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领的这伙人都是精装的少年,年轻力壮,一个山头一个山头攀爬,教会那些人辨别跟采集每一种草药。
而且,他还把那些草药的药性跟他们讲解,什么药是有毒的,什么药可以治疗什么病,什么样的草药带出大山最值钱。
那些年轻人跟着他翻山越岭,不但学会了知识,增长了见识,也得到了收获。
王庆祥这边也收获颇丰,不几天的时间,采集而来的草药也是堆积如山了。
第四组,有王海亮亲自带领,这一对人马也是最关键的,那就是运输。
采集来的草药,编制好的柳编,还有秋季即将收获的山果,必须要想办法运出去。
只有运出大山,才可以变成渣渣响的票子,山里人才能真正尝到甜头。
海亮领的这群人马最多,也最壮实。
从疙瘩坡到山外的国道,足足长达二百里。在这二百里的距离内,海亮将自己的人分成了好几拨,同时也将这一条通向山外的路切成了好几段。每一段有专门的人负责。
第一拨,专门负责将所有的货物运到山口。
独轮车将货物运到山口以后,第二拨利用吊索,或者传递,翻过幽魂谷。
过去幽魂谷以后,虽然还是很陡峭,但是独轮车却可以行走了。
第三拨将山货再次装车,利用独轮车接力,一段段送上国道。
这段路是非常遥远的,一百里之内,还要路过数条断崖,淌过两条小河。
独轮车的后面有人驾辕,前面有壮劳力用绳子拉拽,一步一步,艰难攀爬。
走上国道以后,城里的销售商已经等在山口了。
跟海亮签约合同的李老板就在那里,他是药材销售商。
其他还有两家柳编销售商,所有的货物装上车,汽车还要在大山里绕四个小时,才能彻底摆脱大山,走进大平原。
但是那跟王海亮没关系,他们的合同是货物装车马上就结算。
很快,第一批山货就那么运出了大山,山里人第一次将大梁山的东西变成了钱,换来了渣渣响的一大捆票子,足足三万多块。
这三万块是来之不易的,大梁山的人利用勤劳的双手获得了应有的报偿。
再后来,这一队人马成为了大梁山物流公司的雏形。
二十年以后,一条幸福路修出了大山,跟外面的世界接了轨,王海亮拥有了上百辆运输汽车,还有几百名司机。
那时候,已经很少有人记得他们创业时候的艰辛跟苦难了。
这个运输队的雏形为大梁山的人解决了燃眉之急。他们不但将山里的货物运了出去,也把山外的好东西带了进来。
山里人第一次用到了化肥,第一次用到了农药,姑娘们的新衣服,头上的首饰,孩子们的作业本,也纷纷走进了大山。
王海亮开创了大梁山千百年的新纪元,他功不可没。
正月没过完,村民们领到了他们的第一笔工资,每个人激动得都是泪如雨下。
这些钱虽然不多,却是他们劳动的成果,而且一点也不比在城里打工拿得少,甚至还要多。
于是,其他几个村子里的人也不再出山打工了,而是纷纷加入了疙瘩坡的采药大军跟柳编大军。
这一年,大梁山的柳编还有采药成为了气候,销售商也不仅仅是李老板了。
更多的人闻讯而来,大批的汽车停靠在大梁山外的国道上。
只要大梁山的山货刚刚走出山口,立刻就被那些人一抢而空,价格也一路飙升。
王海亮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他买了西装,带上了领带,完全像个人了。
他的媳妇玉珠的行头也渐渐在改变,女人的脸上开始抹粉了,嘴唇开始涂口红了,耳朵上也有了耳环,脖子上带上了链子,跟栓狗差不多。
玉珠姑娘本来就漂亮,这么一打扮更是锦上添花。把大梁山那些毛头小子馋得口水直流。
海亮跟玉珠是金童配上了玉女,也只有王海亮才配得上这样的媳妇。
尽管那些毛头小子对玉珠姑娘垂涎三尺,可也不敢妄想。
大家都知道王海亮的拳头不好惹,狼王都不怕,揍他们那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
再说是海亮让他们的日子好过了,所以对玉珠又是尊敬,又是羡慕,只能热辣辣看着吞口水。
玉珠常常过来给海亮送饭,变着法做好吃的,有时候是葱油饼,有时候是饺子,有时候是鸡蛋面条。
女人每次来,都会领着家里的猎狗黑虎,黑虎摇着尾巴,随时保护着女主人的安全。
来到幽魂谷的位置,女人总是首先看到海亮的身影,王海亮鹤立鸡群,身板宽大,女人的心里就荡起一层层涟漪。
这是大梁山最险要的一段路,必须有王海亮亲自压阵。
翻过幽魂谷,那边有大夯哥照看,确保所有的山货如期到达国道上。
玉珠赶到的时候,海亮总是一头大汗,看到扭着细腰的妻子,海亮擦一把汗,露出欣慰的笑容。
四周的小伙子看到玉珠过来,大老远就喊:“玉珠嫂子,又给海亮哥送饭啊?这才几分钟不见,又熬不住了?”
