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起眼本想嘴硬反驳一句的,见他边说边扶正了女人的身子,伏在她心口刚才我喝的位置那里吸食起来也就住嘴不言语了。
实事求是,我其实并不认为鹿谨这话是带有什么故意贬低兰焱和白贤的意思,亲口尝过自然知道,刚才我便认了的。
不过照此说来,血族对血液的档次区分是人类、狼族、人转血、纯血这个逐级递增的排位,而且女性要比男性的血更受人喜爱。
人类的瞧不上眼,抓狼族比较啰嗦麻烦,高傲如纯血,估计轻易不会给别人喝自己的血,所以吴煜凡那种身份地位的,应该是只喝人转血的血吧。
呃,居然会想到吴煜凡的口粮问题,扯得实在有点儿远了。
我揉揉鼓胀的肚子帮助消化,重新闭目养神休息,“等她醒了咱们怎么处理?你打算怎么说?我该干点儿什么?”
按照以前看过的,我印象里血族之间是有互食这一说法的,另外我清楚地记得姜雪雅不正是吴煜凡的情人兼所谓的食物么。
那么这样说来,鹿谨喝这位我尚不知名的新欢一些血估计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只是于情于理,我肯定不行。
究竟是一个人独品还是两个人共享,到时候如何编排骗过去,凭他的脑子和嘴必然是很好过关的。
可是,再知道他能耐大,不可避免地依旧会担心。
我琢磨这事儿本来可能没什么,但他为了掩护我把人家给弄晕了,伤了人性质就不同了,恐怕他不太好说,得需要我做些配合的吧?
“我不用说,你也不用干,她醒不了了。”听声音鹿谨好像连头都没抬。
我一僵,揉按的动作顿住,瞬时睁开了眼。
。。。。。。要弄死她?
猛地坐直起身,我看看女人紧闭的双眼,又瞧瞧他,不知所措,“其实。。。其实,稍微收着点儿,咱俩喝不完吧。。。。。。内什么,我是说,咱们真的要杀了她么?”
“只要喝了,她就必须死,跟你杀那个男人的道理是一样的。”他淡淡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
一句话,让我没了争辩下去的意义。
我无力地倒回向沙发靠背,凝望天花板上的壁灯,沉默了。
“很难过?”他问。
开门见山,问得简单,答起来并不容易。
我知道他是想安抚我,摇摇头,否认,“谈不上。就是心里有点儿别扭,觉得她有些可怜,她刚才对你的眼神明明。。。。。。”
这话说起来没什么意思,有种猫哭耗子的味道,未免矫情了,我咬了咬嘴唇,“。。。。。。我要说谢谢是不是太虚伪了?你为了我,去骗她上钩儿,我之前还误会,说你是来泡。。。对不。。。”
好一阵嗫嚅,压下心中的百感交集,看着他,我还是断断续续哽咽把话说了出来。
那女人刚才给向鹿谨的眼神是那么热切,充满欲念渴求,却最后因为要被他用来填饱我的肚腹而落得这样一个结局,不得不令人唏嘘。
再加上大家都是女人的缘故,她对我们又并没有什么显而易见的威胁,对我来说,她马上的下场,比昨天那个男人要让我心里不舒服得多。
当然,我同时也明白,这个女人,是鹿谨能给我提供的最好了。
心头血从来都是最珍贵的,他更是等我喝够了,才去喝。。。。。。
他对我怎么样,无需再多言。
停下吸血的动作,他抬起头,直视我的双眼,打断不让我再说下去,“她是来发泄的,咱们是来觅食的,或者应该说她是来填补精神上的空虚的,咱们是来满足生理上的欲望的。各取所需,不必在意。”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属于弱者的,而弱者也不需要去同情。因为在我们这里她是弱者,在另个角度,她可能就是那个强者,谁可怜谁?今天如果她不死,那明天就是我们死。”房间里没有纸巾抽,他伸出拇指刮了刮唇角的零星血渍,揪起她的衣服在上面随意抹了几下。
之后,他缩缩右边胳膊,抻直翻出里侧干净绵软的袖子,这才伸手过来擦拭我的脸侧,“再有,宝贝儿和亲爱的这两个叫法不同,意义更不同。我的心够大也够小,亲爱的可能有很多,但真正在宝贝着的只能是一个人。”
从头至尾只字未提我对他的谢意和歉意,语调平静而缓慢,听不出任何情绪。
稍顿了顿,他又道,“不管你是不是在意,有些事情我不想被误解。”
“就像虽然你闻不到了,也必须和她接触,但我想她衣服上的味道不适合你,一样希望你能少碰就少碰。”他擦完即收手扭过了身,彻底不去看我,重新埋首于那女人的心口处,单留给了我一个背影。
如遭雷劈,我怔住在原地已多时,被他这一席话,尤其是最后那两句语意非常明显,已经可以说是告白的言辞震得说不出半个字。
这种情况我历来是最不擅长处理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合适,一旦遇上从不敢正面相迎,唯有闭紧口装死。
他仿佛也没指着我去回什么,亦不再多讲。
两人皆无言,我不敢看他,死盯着电视屏幕,却其实完全不知道在演什么。
房间里只有mv还在恣意地播放吵闹着。
不多时。
“走吧。”他忽然说。
我有些木然,跟不太上他突变跳转的节奏。
