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眼前的那条狼却一点也不怕,而且冲着他张牙舞爪,竭力嚎叫。
那是一条小狼,看的不是很清楚,最多四尺多长,一身的黄毛。
王海亮的眼神好,他吃了一惊,右手已经握紧了腰里的匕首,只等着小狼扑过来的时候,将他一刀毙命。
不远处的小狼浑然不怕,后腿一蹬,竟然腾空而起,半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只一闪,就来到了海亮跟带娣的面前。
这一下王海亮更加愕然,他发现这条小狼非常不简单,它的后面竟然没有尾巴,而且脑袋也不是狼脑袋,而是一个人的脑袋。
小狼没有野狼那样的长嘴巴,也没有野狼那样的獠牙,更没有那双犀利的狼眼。
那分明就是人的嘴巴,人的眼睛,跟人的脸庞……他应该是一个狼人!
我的个天,这是个什么东西?王海亮第一次被野狼吓怕了。
纵横大梁山这么久,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奇怪的动物。
这狼人的年纪不大,就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只不过身上没有穿衣服。
他的手臂非常粗壮,两腿也非常粗壮,身体灵巧无比,与其说是扑过来的,不如说是抓着一根树枝荡过来的。
落在地上的瞬间,双手跟长臂猿那样,直奔海亮怀里的带娣就抓,一点也不怕人。
王海亮只是楞了一下,立刻愤怒起来,大喝一声:“找死!”
当!就是一脚,他的动作飞快,一记飞脚踹向的是小狼人的肚子。
这一脚的准头很好,小狼人的手臂还是没有快过他的脚,一脚将他踹出去老远。
那小狼人在地上叽里咕噜打了个滚,身子一扭,冲着海亮又是一声嚎叫:“嗷嗷……嗷!”
那声音惊天动地,整个树林都晃荡起来,旁边树上的枯枝烂叶哗哗向下掉。
“啊——!什么东西啊,海亮哥,这是什么东西?”玉珠尖叫起来,一下子躲在了海亮的背后。
海亮也仔细看着这个东西,根本分不清他是什么,既是狼,还是人,还有点像山里的古猿。
这大山上有很多古猿,跟猴子一样,攻击力也非常迅猛。跟眼前的东西十分相像。
海亮看到,这东西爬行的动作跟野狼一模一样,攻击的迅猛也跟野狼一模一样,最酷似野狼的就是那叫声。很有狼王的威严。
但是,他的样子分明就是个人,长了一身黄毛的人。
如果猜测不错,他应该是个孩子,六七岁的孩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成为了狼人。
这孩子整天跟野狼为伍,跟古猿作伴,学会了古猿爬树的灵巧,也学会了野狼扑击的凶狠。
他的胆子非常大,根本没把王海亮看在眼里。
这时候的王海亮做梦也想不到,眼前的狼人会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就是当初被小母狼踏雪从家里衔走的那个婴儿。
四年前,那婴儿是海亮从路边捡回来的,是个弃婴。
那弃婴被小母狼踏雪衔走,上了大梁山,偏赶上那时候踏雪的三个狼崽子被白鼻子狼王咬死了。
踏雪沉迷在丧子之痛中,它将那弃婴衔进狼洞以后没有吃掉,反而当做狼崽子养了起来。
那个弃婴是吃踏雪的狼奶长大的,整整四年了。
在这四年里,踏雪教会了他翻身扑咬的绝技。
