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十多年里,小朝奉兢兢业业的为着这间当铺忙碌,全身心的扑在了这间当铺之上,连自己的婚姻大事也耽搁了下来,就这样,当铺的生意越做越好,为东家也赚取了大量的钱财。
东家家产雄厚,其实也并非指着这一处产业赚钱,可小朝奉还是精心的打理着这家已经是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本来一切都很好,可是直到有一天,当铺里来了一个面色清瘦,一身学子衣袍已然洗得泛白的书生。
这书生是来赶考的,可是家中贫寒,父母早亡,只盼能考得功名利禄,衣锦还乡,好去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可是书生刚刚走到这座城中已然分文皆无了,别说这里距离京城还有很远,必须租马车赶路才能赶得上今年的大考,就算他进了京城,连吃饭住店的钱都没有,还怎么去考这场功名。
书生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拿出了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那是家中祖传了不知多少辈,一个如同鸟蛋一般的玉石,想要当些钱财,好能顺利的进京赶考。
小朝奉了解了书生的难处,二话不说开始给他的祖传之物估价,只是当小朝奉把那个鸟蛋一般的玉石拿到手中之后,才愕然发现,自己居然看不出这东西的品质!
要说小朝奉已经在这当铺干了将近二十年,年近四旬的他无论经验还是阅历早以不是当初那个小徒弟可比,可毕竟这中土大地人杰地灵,世间的奇物可不算稀少,这玉石他看不出眉目也属常情。
小朝奉可怜书生的境遇,于是留下书生在当铺等待,他自己则去找几位同行商讨。
整整一天,小朝奉都在不停的奔走,而得到的答案也几乎相同:不是凡品,但具体的品质实在是看不出来。
同行们也看不出这玉石的品质,可看不出品质,就估不出价格。
小朝奉无奈,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师父,老朝奉看了半天才颤颤巍巍的放下了玉石,摇了摇头,只说了一句话:“形似极品羊脂,却决不相同,这单生意别接了吧。”
小朝奉回到当铺,把原委告诉了书生,书生听后,顿时失魂落魄,这家全城最大的当铺都不识得自己的祖传之物,那别家就更不用提了。
书生白白的等了一整天,最后还是一无所得,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小朝奉叫住了他,对他言明立下借据,自己可以先借给他些银两用来进京赶考,等大考之后再来偿还。
他本是一片好心,怎奈那书生听后连连摇头,却是不肯。
小朝奉愣了片刻才明白过来,这书生要是借了他的钱,如果大考不中,又哪有钱来还债,十年寒窗之苦付之流水,而仅剩的清誉之名恐怕也得毁于一旦,要是一旦得中三甲,在他衣锦还乡之前,还得先来此还钱,更是大大的不妥。
腐儒啊腐儒!小朝奉想通之后心里暗骂,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可是小朝奉心善,不想就这么断送了书生的前程,于是一咬牙,把书生那块鸟蛋一般的玉石收了下来,估成了极品的羊脂玉,活当一年,白银五十两。
书生大喜过望,连忙道谢,之后收了银子高高兴兴的走出了当铺。
小朝奉也长出了一口大气,他这么做的确有不妥之处,无法估出价格的东西却给出了不低的白银,可他心好,看不得那苦命的书生因此而断送了大好的前程,他也打定了主意,一年之后,要是书生不来赎回玉石,就自己掏钱把这玉石赎回,这也是变相把钱借给了书生一般。
小朝奉因做了善事而心情舒畅的时候,却不知道自己已然大祸临头。
这一年,东家的二儿子呱呱落地。
这一年,东家的大儿子已然年近二十。
这一年,东家所有买卖的格局,将被大少爷强行打乱。
因为,这位风度翩翩,仪表堂堂,对下人都是和颜悦色的大少爷,唯一的命门,便是家产,庞大的家产。
而这个刚刚出生,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在他眼中就是一只狼,一只能一口咬断他一半家业的恶狼!