“这么喜欢看mv回酒店电视归你了,看上哪个小鲜肉了等改天我们去见真人,玩儿一玩儿,然后你可以和他们。。。。。。”我瞧过去,见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放到了轮椅上,端肩膀,双臂抱胸靠站在墙边笑意盈盈地看着我。
刻意吊起的嗓子有那么股子诱人犯罪的劲头儿。
我懂他之所以迅速恢复常态,像没事儿发生过一样,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让我别再沉重压抑的良苦用心,必然尽力配合,断没有一个人继续别扭的道理。
至少在这个时间点儿上,不合适。
如果置若罔闻,沉湎于自己的纠结而不去接他抛来的梗并顺下去,未免太自私了些。
于是,什么叫。。。。。。玩儿一玩儿。。。。。。
这话意思浅了深了大不相同,里面可是很有文章做的。
尤其还是从这样一位的嘴里说出来,那更是让人不由得去想歪。
啊,不愧是透彻了解着少女春心的行家。
“然后我可以和他们合张影,你替我要个签名。谢谢,不用。”我张口截下他的话,且不论深浅,举手表示一概实力拒绝。
不是我现在没心情,也不是我多纯良正直,是这几个月高度密切跟白贤相处的习惯让我凡事小心为上,万一这货一丘之貉也是钓鱼执法呢?我不坐等一个死字么?
其实我内心很狂野的好嘛。
“你倒是谨慎,一看就是不缺练,给我省心了。”他噗得小喷笑了一下,点头不知是肯定我的机智,还是认可我“教练”的残忍。
随便他是哪种想法吧,反正那个吊儿郎当没正经的鹿汉三又真的回来了。
看吧看吧,我说什么来着?我果然有先见之明!
“不过我得声明一下,我可没有给你下套儿的意思,要下也是给他们下吧?”似乎意有所指的样子,他低头去整理女人一点点在敞开露出伤的衣口,缓缓道,“签名没什么意思,看上哪个,我可以替你尝尝哪个的血,我们玩儿赌一赌哪个最难喝的游戏。”
人类听来如同魔鬼一般恐怖阴毒的话被他说得很随意,葱根十指无章摆弄个半死人的衣服都好看得像是在翩翩起舞。
这便是血族。
“我又喝不了,那好赖还不全你说了算。趁早打住,黄赌毒我都不沾。”我白他一眼,没捧他的场。
还说没给我下套儿呢?边儿玩儿去。
是啊,他是无情的血族,可我也是了啊。
一样的无所谓才是对的,事情本该是这样的,没错吧?
待他整理完毕,不需要他张嘴说,甚至连眼神都不用给,我立时凑上前,架起他的胳膊在我肩头,搀扶他一起往外走。
“别说,谁也没我家这宝贝儿懂意思会照顾人!”他对性别为女的一切生物向来是不吝赞美的,拉过我的胳膊放到他另一侧的腰间,推上轮椅,又打趣,“要是没那么害羞就更完美了。”
我必然是发扬装聋作哑的一贯做派,坚决不搭他的话茬儿。
跟鹿谨在一起相处,就一定得习惯他这张油腔滑调,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抹了一坛子蜜的嘴。
97 夜蒲()
最终鹿谨是怎么处理那个女人尸体的,我被他支走没有亲自看见,所以并不知道。
其实我根本也不想知道。
从那天起,我跟着他开始了昼夜颠倒的生活。
白天酒店,晚上夜店。
睡觉,觅食。
别说杀血族了,只要动手的事情,他都从没叫我帮过,我只负责安安静静等在包厢里,然后就是吃。。。。。。
我是一个来月后偶然才得知,他为了掩盖我身上令血族敏感倒胃的狼族味道,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狼族的血,每次都洒在自己的衣服内侧。而一般除非纯血,在人转血的血族人眼里,我和他是一样不仅有血族气息,还有狼族气息,简单从外表分辨不出来我们的区别。
一天一个,说直白点儿,我只要在鹿谨身边过一天,他就会为我杀一名女性血族成员来喂养我。
而许是由于从未见过她们像那被我杀掉的男人最终一样,眼中盛满对生的乞求,在鹿谨段位超然的拏云握雾下,相反,是带着欢欣甚至雀跃来赴死的缘故,我没自己料想中那样反应激烈的去排斥抵触。
从一开始的愧疚自责,睡梦中都能被她们一张张或性感美艳,或俏丽娇娆,总之在我眼里个顶个都是绝色的脸庞数度惊醒。到后来,虽然没有被鹿谨洗脑成这是所谓“强者”的天经地义,却终于开始对她们的生死慢慢麻木。
我不是去辩解否认什么,但想象一下,在你饥肠辘辘时,当你看到那些无从替代,你唯一可以摄取的东西向你靠近走来时,就会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含蓄的事情了。
那一刻,在你这里,她们不再是可以怜的同族活人,而是可以爱的必需食物。
负罪感在温饱面前不值一提。
鹿谨是无辜的,我是无奈的。
这件事本就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两个人都没有错。
没有。。。。。。
人啊,明明我们本不该做的事,做了,并不能自拔,却偏要找来种种的托词来妆点粉饰好让自己心安理得。
“从来如此,便对吗?”
