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前是一碗滚烫的面上一层黄澄澄油的鸡汤,浓浓的香味示威一般扑过来。
我睁大眼睛,‘哇’的一声哭出来,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再忍不住一下子扑进唐风怀里。
唐风措手不及,手里的碗被我打翻了,他咬着牙,偏又不敢推开我,只是瞪着那下面被泼了鸡汤的昂贵意大利长毛地毯。
过了一会才伸手抱着我。
可是气的不肯安慰我,只是任我哭,抱的紧紧的。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我大概把今天喝下去的酒全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所以哭完了竟神清气爽,一点也没酒意了,紧紧揪着唐风的衣服不放:“唐风,我们结婚吧?”
唐风一下子笑出来:“你喝糊涂了,胡说什么呢,再要卖身也别只为了一碗汤吧?”
不知怎么的,我竟突然想起那450万,便黯然起来。
真的,哪里是真不在乎呢?
最好的就是尽量少想起来,就算对得起自己了。
唐风拉我坐下来,看看我:“哭够没有?”
我点头。
他便站起来又去厨房端了一碗出来,还没走近我就说:“这碗别喂地毯了,你自己喝。”
我笑起来,唐风真是厉害。
好香的鸡汤,浓浓的鲜美的滋味,喝完了整个人都舒服不少。
我把空碗放在桌子上,对唐风说:“明天陪我出去逛逛?”
唐风大喜:“大少爷,你总算肯出去见阳光了?”
啐,什么话,我又不是冬眠,往日不过是懒得动而已。
不过真的该出去走走了,这日子还长呢,我把唐风的酒喝完了还能喝什么?
何况,这天下谁不失恋?开始消沉两天还叫痴情,能让人同情一番,帮你洒点眼泪。日子一长难免让人厌烦,惹人讨厌,有多大的事?偏要做出一副天地都负了他的样子。
那种人,不如死了也罢了。
而我,还有大把青春呢,说不定明日出去不经意飞一个媚眼自有大把青年俊杰为我神魂颠倒,难道这世上就只有一个卫颐不成?
何况,就便只有一个他我也不能怎么样了,总不能念着一个卫颐就这么了此残生吧?
未免太好笑了点,还不如立贞节牌坊呢!
其实现在的生活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倍,不必朝九晚五,冲锋陷阵,时时看人脸色,累的头昏眼花还落不到一个好字,有时候连饭也来不及吃,整日蓬头盖面。在这里,唐风十分纵容我,每日任我睡到不想睡,起来自有家务助理殷勤的问我想吃什么早餐,手艺十分好,中式西式都是上佳的,大酒店的早餐还不一定比的上呢。
有时候天气阴阴的,下雨便在家里呆着,泡一壶水果茶坐着看看雨景,或者看看书听听音乐,唐风置了一套极好的器材,尤其是那两个小小书架式音箱,透明感十足,中音又温柔,十分合我的胃口,放上一张情歌金碟真是绝佳享受,何况到了下午唐风会叫人送来一些小馆子里我喜欢的法式点心,或者打电话来叫厨子给我做中式点心,虾饺、汤包、糖藕,水晶饼……吃饱了在沙发上迷迷糊糊打个吨,从来没过得这么舒服过。
若是天气好便出去走走,法国南部风光十分秀丽,天然艳媚,我有时去外头那条小河钓鱼,中间喝杯蜂蜜茶,一边晒太阳吹风,虽然从来没有钓上过鱼来,我也不在乎,这已经非常舒服了。
我觉得我现在很容易满足。
有时候在纤尘不染的小街上慢慢走上一小时,空气濡湿,周围都是青石砖盖的老房子,二楼装着铁艺栏杆的阳台上垂下大蓬艳丽的花,沁骨的香。
实在觉得累了才转过弯去找唐风,唐风真是会享受,工作都选这么美丽的地方,怪不得气色永远那么好,神采奕奕,羡慕死我。
去他的办公室也不是苦差,唐风是十分能干的人,我去了大不了只给我看几份重要报告和报表,一边还给我煮一杯极好的咖啡或红茶,配一些别致的小食,我一边看一边吃。
这种日子美好的象度假。
等他一起下了班,他通常会带我去一些精致的小馆子吃当地风味美食,或者去安静的小酒馆喝当地自酿的好白酒,甜蜜的醉人。
我爱上一家叫Celebrites的小馆子,天天拉唐风去吃,最爱一味红酒烤羊排A Red Wine Reduction,配着鲜芦笋,略有点辣味,鲜嫩焦香。
我对唐风说:“你叫厨子来学做这个菜吧,我好喜欢呢。”
唐风轻轻笑:“喜欢就来这里吃,又不是没钱,家里吃多无趣。”
我抬头看唐风在烛光后盈盈笑脸,突然想,若我爱上的是这个人不知多幸福。
阿,不不不。
我立刻警醒,做朋友是一回事,爱上了又是一回事,若是爱上他岂不是便没了这么难得一个朋友,简直得不偿失。
不是我得不到才这样说,就算得到了,若要我在卫颐唐风里选一个我一定毫不犹豫拉着唐风转身就走,开玩笑,这样的朋友不知修了几世才来的呢。卫颐一边去。
忍不住便说:“唐风,你今后结了婚我也不走的,把客房给我装修漂亮点。”
唐风嗤一声笑出来。
我气鼓鼓看着他:“怎么,不行么?小气鬼,人家王尔德还说过‘婚后的日子,三人始成伴,两人才不算。”呢。”
唐风还是笑:“季季,那当然,王尔德爱男人嘛。”
气的我。
明明是故意曲解。
唐风笑的越发开心。
我气的又叫了一客很好吃的蒸鸡蛋肉卷。
唐风惊叹:“季季,你真能吃,幸好家底厚,不然迟早被你吃穷。”
我扮个鬼脸不理他。
过了一会他说:“我大概是不会结婚的了,你放心。”
咦?
