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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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快穿-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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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会遇到人类吧?”

    市郊,公路上路灯的光线已经远远照不到的绿化带尽头,两只四脚动物敏捷地穿过小林路,在一栋老式楼房前刹住了脚步。

    “人类有什么可怕的,再何况你现在仅仅是虚灵体,有人也看不见你啊。”其中一只火红的狐狸抖擞一下,一身毛发比燃烧的火焰还耀眼。

    此时天际风云际会,月光洒下,轻易从另一条金毛犬身上穿透,看起来竟似它并无实体一般,金毛犬被月光照耀,匍匐在地,有些怯怯地缩着前爪。

    “喂,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成为灵体一年了吗?怎么这点光还受不了。”狐狸发现金毛犬的异常,往前两步,用自己的身躯稍稍遮挡出一片阴影。

    金毛这才勉强重新站起来,也不答狐狸的话,仰头打量起面前的楼房,这栋楼只有两层高,屋顶的红瓦摇摇欲坠,墙面斑驳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两块门板竖在那似乎随时会倒,却也勉强挡住了门后的一切。

    金毛偷偷扫了狐狸一眼:“这儿就是‘子虚坞’?”

    “咳,人不可貌相,房子自然也是这个道理。”狐狸自知这看起来废弃已久的房子不可能给自己长面子,也不多解释,只昂首走上前,抬起一只爪子敲门,三长两短,像是某种暗号,然后便退开一步静静等待,态度竟极其恭谨虔诚。

    这时月亮又被云层遮住,四周渐渐暗了下来,树枝盘桓交错,低低的虫鸣声也渐弱,仔细感受,连微风也停了,倏尔一片寂静,显得此处毫无生气。

    楼房内突然亮起了灯光,随即木板门吱呀着打开了一道缝,里面传出一道声音“请进”。

    狐狸脚步轻快地走了进去,金毛却习惯性在门口嗅了嗅,听着狐狸已经走远才赶紧回过神跟上,一走进房子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光线不暗却一点也不难受,反而暖洋洋的,像是以前主人带着在冬日里晒太阳的感觉。

    “愣着干什么,快到这边来。”狐狸已经在一间房门前站定了。

    “是红月吧,快进来。”

    “来了凤姨。”狐狸红月先把金毛推了进去,还不忘小声叮嘱一句“别乱看”。

    金毛一进房间就有种熟悉感,抬头一看便愣住了,沙发旁的宠物房子,白色被磕坏一角的食盆,桌子上的仿真骨头,玩具飞盘,这不是自己原来的家吗?虽然仅仅生活过两年,却几乎是自己生命的全部长度,这些自己遍寻不着,以为只能在回忆中出现的场景,现在居然又重现在了眼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突然觉得身上一轻,是被人抱到怀里的感受,金毛瞬间全身的毛发都炸开,开口本能地吠叫了两声“汪汪——”,却有一只手轻缓抚摸着背部,头顶传来温温软软的女人声音:“看到的是家啊,那么是想来找主人的吗?”

    说着已经将金毛放进狗窝中,顺手翻出它脖子上挂的铭牌,“叫乐乐啊,真是个好名字。”

    乐乐觉得自己像是在外面流浪了好久好久终于找到了家,于是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事在脑海中闪电般掠过,走失、被抓、被伤害,心中的不安、惊惧纠成一团,眼中不自觉就涌出了眼泪,“是主人取的。”

    “乖孩子。”女人又安抚似的拍了拍它的头。

    “凤姨,你看它这么可怜,能不能帮帮它。”红月在一旁努力扑闪着大眼睛,心知这子虚坞的老板虽然看起来温润亲切,却从没做过亏本的生意。

    在物灵界有这么个说法——只要你有媒介,子虚坞能帮你找到任何活着的人类。

    当然,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大多是订下修行契约,在约定年限内所有修行成果全归契约者所有。

    “红月,你这孩子就是心善,咱们先听听乐乐到底想找什么人吧。”子虚坞的老板凤姨年纪看起来并不大,眉眼浅淡,笑容只往上提了提嘴角,像一幅山水画,却总有种朦朦胧胧看不清摸不透的感觉。

    “那还用说,您看它意识中对这个地方最为深刻,肯定就是要找它的主人啦。乐乐以前跟我说过,它主人带着它一起去旅游时它走丢了,后来怎么都找不到回去的路,这才被坏人抓,反正就是无论如何也想回去再看主人一眼,是吧,乐乐?”

    红月蹭了蹭乐乐的头,这才发现它半身伏低,前爪紧紧扒着脖子上的铭牌,半响才闷声说:“不是,我不是要找主人,我有个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想要找出来的人,他是杀死我的人。”

    “你——”红月不能相信,“这间房子会反应出你心中最想要去的地方,你明明最想见的是你的主人,你知不知道找一个人你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人类的寿命有限,你可能只有这一次机会!”

