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湖里透着古怪。”听了金圣叹的叙说,本能的想法也和那些村民一样,问题可能出在那些铜钱上。
金圣叹并没有说话,而是看着湖,眉头紧锁。
“得,本来在湖底建造祭坛就颇为费劲,如今这湖里还出了脏东西,即便是我们肯出钱。恐怕也没有人敢下去吧?”老白摇了摇头,说道。
“我们还是先打听一下,这个湖的由来再说吧。”沉默的金圣叹开口道。
我自然同意,虽说我也想尽快将十动诀练成,但也不会傻乎乎的弄一帮民工下湖,万一出几条人命,被通缉了,那即便能逃掉,以后也是一辈子的逃犯了,连高铁飞机都坐不了。
我们跟着村民,去了老君屯,一个看起来并不小的村子,老君屯有几百户人家,在方圆几十里。算的上是一个大村,村民都姓王,听说祖上也出过一些能人。
我们三个租了一个老民房,老君屯的年轻人外出打工的不少,空房子也很多,我用了五百块就租了一套老民房三个月,可以说。够便宜的。
租好了房子之后,去村里的小饭馆吃了饭,我就回来打坐修炼,融合了九颗地心之后,我吸收地脉之力的速度越发的快,这九颗地心分别融入了我的双手,双脚。五脏之中,仿佛形成了九个小漩涡,早在一个多月前,我就惊讶的发现,我在冥想打坐的时候竟然可以内视这九个小漩涡,九个小漩涡的中央,九颗地心不断的浮沉,他们就仿佛是小漩涡的中心,不停的旋转,而随着旋涡的旋转,一缕缕的地脉之力通过我的脚底被吸纳进入体内,冲入了九个旋涡之中,相比一个月前,这九个小漩涡大了足有三分之一。
这让我修炼的更加的勤快,所以出去打听关于那个湖的事情就交给了金圣叹和老白。
地脉之力通过经脉进入我的体内,进入九个小漩涡之后,又从旋涡之中扩散出点点的金光,融入我的五脏六腑,血肉骨骼之内,我知道,这是精纯的地脉之力在不停的改善着我的体质,强化我的躯体。
随着我的修为越来越高,这种转化也会越来越快,到了最后,我真的能化为龙身?这个我是怀疑的,自古以来,只有兽成妖后变成人,可没有人变成兽的。尽管龙是公认的神兽。
一直到了晚上,我才看到老白提着几个小菜和一瓶酒和金圣叹一起回来。
我也正好修炼完毕,摆好了酒菜我们三个坐在客厅。
“金大哥,你们打听到了吗?”喝了一口酒,我哈出一口酒气,开口说道。
放下酒杯,金圣叹脸色变的凝重,他说道:“这件事情看起来比较复杂。”
“怎么了?”
“麻少,今天我们在村子里看到了一个老头,无儿无女,我看着他可怜,就买了一包猪头肉送给了他,他吃的开心,就跟我说,别看他现在穷,但祖上也是大富大贵,只是这几代才没落的。”
“我们就问他,知不知道关于后山湖的事情,谁知道他一听,吓的手里的猪头肉都掉在了地上,他口中喃喃说着报应来了,终于来了,我们村子的人都要完蛋了。”
“说着,甚至有些精神失常的样子,在这时,金前辈点了他几处穴位,让他镇定下来,又给他喝了些水。他才镇定下来,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我知道这个故事很可能跟这件事情有关,也就边吃着菜,边听老白讲了起来。
明朝的时候,有一个落地秀才名叫王选才,他成为秀才之后,一直考了九次,每一次都是名落孙山,又一次他又名落孙山之后,郁郁寡欢的踏上了回家的路,在路过一个山里的时候,看到了山里有座庙,竟然还有亮光,走了大半夜,他已经又饿又困,既然看到了一座庙,就想着进去,休息一晚上,明天一早再赶路。
躺在一座神翕之下,他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他太累了,心神俱疲。
他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看到了一个全身都披在黑袍里的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黑袍人告诉他,他是这里的山神,在阴司挂职,看他十分可怜,愿意出山帮助他,但也有个条件。
王选才没想到自己会碰到神仙,急忙跪了下来,磕完三个响头。
看到王选才这么虔诚,黑袍笑着说,想要让他帮助王选才。就要跟他签一个契约。
听到契约,王选才脸上露出了疑虑的神色,他虽然饱读诗书,但却不傻,相反人还十分激灵,他急忙询问,是什么契约。
黑袍人说,他可以保王选才七世荣华富贵,这七世里,不用他做任何的事情,不但让他长命百岁,还可以让他家财万贯,心想事成,而王选才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用灵魂跟他签订一个契约,答应在七世之后,会偿还这笔债。
王选才虽然心动,但他不是傻瓜,虽然享受了七世,但七世之后呢,万一他让自己下十八层地狱,那不是要生生世世受苦受难?
