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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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兽言- 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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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玉这话说得风轻云淡,但,没有谁会认为她倨傲,因为她是地武圣,而阿沙猛只是武爵,两个人的实力有天壤之别。

阿沙猛犹豫,他杀回来,为地就是拖延时间,他自认为以自身的功力,完全可以全身而退,帝国方面地军队,

“雁玉姑娘,这个人,还是留给我吧。”雁玉还没有出手这个时候,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

叶秋吃了一惊,回首看,只见一个人走来,在这拼个你死我活地战场上,这个人安步当车,如闲庭散步一样,从刀光剑影中穿过。

这是一个汉子,面如刀削,目光冷电,怀中一把刀,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把刀,一把出鞘的刀,寒气逼人。

“浣花溪地人。”看到来人,阿沙猛眼瞳收缩,退不住后退一步。

叶秋也一怔,浣花溪,浣花溪,他听得太多了,号称罗兰大陆第一大派,高手如云,天下无双。无数武士心目中的殿堂,武士所向往的地方,天下不知道有多少武士能进入浣花溪深造。

就在叶秋发怔的那一刻,突然,来人动了,身动刀光认,刀光如滚团,一滚而过,能看到刀刃一片一片,像雪花一般,滚成了雪球。

惨叫起伏,鲜血滩流满地,眨眼之间,阿沙猛带来的小队五六十人,全部倒在地上,死在这个人的刀下。

叶秋心不由一寒,好可怕的刀客,好辣的手段,眨眼间就杀了五六十人,他连眼眉都不撩一下。

看到自己的弟兄全部倒在地上,阿沙猛吸呼都困难,浑身发抖,这六十铁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可以说是百战百胜,不知道有多少敌人死在他们的刀下,如同他左膀右臂一般,但是,眨眼之间,全部被这个人屠得一干二净,连一个活口都没有,他的六十铁骑,就像案桌上的牛羊一样,任人宰割。

这就是普通人和高手的差距,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挤破了头都想成为一名武士或者一名魔法师。

当你有一天成为高手了,别人的命就觉握在你的手中,你级别越高,你就越能掌握越多人的性命,这是权势无法相比的。

“好,很好,很好,这才像你们浣花溪一贯的作风,凶狠毒辣,霸道绝情!”阿沙猛觉得嘴里有咸腥味,怒极而笑,恨恨地说道。

但是,这个人连眼眉都没撩一下。

狠角色,叶秋给这个人第一个评价。

这个人的长刀还一滴一滴地滴着鲜血,他举刀,指着阿沙猛,冷冷地说道:“动我们心思的人,只有一条路——死!”

这人说出话来,寒气逼人,好像一把刀子刮在心上一样。

阿沙猛召出自己的兵魂,长刀一横,恨恨地说道:“我就不信这个邪,今天,我就是要活着走出去!”

狼居胥册犁翻漠北卷

第一章雷霆旭烈刀

“啊——”阿沙猛怒吼一声,回旋半月斩,刀出半月,拦腰斩来,飞沙走石,风卷云涌。

来人眼皮一撩,刀横扬刃,重重的砸在阿沙猛的长刀之声,砰的一声,兵刃相碰,震得人双耳发聋,兵刃声十分尖锐,像刺入耳膜一般。

刀顺势而上,来人一刀切向阿沙猛,阿沙猛骇然,长刀如练,这一刀太快了,阿沙猛情急之下,也不顾身份,就地打滚,以躲这如练一刀。

当阿沙猛站起来,胸膛发痛,鲜血染红衣襟,尽管他反应速度极快,但是,胸膛还是中了一刀,所幸未要他的性命。

“我跟你拼了!”阿沙猛戾气大发,怒吼,面目狰狞,凶狠无比,举起自己的兵魂,所有的元气爆发出来。

阿沙猛的长刀猛然光芒夺目,只见土黄色的光芒暴射出来,以他为中心,一股强大的力量像龙卷风一样呼啸而出,地面颤抖起来。

“兵魂爆发,退后十米。”叶秋见到这情况,脸色一变,厉喝道,他自己身一纵,十米之外。

叶秋曾经见过兵魂发,一看阿沙猛的模样,就知道是兵魂爆发!

