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擦擦黑的时候,李永生带着柔然奴隶,在关卡附近假装是闲逛,小心地观察情况。
突然间,他看到两个人,从斯木克城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我去,这俩家伙进城了?
出来的两人,一个是柔然人的长相,一个却是高鼻深目皮肤白皙的伊万人。
伊万人路过两个士兵的时候,还笑嘻嘻地拍了他们肩头一下,顺手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皮囊,塞进了一名士兵的手中——伊万国习惯用这个装酒。
那名士兵眉开眼笑地收下了,还弓着身子谄媚地说着什么。
李永生看得有点晕,这不是……公孙未明和张老实吗?
没错,那名伊万人,就是张老实假冒的,别人或者认不出来,但是他的气息怎么可能瞒得过观风使?
公孙未明四下看一眼,明明看到李永生了,他就当没看到,站在关卡附近大声发话,“朗度伯爵需要一名骑手,上好的骑手……一场比赛十块银元,有谁愿意报名吗?”
这俩家伙,李永生看得有点无语,果然是术业有专攻,竟然比我这观风使混得还好。
朗度伯爵?狗屁,不过就是独狼倒过来念嘛。
关卡处闲人非常多,有人大声发问了,“赢了有分成吗?”
在这里,破落的贵族真的不要太多,哪怕对方是伯爵,比子爵和男爵要高一些,但也仅仅是高一些罢了,斯木克人并不会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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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六章 托克的酒店()
张老实扮演的,是一个破落的伯爵。
虽然他的衣服尚算华贵,能出手打赏人酒水,但那也是他维持贵族形象最后的门面了。
别的不说,真正的伯爵,身边哪里会有柔然人种的管家?
不过公孙未明倒是将管家一职扮演得不错,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赢了当然会有赏赐,朗度伯爵的慷慨,整个大彼得堡都知道,当然,若是输了,那准备就承受伯爵的怒火吧。”
一听这个回答,众多闲人就没了兴趣,“切,十块银元就想买个奴隶吗?”
有些人听不太明白,就纷纷跟身边的人打听,何谓伯爵的怒火。
其实这伯爵的怒火——严格来说是贵族的怒火,要求不算太苛刻。
简而言之,一个贵族聘请别人,比赛什么项目,若是被聘请者希望得到胜利的分红,那么,他们一旦输了,就会自动成为贵族的奴隶。
其实这真的很公平,朗度伯爵只是想招聘个骑手,跑一场十块银元,但是骑手非要想分红,那你想得到什么,就要做好付出什么的准备。
但是斯木克这里,纯粹就是恶棍集中营,这种要求他们并不认可。
李永生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规矩,他正跟柔然奴隶低声说话,猛地听到公孙未明发话,“你,就是你了……想要当骑手吗?”
李永生觉得不少人的眼光注视了过来,抬头一眼,发现公孙未明正指着自己,忍不住愕然地一指自己的鼻子,“你在叫我?”
“没错,”公孙未明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只有细细地盯着他的眼睛看,才能看到他眼神深处,隐藏着些许的笑意。
这家伙越来越过分了,李永生缓缓摇头,“抱歉,我不差钱,更不可能成为别人的奴隶。”
公孙未明却大着嗓门发话,“没有人要求你一定承受朗度伯爵的怒火,如果你不想分红,那么……只有比赛而已,难道你怕了吗?”
倒要看你打算玩什么,李永生迟疑一下点点头,“好吧,不过……这也仅仅是一个意向,我希望看到伯爵的骏马,才能做出决定。”
公孙未明笑着点点头,“这当然没有问题……是这样吧,尊敬的伯爵大人?”
张老实非常有风度地点点头,并不说话,但是贵族气质一览无遗。
有了“朗度伯爵”的邀请,李永生和柔然奴隶非常轻松地进了斯木克,卫兵就当没看到一般。
进城之后,李永生才低声发话,“你俩,还真会玩儿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公孙未明哭笑不得地回答,“感觉就是伊万人太好骗了……不过,这么打听消息,真的是很方便啊。”
我可没觉得有多方便,李永生忍不住生出点不平衡。
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张老实这货,真的是不一般,怪不得敢孤身进入异国捉拿逃犯,这手段真不是一般人能学来的。
正说着话,张老实一转身,直接向一家酒店走去,公孙未明左右一看,速度比他还快,刺溜一下先钻进酒店里去了。
李永生循着他的眼光一看,才发现不远处走来了几个贵族小姐,都是跟海霏丝一样的装扮,起码都是戴着宽檐面纱遮阳帽,有人穿着公主裙,却也有人穿着猎装和小马靴。
李永生收回目光,上下打量一下这酒店,发现也不是很大,房屋是原木搭建的,甚至连树皮都没有剥掉,屋外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简陋的伊万字。
“托克的酒店?”难得的是,他身边的柔然奴隶,竟然识得伊万字。
才一进入酒店,一股刺鼻的、令人窒息的臭气扑面而来,有汗臭味,有脚臭味,有狐臭味,以及酒臭和口臭味……
可以说,你能想象得到的,人体能散发出的臭味,这里全有。
李永生忍不住皱一皱鼻子,他不是个娇气的人,但也真有点受不了这里污浊的空气。
酒馆不大,也就十来丈方圆,近二十张桌子,里面有四十多号人,或坐或站,大声喧哗着。
公孙未明和张老实在墙角占了一个小桌,勉强能挤得下四个人。
李永生也不客气,带了柔然奴隶走过去,径直坐下。
他对这里不太适应,但是柔然奴隶却兴奋得紧,眼珠不住四下扫视。
对于这家伙来说,这里就算是一等一的豪华场所了,就像山里人初次见到五星级酒店一般,哪怕在柔然,这种地方也是相当罕见——毕竟柔然人是纯粹的游牧民族。
而这柔然奴隶,更没机会接触这种地方了,他只是在别人口中听说过。
李永生刚刚落座,公孙未明就抬起右手,打了一个响指。
一个酒保见状,马上跑了过来。
“四杯朗姆酒,”公孙未明大声发话,又丢出一块伊万银元,高声地抱怨着,“该死的……为什么又是男人过来,侍女呢?你家酒馆的那个大屁股呢,我记得是叫索菲亚?”