    “这个地方是我最想要去的地方没错。”乐乐缓缓抬起头,“但我不能原谅杀了我的那个人,我要报复。”

    凤姨从衣服中摸出一块手掌心大小的玉紧紧握住,微微闭上眼,片刻后才说话:“它来到灵界不过十个多月,对人界的记忆还算清晰,而且它手里的铭牌很完整,作为媒介能发挥非常大的作用。它要找的人不难找,这样吧,五十个灵币。”

    “五十个灵币?!”红月惊得退后两步,“您不是说不难找吗?五十个灵币它在这里呆个五年都不一定有。”

    “我这是做生意的地方,难找不难找我说了算,价格也是我说了算。”凤姨声音淡淡的,不卑不亢,完全是我就这个价,你爱买不买的态度。(。)

107子虚乌有(二)() 
红月似乎对她有莫名的恐惧,伏低了身子,不敢再多说话,乐乐畏畏缩缩,看到红月都不吭声了,吓得连呼吸都放轻了。

    凤姨轻笑一声:“你们紧张个什么?这生意,你们做是不做?”

    她的话音像有神奇的魔力似的,瞬间就安抚了它们的情绪,红月到底胆子大些,先开口:“乐乐,你带了多少灵币?”

    乐乐放不开手脚,“五、五个。”

    红月用爪子抓了把脸,做了个抚额的动作,五个灵币也敢来敲子虚坞的门,她太心急,居然忘了先问一声,这可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灵币能在物灵界买一切东西,包括灵力。获得的途径就是劳作或者出售自己的所有物,看起来与人界的一切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事实却是阶级森严。

    动物死后,有灵气的会化为灵体,逗留在这个物灵界,他们最终的结局有两种,一是随着时间流逝,灵气渐散,它们随之消失,二是缔结获取灵力,通过修行成为妖仙。

    物灵界的妖仙目前只有一位,享有绝对至尊的权力,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一年也只有琅华会时出现在公共场合,普通的灵体是参加不了那个场合的。妖仙之下各方势力都有,大多以实力说话,越到底层越被压榨。

    至于实力究竟如何,有个最基本的判断方法,就是哪家灵体多,自然上面的那位实力不俗,相比起来,子虚坞就是个最大的例外,这里只有凤姨一个人,可没有任何一个动物敢小看她。

    她是物灵界唯一拥有人类形态的生物,她有一块神奇的玉能连通人界与物灵界,她不发展势力,看起来就是个地地道道甚至有些黑心的生意人,却没有哪个势力敢来惹她。

    凤姨和和气气地说:“没有灵币的话,只能缔结契约了,乐乐,你愿意吗?”

    定了契约之后,规定期限内必须不停劳作,赚取灵币后兑换灵力,留下勉强维持生存的一小部分,其他全部都得给凤姨。

    红月看乐乐那不争气的样子,索性替它问:“那它需要为您效力多少年?”

    凤姨语气依旧,缓缓吐出两个字,“十年。”

    “”

    这可不是一般的黑心啊。

    乐乐瑟瑟发抖,“可我不一定能保持灵体那么长时间。”

    事实上因为它笨手笨脚,已经有段时间没有事情做了,五个灵币是它所有的积蓄,等花完它还没找到事做,就只能等着灵气渐散,然后消失了。

    红月简直想给它一爪子,有这么上赶着把自己老底揭出来的吗?

    凤姨轻笑一声,“和我缔结完契约,我就有办法让你一直有事做,我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的,呵,你真是诚实得可爱。”

    乐乐像害羞似的低下头,因为紧张产生的恐惧也消退,它郑重其事的说:“我愿意缔结契约。”

    “等等——”红月急忙叫停,拉着乐乐走到一边,“你仔细考虑清楚,这么干十年,完全没有灵力让你修行,修行的级别跟寿命挂钩的,你以为你还能活多久?”

    它不修行,就是普通一条狗的寿命。现在它都三岁了,再过十年,完全没有让它再修行再提升的可能,这就是一条死路。

    凤姨站得远,却能把它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听得清清楚楚,“乐乐,我也希望你考虑清楚。契约一成,就代表你必须日夜不停劳作十年,你不会生病却还是能感到疲惫的,到时候想反悔都来不及。”

    红月也顾不上咬耳朵了,它神情严肃,“为了一个仇人,你根本就不值得。”

    乐乐本来有丝迷茫,听到“仇人”二字,却一下子坚定了信念,“不管值不值得,他破坏了我和主人的生活,就别想好好活下去。”

    “性格也很可爱,我喜欢。”

    凤姨不客气地带红月出去,“它已经决定好了,你就在外面稍等一会吧。”

    红月没想到带人来是这个结果,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吗?早知道她就不告诉乐乐物灵界有这么个地方了,她一下子慌了神,“凤姨,您再给时间它考虑一下吧,或者能不能减两年,至少让它再修行把生命延长一些”

    “红月,我说了你太过心善。”凤姨语重心长地说:“始终记挂着人界,修行是不可能有进展的,你好心想让它活下去,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以它现在的样子,它可能连十年都活不到。”

