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之重回末世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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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灾之重回末世前-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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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目的性太强,像这样划地为王多不胜数,现在已经是乱世了,乱世,是没有国家可言的”
    程辉又何尝不知,那些政治家们一个个稳坐高位,只会指手画脚,军部早就相当的不满了,甚至一些位高权重的人早就开始搞分化,想要将所有权利握在手里掌控整个国家。至于他们这些被打发出来的,也不过中间派,两方势力哪一方都不靠,要不是挂着军衔,他们的上司有几分话语权,早就沦为了政治的牺牲品了。
    所以要么是突然哪一天一切都恢复正常了,要么就是越来越恶劣,甚至整个国家都四分五裂。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现在都可以预见今后的悲惨了。
    程辉从自己枕头下摸出一包烟和火柴,点了一根,眯着眼抽了几口,慢慢沉默下来。屋里没有点油果,漆黑一片,只有烟头明明暗暗的一点红光,在整个黑暗的屋里显得有几分诡异。
    雷萧却是静静看了他半响,突然开口道:“万安镇不大,也不算小,如果有武器,你要不要建立一个自己的基地,独立的,与政府无关的基地”
    

第112章
    只要是个男人,都会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想,而这些梦想,都离不开权利二字。当雷萧说完那些话之后,程辉则是震惊的看着他无法回应。他知道雷萧是认真的,因为这么些年的兄弟了,他清楚雷萧不是那种无的放矢的人。既然这话能够说出口,那么肯定是早就有了计划的。
    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撇开市里那么远不说,光是万安镇上,可以说在如今人们心中对于政府依然有着本能的依赖和敬畏的情况下,他的权利是最大的,哪怕是镇上曾经最大的官都要听他的。毕竟他手里有武器,有兵。
    雷萧见他沉默思考着也不打断他,原本以为国家政府能够挺过来的,这么几千年来,分分合合各种灾难也经历了不少,只不过是从科技发展的时代一夜之间打回农耕时期而已,就已经恶化成这样。
    若他还只是一个普通人,也许早就开始一步步扩展势力,甚至于也许这个时候都已经有了一个属于他自己基地的雏形了。
    可是偏偏有了这个意外。
    末世前的那场浓雾真的是一个契机,要不是那场雾气,也许就算四儿将灵液给他喝,他也只是跟家人一样,身体强壮一些而已。可是现在,他跟四儿明显就已经偏离了正常人的范围。
    突然有一天四儿摸着下巴说,好像很久没刮胡子了。那时他才意识到,时间似乎在他们身上走的非常慢。四儿如今都快二十五岁了,却依然跟二十岁时没什么差别,就算面生的再嫩,五年的时间也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跟四儿的生命,不会是短暂的百年。
    虽然雷萧并不是非常确定这一猜想,但隐约间有了这种预感。哪怕只是一种模糊的感觉,很多事情他们就无法参与太多。否则当初他又怎么会扶持慕白来维持这一带的安稳,要说野心,他恐怕比谁都大。
    建立自己的基地这个想法早在程辉来之前就有了,甚至基地的构建图,他也有了初步的构想。原本还想要多考察一下慕白,对于慕白,他始终无法放心,权利,实在是腐蚀人心的利器。而他们家兄弟几个,大哥缺少一份杀伐果断,老三不够稳重,村里甚至连挑起大梁的人都找不出一个,要不然他也不会选择一个外人。
    现在程辉来了,最佳的人选有了,现在连契机都有了。就算以后他跟四儿离开这里,他相信,只要有程辉在,他就不会亏待自己的家人。
    程辉轻咳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激动:“为什么你自己不做?如果是你的,恐怕会更加让人信服”
    雷萧摇头:“总有一天,我会带着四儿离开这里”
    程辉顿时悟了,他跟他家小四儿兄弟之间简直就是虐恋情深,他甚至都能想象的到,为了不让家人发现他们之间超乎兄弟感情的存在,等到老人百年归世之后,不得不背井离乡,要么凄苦的四处飘零无处归根默默思念家乡,要么寻找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以恋人的身份重新开始过日子。不管如何离开这里这份感情才有出路。
    程辉心中的小人咬着手帕擦着眼泪,因为知道自己必须离开,所以在离开之前为了另外两个兄弟的未来,建立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安排好今后的生活,简直是用心良苦!