从这一年开始,大少爷不断的扶植自己的亲信,以雷霆般的手段插手于家中的各处产业,小朝奉这间当铺也未能幸免,因为小朝奉不是大少爷身边的人,或者说,大少爷根本不相信他。
于是,寻库的总管发现了书生的玉石,本不是羊脂玉的玉石被送到了大少爷的手中,这是个完美的借口,贱物高估,这分明就是朝奉与人串通,做东家的假账!
在小少爷的满月酒不久之后,这位在酒宴上还抱过小少爷,老实又善良的小朝奉,被一纸官文下了大狱,只因五十两的白银,被判了十年的大牢。
而此时,老东家年岁渐大,大儿子早已成年,又添了个小儿子,便放手将大部分的家业交予长子打理,自己则只管理几处重要的产业,他倒落得清闲,可对小朝奉的事却是一无所知。
一年,两年,三年。
小朝奉在大牢里足足蹲了三年之后,他的怒火也已经达到了顶点,他无亲无故,只有一个走路都颤巍巍的师父,没人会替他翻案,可他再也等不得那十年之期。
这三年他在牢中交下了几个兄弟,这三年他一直随着牢中的狱友练习拳脚功夫,他每天都在不停的练,好像不到筋疲力尽,那无尽的怒火就会把他烧死一般。
在一个阴沉的夜晚,小朝奉终于等来了机会。
那一夜大牢的看守宿醉,小朝奉撬开了牢门,带着几个兄弟逃了出去,之后他们洗劫了东家的当铺,又放了一把大火,夜里,火光冲天,那座城中最大的当铺被付之一炬。
小朝奉还想找大少爷报仇,可一想到老东家往日对自己的恩惠,却犹豫不决起来,最后,还是没去寻那大少爷,趁着夜色,与一众弟兄逃出城去。
后来小朝奉辗转来到了这两国的交界之地,从此占山为王,创建了这边界之处最大的匪寨,五龙寨。
第22章 炼精化气()
栗天听到这里,已然是张口结舌,这老当家所讲的东家难道是,难道是……
“小少爷,你可猜出来了?”老当家见他两眼发直便问道,只是老者的声音里,疲惫之意渐浓。
“老夫当年的东家,就是你的父亲,羊脂玉、栗家人,小少爷的随身玉佩是你满月那天老爷亲手给你带上的,二十多年了,没想到老夫还能再见到当年的小少爷。”
老当家的眼神里透着一丝慈祥,如同正看着自己的子侄似的盯着栗天,只是那双浑浊的眼中,光芒仿佛越来越淡。
“小少爷,当初的是是非非已经在那一场大火之中了断,如今,杀我二弟、三妹的叛徒已经毙命,老朽最大的遗愿已了,只剩最后的一个遗憾。”老当家的说着,已经从怀里拿出了一枚鸟蛋一般大小,晶莹剔透全无杂质的玉石来,颤抖着递向了栗天。
“老当家,你这是……”看着老者费力递来的玉石,栗天下意识的伸出手将其接了过来。
“物归原主!”老当家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四个字之后突然纵声狂笑,那笑声中透着丝丝的死意与无尽的得意!
“苍天有眼!老朽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和遗憾都以了,不枉来这人间走了一遭!”