换个柔然人敢这么说话,酒馆里的伊万人早就教他们学做人了,但是偏偏地,他说出来就没事,甚至伊万人都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幕。
那酒保接过来银元,很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家掌柜说了,你再骚扰索菲亚,他会把你下面的那玩意儿割下来,喂给狗吃……他是认真的!”
“是吗?”公孙未明哈哈大笑了起来,“叫索菲亚端酒过来,我给你家掌柜的一个机会!”
“变态的柔然人,”酒保翻个白眼,一转身离开了。
紧接着,酒馆后门走进来两个女人,都是三十出头的熟妇模样,身材丰满惹火,一个褐发的,个头稍微低一点,一个红发的,却是极为高大。
“索菲亚,这里!”公孙未明一拍桌子,叫了起来,紧接着,其他人也大声叫着、笑着,还有人在吹口哨,好像有人往池塘里扔了一颗炸弹一般。
“都给我闭嘴!”红发女子大喊一声,很有点杀气腾腾,“否则我会往你们的酒里吐唾沫!”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就笑得更大声了,还有人出声挑逗,“哦,拜托来一杯加唾沫的朗姆酒,我喜欢索菲亚的唾沫!”
“你去死吧,你只配喝索菲亚的小便!”
“哈哈,小便也不错啊,你这小白脸,根本不懂女人的好处。”
“奏凯,你好重的口味,不要说我认识你!”
柔然奴隶早就被这场面震撼得找不到北了,他根本没注意,身边的其他三人,嘴唇在微微抖动着,交流着消息。
李永生现在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污浊空气,就是“如入鲍鱼之肆”的意思,事实上,他相当佩服公孙未明和张老实收集情报的方式。
观风使自家是去找底层的牛鬼蛇神,按说能保证消息的灵通。
但是这二位直接走了上层路线,对底层的消息或者不太敏感,但是那些上层修者的消息,轻松就能问出来。
就在这时,酒馆的门再次被打开,莺莺燕燕地走进来一大群贵族小姐。
这一刻,所有人都停止了喧嚣,愕然地看向她们,酒馆里寂静得可怕。
这种酒馆,哪里是贵族该来的地方?更别说贵族小姐了。
来这里的贵族,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落魄贵族——正如朗度伯爵。
贵族小姐里,走出一个气质不错的中年女人,她四下扫视一眼酒馆,迅速来到一张桌子前,微微一躬身,“见过朗度伯爵,我家小姐希望能得到您的管家。”
张老实轻啜一口手中的酒,将酒杯缓缓放下,又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块雪白的手帕,在嘴上轻轻擦拭几下,擦掉那几乎不存在的酒渍。
做完这些,他才看一眼面前的女人,用略带一点磁性的声音发话,“请问夫人,你是什么爵位?”
女人怔了一怔,才轻声回答,“我是红松男爵的未亡人,是铁弗大公府上的礼仪女官。”
“那最多也就是个勋爵,”张老实缓缓地发话,声音不高不低,“你打断了我喝酒……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礼仪官该做的。”
李永生看得有点想笑,张老实这厮,装逼也装出一定的境界了。
可是那中年女人却有点受不了,她先是一愣,然后勃然大怒,咬牙切齿地发话,“我尊敬你,叫你一声伯爵,若是你想挑衅大公的话,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了吗?”
伊万国是等级森严,但是一个伯爵,怎么可能跟手握重兵的大公相比?更别说这伯爵是落魄的,那就不要怪大公府上的勋爵,也敢出声威胁他。
张老实又拿起白色的手帕,在脸上擦拭一下,似乎是被对方的唾沫溅到了一般,然后轻声发话,“小明,掌嘴!”
李永生的嘴角扯动一下,小明……好亲切的名字。
公孙未明身子一晃,不见动作,就只听到“啪”的一声轻响,中年女人的脸上,顿时多出了一个红彤彤的手印。
中年女人捂着自己的脸,愣了有四五息的时间,才尖叫一声,“混蛋,你个劣等人,竟然敢动手打我?”