四周地士兵都急忙撤退。就算有士兵不知道什么是兵魂爆发。但是。见阿沙猛那排天斥地地力量。就知道这是可怕地杀招。

一下子。十米内。除了阿沙猛。就只剩下来人了。

“呜——”一声地长吼。一个巨大地影子出现在场中。只见阿沙猛身上站着一个巨大无比地虚影。五米高。八米长。一条獠牙突出地土狗!

阿沙猛地兵魂体是土狗!就算他地兵魂体不是什么神兽体或者半神兽体。但是。他一位武爵级别地武士。兵魂肯定是五级以上。兵魂爆发。力量增长十倍。

土狗出现。可以说是震慑许多士兵。在这排天斥地地力量下。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渺小。当土狗张开血盆大嘴地时候。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面对阿沙猛地兵魂发。来人脸无惧色。平静无比。只怕他冷冷地说道:“既然你想死个壮烈。那我就成全你。”说着。他举起了手中地长刀。

这个人一举起长刀,风云骤变,天都黑下来了,隐隐间,能听到春雷的声音。

叶秋抬头,脸色微变,这个人好可怕,他的力量能引动天地变化,这个人已经和他们不同一个等级,应该已经是地武圣级别。

“***,这年头,地武圣横行,武爵算个屁。”几次见识地武圣级别地可怕力量,让叶秋大开了眼界,以前认为武爵已经了不起了,现在看来,在地武圣面前,武爵就是玩泥巴的小孩!

“天狗食月!”阿沙猛怒吼,兵魂出击,只见他的土狗昂首长啸,张嘴吞噬,十米之内,整个突间下陷,天空上的太阳开始暗下来,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好像真的是被土狗一口一口地吞下去。

这是阿沙猛的必杀绝招,无比地强横。

此时,大地强烈地震动着,天空越来越黑,看到太阳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如同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所有的士兵都心里面发毛,双脚发软。

在武爵兵魂爆发的力量之下,普通人就像微不足道的蜉蚁。

但,就在此时,另一轮烈日升起,事实上,这并不是烈日,而是来人刀起之时,烈火狂飙,有烧赤地千里之势,刀焰夺目,刀起刀落,天空响起了一阵阵的雷声,震撼着所有人地心房。

“雷霆!”来人冷冷地说出这么一句,刀就落下了。

刀一落,如万束春雷在所有人耳边炸响一样,被震得眼花缭乱,身体摇晃不止。

与此同时,只见一道赤练破空,如火蛇闪电击落,击中土狗,一声嚎叫,惊惨无比,然后烈火滔天,阿沙猛和他的兵魂体一下子着起火来,在烈火中,听到了阿沙猛那凄厉的惨叫。

来人收刀,烈火熄灭,地面上只剩下一截还没有烧完地尸体,但,已经黑如炭,这就是阿沙猛的下场。

十米之内,一片炭黑,无,这是被刚才烈火焚烧地结果。

来人不看任何人一眼,转身离去,只见他身体三晃,然后消失在大家的眼帘中。

“这是什么武功?”叶秋心里面吃惊不小,如此强大威力地武功,震撼着叶秋,这武功的威力,不阿于魔法攻击力。

“雷霆旭烈刀,浣花溪有名的刀法,甚至说是罗兰大陆有名的刀法,刚雄霸道,有天下无敌之势,如果能把这刀法练到最顶峰,威力无法想象。这刀法出于‘刀剑经’,是人圣无名所创。传说当年人圣使用这刀法时,赤地千里,连神都挡不住。”白计地说道。

“雷霆旭烈刀。”叶秋喃喃地说道,想到刚才的情景,这个名字再适合不过了。如此霸道的刀法,他还是第一次见过,在心里面无比羡慕,他听人说过,“刀剑经”在九大秘芨之中排在第三,被人称为罗兰大陆武学之最,接近神的秘芨,整部“刀剑经”由浣花