    雷萧只觉得程辉看向自己的目光简直就像在看待一个圣母一般,真不知道他补脑了些什么…
    这种事也不是马上就能决定的,又不是二十多岁热血的年轻小伙子,一些事情都要详细的商量好,有了完全的准备才好进入下一步计划。现在在外面,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所以两人默契的都没有再提,一切都等到回去以后再商议。
    踏实的睡了一夜,第二天大早精神十足的起床。雷朗伸着懒腰看着屋外层层密布的乌云:“果然晚上睡觉才能算是睡觉啊,还是这里比较好,凉快,就算整天的大雨也是好的”
    李峥嵘住他们旁边的屋,也刚好起床出来,听到他这话顿时笑道:“夏天是好,除了闷热一些其他的比我们那儿好多了,就是冬天,要是跟咱们那儿一样冷,加上多雨潮湿的,那就冷的人受不了,而且估计人人都会的风湿”
    “那就夏天来避暑,冬天回去过冬!”
    程辉从屋里出来不客气道:“你以为还是以前一个飞机世界各地都能去,清醒点吧少年!”
    雷萧刚起来,方锦雷就拉着他去屋里一个角落里看菌包。这次他们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些菌包。想着这里雨水多,气候湿热,不用来发蘑菇实在是太可惜了,而且只要条件到位,菌包发起来那根本用不了几天。
    还没进城之前,方锦雷就已经开始发了,这几天又连续的大雨,蘑菇更是长得好。现在一晚上过去,早上起来一看,简直大的夸张,完全可以摘了。
    “摘了吧,分一些给其他人,剩下的今天带去地下城交易,差不多要到冬天了,油果子和火木可以多换一点”
    方锦雷点头,拿着大盆子就去摘蘑菇。白嫩肉厚的蘑菇实在是太勾人了,光是闻着香味就忍不住想要去咬一口。大家分到了一些蘑菇之后更是欢喜不已,这时候能够吃到一点蔬菜那是相当的不容易,而且蘑菇味鲜,不管是清炒还是煮汤都是非常好吃又营养的。
    程辉看到大白蘑菇,立刻叫嚷着让方锦雷中午炒蘑菇吃。一个月真是一点蔬果都没怎么吃,可馋死人了!
    方锦雷撕了一片,让雷朗送去给这里的包租公。老头看到蘑菇的时候眼睛都直了!他们这里不缺水,可是就是水太多,土地都淹了,哪怕就是水稻都给淹死了。只能家家户户挖土在自家种点东西,气候不好,种的自然都是很强悍适应力强的。
    照说这里非常适合种植蘑菇,可是偏偏没人有菌包,就算有人懂自己做菌包发蘑菇的,一些材料也找不齐。总之市场上很少出现交换粮食的,这一类的蔬菜更是从来没有过。
    老头笑的牙不见眼的接下蘑菇,还笑眯眯道:“你们要是有多得,完全可以用这个来付房费啊,就这么一片大小,三片,十间房子一天的租金怎么样?”
    雷朗并未一口答应,笑道:“这事儿我做不了主,我得回去问我哥,不过这会儿都准备去地下城做今天的交易呢,估计要晚点才能给您答复,你也别等着了,要是有多得蘑菇可以交换我们就来找您”
    雷朗走后,老头看着那一片白嫩鲜香的蘑菇吞咽下口水,默默叹了口气。这东西带到地下城去,哪里还会有多的交换房租。不抢破头都是好的。
    今天一起去地下城的人更多了,有些村民之前不太了解情况,多少也有让他们打头阵的意思。见他们交易顺利,一斤米的入场费而已,还是出得起的。不过自然还是要有人留守的,昨天去过的村民今天基本都留在屋里守着粮食。
    果然就像昨天守门说的,今天会帮他们找个好点的地方。他们这群人带来的东西在地下城里极受欢迎,所以周边的场地也给他们找了一个空旷一些的。
    雷萧一个眼神,雷朗会意的将守门的拉到一边,从袋子里摸出一片蘑菇背着人塞进那人的兜里。守门的顿时不敢置信的看了他一眼,连忙捂紧口袋,感激的拍了拍雷朗的肩膀:“有人找事尽管大叫,这里离大门进,我们在外面也听得到,那你们先忙,祝你们生意兴隆啊!”