弃婴还有一个师傅,就是王海亮家的那条猎狗黑虎。
黑虎隔三差五跑到山里跟小母狼踏雪约会,而且一直在帮着踏雪照顾这个弃婴。
黑虎是勇猛的,也是善战的,它是獒王之王,早已将一身的扑咬绝技全部传给了他。
这弃婴的身份恐怕只有黑虎跟踏雪知道,孩子身上的气味出卖了他。
一狗一狼提鼻子一闻,在孩子的身上闻到了王海亮的味道,他就是海亮跟二丫生的野种。
这是王海亮的儿子,当然也是黑虎的小主人。黑虎不许任何人伤害他的小主人,在大梁山整整保护了他四年。
四岁的小狼人已经是大梁山的霸主了,他把从黑虎跟踏雪哪儿学来的绝技,在大梁山中尽力施展,打败了无数的野狼,大部分的公狼都成为了他的手下败将。
他勇猛无比,狼性十足,特别的聪明,也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条狼。
他把黑虎当成了父亲,把踏雪当成了亲生母亲,或许他觉得自己就是一条獒狗。
最近,他一直在训练,企图打败白鼻子狼王,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领导地位,成为大梁山的万狼之王。
第178章 父子天性()
第178章父子天性
这天,小狼人正在狼洞前面训练,忽地闻到了王海亮跟带娣身上的味道。
远远过来一个大个子,小狼人犹豫了一下,大个子的味道非常熟悉,跟自己身上的味道十分相似。
他犹豫了一下,野狼的机敏跟凶狠立刻激起了他的斗志。
狼的领地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胆敢侵入自己的领地,小狼必然会跟他以死相拼。
王海亮瞅了瞅眼前这个既不像狼也不像人的怪物,眉头立刻皱紧了。
“嗷嗷,嗷——!”小狼张牙舞爪,一个劲地嘶嚎。
他想不到眼前的大个子这么厉害,不但没有怕他,反而会给他一脚。
他感到了胆怯,也感到了恐慌,但是却没有逃走。
王海亮没有怕,反而苦苦一笑,他立刻判断出,眼前的东西绝对不是狼,分明就是个孩子。
他听说过关于狼孩的传说。
所谓的狼孩,说白了就是在襁褓里被野狼叼上山的婴儿。
如果将他叼走的是一头母狼,而那条母狼刚好死去孩子,立刻就会母性大发,把孩子当做小狼那样养大。
长大以后,这东西就是狼孩了,他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一条狼。
从前,大梁山不断被野狼骚扰,被野狼叼走的孩子也不计其数,但大多数都被吃掉了。
那眼前的狼孩究竟是谁家的孩子?不会是我那天捡来的弃婴吧?
王海亮仔细瞅了瞅,越看越像。
还真是,这狼孩子跟自己的样子有几分相像。
当初,孩子被抱回来的时候,大家都说他跟海亮的样子像,很多人都以为是王海亮跟山外的女人胡搞,生出来的孽种,被他抱回了家。
因为这个,玉珠好几天都不理他。
尽管海亮竭力辩白,说自己没有找过其他女人,可玉珠还是不相信。
因为这孩子跟海亮的样子太像了,那眼睛,那嘴巴,那鼻子,还有那一身骨骼的比例,分明就是一个缩小了的王海亮。
王海亮叫苦不迭,所以那时候孩子被野狼叼走,他没有感到十分难过,反而有点庆幸。
今天,再一次跟这孩子相见,他完全变了一个人,浑身都是亮光闪闪的黄毛,样子狰狞,眼神恐怖,嘴巴里竟然有两个尖尖的犬牙。
那犬牙便于撕裂猎物的皮肉,跟刀子一样。看样子,它同样是吃生肉嗜毛饮血长大,为了适应环境,生理发生了改变。