,这也确定了浣花溪天下第一派的地位。

“刚才那个人是谁?”叶秋回过神来,想到刚才那个人,不由问身边无所不知的白计地。

“沙长风,浣花溪现在的第三代弟子,也是第三代弟子中,最杰出的弟子,如果在第三代弟子中,他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有人说,他的修为已经接近他的五师叔子美,他极有可能是下一代的负责人。现在他主要负责浣花溪在外狙杀敌人和铲除敌人的事任。是一个冷傲无比的人。”白计地如数家珍,不愧是无所不知。

“子美,传说中陆放翁的五弟子,维曼大帝国皇帝身边的守护神。”叶秋说道。他听人说过这个人,听说,任何人想刺杀亚历山十九世,都必须经过子美地手,但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刺杀亚历山十九世成功过。所以,子美在外面又被人称之为皇帝的守护神。

白计地点了点头。

“***,武爵没混头,这是地武圣横行地时代。”叶秋呆了一下,忍不住揉了揉鼻子。

“那你就要更努力了,你这么年轻就是武爵级别修为,达到地武圣,也是件难事。”白计地鼓励地说道。

“当你成为地武圣的时候,你就有机会见到天武圣,在天武圣面前,你地武圣,也只不过是玩泥巴地小孩。”雁玉淡淡地说道。

叶秋一怔,一想,也对,天武圣,传说的存在,可以媲美于神,在罗兰大陆,能成为天武圣的,用手指可以数出来,陆放翁是一个,赤尊是一个。

见叶秋发呆,雁玉露出笑容地说道:“天武圣虽然高不可攀,但,和天赋关系不大,当你成为地武圣时,等条件成熟,说不定,有一天,你突然一悟,豁然开朗,也一样能成为天武圣。”

叶秋回过神来,一想也对,不由握紧拳头,说道:“说得不错,我一定会努力,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天武圣。”说到这里,叶秋豪气凌云,有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决心。

见过地武圣的力量之后,让叶秋明白一个道理,天道才是无穷,在世俗中,你拥有再大地权力,但,在天武圣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一个可以以一己之力灭掉一个国家的人,可以想一下,就算你做了皇帝,也不如人家一个天武圣的手指。

就在叶秋他们说话之时,阿里拓格他们已经带着军队剿杀最后的部落军队,部落军队本来就是溃不成军,阿沙猛一死,他们更加是溃不成军了,呼爸喊娘,拼命逃跑,但,又怎么样能逃狼骑兵,很多逃兵都被狼骑兵追上夺去了性命。

“叶将军,可汗军营中没有任何人,空营一个,可汗在他的心腹护送之下,逃回金庭了。”拓格对叶秋说道。

当叶秋赶到时,拓格已经带兵搜了整个军营,没有发现可汗。

原来,可汗在阿沙猛劝说下,在四千精兵的护送下,逃命了,他们留下了五六千地士兵拖延叶秋他们的进攻,阿沙猛慢这五六千的士兵拖不了多久,他亲自带兵回来拖延时间,自持武功高强,可以全身而退,然而,没有想到遇到了沙长风,被杀得连尸体都不剩。

“看来可汗是胆怯了。”叶秋点了点头。

拓格鸣金收兵,清理战场,掩埋尸体,清点收缴的装备和物资。

这一次,可以说是大收获,叶秋他们获得了一批丰富的物资。

清理战场之后,叶秋他们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

“叶将军,什么时候挥军回鄂尔城,剿灭那帮叛贼。”阿里斯问道。

在场中,以阿里斯和拓格军职最高,本来,现在地大事应由他们两个决定,叶秋只不过是一员裨将而己。

但,现在谁都能看出来,现在整个军队以叶秋为核心,他的狼骑兵已经成了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队伍,叶秋就像一块磁,吸引着其他军队地所有士兵,不知觉中,叶秋已经成了风向标,特别是拓格的军队,只要叶秋和他地狼骑兵在,他们都信心十足,有信心打赢每一场战斗。

虽然是短短几天,但,叶秋的凶猛善战,已经烙进这些士兵地心里,渐渐成了眼前这支军队的灵魂。

对于这样的局势,拓格也只好由它发展,是蛟龙的,始终要腾飞的,始终要震慑天下的,他没有必要做他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拓格是一个很宽厚的人。