话音落时,却传来了玉儿的哭声,老者已然逝去……
屋内哭声低低,愁云淡淡,栗天紧皱的双眉许久许久才渐渐舒展,终于长吁了一口气,对着老者长躬不起。
好人或是歹人,善心或是恶念,一念之差,天堂地狱。
人生际遇,或许就是这么神奇,这么无奈,逝者已逝,栗天无法评价老者的对错,只是那最后的狂笑中带着的得意之色更令他动容,以己之命,换取重创仇人的机会,不但不悔,还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死都可以瞑目。
这,便是兄弟之情么,这,便是仁者之念么,这,便是人间么……
我本一枯魂,阴差阳错之下又返回了人间,纵然记不得从前,那也无妨,就当是老天垂怜,让自己重游一次世间,生老病死一切随缘,介不强求,苦辣酸甜不尝也罢,只求安宁。
这,就是栗天的心思,淮安城的天公子生性淡漠,而栗天这个‘后来者’恐怕比那天公子还要更甚,天公子淡漠了名利,淡漠了万贯家财,而他却淡漠了情义,淡漠了生死。
或许,那本就不属于阳世的身体之中,却跳动着一颗毫无情感的已死之心,而此刻,那颗默然的心,被那位已逝老者的兄弟情义触动了一下,不深,却清晰可见。
栗天那有些空洞的眼神之中,也仿佛多了一丝灵动……
老者被葬在了后山深处,那里已有一座孤坟,埋着他的兄弟和弟妹,想来老者长眠于此也不会觉得孤单了吧。
栗天祭拜完老当家后回到了自己的院子,心中说不出的一股滋味,有些难过,有些不舍,还有些解脱,于是就这样静静的品味着心中的滋味,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许久许久。
当栗天猛然惊醒的时候已然是第二天的清晨,天边刚刚泛白,山中一片寂静,偶尔几声鸟鸣从远处徐徐飘来,整个天地显得宁静而致远。
栗天心头一片清明,运起了那无名的法决,当他运行了一个周天之后,只觉耳中一声轰鸣,如同春雷咋响,脑中更是轰的一声,接着,眼前的景物仿佛被拉近了许多,又仿佛是自己融入了这整个天地一般!
而栗天此时还不知道,虽然以前他修习那无名法决后会逐渐变得神清气爽,身体轻盈灵敏,后来还能短时间的操纵那张符箓,可是直到此时,他才算真正的踏上了修仙之路。
那无名的法决正是修仙者的第一步,练气期的法决,而栗天此时也真正的踏入了修仙的第一步,炼精化气——炼气期!
许久之后,栗天才惊醒过来,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抬眼望去,只觉得远处朦胧的景色好像变得真切了许多,而先前淡淡的鸟啼声也变得清晰可闻。
活动了一下身体,发觉并无异样,他这才放心了下来。
栗府中那诡异的火焰,可以驱使的杀人符箓,如今的耳聪目明,栗天觉得自己都有些见怪不怪了,反正活着已经是赚了,还管他那许多的怪异作甚。
几天之后,经过仅剩的两位寨主,也就是四当家和玉儿商讨后,五龙寨决定搬家了,莒城赵家这次可谓是损失惨重,指不定他们会不会狗急了跳墙,再集合大队人马来找五龙寨拼命,而一众匪人先暂时搬到别处去,建个小山寨也不是什么难事,等过个几年,没人再注意这地方了,他们在搬回来也不迟。
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么,明知道人家可能会来报复,还能在这傻等?他们是匪,可不是猪,于是四当家的一声令下,五龙寨就乱哄哄的开始了搬迁之行。
搬迁的地点也已选好,离这三十里外的一处荒山,那里四周都是山林,不认识路的人可是轻易找不到地方,而那荒山下是一条长满荒草的大山沟,那地方虽然偏僻得很,却也有个阴森的名字,叫做‘川坟沟’。
栗天本想在这清净的后山住上个几年,钓条黄鱼,喝口米酒,衣食无忧,就算住一辈子他也没有意见,可是见过了老当家的所为,听过了老当家的往事,他的心境却是有些变了。
他想去看看这人世间还有些什么,可还有能触动他那颗默然心弦的东西,也想去找找自己是否也曾有过的往事。