他摇头拒绝,黑袍人在了解了王选才的顾虑之后,笑着让他不用担心,即使七世之后,他虽然会收债,但绝不会收到他王选才的身上,而是他的后世子孙。
一听到这话,王选才心想,七世之后自己有没有子孙还是两说,即便有,那也不是自己,自己用七世之后的子孙换来七世荣华,怎么看都怎么划算,于是他就同意了。
黑袍人拿出一个红木小雕像。让王选才滴三滴血在这个小雕像上。
王选才照办了。
做完了这一切之后,黑袍人笑着对他说,他饿了,已经很久没有喝到血了,让他去杀一个人,给他弄些血,同时也让他放心,杀人的罪名不会降临在他的身上。
然后,王选才醒了,他醒了之后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了,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他想着,这个梦太真实了。
突然,他的眼睛直了。他看到自己的身旁,正躺着一个小红木雕像,与自己在梦里看到的一模一样,这让他浑身冰冷,他终于知道,自己梦中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他捡起红木雕像,塞入了包裹中,匆匆的离开了这座庙,回到家里,他想着黑袍人的话,让他杀死一个人,给他弄点血喝。
但杀谁呢?王选才犹豫不决,他出了门,四处逛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以下手的人,而这时,隔壁的张寡妇看到了他,又对着他猛抛媚眼,这个张寡妇的丈夫,是保镖的,可惜功夫不咋样。在去山东的一趟生意时,遇上了响马,当场就被劈成了两半,他丈夫死后,两个人也没有个孩子,张寡妇就一直一个人,而且她天性淫荡,周围的有妇之夫几乎都被她勾引了个遍,可怜他丈夫即使死了,那绿帽子恐怕没有一筐也有一篮子。
张寡妇曾经多次对着王选才抛媚眼,只要王选才回一个眼神,夜里她准会摸上王选才的床,但王选才虽然都二十五了,依旧没有娶老婆。读了几年书,功名没考上,这一身书生正气却是凛然。
虽然被颇有姿色的张寡妇勾引时,也暗自吞了几口吐沫,却一直守着底线,从不曾越雷池半步。
在王选才看来,张寡妇早晚是会被浸猪笼的,之所以还活的花枝招展,也是张寡妇做事小心谨慎,没有被抓奸在床。
但在王选才想来,这是早晚的事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王选才想到了黑袍人说的话,他看到张寡妇对着自己媚眼乱飞,露出了个笑容,用手比了个手势。
张寡妇先是一愣,似乎没有想到一身正气的王秀才竟然被自己勾搭上了,在之前,她勾引了无数次,这个王秀才绝对是个雏,对她来说绝对是大补,但自己的媚眼每次都撞上了他的后脑勺,时间长了,其实她已经放弃了,之所以还抛媚眼,绝对是习惯使然。
但今天,王秀才却给了她意外的惊喜,她两颊酡红,急忙的跑回了屋子,一副娇羞不胜的模样。
看到张寡妇的模样,王选才的心都快跳到了嗓子眼,这倒不是他激动,而是吓的,他要干什么,他自己很清楚。
他转身去了街上买了几壶酒和一些下酒菜,回了家。
晚上,十点多,张寡妇果然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来了,看她的打扮,显然是下了一番功夫,刚一进门,王选才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
说真的,张寡妇的丈夫真的是没有福气,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自己没享受几天,尽是便宜了别人。
刚一进来,张寡妇就要进入王选才的怀里,王选才轻轻躲过,说良辰美景,肯定要先饮上几杯,增加情调。
张寡妇玉指轻轻一点王选才的额头,抛了个媚眼,在桌前坐了下来。
第121章 功成名就()
王选才给张寡妇倒满了酒,两人碰了杯喝了。
如此过了半个时辰,张寡妇都喝了五六杯了,除了两颊酡红更增添三分娇艳之外,却根本没醉,王选才心里暗暗叫苦,他没想到这张寡妇酒量竟然这么好。
他当然不会知道,张寡妇再去睡人家丈夫的时候,为了增加情调,酒是没少喝的,而且毕竟是在人家的地盘做那种事,张寡妇虽然胆子大,但也还是十分担心的,要真被抓了个现行。那么第二天,她就要被放入猪笼,沉入河里了。
而酒能壮人胆,一来二去,倒是被张寡妇练出了好酒量。
王选才感到自己都开始晕了,心中不禁暗暗着急,别弄到最后,张寡妇没醉,自己倒是醉了,而且自己万一醉了,肯定是会被张寡妇沾便宜的。
想到这里,王选才暗自焦急了起来。
他站起了,假意说有个礼物要送给张寡妇,张寡妇一听还有礼物。眼睛里的火焰更烈,恨不得立刻就以身相许。
王选才让她闭上眼睛,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张寡妇酡红着脸,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惊喜。
但喜没有等来,等来的却是惊,当王喜才一榔头砸在张寡妇的头上后。张寡妇睁开了眼睛,鲜血顺着额头流淌下来,瞬间模糊了她的脸,她只来得及动了动嘴唇,就倒了下去,咽了气。