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一寒,不少在场的将领都心里面一凛,叶秋的气势越来越强了,一股霸主的气息,很容易震慑人。

继燕蓉南之后,北狼军团又要出一位名震北疆的将领了,和燕蓉南相比起来,燕蓉南是一个绝世的将才,而眼前的叶秋,则是一个凶狠强横的霸才。阿里斯在心里面轻叹,他知道,时寒的时代要终结了。

而拓格却完全不同地想法,他知道,叶秋不会在北疆留大久,帝都才是他的舞台,那里有他父亲的旧部,那里才是权力地核心。

“不,我们不回去,我们要把金庭犁翻!”叶秋沉声地说道。

金庭?”拓格一怔。

金庭,是鄂尔多草原最大的城市,也是一个唯一固定而且可以容纳任何部落人们居住地城市。金庭对于部落来说就好像维曼帝国的帝都。

部落的历代可汗,都是居住在金庭。

“不错,我们要攻打金庭。”叶秋双目露出寒气,说道:“可汗初败,我们明天就挥兵,消息不可能传那么快,料他们也防备不足。部落一向来都各自为营,现在他们联兵大创,他们难有再弄一支统一指挥的大军队,这是他们情况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地攻击机会。我保守估计,这一次可汗带的联军,只怕有九万,部落联军,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万。现在联军折了近半,金庭兵力无疑很弱,而每个部落各据一方,他们自己部落的直辖军,一时难于联合。金庭虚弱,这是天赐良机,那是我们发兵的好时机……”

“……更何况,这一次可汗如此折兵损将,他在部落中的威望一定受打击,说不定有人想取而代之,如果是这样,更是天助我们,他们越混乱,我们就越容易攻下金庭。金庭一破,只怕整个鄂尔多草原的人们都会受到打击,让他们心寒!然后再各个击破。”叶秋越说,他地目光越炽热,以前对军事不感兴趣的他,一动心,不由是野心雄雄,那种纵横天下的滋味,让任何一个男人魂销,让任何一个男人为之向往。

“可是,此去金庭,路途并不近,如此孤军进入敌方疆土,只怕我们后备支援不上。”阿里斯忍不住说道。

叶秋说道:“我们不是长久战斗,我们途中不恋战,长驱而入,打闪电战,放弃所有辎重,每个士兵只带干粮。”

“干粮量小,我们吃什么?”阿里斯不可思议。

叶秋淡淡地说道:“抢,沿途总会有不少的小部落,总会遇到那些放牧的游民,牛羊就是食物,就地解决!破釜沉舟,不拿下金庭,就不用回来了,士兵也应该有这个觉悟!”

“呃——”阿里斯听到叶秋地话,忍不住看着叶秋,这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

“但,鄂尔城方面,他们只怕等着我们去支援。”拓格犹豫。

叶秋斩钉截铁地说道:“不用理鄂尔城,现在部落军队的两处后援都被我们端了,现在我们就在最前线,攻打部落军队已经没有后援了,他们不可能长久打下去,他们士兵一天一天损失,我估计,现在他们士兵也折损一半,费通斯已经带兵去了,更何况内驻兵用不了多久就能赶到,他们和费通斯前后攻击,如果还不能消灭叛军,他们自己去跳楼算了。打不下也要把他们困死,这支军队远离故土,时间一长,必会军心动摇。”

听到叶秋的话,阿里斯和拓格都不由犹豫。

“可是,攻城并不是一件容易地事,万一我们时间长攻不下。”阿里斯还是有些犹豫。

叶秋沉声地说道:“攻城的事,我会想办法,你们放心,现在我们拥有上万头地苍狼,战斗是没有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唯一屏障就是城墙,如果城门一破,金庭也是囊中之物。”

拓格一想,叶秋身边还有一个地武圣,对于削峰为壁的地武圣来说,区区城门,那就像一层纸那样薄。

“好,叶将军既然有这样地雄心,那我就随叶将军长驱金庭,扬我国威。”拓格也豪气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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