我说:“唐风,像你这样的男人,没有一大群女孩子为你茶饭不思?你不结婚天下如何才能太平?”
真的,这样的人,高大英俊,温柔斯文,那么能干又有丰厚家身,完全就是白马王子。
唐风轻轻一笑,并不说什么。
可是我看他的眼竟说不出的沉郁起来,似乎……似乎,阿,是,那是恋爱的眼睛呢,一旦恋爱了,再精明能干的人都会莫名的彷徨起来,凭空多了许多害怕,可是奇怪的是,偏偏这样子人又分外漂亮起来,就像现在的唐风,微微侧着头,眼神飘老远,轻轻抿着薄唇,烛光落了些影子在他面孔上,实在漂亮的惊人。
男人就要忧郁的时候最漂亮。
当然,眉眼含笑的时候也不错,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这种时候再好的朋友也不好打扰人家,我便继续埋头大吃,只是心中无限好奇,那人会是谁?想必应该十分美丽温柔,不然唐风也算看得多了,怎么会动情?
今天时机没对,下次要叫他带出来瞧瞧。
正想的高兴,突然怔了一怔,有精神好奇了?真是不错。
第五章
法国风景秀丽,美女尤其多,个个身材喷火,金发在身后瀑布般散开,蓝眼睛说不出的挑逗味道,我自然神魂颠倒,一直与她们鬼混。
说鬼混倒是错了,我与她们一起逛街,喝咖啡,出海,在甲板上跳舞,共进烛光晚餐……但仅限于此,到了该共渡良宵的时候我便十分礼貌的送她们到房间门口,优雅的亲吻她们的手背道别。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意思,纯粹是觉得没有必要,我并不能在她们身上获得快感,又何必浪费时间。
想起来也难免觉得悲哀,我原是风华正茂翩翩公子,怎么如今竟落得个心如死灰?
所以她们通常与我交往不过一周便会委婉提出分手,我当然明白,人家也是美女,何苦与你浪费光阴,立时便痛快答应,她们说:“方,你是很好的,又大方又可爱,可是我不适合你。”
我其实知道是我不适合她们,木头人一般无趣。
今晚月色如洗,可惜绿蒂也要和我分手了。
我们正在喝咖啡,十分温柔安静的地方,真正适合分手。
绿蒂略有点不安,似乎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我微笑的看着她,心里觉得有点惋惜,绿蒂是个非常温柔漂亮的女孩子,在法国这种女孩子真正不多。
不过我既然不会与她结婚,分手了也好,免得耽误人家。
我心里一软:“亲爱的,你是不是想说点什么?”
绿蒂睁大了蓝色大眼睛,动了动嘴却还是说不出口来。
我苦笑:“宝贝,我知道了,你不必为难,我很高兴和你度过了这么美好的时光,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这么敷衍而熟练的说辞便已经把绿蒂说得泪盈盈的了。
也不知是她功力高还是我功力高。
绿蒂伸手摸摸我的脸:“方,你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可是我不适合你。”
很难过很伤心。
为什么每个人都这么说呢?
莫非这已经成为分手的公用说辞?
我眨眨眼,正想表达我的痛苦,她又说:“方,你应该去追寻你真正爱的人。”
呵,说的好。
我早做过了,还用你说?
不过若你知道,想必不会这么说了。
看我沉默,她充满同情和鼓励的把手覆在我手上,温柔的说:“他很漂亮,和你很般配。”
咦?
什么?
这个时候我倒是真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抬起头死死盯着她。
她迷惑不解。
过了好一会我才说:“亲爱的,你怎么知道的呢?”语气轻松无比。
绿蒂轻轻笑:“人家给我写信的嘛,他真的很爱你,你就别再折磨人家了吧。”
我快疯了,这到底在说什么?
绿蒂从皮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我,我几乎是抢一般接过来,打开封口,竟掉出来一张照片……
我和卫颐在接吻!