“是啊,嫂子,再叫两声听听吧,你喊炕的声音最好听了。”
“嫂子,海亮哥晚上不在家的时候,你憋得慌不?如果憋得慌,就招呼一声啊,兄弟给你做伴。”
接下来就是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
开始的几次,玉珠总感到脸红,觉得那些小子们口无遮拦,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她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于是就说:“好啊,来吧,有本事就过来,小心嫂子的剪刀,我阉了你们!”
那些毛头小子们笑得更厉害了。
山村里的男人粗俗,喜欢开玩笑,所以那些人轻薄玉珠,海亮也不当回事。
大部分人的饭,都不是有家里人送来的,而是有狗送来的。
每次家里人做好饭,总是将饭盒挂在狗脖子上,然后在狗背上轻轻拍一下。那些狗就冲出村子,直奔幽魂谷的方向。
大梁山村子里的狗都经过了黑虎的训练,深通人性。
各人家的狗给各人家的主人送饭,主人吃饭的时候,群狗就蹲坐在一起,嬉闹,打架,相互撕咬。
只要黑虎一到,所有的狗立刻安定下来,大气都不敢出,而且毕恭毕敬,好像在迎接尊贵的国王。
主人吃过饭以后,将饭盒挂在狗脖子上,同样拍一下狗背。家狗领命,就一窝蜂地返回村子里去了。
这就是大梁山,人跟狗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跟狼之间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这里的天是蓝的,这里的水是绿的,这里的山是难以征服的。
这里的空气比别处的空气更加新鲜,这里的人比别处的人更加彪悍。
这是一片云雾缭绕的人间仙境,这是一片让人渴望的世外桃源。
王海亮仰起头,看着漫山遍野的葱绿,他的心再一次醉迷了……。
第68章 狼来了()
第68章狼来了
王海亮的事业开始了起步,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是,山里没有路。
正是因为没有路,所以山里的东西运出去才会这么艰难。而山外的好东西想要运进大山,也势必登天。
他真正产生修路的念头,是从张拐子的媳妇一脚掉进幽魂谷开始的。
张拐子是建军跟建国的哥哥,疙瘩坡的残疾人之一。
张拐子生下来并不拐,因为五岁那年得了小儿麻痹症,一直高烧不退。
还好王海亮的爹老子王庆祥抢救及时,一副药下去,张拐子的小命算是保住了,但右腿的神经线却烧断了,成为了终身的残废。
从哪儿以后,他就拄上了拐杖,张拐子的绰号也被人叫了起来,以至于他的真实名字人们都忘记了。
张拐子的爹娘死得早,只剩下两个弟弟,就是建军跟建国。
他本身就残疾,一把屎一把尿将两个弟弟拉扯大,真的很不容易。
因为家里穷,只有一条裤子不露定,谁出门谁穿,所以疙瘩坡的人很少看到张拐子出门。
再后来,张拐子的年纪大了,于是娶了个媳妇,那女人的名字叫风铃。
风铃是聋哑人,别人说话听不到,自己也不能说话,嘴巴一张总是哇哇乱叫,跟一只咂舌的老鸹差不多。
风铃嫁给张拐子也算是门当户对,因为风铃的家里也很穷,闺女又聋哑,他们相中了张拐子的理发手艺,觉得闺女嫁过去不会挨饿。
就这样,张拐子有了媳妇,建军跟建国也有了嫂子。