大自然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让他在大梁山上活了下来,四岁多的样子,已经像六七岁儿童的个子。
他可以直立,可以嚎叫,扑击的速度之迅猛,身体之灵巧,让王海亮咋舌。
本来海亮想杀死他的,但现在他立刻改变了主意,打算活擒了。
无论这是谁家的孩子,都不能杀,他是人,不是狼,一定要把他便成人。
王海亮松开了抓着匕首的右手,微微一笑,定了一下神。
他首先将带娣护在了身后,用雄伟的身躯挡住了狼孩的视线,不想他伤害身后的女人。
然后海亮微微弯下了腰,双臂伸展,做出了扑杀的姿势,冲着狼勾了勾手指头。
这种挑衅的举动立刻激起了狼孩的愤怒,他的眼睛腾地变得血红。第二次攻击瞬间即到。
狼孩这一次扑击用的是自己的嘴巴,撕咬的是海亮的腿,因为他的个子没有海亮高,身板没有海亮庞大,够不到他的喉咙,只能在他的腿上咬一口。
一口就足以解馋,也足以将对手击倒。
王海亮不慌不忙,轻点右腿,一下子闪过,狼孩的一击扑空了,身体跟他擦身而过。
海亮的身后就是带娣,如果被这小狼绕到背后,那受伤的就是带娣。
海亮才没有那么傻,右手快如闪电,直接抓向了狼孩的后腿。
他的动作太快了,身子也高大,小狼的身躯跟他不成比例,力量也不成比例。
只一下,他就抓住了小狼孩的脚,生生将他拉了回来。
按照海亮平时的脾气,立刻会举过头顶,将野狼砸在石块上,砸得四分五裂。
但今天他没有这么做,而是一脚踏在了狼孩的前胸上,让他动弹不得。
然后他开始寻找绳子,打算将这东西捆绑起来,拉回家去,祛除他一身的狼性,让他变成一个正常人。
那知道海亮失算了,这东西的灵巧程度完全出乎了他的想象,就在海亮将他踏在地上,准备找绳子的时候。
忽然,这东西光身子一扭,跟摸了油一样,滑不溜秋,生生从海亮的脚下溜走了。
与此同时,身子一扭,吭哧就是一口,一口叼在了海亮的脚丫子上。
王海亮吓一跳,抬腿又是一脚,这一脚正中狼孩的后背。
狼孩叽里咕噜滚出去老远,爬起来以后,知道面前的大个子不好惹,撒腿就跑。
猛地抓住一根树藤,在半空中一荡,嗖地滑出去七八米远,三荡两荡窜出三四十米远的距离,消失在树林里不见了。
王海亮抬起脚看了看,他的一只鞋子被咬破了,狼孩撕裂了他的鞋面,差点咬断他的脚拇指。
海亮浑身出了一层冷汗,感到非常后怕。
这小东西哪儿学来的本事?怎么这么灵巧?
这是他还小,如果再过个三五年,一旦身体发育成熟,大梁山的狼王绝打不过他。
这时候,海亮就已经意识到,有天大梁山的狼王江山易主,再次拼斗,狼王的位置非眼前的狼孩子莫属。
带娣也吓了一条,赶紧蹲下关心地问道:“海亮哥,你怎么样?”
海亮摇摇头说:“没事,就是鞋子破了。”
“被他咬坏没有?俺瞅瞅。”女孩子赶紧抓住了海亮的脚。
海亮微微一笑:“没事,可惜,让他跑了。”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这么厉害,竟然不怕你。”
海亮说:“他就是我四年前抱回来的那个孩子,被野狼叼走了,想不到还活着,竟然成为了狼孩。”
“啊?狼孩?那孩子他竟然没死?”
海亮说:“是,他的确没有死,不知道为什么,我刚才会手下留情,而且他的眼神,让我感到可爱,也感到亲切。”
“可爱?亲切?你竟然觉得那狼孩亲切?”