看过的书曾这样质疑呐喊过。
对罪恶的屈服进而开脱,让罪恶有了根。
这算是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了吧,自私且卑劣。
同时,废物之所以是废物的原因在于既没办法心狠手辣又做不到心无芥蒂。
夹在中间的滋味最是难受,最是难明。
鹿谨对我这曲折矛盾的心思意念想必是知道的,但没有再多劝说过什么,始终只是乐呵呵地带着我四处游荡。
应该是怕引人注意,我们从不去同一家夜店超过三次。不过,他那种享受惯了的人是绝忍不了一般酒店的住宿环境,因此一旦挑好一家,宁可来回奔走的路途遥远也认了,更换得倒没那么勤。
在这个城市这样待了两周左右的时间,可能是他的事情办完了,也可能是他口中那个“该走的人”走了,我们便离开去了别的地方。
之后,维持这个频率,差不多两到三周我们即会换一个城市,或远或近。
他很忙,白天偶尔醒来,他基本是不会在酒店的,有时我都不禁想问,这位高人你难道不用睡觉的么?
他给我的那部手机,我没有用过。
虽然可以说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依靠,但我觉得事情如果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就不想那么惹人嫌的太纠缠着他,或者说是任何的谁。
所以,尽管很多时候确实想问他去干嘛了,却终究连拿起手机的想法都没有。
我想帮他多少做些什么,琢磨了很久,好像并没什么可做的。
打从穿越至此处,我这二十来年一直过得是米虫的生活,不必去努力什么,奋斗什么,当然,实际情况是留给我努力的机会和奋斗的空间逼仄有限到几乎趋近于无。
不论出发点是好是坏,一切皆有人为我设计安排打点。
在周围几乎所有人眼里,我唯一值得做的事情大概就是听话,我也尽力去满足大家这个真的不叫要求的要求。
昼伏夜出,这种别样的夜晚生活渐渐开始让我习惯,甚至是。。。。。。
迷醉。
完全不同于我以往的任何日子,每次“吃过饭”我们几乎都没有直接回过酒店,而是被他带着,继续到处的浪。
他能玩儿,爱玩儿,更会玩儿,我们乐此不疲地在夜色笼罩下的各个城市留下了到此深度一游的丰功伟绩。
就像穿梭在黑暗中的王者,于黎明前肆意地挥霍着人类最珍惜的时间,尽享夜晚呈献给我们的欢愉。
自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这辈子的我都前所未有过的自由。
尤其处在刚从暗月和白贤那封闭窒息的高压之后,更好似鸦片一样,一点点让我沦陷其中不能自拔,却又不是鸦片,因为我从没有感受到它带给我任何负面的影响。
然而,我还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拥有这般让我如入天堂的美事,享受得越多,成正比的,待到回归现实之时,也就承受得越痛。
情感上,我开始害怕,甚至是排斥去想失去这自由的分别时刻。可理智上,我又深知现在这种醉生梦死绝不可能是我的永远。
不是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而是我根本不可能长期拥有这样的生活。
或者应该说,我这辈子能有过这样的生活就该偷笑了。
曾经看到有人说过这么一段话,大意是对于迷失自我的人,旅行能够给予的,只是逃开旋涡暂时的平静和更多的思考时间,并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式。
权当是一场将来记忆里过去美好奇妙的旅行。
于我来说,依照行为我确实偏向类归于血族,但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从一开始我便是狼族的人,早晚是要回去的。
痛并快乐着,就好像踩在冰与火之间,让人几欲发狂。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发地珍惜和恋恋不舍,却惶恐与惴惴不安。
我从不敢在鹿谨面前表现出来我这种如同在悬崖边行走的复杂情绪,我知道他带着我这么一个危险的不定时炸…弹,除了每次外出都对我精心变装一番,于我基本算是放养的状态。
而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图一个让我在他的庇护下没心没肺地活着,最好能开心,再开心一点。
无论怎样,我不想让他为我担心或者失望,让我微笑,我就大笑,笑得流了泪,笑得渐渐分不清楚到底是真的因为开心还是难过。
两个月后。
“就你那小身板儿,两个月都没脱离这个轮椅,你还打台球?你杵着台球杆儿在边儿上站着还差不多。”刚从夜店里吃完出来,我推着鹿谨漫步在夜晚的街道,去往台球室的路上。
“诶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坐轮椅怎么了?我觉得舒服,我就喜欢不动腿被人直接推着到我想去的地方。”他转悠着手里正吃一半的棒棒糖,扭身抬头斜楞我一眼。
“觉得舒服你坐在上面老动来动去的变姿势干嘛?当我瞎?”我探身在他身侧,同样没给正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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