家里有个女人真好,至少进门可以吃口热饭。风铃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对建军跟建国很好,跟亲弟弟一样,建军和建国也把嫂子当成了娘。
张拐子能够娶风铃,是非常满意的,首先是他本人长得的丑,小时候脑袋得过疖子,满头的长发落了个精光,看上去像个退了毛的大冬瓜,人又残疾,晚上有个女人抱,不钻冷棉被,已经相当不错了。
风铃就是聋哑了一点,她跟大梁山其他的女人一样,皮肤白细,身板健壮。跟张拐子成亲以后,男人让她得到了快乐,她也让男人得到了快乐。
结婚不到两年,风铃为张拐子生下了一个男娃,虎头虎脑非常可爱。
风铃持家有道,特别勤劳,不但给张拐子弟兄三个做饭,照顾孩子,还喂了一头大猪。
每天早饭以后,风铃总是将孩子背在后面的竹筐里,提着篮子上山给猪打猪草。
塌天的大祸是从她一脚踏进大梁山的山道开始的。
这一天,风铃照样背着孩子,手里拿着镰刀,挎着竹篮踏上了大梁山。
家里的大猪长大了,食量也大,为了让猪尽快出栏,风铃必须每天打猪草。
她之所以敢一个人上山,是因为打猪草的地方距离王海亮他们送山货的地方不远。
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王海亮的健硕身影,还有建军和建国两个小叔子的背影。
女人上山以后,一边打猪草一边喔喔呵护着背后的娃娃。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一条大狼已经跟踪她很久了。
大狼匍匐在旁边的草丛里纹丝不动,嘴巴微微张开,舌头吐出来老长,看着细皮嫩肉的风铃,还有风铃背后竹筐里的孩子,它的嘴角上滴下了羼水。
那条大狼就是老狼王的女儿踏雪,现在的踏雪身怀有孕,差不多三个月了。
三个月前,踏雪领着一群狼在通往学校的那段密林里袭击了王海亮的媳妇玉珠。
还好黑虎从陷阱里跳出得及时,要不然玉珠就死在了踏雪的狼牙下。
黑虎不甘受辱,趁着夜色,切断了踏雪的退路,并且将小母狼打得无处藏身。
那时候的黑虎兴致勃发,被踏雪的美丽迷恋,一下子将踏雪按倒在了山泉旁边,就那么跟老狼王的女儿成就了好事。
黑虎是獒狗,踏雪是母狼,狼跟獒狗本来就同宗同族,它们的基因差不多,就这样,小母狼踏雪怀了猎狗黑虎的孩子。
俗话说猫三狗四,就是说,猫的分娩期是三个月,狗跟狼的分娩期是四个月。怀孕三个月的踏雪,肚子里的狼宝宝已经成形。
怀孕的母狼是最残忍的,也最凶猛,因为它必须要摄取大量的食物,给肚子里的狼宝宝获取能量。
随着狼宝宝的逐渐成形,踏雪总是感到饿,什么都吃,有时候简直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
今天,忽然有个细皮嫩肉的女人背着孩子上了山,踏雪的眼前一亮,觉得自己遇到了大餐,所以准备对风铃跟风铃的孩子下口了。
它悄悄潜伏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四肢跟肚子紧紧贴在地上,一点点向着风铃打猪草的位置移动。
它感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身体里的几只狼崽在蠢蠢欲动,对饥饿提出了抗议。
它的皮毛还是那么光滑洁白,因为妊娠的缘故,身体比从前肥大了很多,但是在狼的审美观里,踏雪仍然不失一位丰润俊美的少妇。