非常清晰的特写,十分唯美,毕竟我和卫颐都算是英俊动人。
晨光给我们渡了一层柔和漂亮的光芒,我脸微侧,略往上扬,卫颐双手捧着我的脸,闭着眼睛,我们都是一副十分陶醉的表情……
我的手微微有点发抖,原来……原来我竟然露出过这么幸福的表情。
真的,这张照片的瞬间,我竟是那么幸福。
我拿着照片看了许久,方才舍得放下去看信。
“亲爱的绿蒂小姐:
您好!十分冒昧的给您写这封信,请您体谅一个伤心的人的心情,我犹豫了很久才提起勇气给您写信,倾诉我的痛苦,我认为,您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这个资格的人了。
因为,您现在的恋人是我这一生唯一的爱人,我爱他至深,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可是他虽然爱我却不愿意受束缚,不愿意为我承担责任,这使我非常伤心,我们本就承受了很大的世俗的压力,我放弃了家族的继承权,我失去了深爱我的父母,可是当我放弃一切只为了他的时候,他却任性的丢下我跑到法国,我寻找了他很久,等我找到他的踪影的时候却震惊的发现他已经有了一位美丽的小姐作为恋人,这就是您,美丽的绿蒂小姐。
我亲眼看到你们亲密的在一起,虽然我非常难过,但我仍然希望他能快乐,所以我宁愿悄悄的站在一边不打扰你们,我只是哀伤的看着他,可是渐渐的我发觉他并不快乐,这并不是您的错,可爱的小姐,我了解方,我知道他只是内疚他的行为,这使我很痛苦,如果可能,我希望我永远不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这样他就可以高兴的和他喜爱的小姐在一起了。
所以,亲爱的小姐,我请求你,请你好好照顾他,他是个很单纯很脆弱的孩子,他需要非常细心的照料,他容易发烧和胃痛,也容易情绪不好,照顾他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请您耐心的温柔的爱他。
最后,请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请求,请不要告诉他我曾与您联系,这会让他更不安的,我敏感的善良的方。
我祝福你们永远幸福!
您的朋友
卫颐”
天色渐渐发白,我把信已经看了百多遍,早背的滚瓜烂熟,实在是……实在是肉麻的可以。
不过……要是真的多好。
我这个笨蛋!
当然不是真的,可是我忍不住又扯过来一个字一个字的细看,差点没印在心里去。
心里说不出的酸楚起来,不用这信里写的十分之一我便会对他死心塌地,永远不离不弃,甚至那时候还想过,不必他对我好,只要他让我对他好我就能满足。
可是,结局如何?
想了想又抓过照片来看,忍不住又看痴过去,这张照片拍的真好,活生生一对深情恋人,这是哪一天呢?
谁记得!
我可真想知道,然后记下来,每年纪念一番,到时候非要临风洒几滴泪才能遂我的心愿呢。
忍不住笑起来,心里只是思量着,不如把这当情书好好装裱起来,每日拿出来看上数回,日子一定会过得飞快,而且过得十分满足。
至于他的目的,我不必想也知道,还不是见不得我过得略快活点,罢了,就遂了他的心愿,成日在家中做和尚也罢,反正交了十来个女朋友也着实厌烦了。
只是他这次失算了呢,我可没有被他气的背过气去,倒是把这照片和信当宝贝看着,竟是好久没这么高兴了。
假的又如何,我愿意当它是真的。
想着想着又高兴起来,在床上打了个滚,突然灵光一闪,拿起电话给我的前任女朋友:“亲爱的!”
呵呵,法国就是好,永远亲爱的来亲爱的去,任你找多少女朋友,竟没有叫错人的机会。
说了几句甜言蜜语,方才说到正题,果然果然,上一位女朋友也是如此。
看我多聪明。
打了许多电话,跑了整整一天,总算拿到了11封信和11张照片。
信全部一模一样,就连中间有一个拼写错误都一样,我看得笑的不得了。
照片倒不同,可是11张全部甜美深情,美的让人陶醉,我简直欢喜的要晕过去了,可过了一会我便疑惑起来,简直要怀疑是不是电脑拼凑的,我们有那么多甜蜜时光吗?
我应该把它们装裱起来挂在床头,每天睁开眼睛便能看到,多好。
可是这样唐风会杀了我的。
好可惜喔,我叹气,只好把这些宝贝收起来,留着慢慢瞧。
既然不出去,我在家里的时间就越发多了,唐风的公司也很少去,阿,错了,是我的公司,我几乎都忘了呢。反正天天在家里只管吃了睡,睡了吃,长的越发白白胖胖的起来,有一天唐风看了我半响伸手在我脸上捏捏,笑道:“你真该减肥了。”
我没好气的打下他的手,继续啃炸排骨。
唐风倒笑眯眯的更靠近一些:“这几天怎么修身养性了?法国的美女这么快就腻了么?”
我把手里的骨头丢掉,懒洋洋说:“是阿,无聊,在家里睡觉还好些,天天在外头装模作用喝咖啡吃大餐还真是有点腻呢,那些人有没什么趣味,一点意思也没有。”
“咦?法国人著名的热情,她们没有邀请你进房间吗?”
我白他一眼:“我怕得爱滋。”
唐风大笑,又来捏我的脸,我也懒得躲,让他玩。
其实他虽然在笑,我却看到他眼里的怜惜。
这个才真正是水晶心肝玻璃人儿呢。
过两日,我正在家里跟着厨子学做法式烩土豆,唐风一个电话打过来召唤我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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