可怜,张寡妇艳遇没成。倒是碰上了杀星。
杀死了张寡妇之后,王选才感到昏昏欲睡,酒劲加上害怕,竟然让他头晕了起来,勉强爬到了炕上就昏昏睡去。
在梦中,他再次看到了黑袍人来到他的面前,对他说,他做得好,本来黑袍人还没想到他这么快,王选才的果断倒是让黑袍人对他另眼相看。
黑袍人让他不要担心,明天自然有人会替张寡妇的死顶缸,然后问王选才有什么愿望,除了当皇帝和皇帝的老子,都能帮他实现。
王选才闻言,自然大喜,他做梦都想着有一天能够中举人,他对黑袍人说,他要中解元,黑袍人答应了他,让他放心的去考。
第二天,王选才从梦中醒来,惊讶的发现张寡妇的尸体不见了,地上连一滴血也没有,他怀着忐忑的心情出了门,正看到一对官兵,五花大绑的绑着一个胖子,朝着县衙而去。
这个胖子他知道,是县里的一个富户。名叫沈大福,这家伙的财富虽然在县里不一定能排进前十,但前五十肯定有他的名字。
王选才急忙插入了人群,询问这沈大户犯了什么事。
人群马上就有人告诉了他,原来这个沈大福早上醒来,发现身边睡得不是三姨太,而是张寡妇,更要命的是张寡妇已经死了,这让沈大福直接吓尿,以后估计都不会对女人有什么兴趣了。
张寡妇的淫荡远近闻名,沈大福自然沾过雨露,但他做梦都想不到,张寡妇会死在他的床上。
这不,很快这件事情就传开了,古代的人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所以除了那些整天忙得和狗一样的农户,其余的最大的爱好就是每天八卦,这不,沈大福这边刚起床,那边县太爷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衙役没过几分钟就来了,人赃俱获,当场上了枷锁,拉着走了。
听到这里,王选才终于放了心,他现在才最终确定,黑袍人是真的,自己真的是遇到贵人了。
没过多久。王选才去参加了会试,不出所料,高中了解元,而沈大福也被安了个罪名…奸杀~~
说来,沈大福也真是冤枉,以他的财力,玩什么样的女人不能,即便是张寡妇他也上了好几次,但人赃俱获,众目睽睽,即便是县官有心放水,也无法做到。
王选才高中解元,当天县令就来了,原来县令是王选才三姑妈的二舅舅的小叔子的亲孙子,王选才这时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个牛逼的亲戚,县令将自己的待嫁闺中的女儿也带来了,当场就要给他们撮合。
王选才自幼父母双亡,守着家里的两亩薄田,三间木屋,守了十几年,两亩薄田早就被他卖掉,换取应试的路费,上一次会试落地之后,王选才本意是回到家中,在横梁上套根丝凌,就此了断的。
毕竟官路阻断,又没有农户那样的强壮体魄,满身的力气,可以说,这辈子都是娶不上媳妇的,而且他身边也有这样的例子,虽说秀才每年,官府都会拨一点钱粮,但朝廷下来的福利。经过层层的盘剥,真的到了他们这种秀才的手里,连温饱都保证不了。
所以在他那个年代,饿死的秀才,恐怕不比乞丐少。
所以像县令这样带着闺女,亲自上门求亲的,可以说就是看中了王选才的解元的身份,解元可是会试第一,回头如果再高中进士,那以后官运亨通,所以有眼力的都会提前来巴结。
王选才也知道,县令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但他看到县令的闺女的确长的标志,小巧玲珑,实实在在的小美人一个,在加上,守了二十几年的童子之身,的确让他颇是辛苦,再加上张寡妇先前的诱惑,差点让他失了防线,如今有美人送上门来,他自然满口答应。
就这样,王选才名利双收,在他和媳妇入洞房的日子,沈大福被送上了菜市口,铡了脑袋。
王选才中了解元,娶了县令的女儿,可谓名利双收,他即便是躺在家里,过两年,至少也能做个县令,但他可不想一辈子只待在这么个小县城里,做个地方小父母官,每月拿着可怜薪俸。
有一天夜里,他睡前将小红木雕像取了出来。放在枕头底下,当他睡着后,黑袍人又出现了。
黑袍人显得很精神,看来张寡妇的血让他很补。
黑袍人笑着问王选才,是不是还有什么愿望。
王选才说,他想高中状元,这样就可以在京城当官,身边都是一些大员,巴结一番,对自己将来的前途,绝对是锦上添花。
黑袍人一听,立刻笑了,说这点小事完全没有问题,但他最近还是太虚。还是需要人血来滋补,但上次张寡妇的血太酸了,不合胃口,这次要喝小孩的血,最好是一男一女。
说完,王选才醒了,他醒来后,吃了早饭后,出了门在街上溜达,在他出了城后,发现远处有一排排的茅屋,想当年他也是住在这里,他想过去看看,当他走了过去,看到当年他的邻居王喜春,如今看来这个儿时的玩伴,相比自己倒是老了许多,这也没办法,王喜春家里穷,连地都没有,都是租种的地主的地。每年除了交完地租,也剩不了多少,而且他还要养活一对儿女。
看到王喜春的一双儿女,王选才眼睛一亮。
王喜春的这一双儿女都只有五六岁,长的和王喜春正好相反,白白净净,只是有些消瘦。
王选才从怀里掏出一些碎银子,让王喜春给孩子们买些肉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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