踏雪的美丽让群狼折服,无数的公狼都在对它大献殷勤,却不敢对它产生任何幻想。
在狼的世界里,一般的公狼是没有权利跟其它母狼不轨的,所有的母狼只属于一条公狼,那就是大梁山的白鼻子狼王。
几年前,白鼻子狼王利用庞大的身躯,尖利的牙齿,还有健壮有力的狼爪,将踏雪的父亲老狼王击败,从而获得了大梁山狼王的主导权和婚配权。
它不单单夺走了老狼王的宝座,也夺走了它所有的女人,自然包括老狼王的女儿踏雪。
大自然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决定了大梁山狼王的凶悍跟强壮。
狼王代代相传,弱肉强食,都是拼杀出来的,谁的力量更强,谁的头脑最有智慧,谁就有能力主导一切,站上狼王不可撼动的地位。
老狼王被打败以后,从此消失无踪,踏雪被白鼻子狼王霸占,成为了它的未婚妻。
踏雪非常恼恨白鼻子狼王,但是不得不屈服于它,忍辱负重,因为她必须要生存下去。
现在就更不能跟狼王反目了,因为它怀上了黑虎的孩子。
踏雪爬在草丛里,两只晶亮的狼眼死死盯着不远处的风铃。
它已经选好了攻击的位置,首先是女人圆润的屯部,风铃生孩子以后屁股肥大了不少,哪儿的肉也最肥美,一口下去,足以让它解馋。
但是这个念头只在踏雪的脑海里闪念一下,立刻就打消了,因为它忌讳风铃手里的镰刀。
那镰刀非常厉害,一旦风铃感到疼痛,必然会转身一刀砍断它的脖子。
所以踏雪就把目光转移在了风铃背后的那个竹筐,竹筐里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
风铃低着头打猪草,她是聋哑人,不要说野狼埋伏在不远处,就是扑过来也听不到。
终于,小母狼踏雪的身体渐渐逼近,到了最佳的攻击距离。
于是它毫不犹豫飞身而起,身体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直扑那个竹筐。
半空中,它狼腰一舒,脑袋一摆,然后飘然落地,风铃竹筐里的孩子就被它叼在了嘴巴里。
落地的瞬间,它的四蹄已经撒开,直奔大梁山的山道冲了上去。
风铃正在打猪草,猛然觉得后背上重量增加了,然后忽而一轻,立刻意识到了不妙。
等女人转过身来的时候,吓得忽悠出了一身冷汗,这才看明白孩子不见了,被一条大狼叼进了嘴巴里。
那条大狼浑身洁白,好像草原上奔跑的一只白狐狸,嗖地一下跳出去老远。
凤玲看到了狼嘴里的襁褓,也看到了哇哇啼哭的婴儿,女人首先打了个冷战,然后竭嘶底里惨叫起来:“哇——!”
她不能说话,但是可以嘶叫,而且嘶叫地非常难听。
女人的身体被闪电劈中,只楞了一下,立刻做出了反应。
她疯了一样,直奔野狼就扑,那动作甚至比野狼还要快。只一闪,就飞向了狼背。
女人翻身扑到,几乎将小母狼给压趴下,两只手立刻伸向了狼嘴巴,开始跟狼争夺。
天生的母爱激起了她对孩子的怜惜跟对野狼的仇恨,根本顾不得自己的生死。
小母狼踏雪吱吱一声惨叫,牙齿紧咬,同样跟风铃开始争夺。孩子的襁褓被撕扯地丝丝拉拉响。
风铃不知道孩子有没有被狼牙咬伤,她同样变成了一头母狼,眼睛血红,声音嘶哑,为了自己的崽子她决定跟狼拼了。
踏雪做梦也想不到风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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