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战国·田和
· 简介
·卷上
· 仁本 第一
· 天子之义 第二
·卷中
· 定爵 第三
·》卷下
· 严位 第四
· 用众 第五
简介
《司马法》是我国古代重要兵书之一。大约成书于战国初期。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齐威王(公元前356…前320年)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汉代对《司马法》评价很高。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土”。(见苟悦《申鉴·时事篇》)司马迁称道《司马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司马法》共一百五十五卷。东汉以后,马融、郑玄、曹操等人的著作中,都曾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据以考证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军制。晋唐之间,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等人,也多以《司马法》为立说的根据。可见《司马法》当时仍具有军事权威著作的声誉。宋元丰中(公元1078…1085年)把《司马法》列为《武经七书》之一,颁行武学,定为将校必读之书,其重视程度,也不减晋唐。迄至清代,姚际恒、龚自珍等人,疑为伪书。但对他们所质疑的问题,详加考查,显然根据不足。(参见兰永蔚著《春秋时期的步兵·〈司马法〉书考》中华书局出版)
《司马法》流传至今已两千多年,亡佚很多,现仅残存五篇。但就在这残存的五篇中,也还记载着从殷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古代作战原则和方法,对我们研究那个时期的军事思想,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仁本 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方,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其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司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治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省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徧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于失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于正刑”。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圣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霸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礼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以兵革服诸侯。同患同利以台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候。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天子之义 第二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
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踰,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踰。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百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绥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
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
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日元戎,先良也。旗:夏后氏玄,首人之孰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尚威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陵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匿,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陵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
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踰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不上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至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赏不踰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规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戌军,三年不兴,覩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则恺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定爵 第三
凡战,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询厥众,求厥技,方虑极物,变嫌推疑,养力索巧,因心之动。
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奉时,阜财因敌。怪众勉若。利地,守隘险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迭战则久,皆战则强。见物与侔,是谓两之。主固勉若,视敌而举。
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将军,身也,卒,支也,伍,指姆也。
凡战,智也。斗,勇也。陈,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
凡战,有天,有财,有善。时日不迁,龟胜微行,是谓有天。众有有,因生美,是谓有财。人习陈利,极物以豫,是调有善。人勉及任,是谓乐人。
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堪物简治,见物应卒,是谓行豫。
轻车轻徒,弓矢固御,是谓大军。
密静多内力,是谓固陈。因是进退,是谓多力。
上暇人数,是谓烦陈。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
称众,因地,因敌令陈;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谓战参。
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拄、诎、顿、肆、崩、缓,是渭战患。
骄傲,慑慑,吟旷,虞惧,事悔,是谓毁折。
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
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发信,恶疑。作兵义,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
居国惠以信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
凡陈,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无谋,听诛。无诳其名,无变其旗。
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入乃强,灭历祥。灭厉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谓七政。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过改意。凡此道也。
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
人人,正正,辞辞,火火。
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蹈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凡治乱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义,六曰变,七曰专。
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无淫服。
凡军,使法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军无小听,战无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战,正不行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若怠则动之,若疑则变之,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自古之政也。
严位 第四
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
凡战之道,等道义,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远者视之则不畏,迹者勿视则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筹以轻重。振马躁,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则膝行而宽誓之。起、躁,鼓而进,则以铎止之。衔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执戮禁顾,噪以先之。若畏太甚,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职。
凡三军: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师可服。
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后胜,本心固,新气胜。以甲固,以兵胜。凡车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轻胜。
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
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
舍谨甲兵,行慎行列,战谨进止。
凡战,敬则慊,率则服。上烦轻,上暇重。奏鼓轻舒鼓重。服肤轻,服美重。
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
上同无获,上专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胜。
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凡战,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凡战:若胜,若否。若天,若人。
凡战:三军之戒,无过三日;一卒之警,无过分日;一人之禁,无过瞬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执略守微,本末惟权。战也。
凡胜,三军一人,胜。
凡鼓,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七鼓兼齐。
凡战,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几尽危。
凡战,非陈之难,使人可陈难,非使可陈难,使人可用难,非知之难,行之难。
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异,道化俗。
凡众寡,既胜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
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取过在己。复战,则誓以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斗,以信专,以利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
让以和,人以洽,自予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疲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用众 第五
凡战之道,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止,用寡进退。众以合寡,则运裹而阙之,若分而迭击。寡以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擅利,则释旗迎而反之。敌若众,则相众而受裹。敌若寡若畏,则避之开之。
凡战,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圮,兼舍环龟。
凡战,设而观其作,视敌而举。待则循而勿鼓,待众之作。攻则屯而伺之。
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凡从奔勿息,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
凡近敌都,必有进路。退,必有反虑。
凡战,先则弊,后则慑,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
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选良次兵,是谓益人之强。弃任节食,是谓开人之意。自古之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