巾的广告,跌份儿。
  看到虎视眈眈的打手,苏木也是大为不快:这个龙在鸟人,真是把我给害苦了,我身上这个污名居然如此响亮。看来,不尽快将这个名声洗刷干净,将来也没办法在这个世界上混下去。可如果被人赶出楼去,今天岂不白来一趟?
    
    
第二百零五章 挥毫

      “放开我!”就有打手要来抓自己的手,苏木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毕竟是个有功名的秀才,那打手也有些惧怕,将手缩了回去。
  小环还在喊:“快把这人轰出去!”
  苏木一挥袖子,淡淡一笑:“原来是这事啊,我也不想做太多解释。士林所传言者,不过是以讹传讹,云卿姑娘又不是亲眼所见,居然也将谣言当真了?”
  云卿其实对苏木还是非常要好感的,尤其是他先前说起茶道来显示出渊博的知识,和高雅的生活情趣,内心中,并不觉得此人乃是不堪的小人。
  叹息一声:“苏公子,你还是走吧,我也累了,至于你那首《长相思》是不是剽窃,对我而言,又什么什么要紧?”
  可表情中分明有些不屑和惋惜:如此风雅之人,怎么做此下作之行?
  这表情虽然一闪而逝,却一丝不差地落到苏木眼里。
  看来,今天不拿出点真本事来,还真要被人当成文抄夫和下流小人了。
  我苏木今天来这里不就是想借云卿之口,洗刷掉我身上的污名吗?
  好,就从这首《长相思》开始吧!
  苏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奔放肆意。
  “不就是一曲《长相思》而已,别人说我抄袭宋词。苏木不屑辩解,区区一阕曲子词,对我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又何必废话?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云卿见苏木不肯离开,又说出这种话来,心中略微不快:这人也实在是太赖皮,无聊得紧,可惜了这副大好皮囊。
  心中可惜,先前恢复的力气又消失不见,她有懒洋洋地坐在床上,将身子依在靠枕上面,恹恹道:“苏公子未免自大了些,先不说你那首《长相思》是不是抄袭,光那一句‘山一程,水一程’却是将那一缕乡愁和旅途劳顿写尽。这样词,即便是放在宋人之中,也是非常好的,又岂是举手就能写出来的。多说无益,公子请吧!”
  “真没什么了不起啊,要再作一首却是容易。”苏木的笑容淡下去了,反显得有些腼腆:“下来之后,我想了想,又作了几首,感觉也是不错。”
  笑完,又是一振衣袖,朗声念道:
  “黛眉收,翠鬟流,恹损芳波一段愁。愁时梦未休。
  山浮浮,水悠悠,欲问行云何处留。有人天际头。”
  这是明朝崇祯年文学大家陈子龙的代表作。
  一听到苏木这首词,云卿猛地直起身体,眼睛亮了:欲问行云何处停,欲问行人何处停……单此一句,大家风范尽显。
  这首词虽然比起“山一程水一程”来说,还差了些浑然天成的韵味,可质量却属上乘,至少比起龙在那首要好许多。即便是同大名鼎鼎的七子的作品比起来,也不让分毫。
  如云卿这种天皇巨星式的人物,诗词的鉴赏力比起常人来却要高上许多,自然知道这词的妙处。
  士林传言,苏木上一首《长相思》乃是抄袭之作,这事别人如此说,她也姑且信了,因为那词正是宋人风格,以情以意境胜,却不是明人作得出来的。
  可苏木这首却有着明显的今人风貌,显示出深厚的诗词功。
  抄一首佳作或许有可能,可抄两首,且都是一流水准,却不是那么容易。
  难道说,苏木是有真才世学的一流词人,而不是外间传言所说的斯文败类。
  又想起苏木刚才说要助自己夺回花魁头衔,云卿突然心中一紧,隐约感觉到这是一次天大的机会。
  “再来一首!”苏木又是一声大笑,继续吟道:
  “爱也思,恨也思,思到天明泪点滴,倚窗独叹息!
  怕分离,却分离,离去昨儿风向西,动情能几时?”
  却是现代人的作品,又是另外一种风格另外一种韵味。
  “你这人乱叫什么,出去,出去!”小环还在骂。
  云卿却突然道:“好!”
  “什么!”屋正乱着的众人都同时静了下来,转头疑惑地看着自家姑娘。
  云卿已经坐直了身体,平静地看着苏木那张脸,眼睛里慢慢散发出光彩来:“我相信你。”
  苏木微微点头。
  云卿:“苏公子方才说要助我夺回花魁头衔,可有把握赢那龙明卿。”
  “龙明卿?”苏木突然扑哧一笑,吟道:“寻章摘句老雕虫尔,只不过我朝高士大多以道德文章为重,这才使竖子成名。诗为心声,若在写作时一味在辞藻格式上下功夫,虽然乱花迷眼,却也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尸。”
  他这一句话直接指出了龙在诗词的缺点,云卿一呆,在心理将龙在的几首所谓的佳作过了一遍,突然觉得这些诗词同苏木刚才所念的两首《长相思》相比,却少了一份动人的余韵,只需拨开他华丽的辞藻,就落出苍白寡淡的本质来。
  云卿突然朝几个打手喝道:“你们出去,没事别来打搅。”
  小环不满地叫了一声:“姑娘,不要上了这个骗子的当。”
  “住口,不许这么诽谤苏公子。”云卿厉喝一声:“小环,拿笔墨来!”
  “姑娘……”
  小环满腹的委屈,她也不知道苏木刚才是怎么蛊惑了自家姑娘。她也听不明白这个骗子刚才所念的那一段诗词究竟有什么好处,她只不过是一个小丫鬟,又不识字。
  不过,云卿的模样,好象很在意的样子。
  一种警惕从心中升,小环气哼哼地走到案前,提起墨锭,撒气似地飞快地转了几圈,就扔到一边,冷眼旁观。
  墨汁还淡,但苏木却不在意。
  铺开一张上好的宣城竹纸,却见得纸里有暗金色的斑点浮动,竟是压制进去的金箔,单这一张纸,已价值三四钱银子,花魁的富有和体面光鲜可见一斑。
  架上悬挂的笔照例是湘妃竹制成,有依稀泪痕,但笔毫却各不相同。有羊毫、兔毫、狼毫,甚至鼠须。可以根据个人的写字习惯,和字体大小风格选用。
  苏木也没想到云卿如此讲究,看了看,就顺手摘下一管兔毫笔。
  其实,就他最擅长的正大厚中的颜体字而言,狼毫笔最是适合,略微带硬度的狼毫可将字中的筋骨发挥到极处。
  可今天要写的是词,而小环着丫头又故意将墨汁磨得很淡。若选狼毫笔,字体会显得干涩,不过圆润饱满。不如兔毫笔,能够吸饱足够的墨汁。
    
    
第二百零六章 难道苏木已经强过七子

      将笔放在砚台里饱满地吃了一管,苏木也不迟疑,一落笔,就在纸上飞快地写了起来。
  小环因为不识字,也不知道苏木这字和词的好坏,却见得苏木手下的字因为墨汁浓淡不均,显得深浅不一,如此一来,整个卷面就显得有些奇怪。
  她因为看苏木不顺眼,又先入为主地觉得这人就是一个骗子,见此情形,心中冷笑:行骗行到我家姑娘头上来了,看看你写的这手字,真真是难看之极。嘿嘿,也就是口舌便给,真到手下见真章的时候,露怯了吧?
  正得意间,云卿却“啊”一声低呼,禁不住走到苏木身边,低头看下去,目光中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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