可五龙寨刚逢大难,他此刻不便离去,于是就帮着五龙寨的众匪们一同搬迁。
好在五龙寨虽然有几百号人,可是有家眷的却少得可怜,而一个山贼的家当好像更是少得可怜,于是到处都可以看见,一个粗壮的汉子身后背着被褥,肩头搭着锅碗,左手拿着钢刀,右手拎着酒壶,跟着同伴们嘻嘻哈哈的赶着大车便走……
栗天看着一个个家世‘清白’的匪人之后便明白了什么叫做一贫如洗,可当他看到了二哥之后,才明白了什么叫做孤家寡人,这二哥居然连锅碗被褥都给省了,身后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拎着个大号的酒壶,与身边的众匪吆五喝六的越走越远。
栗天看得是哭笑不得,也不知这二哥是嫌自己的家什太破懒得拿,还是他压根儿就没有。
就这样,五龙寨的众匪们轰轰烈烈地搬到了川坟沟,然后开始伐树造屋,几个月后,一座小型的五龙寨已然成型,而此地的原主人,马贼‘鬼脸’和他那几十个手下也被五当家一脚给踢进了五龙寨,美其名曰:大树底下好乘凉,天下匪人是一家……
小五龙寨建好之后已是初夏,栗天见众匪安定了下来心中也是一松,这些也都是苦命的人儿,但凡有条出路,谁又能狠下心来去做一个山贼,虽说五龙寨从来都是劫持商家大户,对那些小民小户和妇孺老弱从不碰一指头,可背在身上的毕竟是个匪字。
如今众匪已然安定下来,栗天也就辞别了四当家与玉儿,赶着他来时租的那辆马车,在女孩儿有些不舍的目光之中,悠然的下了山,向着晋国的方向行去。
第23章 清湖城()
一天后,栗天赶着马车进入了晋国的地界,虽然四周还是荒无人烟,但路上往来的车辆却渐渐多了起来。
初夏时节,道路两旁那低垂的杨柳已然莹莹绿绿了起来,觅食的雀儿在垂下的枝条里穿梭,成群结队,显得好不热闹。
栗天手拿马鞭坐在车上,偶尔才用那鞭子轻敲下马背,漫不经心的好似出游,手中正拿着一个圆圆的鸟蛋模样的玉石翻看,那玉石晶莹剔透全无杂质,只是越往中心处越是模糊起来,好似有一层层薄雾,由稀到浓的灌在了这块玉石之中。
玉石小巧,又触手凉滑,自从老寨主交给他后,栗天便一直收在怀中,没事的时候也喜欢把它拿在手中把玩。
这条行进的路线是晋国的清湖城,他早在五龙寨的时候就已经打听好了位置,五龙寨所处是晋国的边界,距清湖城也只就五六天的路程。
清湖城在晋国也算是一座大城,其实说是城到不如说是镇,因为清湖城就建在晋国的一条大湖‘清湖’边,是一座依湖而建的水乡小镇,只是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是水运的一处大港口,后来才慢慢发展成一座临湖的大镇,渐渐的被人们称为清湖城。
栗天此去清湖城,是准备投奔柳三娘的叔父柳万财,听这名字,万财,那一定是家财万贯之人,何况以柳三娘的家产,她的叔父应该也是个大户人家,不会养不起他这一个闲人吧。
栗天心里如此想到,于是乎,生性淡泊、无惧生死的天公子便把着美玉,赶着破车,赏着美景,厚着脸皮的直奔那清湖城而去……
五天之后,一条大湖已然出现的前方,远远望去,湖水蔚蓝清澈,倒映着天上的朵朵白云,仿佛一面镜子一般,而湖边一侧是一座临湖的大镇,依湖而建,一眼望不到边去。
再远处,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山脉,山脉的下方绿树成荫,而高处的山顶却还隐隐残留着皑皑白雪,看起来倒是玄妙异常,高山巍峨,大湖流转,一动一静之间景色自然天成,好不迷人。
这时已经到了晌午,清湖城外的官道上人群已然络绎不绝,当栗天来到这清湖城外时才发现,这所谓的清湖城,根本就没有城门,也没有城墙,城外一侧是清湖,而另一侧却是大片的稻田,引清湖之水灌溉,此时已然是绿油油的一片,望不到边。
微风吹来,田里一片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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