“你再叫,我不介意杀了你,”张老实慢悠悠地发话,“现在,离开我的酒桌!”
第七百六十七章 佣兵团()
别说,张老实的做派,还真的挺有贵族范儿。
而他一句话出口,公孙未明已经抬手按向了腰间的匕首,十足十狗腿子的模样。
中年女人却是吓了一跳,然后脖子一直,就要出声喊叫。
“够了!”有人发话了,说话的是一名年轻的贵族小姐。
她头戴宽檐遮阳帽,上面挂着白色的面纱,身上却是浅褐色的猎装,足登鹿皮小马靴,手上还拎着一根尺半长的马鞭。
她抬起马鞭来,轻轻一指,“不要挑衅一个伯爵,他真的敢杀人,尤其是这种失了领地的伯爵,他们会拼死维护那可笑的尊严。”
这话说得很是尖刻,但是张老实还没办法强硬,他只能眉头微微一皱,“看在铁弗大公面子上,我不跟你计较……你身为大公的小女儿,大概将来可以得到一个伯爵的位子。”
那中年女人在海霏丝说话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回去,闻言她冷笑一声,“小姐已经是未来的长风堡女主人了。”
长风侯爵在伊万国,也是相当强大的侯爵,甚至能够力压一些弱小的大公。
张老实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看向海霏丝,“我没兴趣跟女人叫真,不过,把你的守护骑士召唤出来吧,我会用他的鲜血,洗刷我的耻辱!”
“你的耻辱?”海霏丝气得叫了起来,她往前走了两步,马鞭一指公孙未明,“你的下人竟然敢冲我吹口哨……我的耻辱又有谁来洗刷?”
李永生闻言,都忍不住一翻白眼,这未明准证也太能惹事了吧?
张老实却不紧不慢地回答,“你年轻貌美,他是成年男子,只吹了一下口哨,又没做什么别的……难道这不是对你的赞美吗?”
公孙未明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你还敢笑?”海霏丝气得眼睛一瞪,“信不信我……咦,是你?”
她愕然地看向李永生,这才发现,路上不帮自己推马车的人,竟然也在这里。
李永生点点头,并不说话。
海霏丝这下有点为难了,按说仇人聚在一起,正合适她一网打尽,但是事实上则不然。
对她来说,强压一个落魄伯爵,问题不算太大,故意刁难一个荣勋士兵,问题也不算很大,可是这两者加到一起,就不是她压得住的了——她只是大公的女儿,不是大公本人。
所以她冷着脸看向李永生,“你为什么跟朗度伯爵在一起?”
李永生也不多说,将腰间的腰牌取下,往桌上一拍,淡淡地发话,“我拒绝接受军方之外的任何人的问话……以骑士的荣誉!”
他不是贵族,也没有依附贵族,不能称之为骑士,但他是中阶司修,自称骑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海霏丝本来觉得,这人是比较好欺负的,但是人家真摆出不买帐的架势,她也不能硬来——尤其这厮身边,还有一个又臭又硬、穷得只剩下尊严的伯爵。
想一想之后,她冲着公孙未明抛个媚眼,“你若是跟我走,我保证你天天可以冲我吹口哨,而且……没人会计较你的冒犯。”
“这个……”公孙未明迟疑一下,斜睥一眼张老实,最终还是缓缓摇头,“算了,我已经明白了,您的身份,不是我能冒犯的,我家伯爵也需要我。”
“果然是柔然人的脑瓜,真的不好用,”海霏丝叹口气,又摇一摇头,转身向外走去,“白长了这么一副好皮囊,可惜了。”
她一离开,其他贵族小姐也跟着走了,眨眼之间,酒馆又恢复了原样。
这一下,就连酒馆中伊万人,也忍不住对公孙未明伸出了大拇指,“你这家伙,真的是好胆色,居然敢冲着大公的女儿吹口哨。”
“大公的女儿算什么?那是未来的侯爵夫人,”更有人高声叫着,“长风堡的女主人啊。”
“对我而言,这没什么了不起,”公孙未明一摊双手,得意洋洋地发话,“女人就是女人,需要男人来赞美,来骑……真正的男人,就应该骑最烈的马,不是吗?”
“说得好,”有人大声发话,还有人一捏嘴唇,发出尖利的口哨声。
伊万国的男女关系,其实是相当混乱的,有些贵妇在参加舞会的时候,礼服的胸口处会是空的,那样的款式,绝对不会是为了节省布料。
以伊万人的规矩,男人冲女人吹口哨,真的可以看做是赞美,而公孙未明错就错在,他身为柔然人,竟然敢冲着大公的女儿吹口哨——这中间的阶级差别大了一点。
但正是因为如此,他反倒获得了伊万人的好感,这就像地球界那些少儿不宜的片子里,女主角总是条件优渥的白人家庭主妇,男主角经常是黑色人种的水管工人一般。
冲破束缚打破禁忌,总会带给人另类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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