海亮点点头,的确,刚才他不忍心下手,那孩子的眼光好像一面镜子,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十年以后,当王海亮再次跟这狼孩相遇,才知道今天心软的原因……他就是自己跟二丫的儿子。
这是父子天性,他产生了那种天生的父爱。
好在有惊无险,海亮说:“没事了,咱们走。”
再次穿过前面那片树林的时候,海亮加了小心,野狼他不怕,就是担心碰到这狼孩子。
这小子太凶猛了,看的出他非常有智慧,有头脑,聪明无比。
树林是两个小时以后穿过去的,再往前又是山坡了。
那山坡显得十分荒凉,没有一颗大树,但是下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茅草。
低矮的草丛里藏不住狼身,也藏不住大型的食肉动物,海亮这才虚口气。
大梁山是两天以后走出去的,中途没有遇到任何危险。
再说这条路海亮已经走过不下几十次了,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
他们是三天以后来到Z市的,也是三天以后来到了大梁县办公楼的。
在办公楼里,他再一次找到了李秘书。
现在的李秘书高升了,已经不再是乡里的秘书,而是成为了县委的一个干事。
干事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海亮不知道,所谓的干事……估计就是干事情。
海亮拉着带娣走进了李秘书的办公室,他跟李秘书是老相识了。
李秘书正在办公桌前忙活,一眼看到海亮,心里又惊又喜:“海亮,你怎么来了?”
王海亮也不客气,拉着带娣的手直接闯了进去。
进去以后,他将带娣按在了沙发上,然后端起李秘书桌上的茶杯,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然后擦擦嘴巴,又为带娣倒了一杯水。这才一屁股坐在李秘书的对面。
李秘书是非常喜欢海亮的,这小子不但能干,够朋友,讲义气,一身的医术绝技,而且幽默,为朋友两肋插刀。
海亮说:“李哥,我又来麻烦你了。”
李秘书说:“你小子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有话说,有屁放,这次不会又是要钱吧?听说已经有经销商为你们修路注资了。”
海亮说:“瞧你那小气劲儿,好像老子来就是为了找你要钱似得,没事我就不能找你聊聊天啊?”
李秘书停下了手里的活儿,拿出两根烟,一根甩给海亮,一根夹在了自己的嘴巴上,说道:“你小子就是夜猫子进宅,没事不来,你整天修路,忙得放屁都没功夫,还有功夫找我聊天,是朋友就赶紧说,不说我就走了。”
海亮呵呵一笑,道:“不是我找你有事,是带娣,我们大梁山缺少老师,我想找你跟文教局说说,给我们大梁山安排一个老师过来。”
带娣的手里端着水,女孩子已经忘记了一身的疲惫,赶紧道:“是啊,李哥,我们这次来,就是要找你帮忙,给我们大梁山安排个老师,当然,两个就更好了。我跟玉珠姐姐两个人教了一百五十个学生,真的有点力不从心了。”
李秘书是认识带娣的。
曾几何时,他也对带娣产生过幻想。
但是他知道,带娣喜欢的是王海亮,上次去大梁山考察,他就看出来了。
朋友妻不可欺,虽然带娣没有嫁给海亮做媳妇,可早晚是他的女人。
李秘书说:“带娣妹妹,我知道你们大梁山的老师不容易,可教育局的事儿,不归我管啊。这事儿你们应该直接到文教局反应情况。”
王海亮一瞪眼:“我认识教育局的人,可教育局的人不认识我,李哥,你见多识广,有很多朋友,跟教育局的人一定熟悉,你跟他们说说,无论如何也要安排一个老师到大梁山。
最好是个男老师,玉珠跟带娣都是女孩子,根本管不住山里的那些野孩子。”
“这个……?”李秘书犹豫了一下:“安排老师,不是不可能,可你们大梁山那么远,那么穷,穷乡僻壤的,饭都吃不饱,擦屁股纸也没有,听说你们那儿的山民擦屁股,都用土坷垃。
刚刚毕业的师范生,谁乐意去啊?”
第179章 咫尺天涯()
第179章咫尺天涯
王海亮怒道:“胡扯,谁说我们山民擦屁股用土坷垃的?我们用砖头好不好?
一句话,这个忙是你帮,还是不帮?……不帮的话,你以后有个腰椎间盘凸出,或者不举什么的,可别找我,我不会给你治。”
王海亮说话口无遮拦,主要是因为跟李秘书太熟悉,而且他们是生死患难的朋友。
当初,李秘书一身的毛病,就是海亮帮他治好的,很多大医院都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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