    她说完就转身离开,背影缥缥缈缈,看起来竟十分不真实,最后像一团烟似的消失在门后,红月凝着那扇门,只觉不寒而栗。

    凤姨的办事效率很高,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三天后,乐乐就得到了“好消息”。

    普通灵体与人类是无法接触的,乐乐就算知道是谁干的,最多只能认个人而已,什么事也干不成,不然这世界早就乱套了。

    余军是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平时接点吓唬人替人解决麻烦之类的散活,乐乐一连跟了他五天,什么也做不了,却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其实像这种带着怨恨枉死的灵体,虽然做不了什么事,但勉强也是能影响人的气运的,余军这几天干什么都不顺,喝个凉水都塞牙,这不刚接了个活,收拾清爽了还没走出门,又被人打电话来推掉了。

    “他妈/的晦气!”挂完电话他就骂了声娘,烦躁地抓了两把头发,刚刚精心弄的发型立马塌了,他把手机放回口袋,结果手不知怎么滑了一下,口袋没兜住,手机直接“啪”地一声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

    谁还没摔过几次手机啊,他起先没在意,捡起来一看,里里外外摔了个稀碎,眼看修都不用修,就算是个瞎子,摸也能摸出来,这手机寿终正寝了。

    他气愤地把手机又砸在地上,不解气地用脚踩了两下,“还真是邪门了。”

    说完他东西也不收拾,直接走回房躺在床上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迷迷糊糊听到房间里有动静,睁眼一瞧,天都黑了,他倒也警觉,爬起来摸索着抓了一根球棒在手,这才轻轻推开房门。

    大门锁着,阳台上的窗户却大开,一阵风吹得窗帘扬起,借着外边的灯光,余军发现家里有个人影偷偷摸摸,正背对着他在电视柜里找东西。

    “兄弟,你来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

    他突然出声,吓得那贼一个激灵,干这行的到底心理素质强,不过一瞬,他就已经反应过来,朝阳台连跑几步,还闷着声音吐槽:“家里连颗米都没有,比老子还穷,装你大/爷。”

    一般人家里遭贼,什么东西也没丢,可能连个警都不想报,可余军不这么想,在他看来,这贼是太岁头上动土,扫了他天大的面子。

    他手里的球棒用力地对准小偷挥了下去,因为力气太大带起的破风声让小偷警觉地偏了一下头,“找死!”

    两人一个要走,一个要留,互不相让,很快就打了几个回合。

    乐乐激动地狂吠,但没人能听得到,它恶狠狠地想,“打,打死他!”

    在它看来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人,最好拼个同归于尽,一了百了。

    不过余军没它想的争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几次本来可以避开的攻击都因为各种原因挨了个结实,又有几次明明可以打到小偷,却又脚滑手滑没打着。

    他越来越着急,漏洞也越来越多,小偷却很清醒,他又不是来杀人的,给了余军一个教训,脚底抹油,溜了。

    “奶奶的。”

    余军气极败坏撸了把袖子,打算打电话叫几个兄弟,掘地三尺也要挖出这个人,“啪”地一声按开灯,才看到自己手机正粉身碎骨躺在门口,想到白天发生的事,怒气滔天,一脚用力踢在柜子上,里面的酒噼里啪啦砸了一地,屋里一片狼藉,借着玻璃折射的光,看到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差点呕出血来。

    乐乐像撒欢似的在他家里疯跑,“活该,活该。”

    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的仇人混得惨兮兮更爽的事呢?

    就这么看他倒霉了半个月,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人见人嫌、谁看谁生厌、混得连乞丐都不如的小人,乐乐心满意足。

    “是时候离开了。”

    乐乐隐隐觉得他会这样说不定跟自己有些关系,心里恨不能再祸害他一段时间,只是他五块灵币兑换的灵气有限,不得不走了。

    余军正倚在墙边,一身破破烂烂,猛地吸了一口烟,不耐烦地接电话,“你是不是有毛病?当初是你要处理那条死狗的,现在找我要,我连尸体丢哪都不记得了。”

    乐乐如遭雷击,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它艰难地转过头,告诉自己余军这样的人不知道做出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他说的狗,不一定指自己。

    电话那头不知道在说什么,余军扬着头看墙上贴的小广告,漫不经心地说:“你女朋友要扔狗你就让我解决,现在和人分了又要狗,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我告诉你,当初是你自己说,不管死活,只要把狗弄走就行了。”

    他吞云吐雾,低笑了两声:“实话告诉你,当初有人想买狗的,可你那金毛太不听话,受不了别人的‘疼爱’,人把狗又送了回来,躺在垃圾堆一星期才断气,我每天从那路过,亲眼看见的。”

    “不就是一头畜生,你再买一只不就行了。”

    “”

    他没话找话地聊了好久,乐乐圆圆的眼睛里凝满了泪水,如果说刚刚还能找借口,现在事情已经板上钉钉了,那样死亡的细节,它经历的时候感觉痛不欲生,可最后只化为别人的三两句轻描淡写。

    它的主人,亲自拜托别人处理它。

    “不管死活”四个字,让它像吃了个秤砣,连胃都往下坠,浑身说不出的发寒。

    两年零一个月十三天,它记得清清楚楚,相处的点点滴滴它都在死前仔细回想了一遍,对它那么好的主人,竟然会有一天亲自要它的命。

    复仇?到底谁才是它的仇人?主人?还是主人那个不喜欢动物的女朋友?是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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