    “承您吉言了”
    看着一溜烟就跑掉的人,雷朗笑呵呵的帮着摆摊子:“看来不只是缺粮啊,一下片蘑菇,瞧紧张的”
    程辉哼了一声:“让你啃一个月的树根,吃一个月的泥饼子,看你看到蘑菇是个什么德性!”
    雷朗嘴上没反驳,心里却想着,他们家有四儿,有二哥,吃穿不愁,过的比以前还要好!尔等凡人羡慕不来的!
    昨天就说过,今天会继续过来摆摊子,还没吃过的或者抢光了还没吃到蚂蚱的,今天早早就过来转悠的。现在见到他们摆炉子,都笑呵呵的围过来了:“今天还是跟昨天一个价吗?”
    雷朗点头道“蚂蚱一个价,今天还有炸蘑菇,都是跟昨天一个价”
    那人还以为听错了,眨了下眼睛都没反应过来。还是旁边的人惊讶的问道:“炸蘑菇?真的有蘑菇?”
    程辉大声道:“有的,炸蘑菇,或者新鲜的蘑菇,看你们要哪一种,新鲜的蘑菇一斤两斤盐,大白蘑菇,鲜甜可口,清炒煮汤想怎么吃都可以,或者炸一串,一百克盐一串,辣的不辣的任选!”
    一斤蘑菇两斤盐,那可是相当多得,可是经过昨天也知道,这家根本不跟你讲价。果然,油锅烧热之后,昨天那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就丢了好几串已经串好的蘑菇下去炸了。那味道真是比昨天还要勾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他首先分给身边的一些朋友,众人心里怒了!
    你们要表现友情爱难道不能等回去自个儿关上门来表现吗?!
    都还没买就这么几串给出去了,万一轮到他们的时候不够了呢?!
    “给我来两串炸蘑菇!我要孜然还有辣椒!多放调料!!!”
    一人嚷开之后,众人顿时回神,连忙要油炸的,要新鲜的,一袋子的蘑菇真的是分分钟就全部都消耗光了。后来闻讯赶来的见只剩蚂蚱了,只好遗憾的多买了几串安慰一下自己了。
    等雷萧他们再次满载而归的时候,慕白也兴匆匆的跑来了:“我联系上云城的一个小势力,他们想要我们全部的粮食,有食盐交换”
    雷朗本来已经累得挂在二哥身上奄奄一息了,听了顿时来了精神:“全部?所以咱们换了之后就能立刻返程回家了?!”
    慕白也没点头,而是继续说道:“那人说按照市场价跟咱们换粮食,如果是食盐,可以立刻全部交易,如果是另外的一些东西,例如油果,之类的,需要一点时间收集”
    程辉心算了一下:“如果是市场价直接交换盐,我们再用盐去交换油果这类东西,还不如直接交换油果火木,这里的盐,并没有大米那么吃香”
    “没错,直接交换一部分的火木和油果也免得浪费时间再去经一道手,而且交换的数量也更多一点”
    雷萧直接拍板:“蘑菇还有几次可以发,咱们有时间,等着交换油果吧”
    雷朗吃饱后躺在床上舒服的叹了一声:“好想回家啊,想奶奶,想四儿,想小五”
    程辉好笑:“怎么不像你大哥”
    “大哥已经是大嫂的了,用不着我想”
    雷萧双手抱头的躺在床上,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落雨声,这么久了,确实,好想四儿。
    

第113章
    马鑫生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完全继承了雷家的优良基因,浓眉大眼,虎头虎脑的,可爱的让人抱着就不想撒手了。
    这小子也不认人,不管谁抱着都很乖,不爱哭,饿了或者尿了就哼唧两声,哪怕是睡醒了旁边没人,也不哭不闹,一个人抱着眨巴着眼睛四处乱看,也不知道现在凭他的视力能看清个啥。
    孩子的名字成了家里最新讨论的话题,不过也就是姚子清在跟奶奶争而已。奶奶觉得现在过日子不容易,孩子取个贱名好养活,干脆小名就叫狗娃,大名叫雷小虎,因为小重孙子是虎年出生的。
    姚子清觉得太难听,小名可以叫虎子,大名必须起个好听霸气有格调的。雷厉听着在旁边脱口而出,雷霸天!姚子清和奶奶还有抱着儿子的马鑫同时喷了。
    最后选了好几天,到要上村里族谱的时候才定下来,雷瑞泽。他们这里缺水,所以名字里带一个泽字。老村长听了也说好,以后老雷家的下一辈都可以中间带个瑞字,好听又吉祥。
    原本这种灾年好多事情都不需要讲究了,但奶奶觉得,越是这种灾年出生的孩子,一些需要讲究的东西更加不可避免。就算是以前,好多孩子出生都没有经历过洗三,但奶奶决定,要给自家重孙子洗三。
    奶奶小时候在姚家见过很多失传或着越来越简化的一些古传统,姚家出生的孩子都经历过洗三,那场面繁琐又盛大,那些派头无一不在昭示着大家族的底蕴。可惜后来没落了,除了姚子清外公洗三过,后来离开了姚家,那些东西也随之能省则省了。
    虽然隔了几十年了,但儿时的记忆实在深刻,洗三需要哪些东西都记得清清楚楚,可惜现在的条件有限,只能紧着现有的来。
    洗三这天请来的也都是近亲,虽然很多村民都想要来凑份热闹,但最后请的只有雷征他们一家子。
    来帮马鑫接生的接生婆,虽然没有帮人洗三过,但奶奶跟她一说就明白了。那吉祥话都不用奶奶特意教,随口就来。雷家的小老虎在这一天格外给面子,就是出生的时候哭过,洗三这天也吉祥的哭了出来,乐的奶奶合不拢嘴,直说这宝贝重孙子是个有大福气的!
    小五被嫌弃了,它很想去亲亲那个小奶娃娃,可是每次还没靠近,就被主人无情的推开。说它身上毛多,肯定藏了很多跳蚤。天知道它有多干净!身上的毛毛全部都是香香的!比那些脏兮兮的村民还要干净百倍好么!
    虎子成了家里的新宠,那些玩具全部都堆成山,也不管还没满月的他能不能玩。还有高级的摇床,客厅里一个,大哥他们房间里一个,地上用来给他爬的垫子也都铺好了,虽然大概还要几个月才派上用场。
    随着气温慢慢降低,毒辣的紫外线也随之变的温和起来,现在只要防晒做的好,一整天在外面都没事。不过如果什么都没遮挡的直接去晒,还是会脱一层皮。
    雷家有了小孩,太阳也没那么毒了,所以走动的人开始多了起来。雷厉也不想太过招摇,就在一楼整理了一个房间出来,专门堆放孩子的玩具之类的,客厅收拾的干干净净。不过就算是这样,一些人也羡慕的眼睛发红。
    经过了一个酷热难耐又缺水的夏天,哪家屋里是干净的?那气味要不是习惯了,简直无法住人!可是来了雷家,顿时有种回到末世前的感觉,不说窗明几净吧,至少通风透气,嗯,现在还带一点儿淡淡的奶香味。
    再看一眼抱在怀里的小奶娃,那浑身白嫩胖乎乎的,一看就知道不缺奶水。村里也不是没有孕妇,跟马鑫比起来那就太惨了,肚子忒大,因为人太过消瘦了,就显得肚子特别突兀。
    再看马鑫,圆润丰盈了不少,尤其是胸部,那一看就知道发奶发的好。就这时候还给坐月子,哪家不是生了孩子休息个几天就跟着下地干活了。
    这么一比较,另外几个还没成家的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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